1、;西:北:;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 权。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一。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30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自承包之日起,在承包地内如挖沙、取土所得费用,按 纯收入的 % 向甲方提交,做为集体经济收入。 第四条、 本合同条款, 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 议讨论, 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即视为 承包事宜已通过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保证村 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
2、和 进行维修, 不需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 水、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在承包年限内,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 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调处 理。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 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主张本 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 违约。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 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而影响 双方履行各自义务
3、: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 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应 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 以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 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 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
4、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合 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荒 山承包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 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 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 促进鲁山经济发 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 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 等农业生产经营, 地块南北长米, 东西长米, 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西至 ( 大 x 沟、小 x 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 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5、) 。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 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 ,以后每年12 月 31 日前付清当年 承包款项。 五、 对本合同条款, 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 二) 。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 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 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 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6、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 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 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 活率达到 60% 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 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 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 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
7、入全部归甲方享 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 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 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 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 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 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 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8、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 公章 ):_乙方 ( 公章 ) :_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 : _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 : _ _年_月 _日_年_月_日荒山 承包合同篇6 甲方 _县_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 _,执行董事。 乙方 _县_乡_村_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 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 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 促进鲁山经济发 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 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 荒山
9、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 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 至,东至,西至(大_沟、小 _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 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 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 月 31 日前付清当年 承包款项。 五、 对本合同条款, 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 二) 。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 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
10、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 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 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 植的树木, 可随时采伐; 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 活率达到 60% 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 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 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11、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 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 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 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 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 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 补充合同视为本
12、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 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_县_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_县_乡_村_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荒山承包合同篇7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在平等、 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 订立本合同。 一、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二、承包时间及承包现金额 自 20 xx 年 5 月 15 日至 20 xx 年 5 月 15 日承包款每年30
13、00 元,组集体收入1000 元,看管山户户主,陈国共收入20 xx 元, 五年合计 15000 元。 三、付款办法 自 20 xx 年 5 月 15 日全清。 四、四至及范围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该荒山的所有权; 2)对所发包范围内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 3)甲方可在所发包荒山上放牧; 4)甲方应给乙方创造一个宽松发展的环境。协调好本区治安 环境。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四至范围内的荒山经营权; 2)足额及时支付承包金额; 3)遵纪守法、安全生产。 七、其他事项 1)乙方的所有用工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群众,并 做到合情、合理;
14、2)因国家基建等情况,承包期内补偿归乙方,永久性征地补 偿,甲、乙双方应和谐共同协商; 3)承包范围内耕地甲方农产,若乙方需用时可与农户协商, 不予干涉 ; 4)承包期内,乙方出现安全方面的事故与甲方无关; 5)承包期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包、分包,也可以 有偿流转。 八、违约责任 1)合同订立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撕毁合同,若单方终止,造 成损失,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 2)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变更而变更。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调达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本合同共页九条,并附民主议定同意书。 甲方 ( 公章 ):_乙方 ( 公章 ) :_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 :
15、_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 : _ _年_月 _日_年_月_日荒山 承包合同篇8 发包人 ( 甲方 ) :XX乡 XX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 ( 乙方 ) :XX开发公司 兹有 XX乡 XX村荒山一处, 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 协商,决定由XX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X,东至 X,北起 X,南至 X。共计 X 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 棵(其中成材 树 X 棵) ,李树 X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X棵。 三、承包期为x 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 得做其他经营, 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 前三年内,包
16、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 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 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 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 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 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 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 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 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
17、人毁林等相关责 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 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 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 XX村委会 代表人: XX(盖章 ) 乙方: XX(盖章 ) 荒山承包合同篇9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 ( 甲方 ) :_ 承包方 ( 乙方 ) :_住所: _ 二、承包土地名称: 甲方将 _大队 _号地耕地面积 _公 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 自 _ 年 _ 月 _ 日 至 _ 年 _月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 按_省_农场当年度规定
18、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 当年 _月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 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元 的标准,收取保证金; 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 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 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 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 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 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 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 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
19、变更、 解除承包合 同; 5. 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 的生产经营活动, (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 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 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 权拒绝 ; 3. 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 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 态; 4. 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 源造成损害 ; 5. 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
20、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 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 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 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 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 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 方式, 仍按由乙方按 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 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 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 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 并把乙方 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21、 3. 由于一方违约,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 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 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 设征地、 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 见的事件发生, 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 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 位一份。 甲方 ( 发包方 ) :_ 发包责任人 ( 签字 ) :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 签订日期: _ 签订地点: _ 乙方 ( 承包方签字 ) :_ 身份证号码: _ 签订日期: _ 签订地点: _荒山承包合同篇10 甲方 xx 县 xxx 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xx,执行董事。 乙方 xx 县 xxx 乡 xx 村 xx 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 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 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