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4.20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4.2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4.22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
2、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4.23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4.24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4.25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4
3、.26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现场管理5.1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5.2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5.3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
4、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5.4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5.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5.6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5.7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5.8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5.9现场用水用电管理5.9.1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5.9.2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5.9.3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十一.其他1.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1.1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1.2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
6、,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1.2.1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1.3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1.4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1.5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1.6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1.7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
7、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1.8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2.乙方分包管理2.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2.2乙方分包要求2.2.1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2.2.2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2.2.3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4.销售配合3.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
8、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3.2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3.2.1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3.2.2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3.2.3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3.2.4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3.2.5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3.2.6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3.2.7如乙方未按甲
9、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十二.协议解除1.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协议。2.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5.
10、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
11、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
12、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3.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4.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建设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合
13、同书 建设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合同书 工程名称: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工程 发包方: xx 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 XXX 合同签订日期: 2010 年 03 月 05 日 合同签订地点: XXX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xx 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XXX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 、 房 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以及国家、xx 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愿意承包XX的施工,本着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
14、简介 工程名称:钢结构二期工程 工程地点: xx 省 xx 市 建设单位: XX 建筑面积: X 结构类型: XX 工期: 2010 年 X月 X日至 2010 年 X月 X日 1.2 现场情况简介: 现场场地:三通一平完成具备开工条件 1.3 现场临时设施情况: 现场临设完成具备施工条件。甲方 临电提供到二级箱, 临水提供到供水点。 生活区及施工区单独挂 水表及电表。(详见用水、用电管理协议)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承包范围: XX 2.1.1 、二次结构砌筑(包括内容:室内外所有的填充墙、 隔墙砌筑、预埋件、墙体拉结筋的放置、 规范规定的墙体构造柱、 门窗洞口抱框、圈梁模板及
15、钢筋制作、绑扎和砼浇筑、砌筑时所 用脚手架等属于二次结构的内容全部成活)。 2.1.2 、屋面工程(包括内容:1、上人屋面: 1:4 水泥砂 浆 2% 找坡层、 1 米以外最薄20 厚陶粒找坡、防水基层处理、50 厚挤塑聚苯板保温层施工、防水保护层、 水泥砂浆隔离层、 40 厚 C20细石混凝土、 9 厚聚合物砂浆铺卧、8-10 厚彩色釉面防滑地 砖干水泥擦缝。 2、不上人屋面: 找坡层、 防水找平层、 满涂银粉 保护剂面层等图纸所标注的属于屋面工程的所有内容)。 2.1.3 、外墙装修(包括内容:门窗洞收口、根据图纸要求 需要施工的部位) 。 2.1.4 、室内精装修(包括内容:墙面、地面、
16、吊顶、墙面 抹灰、轻钢龙骨双层单面石膏板隔墙制作安装、填充隔音岩棉、 部分轻钢龙骨吊顶及面层、卫生间及厨房墙面防水基层处理、防 水保护层、隔墙板安装所需的约200 高豆石砼台、 油工刮腻子、 涂料、所有楼地面工程、烟道通风道安装施工、首层楼梯间及电 梯间前室墙地砖铺贴、 所有室内回填土、 所有防火门安装到位等 图纸内装饰所有施工内容,完工后现场清理干净及竣工验收、交 钥匙前的清理)。 2.1.5 、室内水电安装(包括:强电弱电埋管穿线、各种灯 具安装、卫生洁具安装、电线电缆安装、 各种配电柜配电箱安装、 各种管道及保温施工、 阀门安装、 通风项目等施工蓝图范围之内 的所有水、电、暖、通风项目内
17、容)。 2.1.6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装修垃圾清运等全 部包含在本合同单价范围之内。 注:1、要求工程施工蓝图中所有装修项目,验收时现场清 理干净。 2 、甲供主材及设备: 电线、电缆、各种配电箱、 消火栓箱、 大型供暖及消防通风设备、各种墙地砖、各种石材和配件、轻钢 龙骨石膏板隔墙、水暖电各种管材及管件、各种阀门及配件、水 箱水泵、各种通风烟道、石膏板吊顶材料及配件、卫生洁具、各 种灯具及开关面板等。 3 、甲指定分包项目:屋面及厨卫间防水层施工、人防门及 防火门安装、各种铁艺施工、消防工程、人防通风工程、钢结构 工程、楼板加固及补板工程、金属材料吊顶施工、轻体内隔墙施 工等。
18、以上内容除甲供主材、机械及甲分包外全部材料及机械设 备均由乙方自备,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有义务进行保管及管 理,发生丢失、损坏及浪费,按实际发生从结算款中扣除。 2.2 承包方式: 采用扩大劳务承包方式。 第三条合同工期: 2010 年 03 月 05 日至 2010 年 06 月 30 日(工程验收)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单价构成: 4.1本工程合同价款预估为(人民币):XX0万元,金额大 写: Xx元整。 4.2 劳务费 (人工)单价包括的内容: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辅助工资、预调工资、流动施工津贴、定额中的其他人工费, 劳 动保护费、各种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 费、医
19、疗补助费、人工往返路途降效费用及交通补助费、工资附 加费、教育经费、手工工具补贴、管理费、风险费、外埠民工往 返路费及乙方为达到甲方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3 乙方为达到甲方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1)工期保证增加费: 是为确保本合同要求的工期或抢工 而所采取的各种措施费、增加的人工费以及施工降效影响等。 (2) 质量保证增加费: 为达到本合同要求的合格质量标准, 所采取的各种施工工艺、技术措施而增加的所有费用。 (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增加费:本合同要求的安全文明工 地标准和迎检、迎节日所投入的人工及相关费用。 以上费用均
20、已包含在人工费单价中,结算时不得单独计取。 4.4以下辅助用工内容包含在平米单价中, 不得另外计取。 其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临电、 临水、道路及场区硬化、排水沟等用工。(2)现场材料倒运、码 放、二次搬运用工。 (3)测量放线用工。(4)试验用工。(5)成 品保护及看楼用工。 (6)土建与水电剔凿补洞用工。 (7)各种中 小型机械及电动工具操作用工。 (8) 文明三区整理用工 (生活区、 办公区、施工区的清理、环境卫生、日常管理、门卫、看守材料 等零工)。 (9)设计变更、 洽商单个单项子目在20 工日内(含 20 个)的设计变更项目。 (10)总(与其它
21、分)包配合用工,(1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2)现场内其它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增 加人工费的风险。(13)7.8 条内容。 (14)第十六条内容。(15) 施工保险、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 4.5 其他执行 XXX公司内部结算规定。 4.6甲方在结算总价的基础上收取X% 管理费(包含税金) , 拨付进度款时按照比例扣除。 第五条劳务费结算及支付 5.1 结算时间:乙方按时完成以上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后, 须按合同约定及时与甲方办理各种结算手续,填写劳务费结算会 签表,经甲方相关人员进行会签后, 乙方依此编制劳务费结算书, 并在 10 天内将全部结算资料递交给甲方。甲方项目经理部收到 乙方
22、的劳务费结算资料后30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 修改意见,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5.2 结算依据: (1) 、 本工程工程量计算原则依据2001 年xx 市建设工程 预算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提取人工工日数量乘以“ (2) ” 条中相应单价, 取费执行劳务承包取费标准,仅计取分包工程管 理费。 (2) 、辅材及人工费执行2010 年 2 月份 xx 造价信息,人 工费按土建人工费为X元;装饰人工费为CX元/ 工日;水电安装 人工费为 X 元/ 工日;房修工程结构人工费为X元,房修工程拆 除人工费为 X元执行。 (3) 、 其它取费全部执行2001 年xx 市建设工程预算费用 定额规
23、定,其中不计取临时设施费、大型机械垂直运输费。 (4) 、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水源、电源,施工用电提 供到二级配电箱,单独挂表计量,每月缴纳一次,由专人收取。 (5) 、施工现场发生洽商变更调整:工程洽商单项子目直 接费在 1000 元(含)以内作技术洽商处理,工程洽商单项子目 直接费超过 1000 以外的洽商按实增减。 (6) 、 甲方在结算总价的基础上收取X% 管理费 (包含税金), 拨付进度款时按照比例扣除。 (7) 、拆除部分可套05 修缮定额子目,提取人工工日。 (8) 、甲方提供工人宿舍及办公室,其他全部自行准备。 (如:床、被、桌椅等) 。 (9) 、依据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
24、更、洽商及相关的图 籍和有关技术资料。 (10) 、本工程的劳务分包协议文件 甲供主材及设备: 电线、电缆、各种配电箱、 消火栓箱、 大 型供暖及消防通风设备、各种墙地砖、各种石材和配件、轻钢龙 骨石膏板隔墙、水暖电各种管材及管件、各种阀门及配件、水箱 水泵、各种通风烟道、石膏板吊顶材料及配件、卫生洁具、各种 灯具及开关面板等。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有义务进行保管及 管理, 发生丢失、损坏及浪费,按实际发生从劳务结算款中扣除。 5.3 结算内容: (1) 、承包范围内已确认实际完成的施工项目。(2) 、追加 或减少的已确认完成的施工项目。(3) 、双方另行约定可调整的 设计变更项目。(4)
25、、双方另行约定可计算的现场外其它施工项 目。 (5) 、其它结算内容。(6) 、停工、窝工费用:无论何种原因 造成的停工、窝工,其劳动力均由乙方自行调配,不增加任何费 用。 5.4 工程变更 1. 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设计变更费 用由甲方承担。 2. 合同范围内发生的全部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 方案变更)必须经发包人、设计人、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四方” 现场代表人签字后方能生效。 5.5 结算价格执行的标准: (1) 、根据结算内容实际已完成的施工项目。 (2) 、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费、按第4.4 条相 应条款执行。 (3) 、设计变更、 洽商单个单项子目增减在
26、20 工日以内的 不做调整,设计变更、洽商单个单项子目增减在20 工日以外的 项目,工日单价 施工人员能力等方面的欠缺, 致使工程质量、 安全与工期无法达到要求时,经现场监理确认并 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通知解除合同。乙方接到 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乙方不按要求退场,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 失的由乙方承担。 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 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 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 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 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27、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 执二份。 第二十三条合同补充条款附件 一、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为确保这一质量目标的实现, 明确责任。现结合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 特制定此质量管理规定: 2 、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和图纸设 计要求施工。 3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加强中间过程管理与控制,及时发现 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4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样板制和三检制。 5 、 现场的施工资料必须书写整齐、签字齐全、与施工同步, 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和达到总承包单位的标 准。对于报验资料不合格 (不同步、 书写不规范),每次给予分承
28、包方 50 元的经济处罚。 6 、对于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分承包 方,给予 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7 、 对于质量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合格 的承包方给予5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8 、 对于在施工中上道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而进行下 道工序施工的承包方,给予2001000 元的经济处罚,并 由承包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增加的费用。 9 、对于不按规定提供材质证明,又不及时对原材进行复试 的承包方,给予10005000元的处罚。 10 、对于经公司各部门质量检查,工程质量未达到总承包 单位要求的,给予承包方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11 、对
29、于不按图施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而 造 成 的 质 量 问 题 , 依 据 情 节 轻 重 程 度 , 给 予 承 包 方 1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 12 、各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月累计不得低于95% ,二次 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对于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的承包方处 以 500 元的经济处罚。月累计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5% 的承包方, 扣除其本月工程款的5% ,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二 次验收每一次复检未通过的给予分承包方500 元的经济处罚。 13 、在承包方自检完成后报总承包单位专业责任师验收时 未达到质量要求时, 总承包单位专业责任师可依据总承包单位质
30、 量罚款细则实施。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分承包方现场施工管理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程序条例。 2 、各分承包方应控制:轻伤频率在千分之三,杜绝重伤和 死亡事故的发生,否则按承包方合同有关条例执行。 3 、日常的安全教育 承包方的班前安全教育:由承包方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 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安全监控 部。 4 、 各承包方不向总承包单位安全监控部提供规定的安全资 料,对承包方的安全员处罚款500 元/ 次。 5 、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 罚款 50 元/ 人. 次。各承包方不组织和不参加周一安全教育活动, 对承包方处于1000 元/ 次罚款
31、。 6 、 各分承包方拒不参加总承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 大检查,对承包方处于1000 元/ 次罚款。 7 、各承包方进场人员须进行xx 市及总承包单位要求的安 全教育,否则发现1 人,处罚 50 元。 8 、 总承包单位对各分承包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 予 50 元-100 元/ 次处罚。 A、高空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空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 设置防护栏杆。 B、二米(含二米)以上高空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 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的。 C、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空施工作业。 D、无动火证动火者。 E、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 岗。 F、非
32、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G、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H、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I 、高空作业向下投抛物体。 J 、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K、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 坏,电源线破皮漏电。没按规定使用电焊机专用保护电箱。 L 、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 M、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N、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 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部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 9 、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罚100300 元/ 次罚款处理, 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3、。 1 】多次违章,屡教不改。 2 】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 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3 】 分承包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 4 】 承包方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 的。 5 】对施工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 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 6 】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 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 7 】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施工。 8 】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 10 、安全防护规定 (1)总则: A、承包方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方搭设,搭设的各种架子 在 2 米以上 20 米以
34、下由总承包方安全监控部验收,验收程序是 承包方搭设完各种脚手架后通知总承包单位程管理部,在由总承 包单位工程管理部通知总承包单位安全监控部进行验收,同时参 加验收人员是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部技术部门人员和分承包方 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搭设20 米以下的脚手架同时 上报验收时间; 20 米以上的脚手架, 要有有效方案, 要提前三个 工作日上报总承包单位安全监控部以便及时上报公司来验收,否 则影响工期后果自负。 B、 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 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总承包单位要求支搭安全网,由总承包单 位有关人员、分承包方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 C、结构施工中洞口
35、、临边应做好防护,由分承包方负责检 查、维修。 D、 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 未遂事故, 由分承包方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承包方独 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处惩。 (2)脚手架: A、凡高度在 2 米以上施工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 B、 所有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JGJ-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规范。 (3)安全网: A、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 B、关键部位如电梯井、大于1.5*1.5米的洞口等,应根据 总承包单位经理部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C、水平安全网采用3*6 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 采用 2000 目安全网。 D
36、、安全网必须使用中建一局定点产品。 E、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 小时前向总承包单位 工程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承包单位安全监控部同意后方可 拆除。 (4)洞口防护: A、凡一边超过20 厘米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B、电梯防护口可须做成活动式门挡,并悬挂安全标志。 C、 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 D、 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部提 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完毕 后恢复。 (5)处罚规定: A、应用脚手架施工而不搭设脚手架,处罚500 元,并勒令 整改。 B、 使用不合格脚手架或未经验收的脚手架,处罚 100
37、0 元。 C、 不按总承包单位经理部要求设置防护设施从事高空作业 施工,处罚 1000 元。 D、洞口防护不到位不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每发现一 处处罚 1000元。 E、使用非 xx 市建委指定的三宝(安全网、安全带、安全 帽)用品,处罚500 元,并停工整改。 11 、临电管理规定: (1)总承包单位责任: A、总承包单位负责现场总箱,二级箱的管理和维护。 B、总承包单位负责现场主电缆的检查维护。 C、 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各分承包方在本单位施工用临电设 置的方案审核、 设置的验收, 负责监督各分承包方的临电管理情 况。 (2)分承包单位责任: A、承包方必须从总承包方指定的二级电箱接用电
38、源。 B、 承包方按 JGJ46-88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提供自身施工所需的临电线路二级和三级配电箱。 C、承包方负责自身施工临电线路及电箱的日常维护,保证 临电支路的安全和完好。 D、承包方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电设施。 E、 承包方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 故的经济和刑事责任, 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 结果。 (3)处罚规定: A、凡承包方未执行三相五线制,不采用TN-S 系统设置临 电系统,罚款1000 元,并停工整改。 B、凡使用存在缺陷和配置不合理的配电箱,发现一个罚款 100 元,并马上更换。 12 、机械管理 (1)责任划分: A、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安装安全由总承包方负责, 各承包方在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过程中安全控制由分 承包方负责。 B、承包方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