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动画制作合同书项目名称: 金融、商务中心区规划多媒体动画展示设计甲方:大连新视界铭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日期: 2012 年 7 月 21 日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动画及多一.媒体演示项目内容制作,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日之前完成本项目的制作。2、项目内容及成品形式见下表:(例)在甲方提供全套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后,于_2012 _ 年_8 月_ 20制作内容时长总额 ( 元)项目成品形式建筑动画画面像素为1280 720建筑动画3分钟总计AVI 电子文件多媒体画面像素为720*576多媒体演示8 分钟壹拾贰
2、万八千元整小计:人民币 ( 大写 ) 壹拾贰万八千元整(即¥ 128000 元整 )二.项目的实施1、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40 % 预定金 ( 大写 ) 伍万壹千贰佰元整。2、2012 年 7 月 27 日前先完成1.5 分钟动画及5 分钟多媒体演示,甲方验收合格后需向乙方支付总款项的20 %( 大写 ) 。贰万伍千陆佰元整3、2012 年 8 月 20 日前完成剩余1.5 分钟动画和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大写 ) 。伍万壹千贰佰元整。8 分钟多媒体展示,甲方验收合格后需。4、项目完成后,动画作品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用。三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时成立并生效。四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五合同修改:本合同一经签署或确认,非经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不得变更。六未尽事宜: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定日期: 2012 年 7 月 21 日签定日期: 2012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