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示范样板房软包合同需方:简称:甲方:青岛豪都置业有限公司供方:简称:乙方 :青岛恒泰力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就样板房内所需软装供货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莱西紫悦府样板房内的软包购买及安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承包方式1、按软包施工图和承包范围内实行统一购买、摆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风险;2、在没有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 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3、承包方式是全包形式, 则软包的材料及安装要求应按甲方提供的软装设计方式进行,即并非所有空间都有软装的家具及饰品。第二条承包内容
2、共计四套(售楼处、三个样板间)样板房软包的购买及安装,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软装产品清单)第三条工作期限1、 本项目合同总工期为30 日历天,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本项目完工日期为2015 年 9 月 28 日。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如遇以下原因,可以顺延工期: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项目进度。甲方无法提供正常的进场条件。经催促甲方未按期支付全部货款及交货前应支付的款项。第四条合同价款1、本项目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96 万元整,(大写:玖拾陆万元整)一次性包死固定总价。(不会因市场涨价而变动) 。第 4 页 共 4 页2 、在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协议变更方案、更
3、换货物,则合同价款及履行费用按变更后的方案据实结算.第五条双方权利及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代表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工作的进展及监控,对所需购买的物品予以确认,以甲方满意为准。2、负责对实际购买量进行核算,并按照合同规定办理付款。3、甲方负责安排木工等工作人员配合乙方实地工作,并提供正常的进场条件(细保洁完毕),所有甲方安排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二)乙方责任1、乙方产品清单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软包材料进行采购,不得替换。2、乙方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必须保证软包安装的质量及效果。第六条项目款支付和结算1. 合同签订后 乙方给甲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经甲方查验合格3 日内,甲方预付款为合同总款的30%,
4、签订合同之日起20 天左右乙方给甲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经甲方查验合格甲方付至合同总款的50%,所有产品到达工地验收合格 乙方给甲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经甲方查验合格后支付总款的95% 剩余 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 乙方给甲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经甲方查验合格14 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根据甲方财务要求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普通发票。第七条退换货和增补商品条款1. 合同清单中家具类 , 灯具类, 纺织品类不接受退换货 .2. 外采部分产品不接受退换货.3. 在购买产品后10 天的期限内,并且保证不影响产品第二次销售和包装不损坏的前提下,饰品类接受饰品金额2 %的产品退换货 , 超过 2 %金额的饰品退换
5、甲方需支付等同于产品金额15%的二次运输和包装费 .4. 在合同清单之外商品 , 甲方增补商品产生的货款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第七条项目竣工验收及标准1、项目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2 个工作日内由双方派代表到现场验收,验收以设计图、修改附图标准进行。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没有及时组织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满 5 日,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所供产品达到甲方质量标准。2、如经验收合格, 则由甲方出具书面通知给乙方,乙方应立即清理工程现场。如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立即修正、更换或重做,直到甲方验收合格为止。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没有在本合同约定日期竣工(验收合格交
6、付甲方使用之日) ,每延迟 1 天,按合同总价的3% 计算违约金。2、乙方所供产品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要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直至甲方满意为止,否则视为违约。3、在运输过程中或安装中 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前出现损坏等质量问题乙方无任何条件更换(不能耽误甲方的正常使用)。4、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合同货款,如有延误,每延迟1 天,按应付价款的0.5%计算违约金。5、如有一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全面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第九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项目内所有通知、变更签证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后生效。2、本项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本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本合同附件:样板房软装商品清单委托方:承接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电话 :电话 : 15853239657传真 :传真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鞍山路支行帐号: 3807060140005787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