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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第四单元检测试卷(二)(北师大版三年级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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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之后民国政府形成和发展法律制度提供了相当完备的条件。民国初期法律体系的设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它的主要规律,基本体现在以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为其主要手段,将其逐步本土化与国际化。如今,“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们面对的重要任务。如何建立,我国法律体系建构过程中又存在哪些问题,这仍然需要我们解答。民国时期法律体系的建构在法律继承与法律移植以及本土化与国际化方面所体现出来的一些基本经验,对于我国现阶段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构是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的。这一切,似乎可以通过对民国时期法律体系的建构的研究而得到些许启示

2、。清末的变法修律,对当时中国社会的思想界和国民的法律意识影响极其强大,这主要体现在:第一,引进的新法律思想和法律体系,改变了以往法律的传统理念,也逐渐改变了普通民众的儒家伦理体系,慢慢取而代之的是偏向法理化的新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第二,引起并实施了新型法律教育,培养了一批优秀的进步法律人才,其中的许多学者成为了民初时期著名的法学家。 (三)清末民众法律意识的集中体现:苏报案震惊中外的苏报案发生在1903年。20世纪之初,这是一个丧权辱国的历史时期,鸦片战争过后,中国开始沦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5年,以英美法三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胁迫清政府签订了上海租地章程,勒索到了近830亩租地,

3、随后又一步步摄取了针对租界内所有民众的司法管辖权,和清政府在租界的司法及审判的主动权。民众的爱国热情在这一时期空前高涨,因此,在此案审理时,租界舆论声势显得格外浩大,租界当局与清政府、租界舆论与租界当局之间的角逐在法庭之外风起云涌。而租界外的中国爱国青年、知识分子,情感更是纷乱复杂:既为以英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残暴摧残中国司法之主权而悲愤,也为清政府初次折戟文字狱而喜悦。经历过此案的审理后,众多媒体报纸广泛热议苏报的反清革命思想,租借内也快速成为了革命舆论的基地。苏报案的出现正是广大民众和进步文人同封建统治者冲突、较量的一个突出事件,也是我国源远流长的文字狱实施于报界最早、最为典型的案件。这是铭

4、记于封建中国报业历史上的一场文字狱,在中国封建王朝统治的历史上,封建统治阶级的封建专制统治一概禁止所有作乱犯上言论的出现,其中明朝和清朝更甚,他们动辄就加害那些勇于发表言论的文人墨客,大兴文字狱。此后,孙中山曾特地评论苏报案:此案涉及清帝个人,为朝廷与人民聚讼之始,清朝以来所未有也。清廷虽诉胜,而章邹不过囚禁二三年而已。于是民心为之大壮!足见苏报案发生时人民的法律意识于此刻的爆发。强执的清政府意图通过这一案件抑制民众舆论,以达到镇压革命的目的,然而事与愿违,通过此案,人民的法律热情反而更为热烈而集中。6二、民国法制的建设与民国初期民众法制意识的觉醒 法制的建设与法制意识觉醒相辅相成。在清末之时

5、,中国的进步学者就已经发现了西方的变化,开始有意识地学习并传播西方先进法律制度,特别是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人初步建立了世界意识、具备了国际法意识。到了民国初年,革命党人、报刊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都踊跃鼓吹依法行事、依法治国,热切盼望将中国建设成民主共和的法制国家。与此同时,兴办法政、法律学校的热情高涨,各种类型的法律书籍被大量出版,民众对法学这一学科表现出了极高的学习热情,法制意识被大大调动起来。这在中国近现代教育史上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种种活动,汇成了一股颇有声势的法治热浪,由此可见,法制思潮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巨大而广泛的影响力;依法行事、以法治国,将中华民国建成民主而共和的法治国家,已成为国

6、人当时的一种强烈愿景和需求,并形成了广泛的社会舆论,中国之当为法治国,已为全国上下所共认。6国家强弱全视乎法制精神。我国由于自古以来长久在封建专制统治之下,造成大众对于国家公共事务多为袖手旁观的态度,欲建筑民众法制意识,特别需要对民众进行广泛而长远的法制教育,逐渐唤醒和培养广大民众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如若不然,法律多如山积,而亦等于死物。8(代写各专业硕博学位论文,代写代发CSSCI、北大核心论文,合作加QQ:97079517、 97079518 ; 微 电同号:1580 1280 825。淘宝交易,安全无忧。CSSCI来源期刊:电子政务、汉语学习、会计与经济研究、现代中文学刊、甘

7、肃行政学院学报、天津体育学院学报民族学刊、大学教育科学、金融论坛、南方经济、东北亚论坛、宁夏社会科学、法商研究、云南社会科学、人文杂志、甘肃社会科学、东北大学学报、自然资源与环境。审稿周期:35-90天办结查稿。北大核心期刊:西安理工大学学报、心理与行为研究、统计与信息论坛、人口与发展、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南昌大学学报理科版、现代法学、江西财经大学学报、武汉金融、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成人教育、中国科技翻译审稿周期:35-90天办结查稿。普刊:中国新通信、兰台内外、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农村科学实验、今日财富、心血管外科中国结合医学、经贸实践、语文课内外、记者观察、新课程、现代

8、职业教育、建筑与装饰、畜牧兽医科学、化工管理、魅力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新教育时代、心理月刊等300多家国家级、省级普刊。审稿周期:1-7天办结查稿。一)民国初期法制的建设与民众法律意识的发展1.民国初期法律思想的进一步启蒙中国近代法律思想的启蒙主要发生在晚清民初时期,晚清时期,臣民思想这一坚固的思想观念开始松动,另一种崭新的身份意识开始发芽国民思想,并出现替代臣民思想之势。最早给“国民”以现代定义的是梁启超。“德先生”、“赛先生”的浪潮由此时期掀起。民国初期,西方列强操控中国命运时,西方的一些进步思想也传到中国;清末的政治改革延续到了民国,民众的言论有充分的自由,再加上处在民国初建,清朝长久控

9、制思想的镣铐瓦解,导致了民智大开,宛如启蒙运动一样的结果。民国初期,自知识分子和自由学者十分受政府的重视,也被视为国家的栋梁,因此那时民国的知识分子节气很高,也拥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并不会为强权所折腰;历代民国的统治者为了争夺民心,对知识分子十分包容,民初颁布的法律也从基本上建立了民众自由的权利。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并创建首届临时政府,被称为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尽管它只存在了三个月,对中国法律的近现代化没有做出更多功绩,但它标志着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结束,民主共和制度的开始,对中国之后的影响已超出了法律的领域达到思想的高度。除了以梁启超为首的改良派,还有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也对国民

10、思想进行了启蒙,可以说是颇为用力。宪法和法律被革命党人当做共和制度生存的根本保障或者首要之因素。4从清朝到民国这一大时代的颠覆,人民从臣民思想逐步转变为国民思想,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倾覆;与此同时,革命党人致力于启蒙国民法制思想,将培养国民法制思想视为第一紧要之务。2.民国初期法制的引进与交流民国初期法律是中西方法律文化交融的成果。将西方法律与中国国情相融合,对中西方法律文化各自的特征做了大量的鉴别与吸收,不仅继承了传统法律文化法制;更引进了优秀的外国法律文化。例如:民国法律中最终形成的“六法全书”,就是承继清末法律的过程中,不断融合了外来优秀法律文化的结果,更标志着中国法律的日趋成熟。 (1)民

11、国法律的继承与移植中华民国时期是一个承前启后的特殊历史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传统的法律价值观与近代西方的法律思想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传统的法律体系逐步瓦解,新的法律体系开始重塑,中国法制开始了近代化的发展进程。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非常重视法制建设,但由于当时面对内外压力,无暇开展专项立法工作,只得延用清末修律的成果,形成了新旧法律体系复杂交错、彼此作用的局面。民国法律不断继承、援用清末法律,使民国法律多元化、法典化、成熟化,其对清末法律的继承,不仅使某一些清末修律的积极成果得以保留,使其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大量的应用,更促进了中国法律的现代化。 (2)外国法律的本土化与民国法律

12、的国际化民国时期的法律引入了西方大陆法系中以成文法典为主体的法律体系,称为“六法全书”。 “六法全书”源自日语。在明治维新初期,日本从法国引入法律,并大力翻译,先后译有法国民法典、刑法典、商法典、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五法典,还翻译了1852年拿破仑为成为总统而制定的法律,并取名宪法,与之前的五法合并,总称“六法”。清末变法时期,“六法”一词传入国内。1907年,日本六法全书的全译本: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在中国编译出版。在民国初年,“六法全书”指宪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六种法律的汇编。1927年,蒋介石发动政变,在南京建立政权,史称南京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了适应社会需要,制定了中华民国民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它是在移植德国民法的基础上编制的,融合了当时世界最先进的民法理论成果。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它进一步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制同中国的实际情况加以结合,从而把近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建设推向最为完全的阶段。孙中山是中华民国的创建者,伟大的民主革命先驱者,他对依法治国和建设民主共和的法制国家极度看重。在组织发起颠覆满清专制王朝统治的同时,孙中山积极学习西方资产阶级进步法律学说,联中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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