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软件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篇 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对公司资金的科学管理,合理配置资金,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财经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指公司所有人民币及外币自有资金、负债资金。第三条 资金管理的目标: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科学地进行资金配置和风险控制,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同时,灵活调度和运用资金,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第四条 资金管理的原则:“统一计划,责任明确,分户管理,安全高效”。1、统一计划:指计划财务部在公司经营班子的领导下,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统一制定公司年度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并按既定计划和
2、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的筹集、划拨、调配和监管。2、责任明确:按照本办法,资金的筹集、计划、审批、调度、使用、监管等环节,均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完整,高效使用。 3、分户管理:指总、分公司对银行资金进行分户管理,各银行账户资金保持严格隔离。总公司向分公司拨付的各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违规截留、挤占和挪用。4、安全高效: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原则,降低资金成本和筹资费用,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计划财务部根据实际需要和授权对公司资金实行灵活、有效、适时调控和上下调拨。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
3、二章 资金的筹集第一条 公司一切对外融资、借款及对外提供担保均需经过董事会授权或批准。分公司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融资。第二条 公司资金筹集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高息乱集资和变相高息集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内部股票和债券。2、根据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总投资,多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3、根据资金的需要,坚持最低成本筹集资金,并控制融资风险。4、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状况,资产的流动性,以及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股东权益之间的结构比例等情况,决定融资方式。第三条 公司各业务经营部门应在编制本部门的经营计划和财务计划时,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在各
4、经营部门的经营计划和财务计划(含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及公司整体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并按公司整体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对每季度的筹资总量进行预测、计划和控制,对每笔借款的数额、期限和具体用途作出明确的安排。第五条 编制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时,应测算使用资金的成本和效益。第六条 公司所有融资在总裁的领导下,由分管财务的副总裁负责,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由公司计财部按照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有关融资的管理办法具体操作。第三章 资金的计划与分项管理第一条 计划财务部是对公司资金计划、资金调度实行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目标,按照预算管理的
5、要求,会同资金需求单位,编制资金预算,制定资金使用和分配计划。第二条 总、分公司计财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应尽量做到计划安排。在安排资金时,应对职工工资全额保证;对公司日常经费给予重点保证;对抢修、安全生产、重点工程所需资金分别轻重缓急优先保证。第三条 公司资金管理具体采用资金分项、计划管理的办法。收入、支出均采用计划控制,不同性质的资金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1、收入资金管理(1)分公司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分公司的收入账户与工程资金账户、费用账户分开,各账户资金不得串用。分公司收入按期全额上缴,分公司无权坐支收入;(2)总公司及分公司市场部门负责销售货款的回笼,分公司总经理及总公司市场部总
6、监对货款的回收负有领导责任。2、工程建设资金管理(1)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范围限定在公司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计划之内;超过年度计划范围外的建设投入,应重新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2)与公司现有管理流程相适应,工程建设付款采用总公司集中支付的办法。工程建设款项包括工程费用款、设备材料款等,集中到总公司计财部支付,一律由经办单位或部门按照合同或有效的证明向总公司计财部请款向对方单位支付; (3)公司对工程建设统一实行招投标制。计划财务部严格按照中标单位、物品明细以及供需双方的合同按时履行付款,保持供货单位、中标单位、收款单位三者的一一对应。(4)工程建设款项原则上由总公司直
7、接向对方单位支付,如确有必要由分公司代为支付的,分公司则须在支付前向计划财务部请示,获准后才可向对方单位支付。然后由总公司将相应款项拨付给分公司;(5)对于工程建设资金的支付,经办部门必须取得相应合法发票。总、分公司所有发票均集中到总公司计财部门作为入账依据。(6)公司付款时必须依照预算、协议、审计决算、验收报告、监理报告等资料进行。如出现资料短缺、事项不符等情况,给予拒付。3、运维资产购置及运维经费管理(1)公司运维资产购置采用预算控制的办法,即年度内采购限制在当年预算范围之内。超预算购置必须经过额外的审批程序。总公司向分公司拨付的资产购置资金专款专用,不能挪用,节约的金额原则上仍用于运维资
8、产购置;(2)公司运维经费如管线代维费用、机房租金水电费、抢修整改费用等,在公司年度运维费用预算内控制使用;超预算的费用,必须履行额外的报批程序;(3)分公司运维经费的请款,应汇总到总公司运维部,由总公司运维部核实使用的必要性和经济性,按季度向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请款支付;所有运维资金一律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拨付到分公司账户;(4)对于运维经费,分公司应取得相应合法发票,作为分公司营运成本入账。4、市场拓展经费管理(1)公司因市场拓展而发生的广告、宣传、调查、培训、推广等费用,在公司年度市场拓展费用预算内控制使用;超预算的费用,必须履行额外的报批程序。代理费用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提取;(2)公司广告、宣
9、传等市场拓展资金的使用由市场部统一计划、安排,分公司在市场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广告宣传活动。(3)分公司发生的市场拓展费用经报批后,由总公司计财部向分公司拨付,分公司取得有效发票作为分公司费用入账依据;(4)代理商代理费按照规定的结算周期根据代理商管理制度、个人代理商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流程向总公司计财部请款支付;有关流程及办理参见相关制度。5、工资及日常经费管理(1)公司工资及日常经费采用预算控制的办法,如无特殊事项不得超支。(2)分公司工资及日常行政办公费用,由总公司按照年度滚动预算按照季度向分公司拨付(有关支付办法参见付款流程);分公司超预算资金履行特定的报批程序;(3)为保证货币资金的均衡支
10、出,除特殊情况以外,总公司向分公司拨付工资、经费的时间为每季度开始前10日内。6、管理性固定资产购置资金管理(1)公司管理性固定资产购置采用“预算控制、实时拨付”的办法,即年度内固定资产购置规模限制在当年预算范围之内,购置时由公司拨付所需资金。(2)超预算购置必须经过额外的审批程序。总公司向分公司拨付的固定资产购置资金专款专用,不能挪用,节约的金额原则上仍用于管理性资产购置。7、其他经费管理(1)如发生不包含在以上范围之内的资金,如经营税金等,总公司计财部根据授权和有关规定具体办理。 第四章 付款审批管理第一条 合同的跟踪、请款、登记、移交由合同跟踪部门负责。行政人事部应将所有公司(含分公司)
11、签订的合同的复印件及时交给计财部。 第二条 各合同跟踪部门应做好所跟踪合同的付款计划,并按月编制当月付款计划于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计财部。 第三条 总公司计财部办理资金拨付、借用与支付,除需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职能部门负责人等根据自身权限与职责审核之外,尚需完成的审批如下:1、工程建设资金的审批(1) 已签订合同的并具备合同付款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需财务总监批准;一次性付款十万元以上的资金,由主管业务副总裁和主管财务副总裁批准,一次性付款五十万元以上一律由总裁批准。(2) 已签订合同但尚不具备合同付款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经办部门或分公司加以说明后,需财务总监、主管业务副总裁、总裁批准。(3) 按公司制度不需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付款,1万元以内的需财务总监、主管副总裁批准,1万元以上的需财务总监、主管业务副总裁、总裁批准。2、运维资产购置和运维经费的审批(1) 预算内资金并签有合同的,需财务总监批准;一次性支付超过十万元的,需由主管业务副总裁和主管财务副总裁批准,一次性付款五十万元以上一律由总裁批准。(2) 预算内资金且按公司制度不需签订合同的付款或预算外资金付款,一万元以内的需财务总监、主管副总裁批准。1万元以上的需财务总监、主管业务副总裁、总裁批准。3、工资性支出的审批(1) 工资性支出由财务总监、主管付总裁、总裁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