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学习心得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下面我将我个人对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学习情况向大家作以汇报,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这个办法大家已经有了,我就不再照本宣科了,主要从新办法的四个主要特点说说我个人的学习体会。第一特点是地位更加突出,依据更加合理。现在这个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共40条,是以省政府167号政府令的形式下发,4月1日起施行,原来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的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共35条,同时废止。新办法比暂行办法多了5条,发布形式、发布级别都比暂行办法更高,不难看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也得到空前提升和重视。原暂行办法依据只有两个:就是中华人民
2、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现在的办法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一个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是2006年9月已经公布,当年12月就施行了,可是原2010年4月施行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却没把“省节能条例”纳入依据。因此可以看出当时的暂行办法存在较大缺陷,没有更大突出陕西省的省情,相比较而言,新办法依据更合理,更完善,更符合省情特点。第二特点是职权更清晰,责任更明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下级和业务关系方面。新办法第三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这里表明各级政府才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
3、作。(这里的“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实际上就是发改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这里表明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是在发改委指导下负责本级和下级的公共机构节能指导工作,是本级和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机关),同时,也对同级垂直管理系统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这两条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体是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是谁?谁可以指导我们的工作?我们可以指导谁?等四个重大问题。结合咱们区的实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是*区政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
4、咱们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机关,发改委负责监督管理,咱们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也指导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垂直管理的等单位。而各局和街办是其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体。二是统筹规划。第十条规定,我们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任务是依据“两个规划”即:本级政府节能规划和上级政府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再将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分解到各公共机构,也就是分解到各处、局和街办、社会团体等单位。三是考核评价。第七条规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
5、同发改委、财政等有关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区为例,各局长是该局的公共机构节能负责人,街办主任是该街办的公共机构节能负责人,服务中心负责对各局、街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考核评价办法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这里明确了考核评价的对象是公共机构负责人和重点用能系统的管理人。第三个特点是经费更加有保障,手段更加具体。新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原节能实施暂行办法表述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什么叫积极支持,有钱我就支持,高兴我就支持,没钱、不高兴的时候就没法支持。很显然,新办法有了经费保障的基础,人常说有钱好办事,有了
6、钱,我们节能工作还能不好办?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根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下一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于每年1月底前报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这里表明各公共机构要向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报下一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第十二条至十四条规定了两个制度,即监测制度和统计制度。第十六至十八条,规定的是专业技术管理方面的,条理比较清楚,一看就懂。这里最重要是第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资源消费计量制,对能源资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实时监测。这可能是一个长期任务,要达到这样的要求,应该是一个长期目标。第四个特点是管理更加严格,监督更宽泛。新办法从第十九条至三十条都是节能
7、日常管理的内容,包括水、电、气、建筑、会议、采购等,从字面看,好像没有以前暂行办法篇幅长,没有以前的字数多,但力透纸背,字字如刀,刀刀见血。这里就以公车管理为例予以说明。新办法第二十四条用了不到50个字,代替了原暂行办法206个字,这并不是简单的替换和代替。新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车管理)实行编制管理;这里表明公车管理方式,没编制就不能配。第(二)款,禁止非公务使用车辆;表明用车的途径,公事公车公办,私事公车禁止。说白了就是禁止用公车办私事。第(三)款,节假日封存或者停驶,但特种、值班车辆除外;表明节假日公车的管理。除值班外,只能一个选择,就是封存或停驶。第(四)款,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表明对公车的监督。与之对应的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资源的行为。这种把社会监督引入新办法,可以说是新办法里的一个亮点,与当前国家主席习主席的新政如出一辙。像这样的政府行为,今后公开是一种常态。新办法第三十一条至三十八条,规定的是节能检查监督和惩处的内容,和以前变化不是特别大,就不一一赘述了,第三十九条是新增加条款,表明要与当前各省市保持一致。以上这四个特点,层层递进,环环相扣,语言严密,逻辑缜密,构成新新办法完整骨架,确保了新办法的实践性和法规性。我的学习体会就这些,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