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绩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推进绩效管理有效的进行,实现公司整体绩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试点单位的绩效考核
3、组织
依照稽查小组方式运行
4、 考核原则
4.1 公平性原则:考核者应兼顾公平,不能因为亲疏决定绩效的差异,应平等客观考核被者。
4.2 公开性原则:考核要透明、公开,考核前与员工确定考核目标,衡量标准,考核结果需让员工知道并确认,明确绩效差异,制发展计划。
4.3 客观性原则:考核结果要应有数据与证据,考核应客观评分,不偏不袒。
4.4 常规性原则:考核纳入主管日常工作职责,时刻注意部属变化,及时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
4.5 沟通性原则:沟通是绩效的过程,时时与员工保持沟通,促进沟通渠道的畅通,确保数据可靠性与真实性。
5、考核方法
5.1 采取定向考核。首先被考核人进行自评,然后交考核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以考核部门为依据。
5.2 考核数据计算方法以考核部门为准。详见附件《考核数据计算方式》。
5.3 以一月为考核周期,每月5号以前将上月考核表递送管理部。
5.4 每月月底以前将下月《目标实施计划考核表》递送管理部。
5.5 每月8号以前将《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递送人事行政部。
6、评分标准
6.1 参考《生产部绩效考核办法》、《工程部绩效考核办法》、《品管部绩效考核办法》、《采购部绩效考核办法》、《市场部绩效考核办法》、《PMC部绩效考核办法》。
6.2 目标实施计划考核表根据部门实际设定考核评分标准,总分不超过一百分。
6.3 标准
S等(优秀):制定工作目标与考核标准总是超前完成并且超标准完成,能有效控制成本,降能节耗,优化工序,提高产能。
A等(良好):制定工作目标与考核有时超前完成,有时能为控制成本与改善工作流程提出合理化建议与措施。
B等(合格):制工作目标与考核标准基本按时完成,基本上能在本职范围按标准完成工作。
C等(基本合格):制工作目标与考核标准有时不能按规定完成,本职上的工作有时不能按规定完成。
D等(需改进):时常不能按规定完成任务,制定工作目标与考核标准经常不能达到,本职上的工作有时不能按时完成。
7、试用转正考核
7.1 6等以下的职员转正需接受转正考核,试用期内每月需填写《目标实施计划考核表》,每月考核均在C等,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在B等,只有一次在C等,可以转正不加薪。考核均在A等或以上的,可以转正并预以加薪。
具体评分标准参考附件。
7.2 6等(含)以上的职员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内主管职需接受每月KPI的考核,试用转正需填写述职报告,并接受人评会的综合评估。
7.2.1 人评会主要由各部门主管参加和与述职人有工作关联的人参加。
7.2.2 转正评估标准。
7.2.2.1 转正以人评会为最终评估标准。
7.2.2.2 人评会采取10分制,如其中有3人主管经理或者5名员工对该人评分低于6分(含)的,预以淘汰(具体参考评分表)。
7.2.2.3 人评会评估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允许打人情分和弄虚作假。
7.2.3 含公司内部晋升见习期满考核
8 晋升考核
8.1 凡晋升到6职等需按7.2条进行考核。
9、转岗考核
9.1 转岗见习期考核适用7.1考核方式。
10、奖惩
10.1 考核行为惩罚
10.1.1 被考核者未按规定履行考核办法(例如未及时报告工作计划、总结、考核资料、改进计划、绩效面谈及其它管理文件),给予记小过一次,由考核者或管理部门提报,总办审核,每项扣绩效分1分。
10.1.2 考核表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给延迟部门主管记小过一次,由人事行政部提报,总办审核,每延误一天扣绩效分1分。
10.1.3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弄虚作假者,给予记大过一次,由总办审核,每一项扣绩效分2分。
10.1.4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未按规定保留数据统计原始资料者,每一项扣绩效分1分。
10.1.5 考核部门与被考核部门拒不服从稽查小组进行检查者,每一次扣考核部门主管或被考核部门主管绩效分1分。
10.1.6 申诉立项一次,被协调部门主管扣绩效分1分。
10.1.7 违反培训或绩效会议出勤和纪律的,拒不服从培训或会议安排的,给扣绩效分1分。
10.1.8 发现问题不及时参与解决、提醒、做好记录者,或问题部门不接受批评而无理推诿者,给扣绩效分1分。
10.1.9 因工作疏失,造成公司损失人民币3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给扣绩效分1分。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3000元以上,不能被评为绩效C等以上。(具体参考稽查管理办法)
10.1.10 凡违反报警机制相关规定的给扣绩效分1分,严重者给扣2分或以上不等。
10.1.11 凡违反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给扣绩效1分,严重者给扣2分或以上不等。
10.1.12 其它扣分项
10.2 绩效行为奖励项
10.2.1 改善提案给公司节约成本3000元以上者,每增加3000元加绩效分1分或根据改善提案单给予加分。
10.2.2 工作态度端正的完成本职工作,能积极协助他人,无请假、旷工和记过记录的,给加绩效分1分。
10.3 绩效奖惩。
10.3.1 绩效分与绩效系数
等级
S
A
B
C
D
S+
S
S-
A+
A
分值
98以上
95-98
90-94
86-89
80-85
70-79
60-69
60分以下
系数
1.5
1.4
1.3
1.2
1.1
1
0. 8
0
10.3.2 考评分可保留两位小数,奖金系数的分值以个位数为基准,例如79.92只按C等计算奖金系数。但如为98.1则按A+的奖金系数计算。
10.3.3 月度奖金发放基数
根据绩效工资为发放奖金基数
10.3.4 月度奖金的计算方式:基数X奖金系数
11、绩效改进
11.1 凡在考核C等或以下的员工,必须拟定员工绩效改进计划。
11.2 凡某一目标项未达到标准的,也需有针对性拟定员工绩效改进计划。
11.3 具体参考《绩效沟通程序书》
12、绩效档案管理
12.1 绩效考核表、目标实施计划考核表、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和相关绩效例会记录由管理部统一保管。
12.2 因绩效考核产生制度、文件统一由管理部保存,各部门协调联络或解决绩效问题的资料由各部门发放。
12.3 考核部门与被考核部门为数据计算提供原始依据的记录须按要求由本部门保存,以备稽查。
12.4 考核数据作为档案保留,严禁外泄和损坏。
12.5 留存人事行政部的文件资料查阅,需人事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查阅。
13、附则
13.1 本规定之发布日起实施,凡与本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13.2 本规定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修改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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