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2018 年合同签订情况看,龙净环保、清新 环境龙头地位凸显,为行业内的第一梯队企业。随着非电领域的排放标准提升, 执法力度增强,非电领域除尘、脱硫、脱硝业务市场已处于快速发展期。目前类 似领域的参与者众多,但大气治理龙头的优势明显,订单数量也呈现大幅增加的 特征。 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有*ST 菲达、远达环保、清新环境、德创环保以及大唐 环境。各竞争对手概况如下: *ST 菲达成立于 1990 年,前身为诸暨化工机械厂,总部位于浙江诸暨市, 是浙江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公司于 2002 年 7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主 要从事除尘器、气力输送设备、烟气脱硫设备、电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
2、、 销售及安装服务,以及环保项目运营业务,拥有员工近 3,500 人。 远达环保成立于 1994 年,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出资组建,目前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公司 于 2000 年 1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脱硫、脱硝、除尘 工程和特许经营业务。目前,正逐步进入水务节能服务、环保催化剂生产等其他 环保领域,拥有员工约 2,000 人。 清新环境成立于 2001 年,控股股东为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自然人张开元。公司于 2011 年 4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大 型燃煤电厂烟气治理设备设计、生
3、产、销售,拥有员工近 2,400 人。 德创环保成立于 2005 年,控股股东为绍兴德能防火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自然人黄浙燕、金猛,公司于 2017 年 2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烟气除尘、脱硫设备、脱硝催化剂的设计、生产、销售及烟气 治理工程的实施,拥有员工 1,000 人左右。 大唐环境成立于 2004 年,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平台, 公司于2016 年11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业务覆盖燃煤电厂脱硫、 脱硝、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1 除尘、除灰渣、粉尘治理,水务和节能等环保产业。公司拥有员工约 1,6
4、00 人。 单位单位 2018 年营业收入年营业收入 (万元)(万元) 2018 年营业收入年营业收入构成构成 占比占比 龙净环保 (600388.SH) 940,229.84 除尘器及配套设备 61.07% 脱硫、脱硝工程项目 31.71% 其他业务 7.22% *ST 菲达 (600526.SH) 352,094.83 电除尘器产品 36.78% 脱硫产品 13.91% 电气配套件 17.70% 其他业务 31.61% 远达环保 (600292.SH) 367,648.58 特许经营业务 49.57% 环保工程收入 38.85% 其他业务 11.58% 清新环境 (002573.SZ) 4
5、80,772.64 大气治理业务 75.99% 其他业务 24.01% 德创环保 (603177.SH) 74,640.55 烟气治理工程 43.67% 除尘设备 14.71% 脱硝催化剂 24.48% 脱硫设备 13.61% 其他业务 3.54% 大唐环境 (1272.HK) 858,807.00 环保节能解决方案 75.45% 可再生能源工程 14.96% 其他业务 9.59% 数据来源:万得资讯 2、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处理)行业、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处理)行业 根据国信证券从美、日经验看中国垃圾焚烧行业未来相关研究报告,目 前国内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的投资商约有 90 家左右,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6、量计算, 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前十名市场占有率为 46%,行业竞争 格局较为分散。 四四、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公司股本总额为 1,069,050,000 股, 股本结构如下: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2 股份性质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股 - - 2、国有法人股 - - 3、其他内资股 - - 其中:境内
7、非国有法人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69,050,000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1,069,050,000 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三、股份总数 1,069,05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龙净实业 193,
8、375,544 18.09 2 龙岩国投 86,498,633 8.09 3 西藏阳光泓瑞工贸有限公司 44,310,030 4.14 4 林荣 32,836,771 3.07 5 西藏阳光瑞泽实业有限公司 30,019,418 2.81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02,681 1.80 7 上海南方全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4,112,725 1.32 8 龙岩市电力建设发展公司 8,632,545 0.81 9 龙岩市海润投资有限公司 8,406,785 0.79 1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福 润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8,400,028 0.79 合计合计 445,795,
9、160 41.7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3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00,000.00 万元(2,000 万张、200 万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比例:原股东优先配售龙净转债 1,235,753 手,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61.79%。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 6、发行方式: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10、称“上交所” )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认购金额不足 20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 承销商包销。 7、发行人控股股东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龙净实业认 购 361,612 手,持有龙净转债的比例为 18.08%。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序号 持有人名称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元)持有数量(元) 持有转债比例(持有转债比例(%) 1 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61,612,000 18.08 2 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61,752,000 8.09 3 西藏阳光泓瑞工贸有限公司 82,860,000 4.14 4 林荣 81,6
11、66,000 4.08 5 西藏阳光瑞泽实业有限公司 56,136,000 2.81 6 上海南方全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1,840,000 1.59 7 龙岩市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143,000 0.81 8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 托福润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5,708,000 0.79 9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 工持股计划 14,023,000 0.70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340,000 0.62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4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项目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金额(人民币万元) 承销及保荐
12、费用 2,030.00 发行人律师费用 80.00 会计师费用 4.37 资信评级费用 -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49.900%。 2017 年 6 月, 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透光率不低于 90.5%、 厚 度不超过 4.2 毫米(误差 0.2 毫米)的有涂层和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印度海关 编码 7007190)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发行人出口至印度的光伏玻璃征收 136.21 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战逐步升级,贸易摩擦也在不断增加持续,涉及到 的领域范围也在扩大增加。2018 年 9 月,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自 2018 年 9 月 24 日起,对
13、中国 2,000 亿出口产品加征关税 10%,2019 年 5 月,美国总统特朗普宣 布对上述2,000亿出口产品加征关税 25%, 公司主要产品在上述加征关税的 2,000 亿产品清单之内。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向欧盟、印度和美国的销售金额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 且公司已在越南建设光伏玻璃生产线, 但上述贸易争端持续或其他公司产品出口 国出现类似贸易争端问题,仍可能影响公司对这些出口国的产品销售价格,从而 降低公司产品竞争力。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6 (四)环境保护风险(四)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玻璃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在生产过程中会
14、产生废气、 废水、固废等污染性排放物。2019 年 4 月 23 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安 福玻璃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鉴于以上事实,滁州市凤阳县 生态环境分局对安福玻璃作出罚款 60,000 元的行政处罚。后经滁州市凤阳县生 态环境分局出具关于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情况的说明 ,说 明该事项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除该事项外,自 2016 年以 来发行人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总量控制范围内,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有效,不存在 超标排放的情况, 不存在因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环保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 的情形。 未来若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未能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
15、,或因设备设施故障、 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发生意外环保事故,公司将面临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等风 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正式投产后,将新增 产能日熔化量 2,400 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 筑工程、设备购置和安装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大幅度上升,将带来公司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增长,进而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和费用。 公司已经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前景、原材料供应等 因素进行的充分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 但如果未来出现光伏市
16、场需求发生不利 变化、公司市场开拓效果未达预期等情形,导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被市场完 全消化,则可能造成产能利用率偏低、产品滞销、积压等不利情形。若未来募投 项目运营效益不达预期,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六)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1、可转债转股后原股东权益被摊薄风险、可转债转股后原股东权益被摊薄风险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 目”,上述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本次可转债发行后,若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的较短时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福莱特玻璃
17、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7 则公司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原股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摊 薄的风险。 同时,由于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 公司股票价格达到一定条件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可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 格。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能对原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产生 进一步的潜在摊薄作用。 2、本息兑付风险、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 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利息 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 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 足够资金,公司的本息兑付资金压力将加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 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3、可转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