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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红果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跟踪评级报告.pdf

上传人:AccountingAudit 文档编号:3076444 上传时间:2020-11-24 格式:PDF 页数:20 大小:532.5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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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能科技”、 “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 (以下简称 “ 业务规范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 (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 公 告 。 关 于 初 步 询 价 和 网 下 申 购 的 详 细 内 容 , 请 查 阅 上 交 所 网 站 ()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2018 年修订)、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方面,

3、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投资者在 2018 年年 6 月月 27 日(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本次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需在本次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需在 2018 年年 6 月月 19 日(日(T-6 日)前日)前 20 个交易个交易 日日 (含(含 T-6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

4、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的日均 值为值为 6,000 万元(含)以上。万元(含)以上。 其他关于网下投资者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其他关于网下投资者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 2 “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 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拟申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拟申 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购总量

5、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 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 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 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

6、剔除数量的 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可低于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股申购。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7、(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于 2018 年年 6 月月 29 日(日(T+2 日)日)16:00 前,按最终确前,按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网下投资者如同 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 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

8、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年 6 月月 29 日(日(T+2 日)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9、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 “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3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次中 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10、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个月(按(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存托凭证、可转换公 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申购。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 容, 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 网下询价的情形, 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 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 资者参与本次报价

11、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 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芯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8,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878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股 票简称为“芯能科技”,股票代码为 60310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 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 732105。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12、公司所处行 业为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C38)”。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 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招商证券将 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 发行由招商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4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120.204.69.22/ipo。 请

13、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 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 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 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申购平台用户 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8,8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 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0,000 万股,发行后的无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7.6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 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网下初

14、始发行数量为 6,160 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 70%,网 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6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 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 品。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18 年 6 月 20 日 (T-5 日)的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招商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 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

15、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 安排”。只有符合的本公告。只有符合的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一)参与排(一)参与 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的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 价。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 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浙江芯 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 发行公告 ” ) 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

16、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 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 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在 5 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 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6

17、 月 26 日(T-1 日)进行 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18 年 6 月 25 日 (T-2 日) 刊登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本 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7、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18 年年 6 月月 21 日(日(T-4 日)日)9:3015:00。在 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 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 拟申购

18、股数, 且只能有一个报价, 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 交。 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 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招商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 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 设定为 42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42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且 不超过 1,240 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

19、位为 0.01 元。 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 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拟申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拟申 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 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

20、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 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 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 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 6 剔除比例可低于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部分不得参

21、与网下申购。 10、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 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 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 10 家。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 1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18 年 6 月 26 日(T-1 日)刊登 的 发行公告 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 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数量等信息。 12、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T 日)的 9:30-15:00。

22、发发 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下申购 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 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不超过 2018 年 6 月 26 日 (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申购数 量须为: (1)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 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数量; (2) 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大于

23、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 其申购数量为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T+2 日缴纳认日缴纳认 购款。购款。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本次网上申购日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T 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 者为:在 2018 年 6 月 2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

24、开发行 股票网上发行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投资者申购日(T 日日)申购无需)申购无需 7 缴纳申购款,缴纳申购款,T+2 日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认购款。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个月(按(按 1

25、80 个自然个自然 日计算,含次日)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 债券网上债券网上申购。申购。 15、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 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 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七、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6、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八、网下配售原则”。 17、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招商证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 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

26、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 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8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 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

27、018 年 6 月 19 日(T-6 日)登载于上交所 ()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9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6 日 2018 年 6 月 19 日(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 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 日 2018 年 6 月 20 日(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T-4 日 2018 年 6 月 21 日(周四) 初步询价

28、日(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T-3 日 2018 年 6 月 22 日(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T-2 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8 年 6 月 26 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招股说明书 网上路演 T 日 2018 年 6 月 27 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

29、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18 年 6 月 29 日(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2018 年 7 月 2 日(周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18 年 7 月 3 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

30、承销商)将及 10 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 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 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 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

31、机构 (主承销商) 联系。 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 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 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 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 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

32、罚业 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3、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 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4、监管部门和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5、2018 年年 6 月月 19 日日(T-6 日,含当日)前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个交易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 售售 A 股股份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市值的日的日均值为均值为 6,000 万元(含)以上。万元(含)以上。 6、 网下投资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 也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

33、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 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7、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在 2018 年 6 月 20 日(T-5 日,当日 12:00 11 前)前完成备案,并能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 案系统截屏等)。 8、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须在 2018 年 6 月 20

34、日(T-5 日,当日 12:00 前)前按 以上法规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并能提供登记备案 证明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备案函、登记备案系统截屏等)。 9、下列机构或人员将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 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 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35、级 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 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第、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 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 过去 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 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

36、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按照业务规范、投资者管理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黑名单 所列示的投资者。 12 第、 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0、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 金规模。 11、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 2018 年 6 月 20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 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申购承诺函等材料,并经过主承销商核查认证。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 2018 年 6 月 20 日(T-5 日)12:00 时前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完成注册且已开通 CA 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

37、对象方能参与本次发行 的初步询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或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或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 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 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 其提供的材料不足

38、以排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二)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的提交方式(二)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的提交方式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 并按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2018 年 6 月 20 日(T-5 日)12:00 前)通过招商证券 IPO 项目网下 投资者服务系统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系统递交方式如下:系统递交方式如下: 登录 IPO 项目网下

39、投资者服务系统 , 或登录招商证 券官方网站 ,点击“IPO 项目网下投资者服务系统”。具体 步骤如下: 第一步:第一步:登录系统(新用户请注册后登录),点击“信息维护”按照填写注 意事项的要求填写“投资者基本信息”及“投资者关联关系”信息。 第二步:第二步:点击“IPO 项目备案申请”,在“当前可申报 IPO 项目列表”栏目 13 下,选择“芯能科技”项目并点击“申报”,在同意“承诺函”后进入“基本信 息及关联关系核查表” 的报备页面,按照页面填写注意事项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地填写相关信息。请投资者在确认所填写的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请投资者在确认所填写的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 配售对

40、象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 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386,070.00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81,842,558.97337,121,434.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73,970,667.49321,258,237.4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871,891.4815,863,197.3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七)48 0.190.23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 吕晓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赵强

41、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学忠 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表 本报告书共108页第4页 会合03 表 编制单位: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项 目附注2017年度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77,599,498.492,187,547,922.5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42、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1,235,596.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49575,109,176.19292,452,031.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83,944,270.732,479,999,954.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996,417,678.961,775,453,081.4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4,221,293.36147,548,966.66 支付的各项税费401,369,900

43、.71209,956,964.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49419,996,162.66279,454,689.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62,005,035.692,412,413,702.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060,764.9667,586,251.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7,8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63,421.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79,934.951,832,407.8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44、活动有关的现金(七)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9,043,356.441,832,407.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38,097,803.50328,364,427.61 投资支付的现金104,000,000.005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2,097,803.50378,364,427.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054,447.06-376,532,019.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45、金4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2,589,480.009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95,1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49555,775,383.92933,333,481.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03,864,863.921,028,333,481.4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9,122,588.60257,36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7,814,483.7142,178,612.0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

46、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59,108,498.96591,543,442.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96,045,571.27891,087,054.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7,819,292.65137,246,426.5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3,295,919.37-171,699,341.8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0,873,086.08452,572,427.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577,166.71280,873,086.0

47、8 法定代表人: 吕晓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赵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学忠 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报告书共108页第5页 会合04表 编制单位: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 他 小 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713,190,748.00943,618,248.4013,336,931.09803,258,706.1168,838,271.872,542,242,905.4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713,190,748.00943,618,248.4013,336,931.09803,258,70

48、6.1168,838,271.872,542,242,905.4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13,190,748.00-713,190,748.00-386,070.005,969,180.91274,356,737.498,271,891.48288,211,739.88 (一)综合收益总额-386,070.00274,356,737.497,871,891.48281,842,558.9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713,190,748.00400,000.00713,590,748.00 1. 所有者投入普通股400,000.00400,000.00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 其他713,190,748.00713,190,748.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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