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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2017年半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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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中国中材股中国中材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3 一、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系根据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重组主业资产并境外上市的批 复(国资改革2007313 号)和关于同意中国中材集团公司调整股份有限公司发起 人的函(国资厅改革2007366 号),由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 团)联合泰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国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2、公司 (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隅)、华建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国际)、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天山建材)和淄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高新)作为发起人, 分别以评估净资产、股权和货币资金作为出资,将中材集团所属二级全民所有制企业中 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改制设立而成。 本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31 日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1000001000610 号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2,500,000,000.00 元。企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 直门内北顺城街 11 号。股东及出资比例如下

3、: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股本股本 比例比例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1,565,202,629 62.61% 泰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24,459,649 12.97%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19,788,108 12.79% 华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30,793,218 5.23%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7,377,080 2.70%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5,396,609 2.62% 淄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6,982,707 1.08% 合计合计 2,500,000,0002,500,000,000 100.00100.00% % 2007

4、年 11 月 15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737 号),本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 1,071,465,34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全部为普通股。中材 集团、泰安国资、信达公司、北京金隅、华建国际、天山建材、淄博高新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划转不超过 92,684,230.00 股国有股权转为境外上市外资股。本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7 日发布招股说明书,向全球投资人发行 H 股 931,708,000.00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完成后于 2007 年 12

5、 月 20 日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本公司于 中国中材股中国中材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4 2008 年 1 月 3 日行使超额配售权向全球投资人发行 H 股 139,756,000.00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完成后于 2008 年 1 月 11 日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同时,本公司 国有股东将所持有的 92,684,115.00 股国有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持有。 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 3,571,464,000.

6、00 元,经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08第 1003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4 月,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71 号),泰安国资将所持 有的本公司 309,786,095 股股份全部转让给泰安市泰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投 资),并于 2009 年 4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06 日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06100T,注册资本为 3

7、,571,464,000.00 元。变更后企 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8 层。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志江,股东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股本股本 比例比例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1,494,416,985 41.8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19,788,108 8.96% 泰安市泰山投资有限公司 309,786,095 8.67% 富春国际有限公司 130,793,218 3.66%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4,329,980 1.80%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2,439,074 1.

8、75% 淄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5,762,425 0.72% H 股公众股股东 1,164,148,115 32.60% 合计合计 3,571,464,0003,571,464,000 100.00%100.00% 本公司设有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日常工作实施管理和控制。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材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子公 司包括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国际)、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材科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宁夏建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建材)和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连

9、山控股)等 11 家子公司。 中国中材股中国中材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5 本集团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 外派遣实施境外承包工程所需劳务人员;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无机非金属材料应用制品的设计、生产(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销售;工程总承 包;工程咨询、设计;进出口业务;建筑工程和矿山机械的租赁及配件的销售;与上述 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

10、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集团主要业务分为三大分部,分别为水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水泥和新材料。 二、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中材国际、中材科技、天山股份、宁夏建材和祁连山 控股等 11 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具体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相关内容。 三、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国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11、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香港联合 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的相关披露规定编制披露,并基于附注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 制。 中国中材股中国中材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6 四、

12、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 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 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 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13、.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 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 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理人的职责 1、依法办理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14、、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 资。 6、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

15、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投资者申购之基金份额或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 同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

16、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编制本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他处理有关基金事务 的完整记录 15 年以上。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

17、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策 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 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并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

18、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

19、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防火墙原则和 成本收益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 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内部监控等要素。公司已经通过了 ISAE3402( 鉴证业务国际准则第 3402 号 )认证,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的报告。 1、控制环境 良好的控制环境包括科学的公司治

20、理、有效的监督管理、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力的控 制文化。 (1)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 委员会。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对和制衡,形成了合 理的组织结构。 (3)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重视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并 进行持续教育。 2、风险评估 公司各层面和各业务部门在确定各自的目标后,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 对于不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

21、业务;对于可控风险, 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 风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 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度, 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 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3、控制活动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 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 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 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负责资产配置和重大投资决策等; 基金经 理

22、小组负责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配置基础上进行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领导基金经理小组在 基金合同和投资决策权限范围内进行日常投资运作;交易管理部负责所有交易的集中执行。 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 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隔离, 实行集中交易 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 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 负责确 定与实施投资策略、 建立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 对于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 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交易管理部依

23、据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授权的小组成员的指令负责交易执 行。 警示性控制。 按照法规或公司规定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 交易系统在投资 比例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自动预警。 禁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 发行人发行人声明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 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 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

24、编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 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 的依据。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封 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

25、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 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 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网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 债券受托管理报告将置备于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 阅

26、。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3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 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4 主承销商声明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

27、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5 受托管理人声明受托管理人声明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 募

28、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 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29、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6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 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831.65 亿元(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合 并报表口径)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821.84 亿元(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报 表口径) ;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8.01 亿元(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

30、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 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 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 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 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 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 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 三、本期债券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符合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合格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本期债券 发行完毕后,也将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交易流通。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

31、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 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 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 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 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 因素的影响, 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 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 ) 综合评定, 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上述评级结果表明本

32、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 响,同时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极高,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 因本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国内外相关行业市场和资本市场状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7 等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本公司自身风险因素发生变化, 将可能导致本公司不能从 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六、上海新世纪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 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上海新世纪将持续关注发 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

33、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 债务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上海 新世纪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告。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 踪评级所需资料, 评级机构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 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 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 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 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八、债

34、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 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 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 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九、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35、2016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3.76 亿元、304.03 亿元、148.20 亿元和 6.56 亿元, 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引起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 公司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和 2016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7.93 亿元、-83.69 亿元、-416.87 亿元和 367.57 亿元。证券市场走势和公司的经营方 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 动较大的风险。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8 十

36、、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口 径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余额合计分别为330.27亿元、 652.76亿元、 1,693.57亿元和1,284.32亿及在企业合并中 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 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 中国中材

37、股中国中材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7 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 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

38、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 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年年初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 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

39、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 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 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 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 部分。 中国中材股中国中材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

40、币元列示) 18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 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 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

41、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 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 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 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本 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 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 中国中材股中国中材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9 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 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 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43、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 除外。本集团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合约、开放式货币基金,按照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现金 分红,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 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

44、融资 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 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的,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 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中国中材股中国中材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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