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2009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2009/06/23 08:14 A.M.关于统一200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0924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4715元),现就统一2009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
2、缴费工资基数为3726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1178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608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236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90元。 六、本市和外埠农民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00元。 七、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应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
3、2008年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单位与职工2009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 八、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45.2元、失业保险费44.71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47.2元、失业保险费26.83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98元、失业保险费17.88元。 (二)医疗保险 1.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182.56元,其中基本统筹169.52元、大额互助13.04元。 2.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26.08元,其中基本统筹13.04元、大额互助13.04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