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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2 简化统计法在简化统计法中,对概率曲线的形状作了若干假定(如已知标准偏差的正态分布),从而可用与一给定概率相对应的点来代表一条曲线。在过电压概率曲线中称该点的纵坐标为“统计过电压”,其概率不大于2%,而在耐受电压曲线中则称该点的纵坐标为“统计冲击耐受电压”,设备的冲击耐受电压的参考概率取为90%。绝缘配合的简化统计法是对某类过电压在统计冲击耐受电压和统计过电压之间选取一个统计配合系数,使所确定的绝缘故障率从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和费用两方面来看是可以接受的。额定操作和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宜从本标准5.2条的标准值中选取。4.5.3 确定性法(惯用法)绝缘配合的确定性法(惯用法)的原则是在惯用过
13、电压(即可接受的接近于设备安装点的预期最大过电压)与耐受电压之间,按设备制造和电力系统的运行经验选取适宜的配合系数,相应的耐受电压宜从5.1.5.2的标准值中选取。4.6 持续工频电压和暂时过电压下的绝缘配合对范围I的设备所规定的短时工频耐受电压,一般均能满足在正常运行电压和暂时过电压下的要求。为检验设备老化对内绝缘性能、污秽对外绝缘性能的影响所进行的长时间工频试验,应在有关设备标准中规定,下面仅给出应遵循的一般规则。4.6.1 对正常运行条件,绝缘应能长期耐受设备最高电压。4.6.2 设备在预期的寿命期内不致因局部放电而使绝缘显著劣化以及在最苛刻的工况下,绝缘不会失去热稳定性。为尽可能符合实
14、际,应用工频电压试验检验,试验时所加电压可高于 ,而持续时间由系统工况决定。同时应使所有元件上的作用电压与运行时的值成比例。4.6.3 在有关设备标准中可规定设备耐受工频电压升高的允许时间,并确定有关的试验程序、试验电压及试验条件。4.7 操作和雷电过电压的绝缘配合在所有情况下,进行绝缘配合时应考虑:设备安装点的预期过电压值、系统与设备的电气特性、类似的系统的运行经验以及所有保护装置的限压效果。设备的相对地绝缘的额定耐受电压是确定设备的相间绝缘和纵绝缘额定耐受电压的基础。4.7.1 雷电过电压下的绝缘配合4.7.1.1 相对地绝缘对受避雷器保护的设备,其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由避雷器的雷电冲击保
15、护水平乘以配合因数Kc计算选定。4.7.1.2 相间绝缘在所有电压范围内,相间绝缘的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均取相应的相对地绝缘的耐受电压值。4.7.1.3 开关设备的纵绝缘a)范围I的设备纵绝缘的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一般等于相对地绝缘的耐压值,但隔离断口的耐受电压可高于相应的相对地的数值,宜在开关设备标准中规定。b)范围II的设备纵绝缘的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由两个分量组成,一为相对地的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另一为反极性的工频电压,其幅值为 。4.7.2 操作过电压下的绝缘配合4.7.2.1 相对地绝缘a)范围I的设备根据设备上的统计操作过电压水平或避雷器的操作冲击保护水平和设备的绝缘特性,并取一
16、定的配合因数Kc计算、选取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b)范围II的设备根据设备上的统计操作过电压水平或避雷器的操作冲击保护水平和设备的绝缘特性并取一定的配合因数Kc计算、选取设备的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4.7.2.2 相间绝缘a)范围I的设备的相同绝缘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取相应的相对地绝缘的耐受电压值。应保证两类绝缘均满足要求。b)范围II的设备的相间绝缘的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等于相应的相对地绝缘的耐受电压值乘以系数Kpe,通常Kpe1.5。4.7.2.3 开关设备的纵绝缘a)范围I的设备的纵绝缘的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一般取相应的相对地绝缘的耐受电压值,但隔离断口的耐受电压可高于相应的相对地的数值
17、,宜在开关设备标准中规定。b)范围II的设备的纵绝缘的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表2栏7)由两个分量组成,其一为相对地的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另一为反极性的工频电压,其幅值为 。4.7.3 配合因数Kc选取Kc时应考虑到下列因素:绝缘类型及其特性;性能指标;过电压幅值及分布特性;大气条件;设备生产、装配中的分散性及安装质量;绝缘在预期寿命期间的老化,试验条件及其他未知因数。对雷电冲击:根据我国情况,一般取Kc1.4;对操作冲击:一般取Kc1.15;5 绝缘水平5.1 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的标准值(有效值),kV10 20 28 38 50 70 95 140 185 230 275325 360
18、395 460 510 570 630 680 7405.2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的标准值(峰值),kV20 40 60 75 95 125 145 170 250 325 450550 650 750 850 950 1050 1175 13001425 1550 1675 1800 1950 2100 2250 24005.3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额定绝缘水平5.3.1 范围I的设备的绝缘水平列于表1在此电压范围内,选取设备的绝缘水平时,首先应考虑雷电冲击作用电压,和每一设备最高电压相对应,给出了设备绝缘水平的两个耐受电压,即:a)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b)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5.3.2 范围I
19、I的设备的绝缘水平列于表2在此电压范围内,选取设备的绝缘水平时,要考虑操作冲击和雷电冲击作用电压,和每一设备最高电压相对比,给出了设备绝缘水平的两个耐受电压,即:a)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b)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在表2中给出了设备相对地绝缘和相间绝缘的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的组合。5.3.3 设备的绝缘水平与所考虑的设备类型有关,并且无论用统计法或用惯用法,这些绝缘水平都可选用。5.3.4 对同一设备最高电压,有的在表1和表2中给出两个及以上的绝缘水平。在选用设备的额定耐受电压及其组合时应考虑到电网结构及过电压水平、过电压保护装置的配置及其性能、设备类型及绝缘特性、可接受的绝缘故障率等,5.3
20、.5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规定不同于表1或表2中的额定耐受电压值,此时宜从本标准5.1和5.2的标准值中选取。5.4 各类输变电设备,可取与变压器相同的或高一些的绝缘水平,应在有关设备标准中规定。为便于制定有关设备标准,表3和表4分类给出设备的额定耐受电压值。5.4.1 各类没备的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列于表3。对变压器类设备应作雷电冲击截波耐受电压试验,其幅值可比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值高10%左右。截断冲击试验系统的构成应使记录的冲击截波的跌落时间尽量短。截波过零系数不大于0.3;截断跌落时间一般不大于0.7/s。5.4.2 各类设备的短时工频耐受电压列于表4。5.4.3 范围II的开关设备
21、的纵绝缘的耐受电压列于表2。5.4.4 分级绝缘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绝缘水平列于表5。6 试验规定6.1 总则6.1.1 提出这些试验规定的目的在于验证设备是否符合决定其绝缘水平的额定耐受电压。本章对短时工频试验及操作、雷电冲击试验提出一般规定。所有其他的试验,如长时间工频试验等在有关的设备标准中规定。6.1.2 耐受试验电压的波形见GB/T16927.1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6.1.3 对各类设备均应在干燥状态下进行相应的额定耐受电压试验。对户外绝缘的还应按GB/T 16927.1中规定的淋雨条件进行工频短时或操作冲击耐受电压试验。但如已知在干或湿条件下,绝缘的破坏性放电电压
22、较低,则可只在该条件下进行试验,对此应在有关设备标准中规定。6.1.4 如果试验时的大气条件与标准参考大气条件不同,则设备外绝缘的试验电压应按GB/了16927.1中的规定进行校正。6.1.5 所有的冲击耐受电压一般应以两种极性进行试验。但如果已证明在某种极性下,绝缘的破坏性放电电压较低时,则允许只在该极性下进行试验,对此应在有关的设备标准中规定。6.1.6 试验过程发生的绝缘故障是判断试晶是否合格的依据。在GB/T16927.1或在有关设备标准中应规定试验时检测绝缘故障的方法和绝缘损坏的判据。6.2 短时工频耐受电压试验短时工频耐受电压试验是对绝缘施加一次相应的额定耐受电压(有效值),其持续
23、时间为1min。除非在有关设备标准中另有规定,如果在试验过程中设备绝缘没有发生破坏性放电,则认为通过试验;而在湿试验过程中,如果仅在自恢复绝缘上发生一次破坏性放电,则可重复试验一次,若不再发生破坏性放电,则认为通过试验。注1 短时工频耐受电压试验包括频率达数百赫兹而持续时间不超过1min的试验,如分级绝缘的变压器的感应电压试验。2 电力电容器的短时工频耐受电压试验在有关设备标准中规定。6.3 冲击耐受电压试验冲击耐受电压试验是对绝缘施加规定次数和规定值的冲击电压。需要施加较多次数的冲击电压,以检验在可接受的置信度下实际的统计耐受电压不低于额定冲击耐受电压。对自恢复绝缘可进行50%放电电压试验。
24、由此可得出具有良好置信度的实际统计(90%的耐受概率)耐受电压。但对某些绝缘,如套管、互感器及开关设备等的绝缘,在50%放电电压下可能是非自恢复的,而在额定耐受电压下是自恢复的,则只能以额定耐受电压进行检验。可以选用不同的试验方法证明设备以可接受的置信度耐受规定的电压,推荐下列四种冲击耐受电压试验。6.3.1 3次冲击耐受电压试验对被试设备施加3次额定冲击耐受电压,不允许发生破坏性放电(耐受概率Pw设定为100%)。本试验相应于绝缘配合的确定性法(惯用法),适用于非自恢复绝缘为主的设备。6.3.2 3/9次冲击耐受电压试验对被试设备施加3次额定冲击耐受电压,若在非自恢复绝缘上未出现破坏性放电,
25、而仅在自恢复绝缘上发生1次破坏性放电,则再追加9次冲击,如不再发生破坏性放电,则认为设备通过了试验。本试验适用于由非自恢复绝缘和自恢复绝缘组成的复合绝缘的设备。6.3.3 15次冲击耐受电压试验对被试设备绝缘施加15次额定冲击耐受电压,如在自恢复绝缘中的破坏性放电不超过2次,而在非自恢复绝缘中未出现破坏性放电,则认为设备通过了试验。本试验适用于复合绝缘的设备。这项试验说明设备的自恢复绝缘的实际统计耐受电压不低于额定冲击耐受电压,但其置信度低于50%破坏性放电试验所达到的水平。6.3.4 50%破坏性放电试验本试验是在高于额定冲击耐受电压下进行的。对被试设备施加一定次数的冲击电压以得到绝缘的50
26、%破坏性放电电压U50和变异系数z,U50应不低于额定冲击耐受电压乘以1/(11.3z),除非在有关设备标准中另有规定,对空气绝缘z值一般取:a)操作冲击试验,z=0.06;b)雷电冲击试验,z=0.03。z也可取实际试验得出的数值。由于要求多次破坏性放电,故这项试验只适用于自恢复绝缘。6.4 相间绝缘和纵绝缘的联合电压耐受试验6.4.1 当相间绝缘和纵绝缘的额定耐受电压等于相对地绝缘的耐受电压值时,则将相间绝缘、纵绝缘试验和相对地绝缘试验一起进行。此时应将相邻的相端子和纵绝缘对应的相端子均接地。在评价试验结果时,应计及所有路径上的破坏性放电。6.4.2 范围I的设备的试验a)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27、试验126kVUm252kV的某些设备的相间绝缘或纵绝缘的短时工频耐受电压,可能高于相对地绝缘的耐受电压值,此时,最好用两个电压源进行试验,一端加相对地工频耐受电压,另一端加相间绝缘或纵绝缘和相对地绝缘的工频耐受电压的差值。应将接地端子接地。也可采用下列替代方法进行试验:用一个工频电压源。试验时允许运行中的接地端子对地承受一个电压,以防止对接地端子或对地的破坏性放电;用两个反相的工频电压源。每个端子上施加相间绝缘或纵绝缘的额定耐受电压的1/2。应将接地端子接地;b)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相间绝缘或纵绝缘可能要求较相对地绝缘高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此时,在相对地绝缘试验后,应不改变布置并立即升高电压
28、,进行相间绝缘或纵绝缘试验。在估价试验结果时,不计对地破坏性放电的次数。当不允许对地放电时,则应用联合电压耐受试验,冲击分量等于相对地绝缘的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反极性工频电压分量的峰值等于相间绝缘或纵绝缘的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和相对地绝缘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之差。6.4.3 范围II的设备的联合耐受电压试验a)被试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试晶布置模拟运行情况,尤其是要考虑接地平面的影响;试验电压的每个分量应为5.3.2中的规定值;接地端子应接地;相问绝缘试验时,第三相的端子应接地或移开;纵绝缘试验时,其他两相的端子应接地或移开。b)除非证明由于电气上对称而无必要,应对相端子所有可能的组合进行试验。
29、c)纵绝缘试验时,一端加工频电压,另一端则在工频电压负峰值时施加3次正极性冲击电压。范围II的设备的纵绝缘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也证明了在断开位置时的相对地雷电冲击耐受能力。d)范围II的设备的相间绝缘进行操作冲击耐受电压试验时,可用一台冲击电压发生器进行试验,也可用两台冲击电压发生器同时施加两个反极性的操作冲击电压进行试验。对外绝缘,两电压分量的幅值相等,各为相间额定操作冲击耐压的1/2。对内绝缘,两电压分量的幅值在有关设备标准中规定。6.5 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6.5.1 设备绝缘的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项目在有关设备标准中规定。6.5.2 型式试验应做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试验和检验项目。仅列为型式
30、试验的项目有:短时工频和操作冲击的湿耐压试验;50%破坏性放电试验;带有电压绕组的设备的截断雷电冲击耐压试验:标准雷电冲击耐压试验、除特别规定外,一般列为型式试验,且在任何情况下只做干试验。6.5.3 本标准规定的出厂试验项目有:a)范围I的设备的短时工频干耐受电压试验;b)除非在有关设备标准中另有规定,范围的设备的标准操作冲击耐受电压试验;c)Um252kV,容量120MVA的变压器的标准雷电冲击耐压试验;d)Um252kV设备,在有关设备标准中宜对局部放电测量作出规定。6.6 验收试验用户可对出厂试验合格的设备进行出厂试验项目的验收试验。验收试验的耐受电压值在有关设备标准中规定。表1 电压
31、范围I(1kV252kV)的设备的标准绝缘水平 kV 系统标称电压(有效值)设备最高电压(有效值)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峰值)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相对地相间相间与相对地之比纵绝缘2)相对地纵绝缘相对地123456789103)33036385013001.50950850(+295)1)1050见4.7.1.3条的规定(460)95014251.501175(510)500500105016751.6011751050(+450)t)1425(630)117518001.501550(680)1675(740)1)栏7中括号中之数值是加在同一极对应相端子上
32、的反极性工频电压的峰值。2)纵绝缘的操作冲击耐受电压选取栏6或栏7之数值,决定于设备的工作条件,在有关设备标准中规定。3)栏10括号内之短时工频耐受电压值,仅供参考。表3 各类设备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kV 系统标称电压(有效值)设备最高电压(有效值)额定雷电冲击(内、外绝缘)耐受电压(峰值)截断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变压器并联电抗器耦合电容器、电压互感器高压电力电缆2)高压电器母线支柱绝缘子、穿墙套管变压器类设备的内绝缘33.5404040-40404566.9606060-6060651011.5757575-7575851517.51051051051051051051152023.01
33、251251251251251251403540.5185/2001)185/2001)185/2001)2001851852206672.5325325325325325325360350350350350350350385110126450/4801)450/4801)450/4801)4504504505305505505505502202528508508508508509359509509509509501050950950105033036310501050105011751175117511751175130011751175130050050014251425142514251
34、5501550155015501550155015501675167516751675167516751)斜线下之数据仅用于该类设备的内绝缘。2)对高压电力电缆是指热状态下的耐受电压值。表4 各类设备的短时(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 系统标称电压(有效值)设备最高电压(有效值)内、外绝缘(干试与湿试)母线支柱绝缘子变压器并联电抗器耦合电容器、高压电器、电压互感器和穿墙套管高压电力电缆湿试干试1231)41)52)62)7833.5181818/25182566.9252523/3023321011.530/3530/3530/4230421517.540/4540/4540/554
35、0/4540572023.050/5550/5550/6550/5550683540.580/8580/8580/9580/95801006672.5140160140160140160140160140160165185110126.0185/200185/200185/200185/200185265220252.0360360360360360450395395395395395495460330363.0460460460460510510510510570500550.0630630630630680680680680740740注:表中给出的330500kV设备之短时工频耐受电压仅
36、供参考。1)该栏中斜线下的数据为该类设备的内绝缘和外绝缘干状态之耐受电压。2)该栏中斜线下的数据为该类设备的外绝缘干耐受电压。表5 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绝缘水平 kV 系统标称电压(有效值)设备最高电压(有效值)中性点接地方式雷电冲击全波和截波耐受电压(峰值)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内、外绝缘,干试与湿试)110126不固定接地25095220252固定接地18585不固定接地400200330363固定接地18585不固定接地550230500550固定接地18585经小电抗接地325140;.;b) 若10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条规定的试验中有9件以上(包括9件)不动作,但在B.3.
37、3条规定的试验中有任意试样不动作,则判定受检的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复验不合格;c) 若10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条规定的试验中只有8件以下(包括8件)不动作,则可不必继续进行B.3.3条规定的试验,直接判定受检的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复验不合格。B.4.3 若5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条规定的试验中只有3件以下(包括3件)不动作,则可不必继续进行B.3.3条规定的试验,直接取B.3.1条中剩余的10件热敏感元件试验样品作为静态动作温度试样,重新按B.3.2条、B.3.3条的规定进行复验,并按下述规定进行判定:a) 若10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条规定的试验中有9件以上(包括
38、9件)不动作,且在B.3.3条规定的试验中每个试样均动作,则判定受检的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复验合格;b) 若10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条规定的试验中有9件以上(包括9件)不动作,但在B.3.3条规定的试验中有任意试样不动作,则判定受检的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复验不合格;c) 若10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条规定的试验中只有8件以下(包括8件)不动作,则可不必继续进行B.3.3条规定的试验,直接判定受检的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复验不合格。参考文献1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S.2 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
39、验抽样计划S.3 GB/T 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S.4 GB 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S.5 GB/T 13306,标牌S.准和叫法,都是灯杯,射灯的叫法,各适合不同的天花灯的灯座。MR16 在照明行业里指最大外径为2英寸的带多面反射罩的灯具, MP11就是比MR16小一点的灯具,。MRMR:Multiface Reflect,多面反射(灯杯),后面数字表示灯杯口径(单位是1/8英寸),MR16的口径=161/8=2英寸50mm PAR灯一般有PAR30 PAR36 PAR46 PAR56,体积有长有短,也叫筒灯,照射光束,用来照明舞台、动感换色等,是舞台上常见的灯具,因为耗电比较大,而且有烤的感觉,现在逐渐被LED PAR灯取代 AR111/AR70是铝质冷反光卤素射灯 E27、E14是指的普通螺口灯头的灯头大小,E27就是我们平时用的白炽灯的灯头,E14就是比它小一号的,比E27大的还有E40。 G12是一种单端的管形金属卤化物灯泡。论坛上摘录:MR16是指灯杯的直径, 为50mm. 一般默认的MR16就是gu5.3的底座,细细的插入式的两个针脚. GU10是指的 twisted悬扭式的那种底座.目前MR16不管是GU10,还是GU5.3的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