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 -法理 学重点串讲 主讲 教师: 李斌 授课时间 : 2018.08.11 粉笔公考 官方微信 1 法律 -法理学重点串讲(讲义) 第一节 法的本体 一、法的概念 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基础,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要素 (一)法律规则 1.概念 法律规则,是指以一定的逻辑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规范。 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 1)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
2、2)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并不是完全对应关系。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指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原理或者价值准则的一种法律规范。 三、法的渊源 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四、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法对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有效。明确法的效力范围,是法的遵守和适用的前提。 (一)对人的效力 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包括: 1.属人主义; 2.属地主义; 3.保护主义;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 主义相结合。 (二)空间效力
3、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2 领空。 根据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一国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于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 (三)时间效力 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法的时间效力包括: 1.法的生效时间; 2.法终止生效的时间; 3.法的溯及力。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 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
4、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六、法律行为与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在中国,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组织、国家。 2.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以下几类:物、人身、智力成果、行为结果。 3.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法律上的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
5、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 法律上的义务,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与权利相对应。 (二)法律行为 法律事实,就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 和消灭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七、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3 的法律后果。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 【强化练习】 1.
6、(单选)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这表明法律具有( )。( 2015 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第 1 题) A.国家强制性 B.普遍性 C.国家意志性 D.规 范性 2.(单选)张明与李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结婚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产生张明与李敏婚姻法律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为( )。( 2016 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第 7 题) A.法律事件 B.事实行为 C.法律事实 D.事实关系 3.(多选)关于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2016 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第 51 题) A.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是一一对应关系 B.法律规范只能通过
7、法律条文来表现 C.所有的法律条文都体现法律规范 D.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 E.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4.(单选)下列关于“法律”内涵表述错误的是( )。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法律是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 C.法律具有普适性,与国家无关 D.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是由它所依赖的社会物质条件决定的 第二节 法的运行 一、立法 1.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行政法规:国务院。 3.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4.部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5.地方政府规章: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6.自治条 例、单行条例
8、: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二、法的实施 4 (一)执法 执法,又称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二)司法 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三)守法 守法,又称法的遵守,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所有人都是守法的主体,所有组织都有义务守法。 三、法律解释 1.立法解释:主要指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对法律所作的解释。 2.司法解释: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
9、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 3.行政解释:主要是指针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强化练习】 1.(单选)我国的军事法律由( )制定。( 2015 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第 28 题) A.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 B.中央军委 C.国务院 D.国务院和中央军委 2.(单选) 2017 年 6 月 1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该解释属于( )。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执法解释 D.学理解释 3.(单选)根据宪法规定,下列有权制定
10、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 )。 A.省级人民政府 B.市中级人民法院 C.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 D.县人大常委会 4.(单选)法的实施是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使法律从纸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的过程。对涉嫌盗窃犯罪的张某,公安机关依法实施逮捕属于( )。 A.法的遵守 B.法的适用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 第三节 法与社会 一、法与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服务于经济基础。 二、法与政治 5 法与政治同属于上层建筑,法在多大程度上离不开政治,政治便在多大程度上离不开法。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
11、作用,又 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四、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3.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强化练习】 1.(单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最
12、根本的保证是( )。 A.依法治国 B.执法为民 C.党的领导 D.公平正义 2.(单选)经济基础与法的关系是( )。 A.经济基础与法始终保持一致 B.经济基础始终促进法的发展 C.经济基础决定法 D.法决定经济基础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
13、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 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6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5.加强法治工
14、作队伍建设; 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强化练习】 1.(单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6 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第 24 题 ) A.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B.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C.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D.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单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解释,不正确的是( )。 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
15、.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提供保障 7 法律 -法理学重点串讲(笔记) 【说在课前】 1.本节课讲解法理学重点知识,时长 2 小时,讲课速度会适当放慢,大家在课堂上掌握清楚,下课后少复习该模块。 2.笔记:大家不用担心笔记跟不上,需要做笔记的时候老师会进行提示,老师没有提醒的部分认真听讲即可。 第一节 法的本体 【解析】 考试题目中最高频的考点在第一节和第二节,第三节和第四节考试几乎不考查。 一、法的概念 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
16、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基础,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解析】 1.掌握程度:不需要全部记忆。 2.关键词: ( 1)国家: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是法生成的主体。 制定: 1949 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当时我国法律几乎空白,一直到 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制定我国第一部宪法,是从无到有的过程。 认可:本来就有的东西,国家将其上升为法律,我国有“三个代表”指导思想,以前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提出的党内指导思想, 2004 年写入宪法,具有宪法的效力,得到认可。 ( 2)国家强制力:我国有军队、监狱、公安机
17、关、检察院、法院,人们有违法犯罪行为,不遵守法律时国家强制机关发挥作用。注意:道德、宗教没有国家强制力。 ( 3)物质生活条件:物质决定法,政治中讲解“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是决定性因素,物质是经济范畴,法是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决定法。 ( 4)统治阶级的意志:我国人民是统治阶级, 共产党是执政党,工人阶级是领导。干扰项(政治性错误):工人是统治阶级,农民就会成为被统治阶级。 ( 5)权利和义务为基础(主要内容):权利,如公民有言论自由权、选举权;义务,如不能随意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 ( 6)行为规范体系:法律仅仅调整人们的行为,而不控制思想,允许人们随意 YY
18、,如喜欢的人要结婚了自己躺在床上想着如何破坏婚礼、抢婚,仅仅想象不违反法律,法律不会制约,除非真的实施行为。再如甲乙二人有仇,甲每天诅咒乙下雨天跑步被雷劈死,结果乙8 真的被雷劈死,此时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甲没有杀人行为,仅仅是诅 咒。 3.坑:法体现人民意志,由国家制定认可。考试题出现“体现人民意志”“体现国家意志”都是正确选项。 二、法的要素 (一)法律规则 1.概念 法律规则,是指以一定的逻辑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规范。 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 1)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 2)法律条文和法律
19、规则并不是完全对应关系。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指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原理或者价值准则的一种法律规范。 【判断】: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解析】 1.掌握程度:规则和原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2.规则:具体、明确。如遗产按照第一顺序(配偶、父女、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的条文很具体,每一个顺序的人和条文针对“遗产”是典型法律规则,因为表述具体明确。 3.原则:抽象、笼统。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
20、位一律平等,婚姻关系男女平等,合同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对等。规定笼统抽象属于原则。 4.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 ( 1)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如“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22,女不得早于 20。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我国法律打开后看到的“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就是法律条文,“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是男女结婚的要求,条文是外在形式。 ( 2)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并不是完全对应关系,如一个条文 不一定必须写规则,也可以写原则。 三、法的渊源 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9 章
21、、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解析】 1.法的渊源:法的具体的表现形式。我国的法可以表现为宪法、法律、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会在第二节讲解。 2.考点: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我国法的主要正式渊源)。 3.坑:我国不承认判例属于正式渊源。判例:英美法系国家大量存在,即判决先例,如1999 年美国大法官判决 A 案件,到了 2018 年出现了非常类似的 B 案件,审理 B 案件的时候可以以 A 案件的判决结果审理 B 案件(根据以前的判决决定新判决)。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有法律条文,不承认判例属于正式渊源。 四、法的效
22、力 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法对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有效。明确法的效力范围,是法的遵守和适用的前提。 【解析】 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对人的效力、对时间的效力、对空间的效力。 (一)对人的效力 法对人的效 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包括: 1.属人主义; 2.属地主义; 3.保护主义;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解析】 1.对人的效力: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 2.对人的效力: ( 1)属人主义:看国籍,只要是中国人,国籍是中国,中国法律可以对其行使管辖,如张三是长期在美国居住的中国人,在美居住期间发生刑事案件,中国可以管辖。 ( 2)属地主义:地 -地盘、地域,即在“我的地盘听我的”“我的地域范围内听我的”,如外国人来中国旅游,在中国期间发生刑事案件,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