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新日电动车讲堂,一场致力于传播电动车使用知识的公开课。本次课堂,我们将对北京市超标电动车还没有办理临时牌照的进行提醒:超标电动车不办理临时牌照将丧失路权。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2018 年 11 月 1 日前购买的、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且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需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办理注册登记。2018年 11 月 1 日后购买的,已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当自购车之日起 15 日内到交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表、车主身份证明、购车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可在北京市指定上牌地点进行临时牌照办理,指定地点为交通支(大) 队的非机动车登记站。而 4 月 30 日之后,北京市将不再为超标电动车办理临时牌照,并且没有办理临时牌照的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因此在京超标电动车一定要及时办理临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