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顾问(居间)服务合同甲方(委托人):江苏京鸿舜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星火路17号中建环球大厦9楼 乙方(居间人):原鸣明身份证号码: 412801195805240893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 委托事项 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为甲方的业务顾问,引荐甲方与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 “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
2、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
3、受的损失。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4、
4、甲方给乙方每月提供2000元业务顾问费。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支付方式1、 经乙方介绍居间成功,乙方可获得该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4 %作为居间报酬。 2、 如通过乙方认识的所有人,虽非乙方直接操作,但有项目与甲方对接并成功签订施工合同,则乙方可获得该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1 %作为居间报酬。3、 居间成功后,在甲方取得首次工程款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总额的50%,甲方取得第二次工程款后 7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 4、 甲方以转帐的方式支付。 5、 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
5、活动费用(甲方同意承担的部分费用除外)。 六、保密事项 1、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 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如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星火路17号中建环球大厦9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