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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落地流程
项目落地一般工作流程
用地类项目的实施大体要经过:项目洽谈-签协议(签约)-办手续-开工建设-投产-达产几个阶段,项目进入后到开工建设即为项目落地。
项目落地前(也就是在办手续过程中)又要经过三阶段才能开工建设。
第一阶段:立项和规划选址意见书的获得
1. 立项审批意见——发改局;
2. 环保审批意见——环保局;
3. 土地初审意见——国土管理部门(确定项目拟用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4. 规划选址意见——规划部门(确定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要求,审批后获得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二阶段:项目用地的申报、征用和收储;
1. 项目用地列入政府收储计划的请示及审批——市土地收储中心,市、区政府;
2. 项目用地报件的组织和申报——土地管理部门和服务中介;(报件材料包括勘测定界报告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补偿标准及同意征地方案等要件)
3. 环境评估报告书(表)及审批——环保管理部门及服务中介;
4. 矿产压覆评估及审批——省国土厅及服务中介;
5. 地质灾害评估及审批——区国土分局及服务中介;
6. 水土保护方案及审批——水务局及服务中介;
7. 林业部门审核——林业局;
这一阶段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用地的预审,批次报件审批展开。工作的目标在于获得土地预审,农地转用的批文,完成项目用地的征用和收储。
第三阶段:项目用地审批的完善
根据国家现行供地政策的规定,建设用地的供给首先由政府收储后,再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给投资方。因此,项目用地在实现收储后,还必须开展下列环节的工作:
1. 供地方案的制定和报批——市土地收储中心,省、市土地管理部门;
2. 土地的出让(招、拍、挂)——市土地交易中心;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规划部门;
4.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土地管理部门;
5. 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办理——规划部门;
6.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建设管理部门;
如果引进项目进入工业园区的,由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统一办理以上三个阶段的手续,但引进单位要积极协调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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