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返聘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 地 址: 乙方(离退休人员):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鉴于:乙方已达到退休年龄,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等待遇,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现自愿返聘至甲方工作,乙方保证身体健康无重大病情。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退休返聘劳务关系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协议,以供遵照执行。 第一条 返聘期限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为 (内容详见本岗位职责相关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等)。 2、乙方应履行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2、3、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三条 工作纪律及规章制度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地的法律法规,以身作则,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返聘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乙方承诺不会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声誉、商业秘密及经济利益的行为,未经甲方同意,不对外泄露甲方任何非公开信息。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 天,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甲方规定。 第五条 工作报酬 1、乙方的工作报酬为每月人民币 元,按约支付,每月 日发放上月工资。 2、乙方工作报酬应缴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为扣缴。 第六条 协议的终止和解
3、除 1、返聘期满或乙方因自身状况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劳务,本协议即行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本协议。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只要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任何理由即可解除本协议。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1)不符合甲方的返聘条件和要求的; (2)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的,或经考核不合格的; (3)患病或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停工治疗期限超过10日的; (4)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相关证明的; (8)向甲方隐瞒重大疾病史及
4、其他重要信息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 (1)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作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第七条 经济补偿、赔偿 1、本协议被终止或解除,甲方均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但应付乙方劳务报酬应及时结清。 2、如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工伤、医疗 1、返聘期间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担,乙方因病治疗无法到甲方工作的期间,工资不予发放。每月病假连续三天或累积5天(含)以上;每年病假连续或累积超过15天,本协议自行解除。 2、鉴于乙方
5、不愿自费购买商业保险,甲方出资为乙方购买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保险公司没有为退体返聘的单个自然人的用人单位提供一名员工的雇主责任险险种产品,因此双方同意甲方为乙方多购买意外伤害险的保额),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工伤的补(赔)偿,补(赔)偿金以保险赔偿金为限,保险期限与本协议期间相同。乙方保证在出险后收到前述保险赔偿金后,双方再无任何有关工伤及意外伤害的经济纠纷,甲方无需再另外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乙方亦不得再向甲方索要任何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特别约定_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约定。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