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全新产品或同意甲方扣减费用及赔偿甲方损失。更换货物所发生的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3 包装材料不回收。如乙方确需回收包装材料,甲方不保证包装材料的完好无损,乙方承担回收包装材料所需的一切费用。4.4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供方单位基础信息表。4.5 乙方按甲方要求必须在供货产品到达施工现场的同时提供下列完整资料:1)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检验报告及甲方报验及工程竣工所需的资料。进口产品还需提供报关单、商检证明、原产地证明。上述所证明性文件均需在有效期内。2)其他供用户使用的必备资料第五条:授权5.1
2、 甲方项目经理: 、商务经理: 、机电经理: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不锈钢管及管件买卖合同第 6 页共 14 页、甲方收料负责人: 5.2 甲方项目经理部物资收料负责人负责 进场的签收。由甲方收料负责人及相应收料人至少两人共同签署的收货凭据(包括但不仅限于过磅单据、收料单、供货小票、月度统计单或其他数量统计文件等)仅作为甲方收到乙方所供应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到场时间等的证明,而不作为甲方付款及结算的依据,无论该收货凭据上是否载有单价或合价或合计等涉及价款的内容。甲方项目经理部除物资收料负责人外的其他任何人员签署的任何形式的收货凭据不作为标的物进场的依据。5.3 凡涉及合同价款变更、
3、结算、付款的,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商务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甲方项目经理部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形式的签字不作为合同价款变更、付款及结算的依据。5.4 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方章)的使用范围为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洽商变更等履约过程中的文件,但不包括签署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办理结算。5.5 乙方已完全理解以上各款含义,对于乙方未遵守以上条款而导致的乙方无法结算、付款,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5.6 乙方现场负责人 : 联系方式: 传真 : EMAIL: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6.1 乙方必须配合工程的需用材料计划,虽然此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修订后的计
4、划时间内,以甲方可接受的次序方式,根据甲方的要求供应一切合同所需材料等。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工程材料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或延迟供货、合同价格变更等的理由。6.2 乙方的员工应遵守工程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例及规定,并应遵守可能由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要求延长交货期限及索要费用。6.3 乙方应于YYYY年MM月DD日之前,或严格按照甲方另行发出的供货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将合同项下约定的供货产品保持保量地运至交货地或具备交货条件。在具备交货条件时,乙方应在甲
5、方发出进场通知后 DD 日历日内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乙方发货前应及时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不锈钢管及管件买卖合同第 7 页共 14 页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准备。乙方不得因甲方要求乙方延期交货而向甲方提出索赔。甲方可以选择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更换货物通知或退货通知等与供货相关事宜的通知,该等通知一经到达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传真号、电子邮件地址或乙方负责人,即视为乙方已经知悉全部通知内容。6.4 乙方应严格按照订货单上产品的规格、数量、供货时间进行供货,乙方对超出供货需求量供应的产品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退场的运输、装卸、保管等及承担由此
6、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6.5 如因乙方原因(例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预付款保函、发票、收据等情况)造成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生产供货周期仍以订货单下单之日起计算,不后延。6.6 乙方送货送达地点: 中国 *市 工程名称 工地 。6.7 按甲方项目要求将货物送到现场指定地点卸货并码放整齐,保证堆放安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产品的落地、验收、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7.1 材料的落地。合同项下所有产品乙方均需运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落地,落地前(含产品落地)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双方在此约定选取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落地:
7、人力并借助有限工具可以落地的:甲方协调第三方(专业分包商)提供必需人力和有限工具协助乙方进行产品落地,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费用数额由乙方自行和第三方协商后以现金方式支付。人力不能完成,需借助运输设备的:由乙方负责提供现场落地所需的汽车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2 送货单(仅作为货物到场时间证明):货到现场后,由甲方项目经理部物资负责人负责接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甲方的签收仅是货物到场时间的证明,并不作为产品数量、产品合格及乙方凭此单据向甲方结算及索要货款的依据,无论该收货凭据上是否载有单价或合价或合计等涉及价款的内容。7.3 验收单(仅作为货物外观质量证明):产品到工地后,甲方
8、组织业主、监理、乙方共同对合同产品进行外观验收,并按封样验收。产品到场乙方不组织现场验收或在进行现场验收时乙方不到场,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将自行组织现场验收,并视为乙方认同验收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不锈钢管及管件买卖合同第 8 页共 14 页结果。在验收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在 日历日内更换合格产品,乙方未按照规定日期更换的按照乙方违约条款处理。7.4 竣工验收:在进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时,产品必须通过四方(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和甲方)验收。 第八条;产品质量保证期限和保修8.1 乙方对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日期为准
9、)不少于两年。保修期内,乙方应按照以下规定时间予以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质量保修期的终止不能视为乙方对产品中存在的可能引起产品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付的责任的解除,乙方对纠正产品潜在的缺陷始终应负有责任。(1)保修期内或竣工前,产品有质量缺陷,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业主(建设单位)通知HH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解决。如遇重大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应立即赶赴现场,在 24 小时内解决问题或提供替代方案。如乙方未能及时到场,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向甲方负责支付赔偿。(2)对于乙方产品在合理使用期内(无论是否超过保修期) ,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用户或甲方遭受损失,乙方负有完全赔偿责
10、任。8.2 若乙方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售后、保修服务及其他乙方责任,甲方有权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将保修金用于产品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保修金中扣除此修复费用;如果修复费用超出保修金,超出部分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九条:售后服务9.1 安装指导:1) 乙方免费负责配合甲方对产品进行指导安装、组装、就位等。2)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定期参加现场会议,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圆满解决安装中的所有问题。3) 若在安装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建筑结构或其他产品的损坏,乙方须负责修理或赔偿损失。9.2 售后保修服务:1) 乙方应在项目所在地区设有常驻维修机构,能及
11、时处理产品所有保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 24 小时全天候提供的,质保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必须在 小时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不锈钢管及管件买卖合同第 9 页共 14 页内予以答复,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免费对所供产品进行连续检修及更换, 小时内完全修理好。如相同问题连续 次维修还不能修好应免费更换新品。2) 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所提供产品的常规检查等内容。当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该维修机构须备有足够的备件产品,以满足本工程的维修需要。3) 在质保期结束时,须由乙方会同甲方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等,任
12、何缺陷必须由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限内完成,并得到甲方代表人认可,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修理之后,乙方应将成因、补救措施、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 份。第十条:附件、备件、消耗品和工具合同中要求提供的或根据该种产品供货或使用的通常惯例而需同时提供的附件、备件、工具、消耗品以及人员服务费用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费用等乙方按附表 1“货物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明细表”中列出清单,提供名称、用途、制造厂和产地,其价格含在总价中。第十一条:专利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的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产品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均无任何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
13、产品主张权利或中国国家机关依法对产品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暂定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的差额。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 乙方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全部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乙方已收款项全部无条件返还,乙方另需按所收款项总额或本合同总金额的 100%赔偿甲方,甲方的损失额高过前述约定的则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补足差额:1)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如质监、监理、设计方、甲方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等)验收合格;2) 在产品使用后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员、财产受到损害的。3) 乙方将本
14、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的;4) 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累计延误达 10 日历天;5) 因产品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三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和中国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无法更换或补充至甲方要求;6) 甲方发现产品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要求及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不锈钢管及管件买卖合同第 10 页共 14 页7)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漠视甲方、设计方指令的或未按甲方、设计方指令执行的;8)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按甲方、设计方及时进行整改的;9) 本合同约定甲方或乙方可解除合同的事由;10) 其他法律规定可解除合同
15、的事由。如发生上述事项,甲方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后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上述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违约金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乙方在收到解除或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甲方因本条规定的事项行使权利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12.2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订货单要求足额交货,每延误 1 日历天,乙方按人民币 元/日历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违约金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12.3 在产品加工交货、安装、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产品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或产品有缺失时,有权向乙方提出
16、,乙方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产品和补齐缺失的产品,如乙方不能按期更换和补充,乙方按 0.2 万元人民币天数(自甲方规定更换期限截止日至问题解决日止)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果乙方超过甲方规定期限十日历天仍不更换和补充的,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12.4 质保期内乙方未按合同履约,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承担产品修复或修复不合格,每延误 1 日历天,乙方按人民币 0.1 万元/日历天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累计延误七日历天后仍未解决,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修金,并将该款用于产品自行修复,如果该款仍不够用于产品修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差额。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2.5
1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全部返还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外,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向甲方或第三方赔偿上述所有损失。甲方或第三方已垫付费用可向乙方双倍追偿。12.6 如果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工程事故,导致人员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因此所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2.7 如乙方的资质和所派遣从事本工程工作的人员资格不符合本工程要求的法定规定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过错全部由乙方承担,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次,甲方除不予支付款项外,乙方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及使用单位的全部损失。 12.8
18、在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 10 个日历日内不作出书面答复,应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一切索赔。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二条:违约责任12.1乙方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全部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乙方已收款项全部无条件返还,乙方另需按所收款项总额或本合同总金额的 100%赔偿甲方,甲方的损失额高过前述约定的则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补足差额:1)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如质监、监理、设计方、甲方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等)验收合格;2) 在产品使用后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员、财产受到损害的。3) 乙方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的;4) 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累计延误达 10日历天;
19、5) 因产品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三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和中国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无法更换或补充至甲方要求;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暖材料及附件买卖合同第 10 页共 13 页6) 甲方发现产品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要求及时间内完成整改的;7)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漠视甲方、设计方指令的或未按甲方、设计方指令执行的;8)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按甲方、设计方及时进行整改的;9) 本合同约定甲方或乙方可解除合同的事由;10) 其他法律规定可解除合同的事由。如发生上述事项,甲方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
20、后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上述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违约金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乙方在收到解除或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甲方因本条规定的事项行使权利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12.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订货单要求足额交货,每延误 1日历天,乙方按人民币 元/日历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违约金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12.3在产品加工交货、安装、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产品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或产品有缺失时,有权向乙方提出,乙方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产品和补齐缺失的产品,如乙方不能按
21、期更换和补充,乙方按 0.2 万元人民币天数(自甲方规定更换期限截止日至问题解决日止)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果乙方超过甲方规定期限十日历天仍不更换和补充的,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12.4质保期内乙方未按合同履约,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承担产品修复或修复不合格,每延误 1日历天,乙方按人民币 0.1 万元/日历天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累计延误七日历天后仍未解决,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修金,并将该款用于产品自行修复,如果该款仍不够用于产品修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差额。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2.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全部返还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
22、分的合同价款外,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向甲方或第三方赔偿上述所有损失。甲方或第三方已垫付费用可向乙方双倍追偿。12.6如果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工程事故,导致人员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因此所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2.7如乙方的资质和所派遣从事本工程工作的人员资格不符合本工程要求的法定规定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过错全部由乙方承担,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次,甲方除不予支付款项外,乙方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及使用单位的全部损失。 12.8在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 10个日历日内不作出书面答复,应视为乙方同意甲方道融合”之所以能够
23、被提出,必须是在当时社会中具有佛道思想融合的实际存在和社会条件,这便是使得佛道思想融合变为现实的两种宗教正常融合化化的存在。(一)政治背景明代中后期的社会政治状况十分不稳定,明朝政权被外忧内患所困扰,统治阶级的阁臣争权逐利,皇帝的昏慵无能,财政短缺,徭役繁重,政治腐败,地方少数民族政权的虎视眈眈,大有吞并明朝疆土自己取而代之的劲头,农民的反抗高涨,南方的民变频繁,屡禁不止的民间秘密宗教社团、倭寇和西方殖民者的侵犯等问题,显示出明王朝处在风雨飘摇随时都会坍塌灭亡的境地。这时,伴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生长的道、释二教,仍然是明清之际封建统治的工具,是封建社会末期思想文化的支柱,而且到这个时期,儒、释、道
24、三教的思想,在为封建王权维护统治,维系社会人伦纲常的理论上发展得更成熟和完善,三家相互补充借鉴从不同的思想角度为维护封建统治发挥着作用。虽然统治者宣扬以儒学为主 ,但对佛、道二教维系封建纲常的作用也是充分肯定的。当时社会中的农民起义,伦理纲常的破坏 ,尊卑不分,道德沦丧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都是很大的威胁。 统治集团除了强化政治手段,采取种种行政手段来打压、消除这种威胁,也还得从思想方面寻找突破口,从思想上加强对人民的禁锢。长期为封建统治服务的儒、道、释三教自然成为明朝统治者巩固政权,收揽人心的工具。它们本身就是依靠封建制度这块土壤孕育成长起来的,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得到统治集团的支持,
25、而且对下层民众的影响也是很深刻的。可以说,道释两教融合的思想被整个社会所接受,道释两教融合思想可以说是明朝中后期的社会思潮。(二)文化背景9.3 本合同项目停缓建或设计人交蓝图半年后甲方仍未启动工程的(未投标或未施工) ,甲方应按第七条支付,付至最终合同价的 95%。若本项目在乙方提交施工图之日起二年内未完成施工的或已完成施工但未竣工验收的,甲方应按第七条支付,付至最终合同价的 100%。9.4 设计质量: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直至甲方审核确认。第十条 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同意由广州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