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3)、HW04(263- 011-04)、HW06、 HW08废矿物油(仅限 900-200-08、900- 210-08中的油泥)、 HW09油/水、烃/水混 合物或乳化液(900- 006-09、900-007- 09)、HW11精(蒸) 馏残渣(252-001-11 、252-010-11、802- 001-11、900-013- 11)、HW12(油墨及 非特定行业)、HW13 (合成材料及非特定 行业)、HW16(266- 010-1)、HW17 (336-063-17、336- 064-17)、HW32无机 氟化物(900-026-32 仅限污水处理污泥) 、HW35(221-
2、002- 3)、HW38(261- 069-3)、HW49 其 他废物(802-006-49 、900-039-49、900- 041-49、900-043-49 、900-047-49、900- 999-49)6600吨 /年;HW15爆炸性废 30000吨/年 薛莉萍15909308893 2018年4月 15日至 2018年10 月14日 临时许可 32 重庆华新地维水泥 有限公司 渝环办2018 136号 收集、贮 存、处置 重庆市江津 区珞璜工业 园 重庆利特聚欣资源循 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预处理废物 30000吨/年 崔保信15823579397 2018年1月 15日至 2018
3、年4月 14日 法人名称 由“重庆 拉法基瑞 安地维水 泥有限公 司”变更 为“重庆 华新地维 33 重庆九腾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 渝ZH043 收集、贮 存、处置 长寿区凤城 街道李家坪 医疗废物HW01 (831-001-01:感染 性废物,831-002- 01:损伤性废物) 1825吨/年李德建13320388332 2016年10 月13日至 2021年10 月12日 34 重庆雅丽洁环保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 渝环办2018 290号 收集、贮 存、利用 重庆潼南工 业园区北区 HW12、HW17、HW21、 HW49类危险废物中的 含铬危险废物3770吨 (其中含铬废液2500 吨、含
4、铬废渣1250吨 15080吨/年金涛15922968239 2018年6月 30日至 2018年9月 30日 临时许可 35 重庆远达催化剂综 合利用有限公司 CQ5001520003 收集、贮 存、利用 重庆潼南工 业园区东区 废脱硝催化剂(含刚 模块):其中:蜂窝 式一般催化剂7000吨 、板式催化剂1000吨 8000吨/年李爽13983110505 2018年1月 19日至 2019年1月 18日 / 36 重庆苏鑫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渝环办2018 49号 收集、贮 存 重庆璧山区 璧泉街道观 音村 收集及中转贮存危险 废物(仅限HW03废药 物、药品、HW04农药 废物、HW05
5、木材防腐 剂废物、HW06废有机 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 物、HW08废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废物、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 或乳化液、HW12染料 涂料废物、HW13有机 树脂类废物、HW34废 酸、HW35废碱、HW36 1400吨/年 陈刚13883088999 2018年5月 7日至2018 年8月6日 临时许可 (收集贮 存试点单 位 36 重庆苏鑫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CQ5001200004 收集、贮 存、处置 (处置仅 限医疗废 重庆璧山区 璧泉街道观 音村 收集、贮存及处置 HW01医疗废物(831- 001-01感染性废物、 831-002-01损伤性废 5吨/天 陈刚1388
6、3088999 2018年5月 5日 至 2020年5 月4日 37 重庆埠源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渝环办2018 168号 收集、贮 存、处置 丰都县东方 新希望重庆 水泥有限公 司 危险废物3550吨,其 中HW06废有机溶剂与 含有机溶剂废物1500 吨、HW08废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废物2000吨 、HW09油/水、烃/水 混合物或乳化液50吨 14200吨/年杨海17708320078 2018年4月 25日至 2018年7月 24日 临时许可 。法人名 称由“重庆 基源环保 科技有限 公司”变更 为“重庆埠 源环保科 技有限公 38 重庆太锦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渝环办2018275 号
7、 收集、贮 存、利用 重庆市潼南 工业园东区 危险废物6852吨/季 度。类别为:HW16感 光材料废物(仅限 231-002-16、397- 001-16、900-019-16 中的含银显(定)影 液)12吨、HW34废酸 (900-300-34、900- 301-34、900-302-34 、900-307-34)1200 吨、HW35废碱(900- 351-35、900-352-35 、900-355-35)1200 吨、HW17表面处理废 物(336-052-17、 336-054-17、336- 055-17、336-058-17 、336-060-17、336- 062-17、33
8、6-101- 17)3000吨、HW21含 铬废物(336-100-21 、346-101-21)240 吨、HW22含铜废物 27408吨/年聂矗13518112314 2018年7月 1日至2018 年9月30日 临时许可 39 重庆耘绿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渝环办2018118 号 收集、贮 存、处置 长寿经开区 齐心大道19 号1#厂房 HW49类废包装桶(仅 限沾染HW06、HW08类 危险废物);(其中 吨桶0.125万个, 200L金属/塑料桶3.5 万个,200L以下塑料 桶0.125万个) 3.75万个 龚杨17783078333 2018年4月 1日到2018 年6月30日
9、临时许可 收集、贮 存 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HW08废矿物 油(900-210-08:油泥25吨、900-249- 08:废机油500吨),HW12染料、涂 料废物(900-252-12:漆渣)25吨, 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废油 (漆)桶、沾染油的棉纱、手套,吸 油纸毡、喷涂废气吸附用活性炭及沸 石、废旧机油滤清器70吨、900-044- 49:废铅蓄电池130吨) 临时许可 (收集贮 存试点单 位) 40 重庆睿林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 渝环办2018258 号 收集、贮 存 万州区南环 路6号1号厂 房 危险废物475吨/季度。HW02医药废物 (271-001-02、2
10、71-005-02、271-004- 02)10吨;HW03废药物、药品 非特 定行业(900-002-03)8吨;HW04农 药废物(263-008-04、263-012-04、 900-003-04)5吨;HW06有机溶剂废 物(261-005-06、261-006-06)20吨; HW08废矿物油(375-001-08、900- 200-08、900-201-08、900-202-08、 900-203-08、900-204-08、900-209-08 、900-210-08、900-249-08)70吨; 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900-005-09、900-006-0
11、9、 900-007- 09)25吨;HW11精(蒸)馏残渣 (252-001-11、252-010-11、802-001- 11、900-013-11)5吨;HW12染料、 涂料废物(900-250-12、900-251-12、 900-252-12、900-256-12、900-299- 12)120吨;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 (900-014-13、900-015-13、900-016- 13)4吨;HW15爆炸性废物(900- 018-15)4吨;HW16感光材料废物 (231-001-16、231-002-16、828-001- 16、900-019-16)2吨;HW17表面处 理废
12、物(336-051-17、33-052-17、336- 054-17、 336-055-17、336-056-17、 336-057-17、336-058-17、336-060-17 、336-062-17、336-063-17、336-064- 17、336-065-17、336-099-17)45吨; HW21含铬废物(336-100-21)8吨; HW22含铜废物(304-001-22、397- 004-22)25吨;HW29含汞废物(900- 022-29)4吨;HW34废酸(406-007- 陈红梅 58666689; 13075491555 2018年6月 15日至 2018年9月
13、 14日 临时许可 (收集贮 存试点单 位) 41 重庆阿尔发石油化 工有限公司 CQ5001520005 收集、贮 存、利用 重庆市潼南 县工业园区 北区 HW08废矿物油(仅限 废润滑油) 2万吨/年呙洋13896117366 2018年1月 28日至 2018年4月 27日 42 重庆乾冶环保实业 有限公司 CQ5001180006 收集、贮 存、利用 永川区凤凰 湖工业园 HW49其他废物(900- 045-49:废弃的印刷 线路板) 5760吨/年谢灵峰18002377777 2018年5月 18日至 2019年5月 17日 43 运营单位:重庆太 可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业主单位:重
14、 庆太富环保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 渝环办201890 号 收集、贮 存、处置 合川区三汇 镇刘家堡 危险废物2850吨。HW02医药废物 (271-001-02、271-004-02、272- 001-02、272-004-02)200吨;HW03废 药物、药品(900-002-03)200吨; HW04农药废物(263-008-04、263- 009-04、263-010-04、263-011-04) 400吨;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336- 004-07、336-005-07、336-049-07) 400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251-002-08、251-003-08、9
15、00- 200-08、900-205-08、900-210-08) 600吨、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 252-12)600吨;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 (265-102-13、265-104-13)400吨; 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64-17、 336-063-17)1200吨;HW38有机氰化 物废物(261-064-38、261-065-38、 261-066-38、261-067-38、261-068- 38、261-069-38)400吨;HW39含酚废 物(261-070-39、261-071-39) 300吨;HW49其他废物(900-039-49、 900-04
16、6-49)200吨;HW50废催化剂 (900-048-50)100吨 周开德18696696977 2018年3月 8日至2018 年6月7日 临时许可 44 重庆巨光实业有限 公司 渝环办2018 147号 收集、贮 存 璧山区高新 区璧山企业 天地 收集贮存我市西永综 合保税区和两路寸滩 保税港区内产生的危 险废物8000吨/年; 收集、贮存含汞废物 3000吨任思颖17365291528 2018年4月 18日至 2018年7月 17日 临时许可 45 重庆油润再生资源 开发有限公司 渝南危收2012 01 收集、贮 存 重庆市南岸 区长生乡江 南再生资源 市场 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 生
17、的废矿物油 HW08 7000吨/年张小珊13752871338 2015年2月 28日至 2018年2月 27日 危险废物 收集经营 许可证 46 重庆市万州区均荣 再生资源回收站 渝万SJ001 收集、贮 存 重庆市万州 区天城镇中 坝村1组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 物油废物(900-214- 08:机动车维修活动 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300吨/年段均昌13594464042 2016年10 月18日至 2019年10 月17日 危险废物 收集经营 许可证 47 重庆市万州区众汇 再生资源回收有限 责任公司 渝万SJ002 收集、贮 存 重庆市万州 区龙都办事 处大桥村3组 机动车维修活动
18、中产 生的废矿物油 HW0808 1000吨/年何光睿18696639397 2014年11 月1日至 2017年10 月31日 危险废物 收集经营 许可证 48 重庆市万州区新聚 源再生资源回收有 限责任公司 渝万SJ003 收集、贮 存 重庆市万州 区甘宁镇新 农7组 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 生的废矿物油 HW08 1500吨/年杨忠林15123457302 2014年11 月1日至 2017年10 月31日 危险废物 收集经营 许可证 49 重庆市涪陵区王丰 废旧物资回收有限 公司 渝涪SJ001 收集、贮 存 重庆市涪陵 区白涛街道 办事处水源5 组 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 生的废矿物油 HW
19、08 600吨/年王丰15223047738 2015年10 月1日至 2018年9月 30日 危险废物 收集经营 许可证 50 重庆龙门环保再生 资源回收站 渝(梁)SJ01 收集、贮 存 重庆市梁平 县龙门镇明 亮村1组 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 生的废矿物油 HW08 500吨/年汪元寿13635355277 2016年2月 1日至2019 年1月31日 危险废物 收集经营 许可证 51 云阳县昌胜废油收 购有限公司 渝(云阳)SJ01 收集、贮 存 重庆市云阳 县栖霞镇福 星村4组 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 生的废矿物油 HW08 3000吨/年陈昌兵15823700400 2016年1月 12日
20、至 2019年1月 11日 危险废物 收集经营 许可证 52 重庆市青蓝再生资 源有限公司 永环保函2016 310号 收集、贮 存 重庆市永川 工业园区凤 凰湖工业园 (大安园区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 物油废物(900-214- 08:机动车维修活动 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1350吨余华13368224940 2016年12 月22日至 2017年12 月22日 危险废物 收集经营 许可证 53 重庆瀚渝环保再生 资源有限公司 渝环办2018 73号 收集、贮 存、利用 双桥区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 物油废物(仅限900- 249-08)500吨、 HW09油/水、烃/水混 合物或乳化液5
21、00吨 、HW12染料、涂料废 物(仅限264-011-12 、264-012-12、264- 013-12)、600吨、 HW17表面处理废物 (仅限336-055-17、 336-058-17、336- 066-17)1500吨、 HW22含铜废物(仅限 397-004-22、97- 005-22、397-051- 22)2000吨、HW33无 机氰化物废物(仅限 336-104-33)200吨 、HW34废酸(397- 005-34、397-006-34 、397-007-34、900- 300-34、900-302-34 、900-304-34、900- 28000吨/年覃世坤1388
22、3302622 2018年6月 1日至2018 年8月31日 临时许可 54 重庆万博再生资源 利用有限公司 渝环办2017 508号 收集、贮 存、利用 酉阳县 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 物(仅限321-008-48 、321-010-48、321- 011-48、321-014-48 2500吨陈春15023622223 2017年11 月8日至 2018年5月 24日 临时许可 55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 理服务中心 渝环办2018232 号 收集、贮 存 巴南区 HW03废药物、药品 (900-002-03)50吨 、HW49其他废物 (900-044-49(仅限 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 的废电
23、池)、900- 1000吨/年刘刚13983364878 2018年6月 1日至2018 年8月31日 临时许可 56 重庆弘邦环保有限 公司 渝环办2018487 号 收集、贮 存 巴南区 HW03、HW08、HW09、 HW12、HW13、HW16、 HW34、HW35、HW36、 HW49(以上类别只限 非特定行业危险废物 4400吨/年周洪强13883060808 2018年2月 1日至2018 年4月30日 临时许可 57 重庆中明港桥环保 有限责任公司 渝环办2018119 号 收集、贮 存、处置 (焚烧) 永川区 HW02、HW03、HW04、 HW06、HW07、HW08、 H
24、W11、HW12、HW13、 HW16、HW19(900江口县水务局权责清单序号权力类型权力名称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承办机构追责对象范围 1行政许可权限内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主席令第48号)第十九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
25、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主席令第48号)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
26、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第二款、清理规范的内容:水利部门 将“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4项,合并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
27、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2行政许可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主席令第48号)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
28、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本条例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
29、及水电站等。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申领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但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月取水量在1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和缴纳水资源费的除外。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
30、开有关信息。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水资源与政策法规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3行政许可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31、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
32、、六十一条。水土保持站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4行政许可权限内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国务院对确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第172项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
33、管措施,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站、农电站、农水站、农村用水服务中心、水土保持站、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5行政许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主席令第48号)第二十五条 第三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
34、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行政审批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6行政处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主席令第48号)第六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
36、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
37、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
38、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河长制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7行政处罚对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主席令第48号)第六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
39、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二)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
40、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河长制办
41、公室水政监察大队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8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对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主席令第48号)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42、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
43、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水资源与政策法规股 水政监察大队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9行政处罚对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主席令第48号)第七十一条 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
44、权,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水资源与政策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