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福鑫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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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主要人员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所以人员须押证上岗,每月在现场上岗不少于22天。 4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5 履约担保 签订合同前应缴纳发包金额10%的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现金转账到指定财政专用账户。 6 工程款拨付 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后,由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施工企业的现场代表进行据实收方,并经初验收合格后,由业主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应得工程款总额的50%;工程结算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余款部分待审计结束,合格资料移交后拨付工程总额的40%。剩余3%待保质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7 有关资料的获取 7.1登录《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fd.gov.cn)下载项目施工图、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不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收到相关资料。 7.2如有疑问,请在2019年10 月 30 日 10 时 00分前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fd.gov.cn)“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8 报名截止和抽取时间及地点 8.1报名截止和抽取时间:2019年 11 月 1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8.2报名和抽取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fd.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309 邮政编码:408200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3-70760117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报名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不接受剪裁粘贴)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不接受剪裁粘贴) 本人(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自愿报名参加 XXXX 项目承包商抽选,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接受《丰都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丰都县国有投资非必须招标建设项目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管理规定。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递交、撤回、修改该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报名资料,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有效期限为: 20XX年XX月XX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与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意见 (内政发2015136 号)符合性分析 . 388 8.2.4 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分析 . 389 8.3 与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 390 8.4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 400 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401 9.1 项目环保投资 . 401 9.2 环保投资的环境效益分析 . 401 9.3 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 403 9.3.1 经济效益分析 . 403 9.3.2 社会效益分析 . 403 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划 . 404 10.1 环境管理 . 404 10.1.1 环境保护机构设置的目的 . 404 10.1.2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 404 10.1.3 公司环境管理机构 . 405 10.1.4 环境管理计划 . 407 10.1.5 环境管理制度 . 411 10.1.6 培训教育 . 411 10.1.7 记录与信息交流 . 411 10.1.8 技术文件管理 . 412 10.1.9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 413 10.1.10 信息公开 . 414 10.2 污染物排放清单 . 414 10.3 环境监测计划 . 420 10.4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423 11 评价结论及建议评价结论及建议 . 430 11.1 项目概况 . 430 11.2 环境现状及评价 . 430 11.2.1 环境空气 . 430 11.2.2 地下水环境 . 431 11.2.3 声环境 . 431 11.2.4 土壤环境 . 431 11.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 432 11.3.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 432 11.3.2 水环境影响分析 . 432 11.3.4 噪声影响分析 . 433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11.3.5 固废影响分析 . 433 11.4 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 . 433 11.4.1 废气 . 433 11.4.2 废水 . 436 11.4.3 噪声 . 437 11.4.4 固废 . 437 11.5 环境风险评价 . 438 11.6 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 438 11.7 环境管理与监测 . 439 11.8 评价结论 . 439 附件:附件: 1、委托书; 2、项目备案告知书; 3、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4、不在保护区的证明; 5、营业执照 6、检测报告 7、整合乌海市佳鑫煤焦化有限公司焦化产能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说明 8、与乌海市华资煤焦化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 9、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关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的承诺 函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1 概述 1.1 项目由来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的煤田越来越显 示出资源优势, 已逐步成为我国西部区重要的能源基地, 且其公路、 铁路、 通讯、 电力等开发投资环境已初具规模。 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将有力促进国民经济和地 方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期以来,由于内蒙古炼焦用煤地区经济基础较为落后,建 设资金匮乏,技术落后,炼焦用煤大多被土法炼焦和小型机焦所浪费。焦化企业 环保设施滞后,与国内现代化大中型焦化企业相比,除少部分企业能回收少量煤 焦油外,不仅浪费资源,而且严重污染环境,继续发展下去势必会使当地及周边 地区的环境状况雪上加霜,人民的生存环境将更加恶劣。保护国家资源,改善生 存环境的问题已经引起国家决策者的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 区有关部门对自治区焦化工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十分重视, 这对自治区焦化 工业的规划、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及自治区对炼焦企业的产业 政策,牢固把握市场竞争主动权,并着眼长远发展,抓住国家进行焦化行业结构 调整的大好机遇,经过多方调查论证,以最大限度的充分利用当地的煤炭资源, 使资源优势尽快地向经济优势转化,决定向煤炭深加工方向发展,拟投资 760619.22万元在内蒙古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园区建设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年产焦炭 500 万吨、甲醇 60 万吨、液氨 20 万吨,副产焦油 26.76 万吨、硫铵 7.42 万吨、粗苯 9.09 万吨、硫 磺 1.46 万吨。 本项目设计规模为 4 组 2 55 孔, 选用 6.25m 的 YJL6253D-II 型捣鼓焦炉 (炭 化室平均宽 530mm,高 6250mm、双联火道、废气循环、下喷、蓄热室分格、多 段加热、复热式捣固焦炉)八座;熄焦工艺采用干法熄焦工艺,干熄焦装置检修 期间启用备用湿熄焦装置;煤气净化装置包括冷凝鼓风系统(初冷器单元、电捕 焦油器单元、焦油氨水分离单元、鼓风机单元)、脱硫脱氰单元、硫铵单元、蒸 氨单元、终冷洗苯单元、粗苯蒸馏单元、甲醇生产系统、液氨生产系统。全厂配 套建设供电系统、给排水管网、循环水系统、脱盐水装置及制冷站、空压站、综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合储罐区、贮煤场、辅助材料等。且该项目已取得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本 项目的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为:2020-150303-25-03-035607。 项目的建设可以发挥内蒙古地区的煤炭、电力资源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 经济优势,增加地方就业机会,增加税收,推动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地区经 济的腾飞做出贡献。 项目的实施,将使当地及周边的煤炭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加快资源转化,达 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我国能源结构和能源安全的发展方针。并 借助国家焦化产业调整的有利时机, 将内蒙古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国家的能源结 构调整紧密的融合起来,可促进企业和国民经济的共同发展。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属于“35、炼焦、煤炭热解、 电石”中的炼焦,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委托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 我单位随即组织环评技术人员对厂址及周围地区进行了详细的 现场踏勘,对厂址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状况进行了解,收集了 当地环保、水文、地质、气象、城市建设及生态、规划等资料。根据工程特点和 当地环境特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在评价区开展了全面的环境现 状调查、监测与资料收集工作,走访了相关政府部门,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公众意 见征询。通过上述大量工作,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规范要求,编制完成内蒙古广 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 治建设的依据,并报请环保行政部门审批,为建设项目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图 1.2-1。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图图 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焦 化装置炼焦工序采用双联火道、废气循环、下喷、蓄热室分格、多段加热、炭化 室高 6.25m 的复热式捣固焦炉,炉组规模 4 2 55 孔;熄焦工艺采用干熄焦,生 化处理后的焦化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 净化焦炉煤气全部综合 利用制甲醇、液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 汰类,属于允许类。且该项目已取得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告 知书,项目代码为:2020-150303-25-03-035607。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2、本项目与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 本次评价本项目与焦化行业规范条件(2020 年)在工艺与装备、环境保 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等方面准入条件进行对比,分析得出 本项目建设符合焦化行业规范条件(2020 年)要求。具体分析见 8.1.4-1。 3、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符合性 根据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相关内容,该园区分为产业集聚区北区和南区。产业集聚北区重点发展精细化 工、化工新材料、塑料制品加工、模具及金属加工、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 业等六大产业。而本项目为煤焦化产业,位于集聚区北区,主要产品为焦炭、甲 醇和液氨,园区规划焦化产能为 1000 万吨、甲醇 60 万吨。据调查,目前园区并 无焦化企业,也无甲醇生产企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功能布局,也 不会超过园区规划的产能。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要求,也符合规划 环评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园区中的位置图见图 8.3.3-1。 4、本项目选址合理性及环境可行性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丰富蕴藏大量煤炭资源。 本项目原料 煤主要来源为以乌海及鄂尔多斯为主,本项目原料煤来源是有保证的。 本工程厂址周围 500m 范围内没有居民、学校等敏感点,用地不在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本项目距离最近西鄂尔多斯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6.3km, 距离黄河为 13.3km。 本项目按照环评规定的各种污染 防治措施建成投产后,各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各污染物对周围环 境的影响较小。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环评规定的各项措施并确保其正常稳定运 行,严格管理的情况下,拟选厂址从环境角度分析可行。 1.4 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煤焦化联产甲醇及液氨项目,涉及产品及副产较多,生产过程中产 生的废气、废水、固废污染物种类较多,废水水质复杂,废气、废水的处理情况 应作为项目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地方及工业园区规 划的符合性问题。 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废气、 废水、 噪声、 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重点关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和噪声的达标排放情况、 生产废水 的处理及回用情况,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处置方式及可行性。 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防范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 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环境应急预案。 1.5“三线一单”符合性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 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3 号)。2018 年上半年,按照自治区党委、 政府审议意见,完成内蒙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送审稿),履行国家层 面技术审核程序,并按审核意见进行调整;同步启动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政策 研究。2018 年下半年,形成内蒙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批稿),由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国务院审批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开展 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距离最近保护区实验区 6.3km,周边也无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地。截至目前,虽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批稿)尚未发布实 施,根据生态红线的主要划定依据,本项目位于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评 价区内无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不属于生 态保护红线范畴。 2、环境质量底线 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科学评估环境 质量改善潜力,街接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 应的环境管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要求。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评价范围内地下水、土壤、噪声等现状监测指标满 足相应的标准限值,总体环境现状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本项目环评收集了乌海市 2019 年的例行监测资料, 乌海市 PM10环境空气质 量未达到二级标准,呈现传统煤烟型大气环境污染。本项目各污染源采取了严格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有效的环保措施控制项目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 通过对超标污染物实施区 域削减,要求企业规范运行,加强管理等措施,通过预测分析可知,项目各污染 源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会恶 化环境,区域环境质量可以得到有效改善。由地表水环境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本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 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主要资源消耗为煤、电及水。当地煤炭资源丰富,电力供应 充足。本项目采用节水措施,生活污水、生产用水全部由园区供水厂提供。根据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园 区工业供水量约 1.16 105万 m3/d,生活供水量为 1.18 104m3/d。而本项目用工业 水量为 2.03 万 m3/d。因此,本项目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内 政发201811 号),本项目所在地乌海市并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并且, 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1.6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焦化行业准入条件,项目选址环境可行。 通过对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源强及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分析, 结果表明,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合理,符合行业环保政策要求。本项目 拟采取的“三废”治理方案有效、合理,技术经济上可行。 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以及生产设施正常运 行状况下,各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水平,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 措施确保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客房可控水平。 在确定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 工作日内,企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 后,建设单位通过了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10 个工作日。 在公众意见征求时限内,均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表等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本次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 车,在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对策条件下,并落实本报告书中 说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方面 分析,项目可行。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法律及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修正;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年 12 月 7 日; (1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 (14)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 办发201033 号,2010 年 5 月 11 日) (14)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 号); (15)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822 号; (16)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17)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 (18)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 号);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19)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 2014506 号); (20)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2 年 7 月 26 日) (2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 (2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2016 年第 39 号); (24)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水体2016186 号) ; (25)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 见(环评2016190 号); (26)关于进一步巩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成果规范其健康发 展的有关意见的通知(2004 年 12 月 20 日) (2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6 年 3 月 22 日) (28)焦化行业规范条件(2020 年本)(2020 年 6 月 11 日实施); (29) 关于清理规范焦炭行业的若干意见 (发改产业2004941 号, 2004 年 5 月 27 日); (30)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 年 6 月 16 日); (3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 (32)工况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8 年 8 月 1 日); (33)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 号); (34)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2017121 号)。 2.1.2 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2 月 6 日修订; (2)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 年 7 月;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内 政发201518 号; (4)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规划纲要 , 2016.3 施 行; (5)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6)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8)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37 号; (9)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自治区级及以上 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88 号。 (10)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 政发2015119 号; (1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三 年攻坚计划(2018 年 12 月 29 日); (1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 意见(内政发2016127 号); (1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 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 年 9 月 29 日; (14)乌海市 2018-2020 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乌党办发 20187 号); (15)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关 于印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 (内工信原工字2019269 号); (16)乌海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乌海政办发201513 号); (17)深入推进乌海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 (乌党办发20159 号); (18) 乌海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实施方案 (乌党办发201730 号) ;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19)乌海市 20172018 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乌 海政办发201792 号) ; (20)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 控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5136 号); (2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5131 号); (2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 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1811 号); (2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乌海经济开发区调整规划的批复 (内政字201256 号); (25)乌海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26)乌海市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27)乌海市海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 年) ; (28)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12-2030); (2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自治区级及以上 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88 号); (30) 关于印发 乌海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 等行动计划的通知(乌党办发201832 号); (31)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2019 年版)。 2.1.3 技术导则与编制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 (HJ 854-2017) ; (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 (11)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HJ 981-2018); (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6-2018) (13)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 (QS/Y 1190-2009); (14)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 (15)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20-2012); (1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1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7-2007); (18)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1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2008); (20)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747-2012); (21)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GB 50684-2011); (22)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 (2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 (2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25)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 2.1.4 其他文件、资料 (1)环评委托书; (2)项目备案文件; (3)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 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年10月); (4)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 书及其审查意见;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 万吨/年煤焦化联产 60 万吨/年甲醇及 20 万吨/年液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9 (5)本项目现状监测报告; (6)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巴音陶亥镇供水水文地质详查报告 (7)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和基础数据。 2.2 评价目的和原则 2.2.1 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的主要目的为: (1)通过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及评价,掌握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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