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制 度 根据建设部国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制度化,经常化,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一、 公司季度检查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季检由公司分管生产经理组织,安全生产处、技术质监处、质量管理处、工会、保卫等部门参加。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评分,并严格执行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罚标准。检查结果以简报形式通报全司。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公司安全处要追踪复查,直到隐患消除。二、 施工处月检 施工处每月对所属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月检由分管生产经理、主任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月检必须按建筑安全检查
2、标准进行评分。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追踪复查,做好整改记录。同时要把检查与宣传相结合,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三、 项目部周检 项目部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周检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边检查边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四、 班组日检 班组日检由各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在每个工作日前进行,班组日检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经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五、 检查要有记录,整改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必须作好记录,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有整改意见,事后进行复查。项目部对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定时整改完毕。确保事故隐患的消除。 批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