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地纪委监委关于用好四种形态的说明报告今年以来,某地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611件次,立案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挽回经济损失319.4万元。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63人次,第一种形态处理374人次,占比80.8%;第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14.5%、3.2%、1.5%。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运用资产审计、大数据查询、敦促主动投案等手段,圆满完成了“515”“1210”“1218”专案办理。运用谈话措施943次,讯问措施162次,询问措施270次,查询措施171次,冻结措施5次,调取措施1050次,查封措施5次,扣押措施11次,搜查措施7次,委托鉴定2次,
2、留置8人。开案培训136次,受众369人次,廉政回复4320次,规范使用谈话室486次,接待被谈话人员209人,无安全事故发生。中央巡视组移交的81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立案33件,处分8人,组织处理2人。110件“微腐败”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所有案件均向被反映人及其所在党组织(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满意率为77.88%。按照“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要求,将是否开展以案促改作为案件是否办结的“规定动作”。组织6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单位党委(组)负责人召开“以案促改”工作汇报会,督促对主体责任进行深入剖析,制定了26条整改措施,集中整改主体责任方面的模糊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目前整改完成24条。组织召开了“某地作风建设大会暨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利用区纪委监委网站、“清风玉泉”微信公众号推送典型案例24起,发布警示信息8条;镇街道纪(工)委、各单位同步进行专题警示教育36次,受教育1986人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