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7.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8.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三)市级层面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市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级、级、级和级四个响应等级。市级层面启动应急响应时,县市区应同时启动相应预案
2、,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按通知同时启动预案。1.IV级响应(1)启动条件发生受害面积30公顷以上5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持续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级响应。(2)响应措施市森防指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加强卫星监测情况,及时调度火情信息。按要求及时向省防火办、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值班室(市应急办)报告应急救援情况。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2.级响应(1)启动条件发生受害面积在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或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持续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级响应。(2)响应措施市防火办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按要求及时向省防火办、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值班室(市应急办)报告应急救援情况。市森防指根据需要派出扑救指导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报请省森防指调派森警部队增援扑救。3.级响应(1)启动条件发生受害面积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持续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级响应。(2)响应措施市森防指在级响应的基础
4、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市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员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市森防指负责人坐阵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必要时前往现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在派出扑救指导组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再派出现场指挥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县市区森防指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现场交通通信保障等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4.级响应(1)启动条件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或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
5、、敏感地区持续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暨指挥长,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经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级响应。(2)响应措施市森防指在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市森防指指挥长到火灾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并设立扑救指挥、后勤保障、救护安置、秩序维持、宣传报道等专门工作组,科学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市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员前往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开展应急救援。增调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报请省森防指增派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火灾扑救。加强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
6、发生次生灾害。组织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视情况紧急调拔扑火物资和设备。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医卫应急队伍,转移受威胁群众。五、后期处置(一)火灾评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方法和标准,按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技术规范执行。(二)火案查处市森林公安局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城市五区未设森林公安机构,由市森林公安局负责案件查处工作。(三)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各级森林
7、防火指挥部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上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工作总结。(四)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群众居住工程的恢复重建。六、应急保障(一)队伍保障按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建立1支规模适当的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县级人民政府必须建立1支以上规模适当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必须建立1支规
8、模适当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地方和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合当地防扑火需要的群众森林消防队伍。扑救森林火灾应以上述扑火队伍为主,当需要临时动员社会力量时,由火灾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需要跨地区增援扑火力量的,由火灾发生地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协调实施。调动驻株解放军部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部队调动有关规定协调执行。(二)物资保障以按需储备、本级保障为主、上级补充为辅的原则,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按照国家规定,市级物资储备库应储备500万元以上的物资,每年更新不少于150万元;重点林区县物资储备库应储
9、备200万元以上的物资,每年更新不少于50万元。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单位,应根据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器材。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扑救火灾应急所需。具体标准按全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标准执行。县市区扑救森林火灾物资不够时,可向市森防指申请物资援助。市扑救森林火灾物资不够时,可向省森防指申请援助。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按标准配备。其他临时参加救灾队伍的扑火机具和防护装备,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配备和收回。应急救灾时,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三)资金保障县级
10、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所需支出。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按株洲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四)通信保障市、县二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应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做好火场通信保障工作。七、附则(一)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
11、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二)术语说明本预案所称“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三)预案管理与更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
12、案及时修订和完善。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四)预案实施与解释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三)当前,正值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急剧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了有效杜绝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一、强化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以镇党委书记xx为指挥长,镇长xx为常务副指挥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彭先良同志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防火工作日常事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村支部书记
13、是第一责任,村委主任是直接责任,负责本村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护林防火专业巡逻队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二、森林火灾的预防1、加强宣传。各村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火灾宣传,在林区林缘地带、入山路口要悬挂防火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张贴防火宣传标语。防火资料、防火禁令要发放到户,发放到所有活动的地方,做到家喻户晓,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努力增强防火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同搞好森林防火的积极性,从思想上筑起森林防火墙。2、强化管理。严格野外火源可燃物的管理,严格林区山区生产生活用火管理。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玩火
14、;禁止炼山;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埂、烧火土灰;禁止在上坟时烧纸、上香、燃放烟花鞭炮、禁止燃放“孔明灯”等。林区的主要入山路口要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入山员的管理,防止外来员携带火种入山进林。社会各界要加强对儿童、“聋、哑、疯、呆、傻”五类员群的管控力度,落实监护责任。对火灾易发地、多发地、农林交错地、林区坟头等,要登记造册,确定蹲点把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纵到底,横到边,死看硬守,不留死角。3、完善制度。各村要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层层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依法治火,照章办事。镇防火指挥部要开展随机检查督导,及时排查一切火灾隐患,做到有
15、烟就查,有火就救。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组织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4、做好应急准备。森林防火期间,各村要提前储备足够的扑火物资,配足二号扑火工具、镰刀、锄头等扑救工具,组建1020的灭火队,做到扑火、交通工具维护完好,队伍组织落实待命,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成立前线指挥部,靠前指挥,各种扑火力量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按照即定程序,科学有序开展扑救,严防仓促应战、打乱仗。特别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防发生伤亡。三、森林火灾的扑救1、扑救指挥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应及时组织力量展开扑救。镇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做好如下事项:将火情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
16、挥部指挥、副指挥;通知有关村组织扑救队伍,控制火势,实施扑救;根据县防火办的指令,调集力量,赶赴失火现场,组织扑救;镇防火指挥部对森林火灾的扑救实施靠前指挥,统一领导,需调集力量的要及时向县防火指挥部报告,申请调动邻近乡镇有关单位组织力量救助,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2、灭火程序火场侦察,查明火情,因地制宜,制定灭火方案;严密监视火情,实施、工具综合扑救措施,控制火头,消灭明火,防止火势蔓延。看守火场,清理火场,严防死灰复燃。3、善后处理林火扑灭后,要留下足够的员看守火场,不论受灾面积多少,看守时间不少于24小时;及时查处。对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由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统
17、一查处,损失较大,后果严重者交由林业、公安机关查处;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调查,统计上报。查清起火原因、地点、受灾面积、林木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经济损失及伤亡等。填写森林火灾报告表,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四、责任追究1、对发生森林火灾的,要及时立案查处,除对火灾肇事者,视受害面积、损失程度,给予经济行政处罚,损失严重,要给予刑事处罚,连带经济处罚外,凡过火面积在30亩以下片长、副片长处罚200元,驻村干部及发生火灾地的村“三大头”每处罚100元,过火面积30亩以上片长、副片长处罚1000元,驻村干部及发生火灾地的村“三大头”每处罚500元。2、因预防措施不落实,领导工作不到位,指挥扑救不及时,造成森林火灾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四)为了切实保护我镇森林资源,迅速妥善,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延安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要求,结合吴仓堡镇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预案的适用范围。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本森林防火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吴仓堡镇境内,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灾,其中受害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