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转让协议合同 出卖人:买受人:一、摩托车金额: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二、交车方式: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三、质量维修: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公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消费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精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根本情况。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置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展认真检查、确认。7、摩托车在购置后,由出卖人负责与消费厂家的维修站联络、处理。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咨询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咨询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四、违约责任:五、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