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防护用品及平安防护设备治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施工平安防护用品及设备的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平安,特制定本工程平安防护用品及设备治理制度。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平安防护用品(平安帽、平安带、绝缘手套、绝缘鞋)。 2.工程必须装备数量齐全的各种平安帽、密目式平安网(4X6米的平网,3X6米的立网),漏电保护器、绝缘电线等平安设备。 3.所使用的三宝“必须有消费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平安准用证,建立部或省建委批准推荐的三证“齐全的产品,严禁各分包方自行购置(以免出现三无“产品) 4.在作业层超过2米时必须及时提供及装备平安防护设备,无平安防护设备的不准施工,平安防护设备的安装及搭设均由特种作业人员完成。 5.施工现场平安防护设备严禁挪做他用或撤除,需要撤除时必须通过公司平安部和工程部负责人共同同意后方可撤除。 6.任何人禁止成心破坏平安防护设备、平安标志牌,一经觉察查实,将按违犯平安劳动纪律论处,并处一经济处分情节严峻的将依法追查法律责任。 中交四公局呼和浩特东线快速路 第二合同段工程经理部 201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