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治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为了加强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防止和减少平安事故,预防、操纵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员工人身平安和健康,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治理范围和内容。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本地事业部的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治理,异地子公司参照执行。 2援用文件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 2.1.3机械制造企业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中国机械工业平安卫生协会 2.2.1GB8196-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平安要求 2.2.2TJ33-79 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 2.2.3GBZ1
2、-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系指预防劳动者在消费活动中产生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平安所配置的防护装置及与设备配套而构成预防系统的各种辅助设备。 3.2平安技术参数: 配置在各种设备上的平安防护附件,如压力、重量、长度、高度、温度、浓度、射线、定时、防燃、爆测控报警器、消声降噪及各种平安联锁装置,为试验、使用的平安技术标准。 4职责 4.1.1按照职业健康、平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需求;为员工的职业健康、平安制造条件。 4.1.2按照职业健康、平安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购进的各种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设备进展审核。 4.1.3定期检查各事
3、业部消费厂的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设备运转、维护情况;并指导防护设备设备的维护及隐患整改工作。 4.1.4指导、协助各事业部消费厂的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设备平安装置的检测、检验及评价工作。 4.1.5指导、协助各消费厂的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设备平安装置的检测、检验及评价工作。 4.2.1按照职业健康、平安有关法规,结合本领业部实际情况提出需求;为员工的职业健康、平安制造条件。 4.2.2按照职业健康、平安的相关要求,对购进的各种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设备进展审核。 4.2.3定期检查各消费厂的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设备运转、维护情况;并指导防护设备设备的维护及隐患整改工作。 4.2.4协助上级职业健
4、康、平安环保主管部门检测、检验防护设备设备平安装置及评价工作。 4.2.5按照职业健康、平安防护的需要提出增加、改造平安防护措施。 4.3.1按照职业健康、平安有关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需求;为员工的职业健康、平安制造条件。 4.3.2按照职业健康、平安的相关要求,参与对购进的各种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设备的审核。 4.3.3定期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设备运转、维护情况;及时整改隐患;并记录在案。 4.3.4协助上级平安主管部门对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 4.3.5按照职业健康、平安防护的需要提出平安防护建议。 5防护设备设备治理 5.1配置在各种设备或因设备改
5、造需新增或更换平安防护装置,其平安技术参数,应符合各自的用途标准要求,正确采购、安装、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更改或撤除; 5.2特种设备的平安附件按特种设备治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5.3毒物气体、可燃气体浓度感应器、阻燃防爆测控报警器,采购时应验证产品消费许可证,产质量量合格证;不准采购、使用与原机配置有异的其他替代产品。 5.4配置在设备上的各种平安防护附件在校验期间,须备有通过检验合格的同类产品安装交换,使其处在可监视状态;不准用阀门开关或堵头盖封死原阀表接口。 5.5对预防各种损害(触电、灼伤、烫伤、冻伤、滑跌、坠落等)而设置的护栏、网,未经平安主管部门确认同意,不准擅自撤除(不包
6、括工程竣工须撤除的围拦)。 5.6各种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或标识。 5.7使用单位应经常检查与消费线配套的除尘、净化设备设备,并按照详细情况,定期添加附件或更换药剂,使其经常保持良好成效状态; 5.8净化空气的设备设备及用品、器具应经常检查维护,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功能状态,未经平安环保主管部门论证确认,不准擅自撤除。 5.9因消费需要新增、更换或撤除各种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备设备(主要指除尘、净化设备),须有平安技术主管部门参与评审或评价确认后方可购进,必要时派员监视安装、撤除。 5.10经维修、保养或改造后的设备,原配置的平安防护装置应经历证确认灰复原样,杜绝少装、错装事件发生。 6隐患整改要求 6.1各事业部消费厂的设备治理部门、平安治理部门经各种检查觉察的各种隐患,按平安环境检查治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7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公司平安消费委员会施行检查考核。 8附 那么 本制度自二010年三月起施行,本制度由消费制造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