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维修治理制度 (一)容器的定期检查,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平安监察规程规定的内容进展。每年由政府技监部门进展两次全面检查;并按照检查情况及给出的检验结论,设备治理人员作出能否使用的结论,并报平安治理人员和公司审核。(二)容器检修,应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平安监察规程规定。检修前必须提出检修部位内容,并报请平安治理人员的同意,由公司批准,方可进展。容器内部有压力,不准敲击、紧固、切割、修理。(三)由于遭到公司的焊接技术的限制,绝对不同意公司自行对压力容器进展焊接操作,按规程规定同意自行焊接的工程,必须由经上级部门严格培训、考试合格,拥有压力容器平安操作证的焊工进展焊接,未经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绝对不准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