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自查报告根据 xxx 区宣传部关于对全区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进行巡查的通知XX43 号文件要求,xxx 社区对辖区内的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一、经巡查发现辖区内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宣传内容价值导向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无错别字和政治性差错;画面色彩协调、美观大方。二、对辖区陈旧、破损的户外公益广告牌、墙体广告、灯杆道旗广告、横幅标语、宣传橱窗、宣传视频等进行清理换新或者维护,并对过期的广告进行拆除。三、规范辖区内公益广告落款,按照公益广告的设置单位进行落款。四、xxx 社区将继续开展对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的巡查。为“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迎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准备。xxx 社区服务中心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