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喷涂悬挂吊钩表面清理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爱科(济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喷涂悬挂吊钩表面清理项目 项目代码 2203-370812-04-01-849432 建设单位联系人 宋希鹏 联系方式 13355163280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大丰路 1 号现有厂区内 地理坐标 (东经 116 度 46 分 48.438 秒,北纬 35 度 36 分 48.061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项目 行
2、业类别 三十、金属制品业 33“6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203-370812-04-01-849432 总投资(万元) 65 环保投资(万元) 1.1 环保投资占比(%) 1.7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3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兖州市大安镇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3、)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根据兖州市大安镇总体规划(2012-2030 年),大安镇规划范围分为镇域、镇区两个层次: 镇域:大安镇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 116.8 平方公里; 镇区:现状镇政府驻地、经济开发区及未来城镇建设扩展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北环城路以北范围内的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 35 平方公里。大安镇产业体系定位为以机械装备制造、精细化工为特色主导,以食品加工、纺织服装为重要基础,以现代物流、生物医药、战略新兴产业为重点培育,其城镇空间结构为“核心居中、四轴带动,两河抱城,北居南工”; 一心:位于华安路与省道 225 之间,是整个镇域的综合
4、中心、市级副中心,是镇园合一后的综合管理 2 中心,集行政管理、科技研发、商业金融等功能为一体;四轴:规划共形成四条发展轴线:大禹路空间发展主轴、荆州路空间发展次轴、龙桥路空间发展次轴、西安路产业发展轴;两河:东部泗河和西部洸府河贯穿镇域南北,形成两河抱城的生态格局,为大安镇发展提供生态背景;北居、南工:规划形成北部以居住、生活为主的片区和南部以工业、物流为主的产业园区,形成“北居南工”格局。北部综合服务片区:指以生活居住和服务为主的谷村生活服务片区、大安综合服务片区。工业、物流为主的产业园区:指经济开发区,包含六大类产业园区,分别是产业园区、北站物流园区、精细化工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医药产
5、业园、食品产业园。 本项目位于兖州区大丰路 1 号现有厂房内,属于北环城路以北建设用地范围,符合兖州市大安镇总体规划(2012-2030 年)要求。 2、镇街意见: 爱科(济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大丰路 1 号现有厂区内,拟投资建设喷涂悬挂吊钩表面清理项目,该项目符合大安镇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大安镇相关法定规划,同意办理相关手续。镇街意见见附件。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项目代码2203-370812-04-01-849
6、432)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大丰路1号现有厂区内, 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政策。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 表表 1-1 项目与环项目与环环评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一)(一)“三线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7、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底线、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是否符合要求合要求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大丰路 1 号现有厂区内,距离兖州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1-03)最近距离约为3869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本项目厂区与周边生态保护红线
8、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4。 符合 3 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合理处置。 废渣、 废脱漆剂桶、废活性炭、废槽液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
9、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符合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土地、水和电,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
10、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冲突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二)(二) “一单一单”:环境:环境 准入负面清单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目前,该区域尚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但由工程的污染情况来分析,项目的入驻符合环境准入要求。 符合 (三三) 建立建立“三挂钩三挂钩”机制机制 1、加强规划
11、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 本项目符合大安镇规划要求。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等方面均符合兖州区安全生产规划要求。 符合 4 2、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
12、,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旧”措施。 本次评价对现有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现有项目不存在明显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现象。 符合 3、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
13、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 化、电镀、制革等项目。 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符合 附件 4:济宁市各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兖州工业园区) 1、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和完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工业企业要提高用水效率,提高企业达标排放的稳定性。园区内采用雨水、污水完全分流制排水体制。 2、整治污染企业,督促治污工程建设,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生活垃圾密封化、装卸自动化、处理无害化。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废水经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经管网排入兖州大禹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
14、部门定期处置。 符合 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本项目冬季供暖用电,不涉及煤炭使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煤炭,浸泡工序使用电加热。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 4、与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2。 表表 1-2 与济宁与济宁市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方案要求方案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是否是
15、否符合符合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 五 ) 济宁市共划定 196 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本项目位于兖州区 5 环境管控单元划定 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 大安镇,对照济宁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兖州区大安镇划定为一般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81230003。 符合 ( 一 ) 生态分区管控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应符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省有关要求。根据主导生态功能定位,实施差别化管理,生态保护红线要保证生态功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
16、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应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相应调整。 本项目位于兖州区大安镇, 不处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分区管控属于一般生态空间。 符合 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根据主导生态功能进行分类管控,以保护为主,严格限制区域开发强度。对生态空间依法实行区域准入和用途转用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加强对林地、河流、水库、湿地的保
17、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依法划定保护范围,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一般生态空间。有序引导生态空间用途之间的相互转变,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严格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或有损生态功能的相互转换。 本项目位于兖州区大安镇,不属于林地、河流、水库、湿地等生态功能区。 符合 (二) 大气环境分区管控 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 高排放区域应根据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主导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新(改、扩) 建工业项目,生产工艺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持续降低工业园区单位 GDP 能耗及煤耗,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布局敏感区域及弱
18、扩散区域应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区域内现存的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项目。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 纸、饲料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项目不属于布局敏感区域,不属于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限制建设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 P9 排气筒排放。 符合 6 (三) 水环境分区管控 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 应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
19、生产项目。实施产能规模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造纸、原料药制造、有机化工、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工业聚集区内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严格按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1 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执行。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兖州大禹污水处理厂。 符合 (四) 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中污染地块(含疑似污染地块)严格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高关注度地块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及省有关建设用地土壤
20、污染风险管控要求;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 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生产,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符合 三、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管理规划等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结合“三线”划定情况,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 全市建立“1+19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其中,“1” 为市级清单,体现全市的基础性、普适性要求;“196”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
21、性要求。 本项目位于兖州区大安镇,对照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附件 4,兖州区大安镇为一般管控单元。 符合 附件 4:济宁市各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兖州区大安镇 ) 空 间布 局约束 1.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 2.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属于一般生态空间,不属于林地、河流、水库、湿地等生态功能区。 符合 污 染物 排放 管控 1.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
22、管控,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2.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 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 全面加强 VOCs 污染管控。 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 1.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兖州大禹污水处理厂。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 P9排气筒排放。 符合 环境 风险 防控 1.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2.对于高关注度地块,调查结果表明超过土壤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根据环保部门要求
23、, 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符合 7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 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内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应急措施。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 1.严控高
24、耗水项目。水资源开发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 2.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项目不使用散煤等高污染能源。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 号)要求。 5、 与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 号)符合性分析 表表 1-3 与环大气与环大气2021104号符合号符合性性分析一览表分析一览表 要求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性性 实施范围 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2021-20
25、22年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具体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市,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大同、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及杨凌示范
26、区 项目位于济宁市, 属于大气污染传输通道 符合 主要任务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不符合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不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符合 8 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
27、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量压减决策部署,做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工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严禁新增钢铁冶炼产能, 严格环境准入,除搬迁、产能置换外,不得审批新增产能项目。新建钢铁项目投运前,用于置换的产能需同步退出。严格执行 2021 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有关要求,各省份要将压减量细化分解到企业,按照“可操作、可核查、可统计”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按月调度完成情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 符合 加大燃煤锅炉、炉窑淘汰整治
28、力度。在保证电力/热力/天然气供应前提下,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 30 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及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2021 年 12 月底前,基本淘汰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保留的燃煤锅炉, 要逐一建立清单台账。 工业锅炉“煤改气”要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在落实供气合同的条件下有序推进。全面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 热处理炉、 干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鼓励铸造行业冲天炉(10 吨/小时及以下)改为电炉,加快推动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 项目不涉及锅炉 符合 实施锅炉、炉窑大
29、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各地要以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煤气锅炉和工业炉窑为重点,开展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督促整改。实施治污设施提效升级,采取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应进行升级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对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分级燃烧系统、燃料及风量调配系统等关键部件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低氮燃烧系统稳定运行;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氮氧化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限值的应配备脱硝设施;推进重点地区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
30、造;煤气锅炉应采用精脱硫煤气为燃料或配备高效脱硫设施,氮氧化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限值的应配备脱硝设施 项目不涉及锅炉 符合 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2021 年 10 月底前,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 VOCs 含量等10 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 年 12 月底前,各地对检查
31、抽测以及夏季臭氧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为脱漆剂,VOCs含量的较少, 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 符合 9 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进行整治,提高 VOCs 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夏病冬治”。加强国家和地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 号)的要求。 6、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 号)符合性分析 表表 1-4 与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
32、作坚决防止新上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项目的通知(鲁环字环字202158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项目项目 要求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性性 强化规划刚性约束 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大丰路1 号, 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 不属于“散乱污”项目 符合 由此可知,
33、本项目符合鲁环字202158 号文要求。 7、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符合性分析 表表 1-5 项目与项目与“四减四增四减四增”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要求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性性 深入调整产业结构 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 地炼、 焦化、 煤电、 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 符合 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
34、则,实施分类整治。 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符合 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 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 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 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 符合 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本项目不属于电力、 钢符合 10 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铁、 建材、 有色、 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 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 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
35、,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 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 本项目不涉及化石能源消费。 符合 持续压减煤炭使用。 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 30 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 本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 符合 深入调整运输结构 提升综合运输效能。 初步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 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到 2023 年,铁路水路货物周转量增长 10%以上, 继续推动保持公路运输比例由增转降趋势。 大力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支持煤炭、钢铁、电解铝、电
36、力、焦化、水泥、砂石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 150 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 本项目不涉及煤炭、 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水泥、砂石等大宗货物。 符合 深入调整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 减少化肥使用量。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 加强施工工地生态管控。 本项目不涉及化肥和农药使用、生态用地、施工工地。 符合 8、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 号)的符合性 表表 1-6 与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遏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遏制“两高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项目盲
37、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 号)号)的符合性的符合性 要求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性性 明确范围,摸清底数,强化用能预算管理 “两高”行业主要包括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化肥、轮胎、水泥、石灰、沥青防水材料、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铁合金、有色、铸造、煤电等16 个行业。“两高”行业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和山东省实际动态调整。 本项目属于 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属于鲁政字20229 号文中两高行业 符合 11 总量控制,闭环管理,推动 “两高”行业存量变革 严格落实节能审查以及能源
38、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度,16 个 “两高”行业新上项目必须落实能源消费减量替代, 耗煤项目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且替代源必须来自 “两高”行业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符合 强化统筹,畅通渠道,支持非 “两高”行业用能保障 统筹谋划、 精准用好 “十四五”能耗增量。按照既要发挥省级统筹作用、 又要充分调动各市积极性的原则,统筹规划用好3550 万吨标煤增量,拿出 1500 万吨标煤,引导各市加快动能转换,培育 “四新”经济,优化提升产业结构。 本项目冬季供暖用电,不涉及煤炭使用。 符合 压实责任,科学考核,坚决完成节能减煤目标任务 强化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
39、减任务的领导, 把节能减煤作为实现 “双碳”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和途径。 本项目冬季供暖用电,不涉及煤炭使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煤炭,项目浸泡工序产生VOCs,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P9 排气筒排放。符合“双碳”战略目标。 符合 9、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符合性分析 表表 1-7 与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年)的规划的规划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符合性符合性 1 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 8 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
40、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 按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不 涉及“淘汰类” 落后生产工艺 装备和落后产品。 2 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省能源局牵头)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原则上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 本项目冬季供暖用电, 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工业炉窑, 不涉及煤炭使用。 3 实施低 VOCs 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
41、包装印刷等含 VOCs 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 原则上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产品。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为脱漆剂,VOCs 含量的较少,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12 10、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 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大丰路 1 号, 距京杭运河 33km, 位于南水北调沿线一般保护区内,项目排放水需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一般保护区标准的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本项目吊钩清洗废水经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兖州大禹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13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一、
42、一、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爱科(济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济宁市兖州区大丰路 1 号,占地 18.7万平方米,是我国生产联合收割机的骨干企业。主产品为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联合收割机、水稻联合收割机、大豆联合收割机。产品出口印度、越南、乌干达、韩国、秘鲁等国家,年出口创汇 500 万美元。 由于喷塑、烘干工序吊钩表面沾染少量漆料,吊钩循环使用,需进行表面清理, 脱漆剂脱漆主要借助于脱漆剂中的农业生产体系溶剂对多数涂膜能起溶解溶胀作用,以达到清除底材表面上的旧涂膜的目的。当脱漆剂渗入涂层高聚物的高分子链段间隙后,引起高聚物溶胀,使涂膜的体积不断加大,涂膜高分子的体积加大所产生的内应力,减弱和较大破坏了
43、涂膜对底材的附着力,涂膜从点状溶胀后发展为成片溶胀、 使涂膜皱起, 完全破坏了涂膜对底材的附着力,较终将涂膜咬起而清除。爱科(济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投资 65 万元新建喷涂悬挂吊钩表面清理项目,生产时间为单班 8 小时制,项目建设完成后,年清洗挂钩 60 万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规定,该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 33“6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爱科(济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
44、其周围进行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有关工程资料,进行该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二、项目组成项目组成 表表 2-1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 备注备注 主体工程 脱漆工位 1 层,位于厂区西南侧,占地面积 30m2,主要用于清洗喷涂悬挂吊钩表面。 在现有车间内新建 14 储运工程 危废库 占地面积约 100m2,位于厂区东侧,用于危险废物的暂存。 依托现有 公用工程 供水 项目新增消耗水量为20m3/a, 由市政管网提供。 依托现有 供电 项目新增年耗电量 1.6 万 kW h,兖
45、州区大安镇供电系统供给。 依托现有 供热 项目办公区冬季采用空调取暖,车间不供暖。 依托现有 环保工程 废水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兖州大禹污水处理厂。 依托现有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 P9 排气筒排放。 新建 噪声 设备安装时采用加大减振基础, 安装减振装置。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生产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新建 固废 废渣、废脱漆剂桶、废活性炭、废槽液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依托现有 三、产品规模三、产品规模 本项目年清洗60万个喷涂悬挂吊钩,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表 2-2
46、本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本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 序号序号 产品产品名称名称 产品产量产品产量 单位单位 备注备注 1 悬挂吊钩 60 万个/年 年清洗60万个喷涂悬挂吊钩 四、所用设备四、所用设备 本项目设备情况见下表。 表表 2-3 本项目设备情况一览表本项目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序号 生产生产工艺工艺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规格规格 单位单位 数量数量 备注备注 1 浸泡 浸泡槽 2.7m 0.9m 0.9m 个 4 企业自行焊接 2 高压冲洗过滤 清洗机 1450PSI 台 2 推车式自吸高压清洗机 3 过滤槽 2.6m 0.5m 1.6m 个 2 企业自行焊接 4 / 电动葫芦 - 个 1 电动葫
47、芦用于起重,把架子上的钩子转运至清洗台, 提高劳动效率 5 废水处理 污水处理站 3m3/h 个 1 依托现有 6 废气处理 风机 风量为 5000m3/h 个 1 新建 15 五、原辅材料消耗五、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表 2-4 本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本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单位单位 用量用量 备注备注 1 脱漆剂 t/a 7 新增 能源消耗能源消耗 1 水 t/a 20 由市政管网提供 2 电 万 KW h/a 1.6 兖州区大安镇供电系统 表表 2-5 主要化学品成分表主要化学品成分表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主要成分主要成分 含量含量 备注备注 1
48、 脱漆剂 碳酸氢钠 20% 97% 不易挥发 石蜡 10% 甲基纤维素 17% 二甲基亚砜 30% 表面活性剂 20% 乙醇 3% 3% 易挥发 脱漆剂成分脱漆剂成分 (1)二甲基亚砜:是一种含硫有机化合物,二甲基亚砜常温下为无色无臭的透明液体,毒性较小,是一种吸湿性的可燃液体。具有高极性、高沸点、热稳定性好、非质子、与水混溶的特性,能溶于乙醇、丙醇、苯和氯仿等大多数有机物,被誉为万能溶剂,对环境污染较小。(二甲基亚砜热稳定性好,常温下不易挥发) (2)碳酸氢钠:白色粉末或单斜晶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咸、易溶于水,LD50:4220 mg/kg,比碳酸钠在水中的溶解度小,不溶于乙醇,水溶液呈微碱
49、性。受热易分解。在潮湿空气中缓慢分解。可直接用于制药、食品、消防器材等行业,对环境污染较小。 (3) 石蜡: 石蜡又称晶形蜡, 通常是白色、 无味的蜡状固体, 在47 C64 C熔化,密度约0.9g/cm3,溶于汽油、二硫化碳、二甲苯、乙醚、苯、氯仿、四氯化碳、石脑油等一类非极性溶剂,不溶于水和甲醇等极性溶剂。纯石蜡是很好的绝缘体。石蜡对人体无害,对环境无污染。 16 (4)乙醇:乙醇是一种有机物,俗称酒精,是带有一个羟基的饱和一元醇,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易燃、易挥发的无色透明液体,它的水溶液具有酒香的气味,并略带刺激。有酒的气味和刺激的辛辣滋味,微甘。微毒,易挥发,易燃烧,刺激性。其蒸气与空
50、气混合成爆炸性气体。遇到高热、明火能燃烧或爆炸,与氧化剂铬酸、次氯酸钙、过氧化氢、硝酸、硝酸银、过氯酸盐等反应剧烈,有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对环境污染有影响。 (5)甲基纤维素:MC 为白色或类白色纤维状或颗粒状粉末,无臭,无毒。在无水乙醇、乙醚、丙酮中几乎不溶。在 8090的热水中迅速分散、溶胀,降温后迅速溶解,水溶液在常温下相当稳定,高温时能凝胶,并且此凝胶能随温度的高低与溶液互相转变。 (6)表面活性剂:凡加入少量而能显著降低液体表面张力的物质,统称为表面活性剂。它们的表面活性是对某特定的液体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