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 10000 万块水泥砖、20 万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广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0六、结论.62附表.63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附图三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四项目与生态红线区域位置关系图附图五项目与盐城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六纺织染整产业园用地规划图附图七纺织染整产业园规划
2、结构图附图八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布点图附件:附件 1委托书和承诺书附件 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附件 3备案证附件 4土地手续和租赁协议附件 5关于原辅料来源说明附件 6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附件 7园区产业定位证明附件 8 关于污水接管的情况说明附件 9 租用厂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附件 10 固废处置意向性协议附件 11 厂区周边现状及工程师现场照片附件 12 土壤地下水检测点位及检测报告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10000 万块水泥砖、20 万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项目项目代码2012-320924-89-01-46117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
3、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支一路地理坐标( 120 度 15 分 24.921 秒, 34 度 1 分 31.21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 水泥制品制造、C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 非金属废料 和 碎屑 加 工 处 理 42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盐城市射阳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射行审投资
4、备 2020 624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7环保投资占比(%)0.35%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租赁盐城市凤阳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场地,租用面积约 9192m2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于2013年5月28日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成立(盐政复20132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于2021年6月16日获得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射环字202116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规划范围:东至陈李线星晨段和五岸干渠新东
5、段,西至五岸干渠星晨段,南至S348省道,北至奤套南支渠与朝阳路,规划总用地面积842.3公顷。本项目位于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支一路,位于审查意见中的规划范围内。产业定位及发展规模: 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规划主导产业以染整、纺织、服装家纺产业为重点,同步发展符合产业政策的机械电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产业。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业和砼结构构件制造业,根据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不属于染整行业、纺织行业禁止类项目,不属于先进制造业禁止类项目,且该项目已取得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证明,符合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园区中大污水处理厂
6、,破碎、粉碎、筛分、配料上料和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均合理处置,不外排。综上,本项目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要求。园区基础设施规划:给水工程规划生产用水:规划园区内建设三座工业水厂,供水能力共计20万吨/天,其中沙印水厂规划取水能力1万m3/d;题桥水厂规划供水能力2万m3/d;伟将水厂位于海印大道与振临线交汇处,规划供水能力为17万m3/d。水源为3五岸干渠。生活用水:根据射阳县各乡镇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射阳县域有条件实施区域供水系统,规划区域由射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水源现为京杭运河宝应段,射阳河及明湖水库作为备用水源地。射阳水厂现状规模15万m3/d,规划扩建
7、至20万m3/d。园区给水系统采用生产专用水管网和自来水管网, 两套管网互相独立。生产专用水管网采用枝状布置,自来水厂采用环网布置。排水工程规划园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根据道路布置和地形状况,划分汇水区域,沿道路两侧布置雨水排水管,采用重力流的方式,分片收集雨水,经干管汇集后排入南支河、夸套河及八丈河,在排入口附近设置排涝泵站。雨水工程规划见图2.2-4。污水: 园区规划建设2座污水处理厂, 分别为沙印污水处理厂及中大污水处理厂,其中沙印污水厂设计处理能力1万m3/d,目前已建成,0.4万m3/d中水回用工程暂未实施。中大污水厂分为三期:中大一期位于海印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设计处理能
8、力为2万m3/d,目前已建成,0.8万m3/d中水回用工程暂未建设;中大二期(即题桥污水处理厂)位于纬二路与盛泽路交界处,设计处理能力为1.6万m3/d(含中水回用0.4万m3/d);中大三期位于朝阳路与经十四路交汇处,设计处理能力为5.4万m3/d(含中水回用2.2万m3/d)。沙印污水处理厂负责沙印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污水处理任务,中大二期负责题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污水处理任务,中大一期与中大三期联合处理园区内除沙印集团和题桥集团以外企业的废水。污水通过管网分区域收集后排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经压力管道排入黄海。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且所在地污水管网已接通园区污水处理厂。供电工
9、程规划园区规划建设2座110kV变电站。园区供电电压为110kV,配电电压为410kV,使用电压为0.4kV。对于大型企业应考虑在企业内部设立10kV变配电所高压开关站,对于小型企业和公共设施用电,集中设置高压开闭所。开闭所及变配电所可以结合企业内建筑或公共建筑进行设计。表表 1-1与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与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项项目目准入内容准入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本次规划范围属于江苏省、盐城市“三线一单”重点管控单元,按照其报告要求执行;此外,由于园区产业定位、规划范围调整,重新报批规划环评,新一轮规划环评中已重新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经过重新
10、核算,给出新一轮规划环评实施的总量控制建议。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盐城市“三线一单”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具体分析见表 1-7 和表 1-8。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 园区规划范围内不涉及已明确的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应按照江苏省、盐城市“三线一单”、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管控要求管理。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符合相关要求。3. 空间隔离带的设置应兼顾考虑入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项目设置要求大于园区空间隔离带要求时,以项目设置要求为准,必要时下风向空间隔离带适当放大。建议园区边界构建 100
11、米宽的空间隔离绿化带,减少其对周边环境特别是淮海农场的影响。本项目未设置环境防护距离。染整行业1. 禁止使用未经改造的 74 型染整设备、蒸汽加热敞开无密闭的印染平洗槽的项目;2. 禁止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国产和使用年限超过 20 年的进口印染前处理设备、 拉幅和定形设备、圆网和平网印花机、连续染色机的项目;3. 禁止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浴比大于 1:10 的棉及化纤间歇式染色设备;4. 禁止使用直流电机驱动的印染生产线;5. 禁止印染用铸铁结构的蒸箱和水洗设备,铸铁墙板无底蒸化机,汽蒸预热区短的 L 型退煮漂履带汽蒸箱;6. 不得引进纯印染企业;7. 禁止引入其他不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
12、件(2017 版)、江苏省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修订)的项目。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业和砼结构构件制造业,不属于染整行业、纺织行业禁止类项目,不属于先进制造业禁止类项目,且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能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纺织行业1. 禁止使用时间达到 30 年的棉纺、毛纺、麻纺设备、机织设备的项目;2. 禁止使用辊长 1000 毫米以下的皮辊轧花机,锯片片数在80以下的锯齿轧花机, 压力吨位在400吨以下的皮棉打包机(不含 160 吨、200 吨短绒棉花打包机)的项目;使用 ZD647、ZD721 型自动缫丝机, D101A 型自动缫丝机, ZD6
13、81 型立缫机, DJ5615型绢精纺机,K251、K251A 型丝织机等丝绸加工设备的项目;使用 Z114 型小提花机、GE186 型提花毛圈机、Z261 型人造毛皮机、R531 型酸性粘胶纺丝机的项目;3. 禁止 4 万吨/年及以下粘胶常规短纤维生产线;4. 禁止湿法氨纶生产工艺;5. 禁止二甲基甲酰胺(DMF)溶剂法氨纶及腈纶生产工艺;6. 禁止硝酸法腈纶常规纤维生产工艺及装置;7. 禁止常规聚酯(PET)间歇法聚合生产工艺及设备;8. 禁止常规涤纶长丝锭轴长 900 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9. 禁止螺杆挤出机直径小于或等于 90mm,2000吨/年以下的涤纶再生纺短纤维生产装置;
14、先进制造业1. 禁止生产属于本表染整行业及纺织行业列出的淘汰设备的项目;2. 禁止引入排放涉及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5 类重金属的项目;3. 禁止引入涉及化工工艺的项目;4.禁止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涂料、 胶黏剂、 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禁止引入大规模喷涂企业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文件要求的项目;除工艺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过程;5. 严禁新增铸造和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且无法实现产能置换的项目;6. 禁止水质经预处理不能满足中大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的项目;7. 禁止工艺废气中排放难处理的恶臭、有
15、毒有害物质且无法达标排放的项目;8. 禁止引入电镀项目(含电镀工序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和机械加工项目除外)、单纯表面处理项目;9. 禁止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10. 禁止绿化防护不能满足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11. 禁止不能满足环评测算的环境防护距离、或环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项目;12. 禁止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13. 文件有效期内,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盐城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 (2014年本)、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
16、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苏办发201832号)中附件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6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 园区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发布实施的盐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盐城市“三线一单”技术报告、盐城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方案要求,持续改善园区及周边大气、水环境。本项目新增粉尘,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总量平衡。水泥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 排 放 标 准 (GB4915-2013) 。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评价,大气环境质量达到标准, 涉及的3个省级以上考核断面年均水质符
17、合类的断面比例为100%。本项目颗 粒 物 排 放 量1.579t/a。2. 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总量平衡,即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管控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的城市,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新建排放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或关闭类项目1.5倍削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3. 现有及新建火电厂超低排放的有关规定,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行业标准的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现有项目自2022年7月1日起按照该标准执
18、行,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4. 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应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等。区内及周边河流达到类水标准,近岸海域持续改善。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筛选值中的第一类、第二类用地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筛选值标准。5. 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6. 规划末期主
19、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SO2494.352t/a、 NOx 644.842t/a、 烟 (粉) 尘 151.701t/a、VOCs 116.788t/a;COD 1266.11t/a、氨氮141.77t/a、总磷10.4t/a、总氮311.61 t/a。环境风险防控1. 规划项目涉及到的主要危险物质有烧碱、醋酸、柴油、硫酸、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等。园区和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重点风险源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本项目原辅料均为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 不产生有机废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产生废水,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0、(GB18599-2020)。2. 加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对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采取高效末端治理技术。建筑内外墙装饰全面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涂料。3. 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7污染环境的措施。4. 布局管控,园区内部的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风险源对区内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储罐区应远离区内人群聚集的办公楼、周边村庄及河流,且应在园区的下风向布局
21、,以减少对其他项目的影响;园区不同企业风险源之间应尽量远离,防止其中某一风险源发生风险事故引起其他风险源爆发带来的连锁反应,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范围。5. 废水泄漏安全防范。尽量增加可能发生液体泄漏或者火灾事故的罐区围堰面积,尽可能将罐区事故下产生的废水控制在罐区围堰内,降低事故状态下废水转移,输送的风险。合理设置应急事故池。根据污水产生、排放、存放特点,划分污染防治区,提出和落实不同区域面防渗方案,企业内部重点做好生产装置区、罐区、废水事故池及输水管道的防渗工作。6. 对园区内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
22、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7. 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系统;构建与射阳县乃至盐城市之间的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8. 印染行业企业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资源开发利用要求1. 工业用水上线:11.59 万 m3/d;本项目用水61112.6t/a,租赁工业 用 地 占 地 面 积43566m2,不新增用地。2. 土地资源总量上线:842.3ha;建设用地总量上线:820.3ha;工业用地总量上线:646.7ha。3. 能耗指标。规划能源利用主要为电能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视发展需求由市场配置供应。印染行业: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3
23、0kg 标煤/百米、纱线、针织物1.1t 标煤/t、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36kg 标煤/百米、精梳毛织物150kg 标煤/百米;其他行业:0.5 吨标煤/万元。4.水耗指标。印染行业: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1.6t 水/百米、纱线、针织物90t 水/t、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2.2t 水/百米、精梳毛织物15t 水/百米;其他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8m3/万元。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8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环保项目与环保“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
24、、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及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4121 号),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临海高等级公路(G228)生态绿地约 7480m。项目地附近射阳县盐城市级生态红线区域详见表 1-2,射阳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详见表 1-3,射阳县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详见表 1-4,项目与生态红线相对位置见附图四。表表 1-2 射阳县生态红线区域表(盐城市)射阳县生态红线区域表(盐城市)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
25、方公里)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总面积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临海高等级公路(G228)生态绿地生态绿地/射阳县境内临海高等级公路道路及其两侧各 20米的范围。5.52/5.52沈海高速(G15)生态绿地生态绿地/射阳县境内沈海高速道路及其两侧各30米范围。5.86/5.86连盐铁路生态绿地生态绿地/射阳县境内连盐铁路及其两侧各 15 米范围。1.68/1.68新洋港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射阳县境内新洋港河流水域及北侧 30 米陆域范围。4.88/4.88表表 1-3 射阳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表(江苏省)射阳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表(江苏省)序号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县(市、 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
26、)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积9红线面积面积1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射阳县)射阳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射阳县)范围:东界为海水-3 米等深线(D10#至 D11#),南界至射阳大丰界线,西界至 亭 湖 射 阳 界 线(120315E, 333517N至1203238E,333311N) , 北界从 K4#沿新洋港出海河至 D10#。北缓冲区 (射阳县) 范围:南界以新洋港出海河北岸为界,北界以射阳盐场北界为界,西界为 20 世纪50 年代老海堤界,东界为海水-3 米等深线。实验区包含两部分:1.北二实验区(射阳县)范围:北界为滨海射阳
27、分界线(从 D5.1 至 13.2#),东界以海水-3 米等深线为界 , 南 界 为 从 控 制 点JB11# 直 线 至 控 制 点JB13# , 西 界 从 控 制 点13.2# 沿 直 线 至 控 制 点16#, 直线至双洋港控制点15#,再沿直线至控制点JB11#。2.北三实验区(射阳县)范围:南界从控制点 JB17#至 D9#,东界为海水-3 米等深线,西界为控制点 JB15#至 20#, 再直线至 JB17#,北界从控制点 JB15#直线至控制点D8#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射阳县)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部分(含海域)277.94256.88(含海域)534.82(含海域)
28、2射 阳河 合德 饮用 水水 源保 护区射阳县水 源水 质保护取水口位于射阳河学尖大沟出水口上游 200 米,1201626E, 335013N。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 米至下游 500 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2000 米、下延42.3342.3310500 米的水域范围和两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2000 米、下延 1000 米的水域范围和两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米的陆域范围3射 阳河( 射阳县 )清 水通 道维 护区射阳县水 源水 质
29、保护射阳县境内西起与阜宁交界,东至射阳河闸,射阳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 500 米陆域范围,其中射阳河(射阳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外两岸纵深 2000 米,明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外取水口为中心半径 2500 米(与射阳县射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不重复计算)108.15108.154射 阳河 明湖 饮用 水水 源保 护区射阳县水 源水 质保护一级保护区:明湖水厂取水口 (坐标: 1202055E,334513N)上游一千米至下游五百米,及其两岸背水坡堤脚外一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2000 米, 下延 500 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
30、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2000 米、 下延 1000 米的水域范围; 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17.2017.205射 阳海 滨省 级森 林公园盐城市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射阳海滨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19.0019.00表表 1-4射阳县生态红线区域名录汇总表射阳县生态红线区域名录汇总表(国家级国家级)11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区域面积(km2)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射阳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射阳县) 范围: 东界为海水-3
31、米等深线 (D10#至 D11#),南界至射阳大丰界线,西界至亭湖射阳界线(点 E120315,N333517至点E1203238,N333311),北界从 K4#沿新洋港出海河至 D10#。北缓冲区(射阳县)范围:南界以新洋港出海河北岸为界,北界以射阳盐场北界为界,西界为 20 世纪 50 年代老海堤界, 东界为海水-3 米等深线。实验区包含两部分:1.北二实验区(射阳县)范围:北界为滨海射阳分界线(从 D5.1 至 13.2#),东界以海水-3 米等深线为界, 南界为从控制点 JB11#直线至控制点 JB13#,西界从控制点 13.2#沿直线至控制点 16#,直线至双洋港控制点 15#,再
32、沿直线至控制点 JB11#。2.北三实验区(射阳县)范围:南界从控制点 JB17#至 D9#,东界为海水-3 米等深线,西界为控制点 JB15#至 20#,再直线至 JB17#,北界从控制点 JB15#直线至控制点 D8#277.94(海域256.88)射阳海滨省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射阳海滨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范围19.00射阳河合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位于射阳河学尖大沟出水口上游 200 米, 东径1201626、北纬 335013。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500 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一级保护区水
33、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2000 米、下延 500 米的水域范围和两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的陆域范围。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2000 米、下延 1000 米的水域范围和两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的陆域范围42.33射阳河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明湖水厂取水口(坐标:东经1202055,北纬 334513)上游一千米至下游五百米, 及其两岸背水坡堤脚外一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2000 米,下延 500 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 1
34、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2000 米、 下延 1000 米的水域范17.2012围;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0 年度射阳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最大 8 小时滑动)、细颗粒物(PM2.5)均达到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射阳县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2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符合地表水类标准, 与 2019 年相比水质持平, 河流 3 个省级以上考核断面年均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类标准,与 2019 年相比水质持平
35、,4 个市控市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断面比例为 75.0%,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城市内河海都大桥监测断面水质仍为劣类,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 总磷和生化需氧量, 根据 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深入落实省、市“水十条”,切实保障区域饮用水安全,加大清水廊道和良好湖泊保护力度,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强化面源污染防治,近岸海域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射阳县全县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业和砼结构构件制造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经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36、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园区大中污水处理厂;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固废全部处置,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在采取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增加用水量,不会对自来水厂供水产生负担;本项目不新征土地,不会占用土地资源,因此,本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地区环境资源利用的“天花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3本次环评从产业政策相符性、园区规划相符性等方面进行对照分析。本项目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和墙体材料行业相符性分析见表 1-5,与园区新一轮规划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 1-1。表表 1-5本项
37、目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本项目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经查实,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利用建筑废弃物和工业废弃物等二次资源生产水泥制品,属于鼓励类中“十二、建材-11.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江河湖(渠)海淤泥以及农林剩余物等二次资源生产建材及其工艺技术装备开发”。2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3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
38、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 号)中附件 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本项目不涉及限制和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工艺, 故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在合规园区内建设, 不涉及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中所禁止的行为表表 1-6 本项目与墙体材料行业政策本项目与墙体材料行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政策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江苏省墙体材料产业发展导向(2019本)鼓励发展:1.消纳利用当地建筑垃圾做再生骨料的混凝土砌块(砖)和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 (砖)(传热系数须小于
39、 1.0W/(K):采用 40KW 以上功率成型机、自动计量配料、自动化复合、清洁能源或余热利用养护室(窑),单班年生产规模 10 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线。本项目水泥砖和水泥预制构件采用建筑垃圾作为原料,消纳当地建筑垃圾,砌块制砖机和砌块成型机功率分别为58KW 和 45KW,均大于40KW, 预制构件包括楼梯板、 板墙、 预制板等预制构件,采用自动计量配料,采用混凝土自动配料集中搅拌、人工养142.装配式的预制墙板(体)、楼板等水泥预制件:采用计算机控制和管理,实现预制件数码标识和数字化管理;采用混凝土自动配料集中搅拌、钢筋机械加工、自动布料、振动控制、蒸养温控等系统的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线。楼
40、梯板和阳台板等其他水泥预制件:采用预制件数码标识和数字化管理;采用混凝土自动配料集中搅拌、人工养护的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线。装配式的预制墙板(体)、楼板、楼梯板和阳台板等其他水泥预制件合计年生产规模应在 5 万立方米以上。护采用自动喷淋作业的生产线,使用电能,水泥砖及预制构件生产线单班年生产规模均在 10 万立方米以上,属于鼓励发展。综合利用的废渣资源中不应含有危险废物。如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辅料均为本项目所在地附近县区回收的固体废物,本环评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回收的固体废物必须有明确的一般固废相关证明,禁止回收使用危险废物,因此符合要求。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
41、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本项目为重点管控单元,对照分区管控要求,分析见表 1-6。表表 1-6项目与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管控类别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
42、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 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 管住控好排放量大、 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 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 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1、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内,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要求。2、项目不属于排放量大、能耗高、产能过剩的产业。3、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4、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法定
43、保护区内。相符15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 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 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 设计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 应采取无害化方式 (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 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
44、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 66.8万吨、85.4 万吨、149.6 万吨、91.2 万吨、11.9 万吨、29.2 万吨、2.7 万吨。本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粉尘总量 1.579t/a, 废水污染物将申请总量COD0.098t/a,氨氮0.0085t/a,总氮 0.012t/a,总磷 0.001t/a,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
45、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 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 环太湖等地区构建
46、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 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与本项目建设基本无关联。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 2020年, 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 524.15 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 2020 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 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1、 本项目车辆冲洗水和搅拌机冲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做到循环使用。2、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 3、 本项目只使用电能, 属于清洁能源。相符16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 90%。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 2020年,
47、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56.87 万公顷,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90.67万公顷。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容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淮河流域管控类别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 落实 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 ,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
48、、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 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 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 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企业。2、项目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内。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相符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
49、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与本项目建设基本无关联。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 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相符沿海地区管控类别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1、 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
50、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项目不属于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相符17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 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1、本项目建设基本无关联。2、与本项目建设基本无关联。 3.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至 2020 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