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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旭建建筑材料经营部码头项目.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611855 上传时间:2022-05-16 格式:PDF 页数:56 大小:1.09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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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 码头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 泰州市旭建建筑材料经营部 编制日期: 20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目 录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21 二、建设内容二、建设内容 . 17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20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29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45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52 七、结论七、结论 . 54 附图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2、 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 3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4 泰州市姜堰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 附图 5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件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厂房租赁协议 附件 4 备案证 附件 5 环评合同 附件 6 授权委托书 附件 7 废水、固废处置协议 附件 8 网上公示 附件 9 专项整治环保核查意见 附件 10 监测报告 附件 11 地方政府意见 附件 12 工程师照片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码头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于学明 联系方式 15961099998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曹新村 地理坐标

3、( 120 度 13 分 40.39 秒, 32 度 30 分 30.15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 、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其他 用地 (用海) 面积 (m2)/长度(km) 3335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泰姜行审函2021 118 号 总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万元) 7 环保投资占比(%)

4、 4.4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已建成投运,由于历史原因,本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泰州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港口码头环保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 (泰环宣指办202030 号)的文件要求补办环评手续。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的“其他”。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表1,项目涉及粉尘的排放,因此应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名称: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审批

5、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71号) 2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名称:泰州市内河港总体规划 审批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内河港总体规划的通知 审批文号:泰政办发2013223 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及修编相符性分析、与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及修编相符性分析 根据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姜堰区规划的港口岸线总规模为20.8km,其中规划公用港口岸线10.1km,规划临港工业港口岸线5.3km,预留港口岸线5.4k

6、m。主要包括建口线俞垛镇段、淤溪镇段、建口线华港镇段泰东河俞垛镇段、泰东河溱潼镇段、通扬运河姜堰城西段、通扬运河开发区段、通扬运河桥头镇段、通扬运河姜堰城东段、兴泰镇段、娄庄镇段、白米镇段、张甸镇段、周山河姜堰镇段、梁徐镇段。其中淤溪镇段分为淤溪镇西段、淤溪镇东段,各段岸线具体情况如下: (1)淤溪镇西段:位于建口线东岸,南桥村南桥村下游2000m处, 规划临港工业港口岸线2000m,主要为淤溪镇及姜堰西北部片区沿河产业和城镇建设发展提供服务。 (2)淤溪镇东段:位于泰东河南岸,沈马公路大桥沈马公路大桥上游2000m处,规划岸线1000m,预留港口岸线1000m,主要为淤溪镇城镇建设及附近港口

7、建材物流园区发展提供服务。 根据姜堰港区岸线规划方案,姜堰港区共规划港口岸线12段,规划岸线总长度为14490米,港口岸线具体包括:通扬线俞垛镇段、通扬线淤溪镇段、泰东线溱潼镇段、兴溱河兴泰镇、泰东线俞垛镇段、泰东河淤溪镇段、通扬运河开发区段、通扬运河姜堰城西段通扬运河姜堰城东段、周山河梁徐镇段、兴姜线姜堰城北段、兴姜线沈高镇段。 泰东河淤溪镇段共规划3段,第一段位于泰东线东岸,阜兴泰高速桥南侧300米450米,规划港口岸线150米;第二段位于泰东线东岸,阜兴泰高速桥北侧200米630米,规划港口岸线430米;第三段位于泰东线东岸,淤溪镇东环路桥北侧2001550米,规划港口岸线1350米。主

8、要为淤溪镇城镇建设及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根据备案函(见附件3),本项目码头不在2013年泰州内河港总体3 规划内,但该码头已纳入2020-2035年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的修编规划中,列入“姜堰区现状拟纳规提升港口码头名录”,具备提升规范条件。 码头建设1座400吨级通用泊位,运输货种为黄砂、石子,码头的建设可以降低企业原料运输成本,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故本项目符合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的修编规划要求。 2、与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表表 1-1 项目与泰州内河港总体规项目与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 审查意见

9、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明确各港区功能定位,现有码头经整合后入统一规划的作业区,进行集约化管理,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项目码头已纳入 姜堰港区岸线规划方案,项目各污染物经各项措施处置后均达标排放。 相符 寺巷作业区、刁铺作业区及岸线调整至南官河西侧, 周庄作业区、周庄镇段规划港口岸线应移至南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并尽量远离水源保护区。位于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作业区应严格限制经营货种,禁止设置石油、化工、农药等危险品货物种类的码头。 本项目码头位于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曹新村,不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 相符 得胜湖作业区、兴泰公路段规划港口岸线、临港工业港口岸线及其作业区的规划

10、位置与兴化市垛田千岛春色风景名胜区禁止开发区的距离须保持在500m以上, 并取消兴泰公路段预留港口岸线,规划岸线向下游移至限制开发区外。 本项目码头位于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曹新村,已纳入姜堰港区岸线规划方案。 相符 农产品加工园作业区、农产品加工园区段规划港口岸线、临港工业港口岸线、预留岸线须移至泰兴市北部银杏生态园特殊生态产业区限制开发区外;泰兴城北作业区移至泰兴市省级银杏科技示范园特殊生态产业区限制开发区外。 本项目码头位于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曹新村 相符 严格执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得从事危险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符

11、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 相符 4 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 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 散货码头应提高水回用率,尽量实现废水零排放,并加强防尘、抑尘措施(包括设置封闭式输送皮带廊、防风抑尘网、自动喷洒系统等) , 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 项目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舱底油污水分别经生活污水收集桶和含油污水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单位处置;陆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后方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排放;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码头区域冲洗、装卸设备冲洗用水和抑尘用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对物料进行定期洒水和铺设防风抑尘网,使物料含水率保持

12、在8%;码头地面定期冲洗,道路硬化处理,并以整体码头用地边界外扩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相符 各作业区初期雨水须集中收集处理,各类废水应接入各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暂时不具备接管条件的作业区应自建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深度处理,确保废水循环使用或达标排放。各作业区靠港船舶污水(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 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舱底油污水分别经生活污水收集桶和含油污水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单位处置;陆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后方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排放;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码头道路冲洗、装卸设备冲洗用水和抑尘用水,项目无废水外排。 相符 对

13、从事运输化工、农药及其他危险品的作业区,应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制定有效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通过设置围油栏、吸油装置、加消油剂等措施减缓作业区对水、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经营货种为黄砂、石子,不属于从事运输化工、农药及其他危险品行业。 相符 综上,码头通过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废水不向外环境排放、固废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废气得到有效控制,具备后期纳入泰州市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条件。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G5532货运港口,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14、录(苏政办发20139号),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禁止或淘汰类,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 对照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第二类限5 制类通榆河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港口、码头,水上加油、加气站点(符合规划的除外)”及“第四类淘汰类通榆河一、二级保护区内不符合内河港口总体规划或者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港口、码头”,项目属于已建(补办)码头,符合泰州市内河港总体规划 (2011-2030),为允许类建设项目。 2、选址合、选址合理性分析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曹新村,利用现有项目厂区的闲置土地建设码头,根据企业提供的产权证,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

15、本项目现已获得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函,文号为“泰姜行审函2021118号” 。因此项目选址符合规划。项目为码头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区域发展定位。 此外,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符合性判定 (1)生态保护红线 2021年8月25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泰州市姜堰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 (苏自然资函2021966号)

16、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政发办20213号)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项目距离新通扬运河河道南岸2.76km,距离新通扬运河(姜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1.76km,本项目无废水排放,无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的禁止行为,不会影响新通扬运河(姜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的主导生态功能。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 项目与区域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4。 6 表表 1-2 项目附近生态红线区域信息项目附近生态红线区域信息 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国家级生态

17、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 总面积 新通扬运河(姜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 (1) 新通扬运河南侧西至广州路、东至 229 省道,新通扬运河北侧西至溱湖大道、东至姜溱河:河道及两岸100 米范围; (2)其他段:河道及两岸 1000 米范围 / 31.82 31.82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区2020年的O3全年日均第90百分位浓度超标,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该项目区域大气环境为非达标区。目前,区域内正积极推进区域内大气污染的治理,预计会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有所改善; 地表水满足 地

18、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中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型企业,且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项目运营期间水、电等用量较小,不会超过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本次环评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和泰州市企业投资新建项目产业政策负面清单中要求进行说明,具体见表1-3。

19、 7 表表1-3 环境准入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分析对照表面清单分析对照表 序号 内容 相符性分析 1 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 经查询本项目不属于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修订),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2 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 本项目用地类型属于工业用地,不属于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所列事项。 3 泰州市企业投资新建项目产业政策负面

20、清单所列41 项 经查询项目属于G5532货运港口,不在泰州市企业投资新建项目产业政策负面清单所列41 项中。 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和泰州市企业投资新建项目产业政策负面清单中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5) 与 关于印发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对照关于印发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泰环发202094 号),本项目位于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2120420850,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与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1-5。 表表1-4

21、 与泰州市与泰州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表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性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电镀、化工企业入区 码头项目,不涉及。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全面推动专业化废水集中处理和雨污分流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推进污水处理厂水平衡核算,倒逼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推动企业预处理设施全部建设到位、重点污染行业废水明管输送、重点企业预处理污水排口和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出水口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不涉及 符合 8 (2)加强园区废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

22、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的重点企业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等。 不涉及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建立并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完备的事故应急预案,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不涉及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 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 不涉及 符合 因此,本项

23、目符合关于印发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年)的通知(苏政办发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71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表表1-5 与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与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年)相符性分析表年)相符性分析表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五、 环境影响评价 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加强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港口粉尘综合防治和噪声防治。加强港口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加快内河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低碳绿色港口建设发展

24、水平。 本项目船舶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收集桶收集后交由当地部门处置船舶舱底油污水经含油污水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资质单位处置;装卸机械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装卸及堆场抑尘,陆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本项目采取堆场设置密闭区域或防风抑尘网,卸料区设置洒水抑尘,车辆运输过程采取全覆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码头生活垃圾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外售用于场地填平, 工地填平等,固体废物零排放。 相符 5、与关于印发泰州市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标准(试行)的通与关于印发泰州市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标准(试行)的通知 (泰环宣指办知 (泰环宣指办20202

25、8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关于印发泰州市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标准(试行)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见表1-6。 9 表表1-6与关于印发泰州市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标准(试与关于印发泰州市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标准(试行)的通知相符性分行)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析 类别 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性 一、港容港貌提升措施 码头装卸区、物料堆场、内部道路应作硬化处理,并设置明显的界限或指示标志,绘制港区平面布置图。 已经作硬化处理,已经设置指示标志,已绘制港区平面图 相符 做好港口货物堆码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货物堆码、苫盖标准化和规范化;港区工作车辆及生产流动机械有序停放,组织港口设备设施定期清洁。 已经苫盖

26、;已经设置车辆停放区划线。 相符 规范码头名称标识牌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港区标志标牌保持完整和整洁、主要设备设施保持整洁。 已设置码头标志标识和安全警示标志。 相符 及时修复破损码头、护轮坎、路缘石;做到环卫设施完好无损,污水、垃圾接收等保洁区域内无暴露积存垃圾污染物,垃圾日产日清,港区环境达到“四无六净”要求。 港区无暴露积存垃圾污染物 相符 开展港口作业区“见缝插绿”工程、杜绝裸地扬尘污染、积极植绿覆绿。 实施硬化、绿化 相符 二、废水处理措施 散货、通用(含件杂货)码头前沿须设置连续的挡墙或围堰,码头平台和堆场须设置排水沟,场地排水出口前设置多级沉淀池、排水沟与沉淀池连接,收集的初期雨水

27、,生产污水应优先接入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或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法接入污水管网的,须自处理中水回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外运处置、严禁场地水直排入河。 码头前沿已设置挡墙,已设置沉淀池、雨水收集池;项目无 废水排放。 相符 码头生活污水应优先接入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法接入污水管网的,应根据港口规模、货运特点选择配备固定式厕所、移动厕所、化粪池等暂存设施,对接收到的生活污水须自处理中水回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外运处置。 已签订生活污水处理协议 相符 码头及陆域堆场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确保突发环境事故下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妥善处置。 己设置事故应急池 相符 三、大气污染防治从

28、事易起尘货种装卸作业的码头,露天堆场应根据需要设置防风抑尘网、围墙、防护林等防尘措施,并采取洒水抑尘、干雾抑尘、苫盖等粉尘控制措施。 露天堆场已设置防风抑尘网定期洒水,已苫盖 相符 10 措施 大型堆场应配备固定式喷枪洒水(或高杆喷雾)抑尘系统,小型堆场也可采用移动式洒水(或高杆喷雾)设施。电厂等煤炭专用码头实施半封闭或全封闭堆存方式,并满足安全要求。 已配备雾炮机。 相符 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作业的码头,装卸机械必须采用适用的抑尘措施,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停止作业。 已设置喷淋枪等抑尘措施 相符 装卸船机、带头门机、堆场堆取料设备、翻车机、装车机等宜采用湿法除尘抑尘方式。带式输送机除需要与装卸设备

29、配套的部分外应采用皮带罩或廊道予以封闭,同时考虑安全要求,避免火灾和烟囱效应。 已设置喷淋枪等抑尘措施 相符 转接站应在转接落料、抑尘点处设置导料槽、密闭罩、防尘帘等密闭措施,并优先采用干雾抑尘、微动力除尘、静电除尘、布袋除尘等方式。煤炭筛分鼓励有条件的堆场建设专用筛分库房,筛分量较小的设置固定场地,且在防风抑尘网范围内进行,作业同时喷淋。 定期洒水 相符 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作业的码头,港口散货运输车辆优先采用封闭车型,敞篷车型必须对车厢进行覆盖封闭,防治抛洒滴漏。有车辆进出的码头堆场应在港区出口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冲洗范围包括车轮和车架。鼓励有条件的港口企业设置车辆自动冲洗场地,并在汽车

30、装卸车作业点配备移动式远程射雾器进行喷雾抑尘。 装卸均为密闭输送带;已设置 相符 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作业的码头,港区主干道及辅助道路进行铺装、硬化处理,并对破损路面应及时修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采用钢筋混凝土道路结构并采用机械化清扫方式,并配以洒水抑尘。 道路硬化, 人工清扫配以洒水抑尘。 相符 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作业的码头,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安装港口粉尘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接入所在地生态环境监控平台和省交通运输港口粉尘在线监测平台;己建成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的港口企业,要确保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正常使用。 已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 相符 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码头平台应设置船

31、舶污染物接收点标识牌,按照“可回收、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要求,配备四分类垃圾桶(每个容积120L);与环卫部门签订船舶生活垃圾转协议。 本项目船舶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收集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相符 11 运及处置措施 码头应配备生活污水接受设施(含固定接受设施、污水接受车、管道接收等),并配备岸上接收喷头、接收软管、流量计、污水提升泵或自吸泵;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应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船舶生活污水转运协议。 船舶舱底油污水经含油污水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资质单位处置 码头应配备 1m3的吨桶或者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接收转运处置协议。 港口企业应落实港口船舶污染物

32、接收转运及处置的有效衔接,安装和使用“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联合监管和服务信息系统”。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码头陆域应配备垃圾桶或垃圾箱。实施垃圾分类收集,接收 码头固体废物,并纳入所在地城市固体废物接收处置系统。 码头已经配备有陆 相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临时贮存和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运输装卸作业的管理。尽量避免夜间作业,杜绝噪声扰民现象。 不涉及夜间作业。 相符 七、建立管控机制 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应涉及各个环境 要素,且明确环保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内容全面、具有针对 性,且保留相应的台账记录

33、。 己建立环境管理制度。 相符 6、与、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一级保护区管控要求为: 第三十三条、船舶应当设置污水、垃圾存贮装置、集油或者油水分离装置以及国家规定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沿线地区的港口、码头、船闸应当设置污水、垃圾收集设施和粪便存贮装置。贮运危险物品的港口、码头,还应当采取防溢、防渗、防漏等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运输其他危险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

34、道之前,应当向所在地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申报、报港,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悬挂专用的警示12 标志。 第三十六条、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 (二)在河道内设置经营性餐饮设施; (三)向河道、水体倾倒工业废渣、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船舶垃圾; (四)将畜禽养殖场的粪便和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五)将船舶的残油、废油排入水体; (六)在水体洗涤装贮过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船舶和容器

35、以及污染水体的回收废旧物品;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七条、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新设排污口; (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 (五)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六)在河堤迎水坡种植农作物; (七)在河道内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设立鱼罾、鱼簖等各类定置渔具。 第三十八条、通榆河一级、二级保护区限制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港口、码头; (二)设置水上加油、加气站点; (三)法律、法规限制的其他行为。 13 项目距离新通扬运河河道

36、南岸2.76km,距离新通扬运河(姜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1.76km,本项目无废水排放,无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的禁止行为, 不会影响泰东河 (姜堰区) 清水通道维护区的主导生态功能,因此,项目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 7、其他相符性分析其他相符性分析 (1)“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 推进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严格实施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以及港口转运和道路扬尘控制,逐步建立健全港口粉尘防治与经营许可准入挂钩制度。项目要求码头地面进行硬化;吊机及汽车装卸粉尘采取雾炮机喷水降尘、洒水抑尘

37、;堆场粉尘采取洒水抑尘并设置防风抑尘网,符合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 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清洁能源。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项目船舶靠岸后关闭主机,利用岸电进行运转,符合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 (2)与关于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的通知(苏交执与关于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的通知(苏交执法法202026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为进一步提升江苏省港

38、口码头环境保护治理水平,保障内河航运健康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立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关于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的通知。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控制要求。对不符合港口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不符合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要求的港口项目,一律不准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采取关停、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方式实施淘汰关闭。对未取得环保手续的,交通运输部14 门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港口码头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2)

39、切实提高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设施配置。加强港口码头、船舶运输环境管理。切实加强废水、废气、垃圾收集处理,加强港口码头自身环保设施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的配置,确保正常运行,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指标的自行监测工作。 3)加强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全面推进从事煤炭、矿石、干散货等易起尘货种作业的港口码头物料堆场,设置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对从事易起尘作业货种的港口码头,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本码头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无废水排放,符合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要求;码头设置含油污水收集桶、生活污水

40、收集桶和分类垃圾桶,分别收集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严禁船舶污染物随意排放;码头区域已安装粉尘在线检测设备,并配备雾炮机、岸电系统,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综上,项目符合关于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的通知(苏交执法202026 号)要求。 (3)与江苏省与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析 对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4、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本项目已建立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建立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队伍,并设置应急器材。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 本项

41、目码头靠泊的运输船燃用轻质柴油,硫含量小于 10mg/kg,对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发201647 号)要求,符合全省推进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小于 5000mg/kg 的柴油的要求。 本15 项目为已建码头项目且运输物种为一般干散货,无危化品装卸作业,不属“严禁新增危化品码头”范畴,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 (4)与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与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钢铁、火电、建材等企业和港口码头、建设工地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密闭

42、、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物料装卸可以密闭作业的应当密闭,避免作业起尘。大型煤场、物料堆放场所应当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物料堆放场所出口应当硬化地面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和物料堆放场所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清扫和冲洗出口处道路,路面不得有明显可见泥土、物料印迹。 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码头地面已基本硬化,吊机及汽车装卸粉尘采取雾炮机喷水降尘、洒水抑尘,堆场粉尘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抑尘措施,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与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交港与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交港201711号)相

43、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表表1-7 与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与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 序号序号 措施措施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 露天堆场应根据需要设置防风抑尘网、围墙、防护林等防尘屏障,并采取洒水抑尘、干雾抑尘、苫盖等粉尘控制措施。大型堆场应配备固定式喷枪洒水(或高杆喷雾)抑尘系统,小型堆场也可采用移动式洒水(或高杆喷雾)设施。防风抑尘网高度宜取堆垛高度的 1.1-1.5 倍,且高出堆垛部 分不应小于 1 米,开孔率为 30%-40%。 项目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 16 2 装卸机械采取适用的抑尘措施,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停止作业。装卸船机、带斗门机、

44、堆场堆取料设备、翻车机、装车机等宜采用湿法除尘抑尘方式。带式输送机除需要与装卸设备配套的部分外应采用皮带罩或廊道予以封闭,同时考虑安全要求,避免火灾和烟囱效应。转接站应在转接落料抑尘点处设置导料槽、密闭罩、防尘帘等密闭设施,并优先采用干雾抑尘、微动力除尘、静电除尘、布袋除尘等方式。煤炭筛分鼓励有条件的堆场建设专用筛分库房,筛分量较小的设置固定场地,且在防风抑尘网范围内进行,作业同时喷淋电厂等煤炭专用码头进行封闭式作业工艺改造,采用封闭带式输送机系统替代原有的自卸汽车,采用堆取料机装卸作业替代原有单斗装载机作业等。 项目吊机及汽车装卸粉尘采取雾炮机喷水降 尘、洒水抑尘,堆场粉尘采取洒水抑尘并设置

45、防风抑尘网等措施。 3 港口散货运输车辆优先采用封闭车型,敞篷车型必须对车厢进行覆盖封闭,防止抛洒滴漏。有车辆进出的码头堆场应在港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冲洗范围应包括车轮和车架。鼓励有条件的港口企业设置车辆自动冲洗场地,并在汽车装卸车作业点配备移动式远程射雾器进行喷雾抑尘。 项目采用封闭车型。 4 港区主干道及辅助道路进行铺装、硬化处理,并对破损路面应及时修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钢筋混凝土道路结构并采用机械化清扫方式,并配以洒水抑尘。 项目道路已进行硬化处理 17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曹新村,根据现场调查,东侧、西侧均为企业,南侧为老通扬运河,北侧为

46、空地,见附图 1。 项目组成及规模 1、项目、项目由来由来 泰州市旭建建筑材料经营部成立于 2021 年 6 月,位于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曹新村,由于历史原因,该项目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公司沿老通扬运河建设码头,码头占用岸线 38m,已建 1 个 400 吨级的泊位,设有 1 座 5t 吊机,项目年转运黄砂 3 万 t、石子 2 万 t。项目码头建设内容已全部建成。该码头建设项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取得关于同意泰州市旭建建筑材料经营部码头办理相关手续的函 (泰姜行审函2021119 号) 。 本项目码头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环保手续,根据泰州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加

47、快推进全市港口码头环保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 (泰环宣指办202030 号)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建设初期雨水池、应急池,设置码头名称标志牌、码头平面布置图等,目前泰州市旭建建筑材料经营部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申请补办环保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和生态环境部 1号令)等有关规定,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 、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中“其他” ,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概、项目概况况 (

48、1)项目名称:码头项目; (2)建设单位:泰州市旭建建筑材料经营部; (3)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 (4)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曹新村,见附图 1; (5)投资:总投资 50 万元; (6)职工人数:3 人; 18 (7)工作制度:本项目实行一班 8 小时工作制度(昼间) ,年有效工作日为300 天。 3、产品方案产品方案 主要技术指标见表 2-1。 表表 2-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目 数量 备注 1 年通过能力 5 万 t/a / 2 泊位数 1 个 400 吨级/泊位 3 泊位长度 30m / 4 使用岸线长度 38m / 5 作业区面积 500m

49、2 6 装卸货种 / 见 2-2 项目产品方案情况见表 2-2。 表表 2-2 建设工程货物吞吐量预测表建设工程货物吞吐量预测表 序号 货品名称 卸货量(万 t/a) 年运行时数(h) 1 黄砂 3 1800 2 石子 2 表表 2-3 工程设计代表船型尺度表工程设计代表船型尺度表 代表船型 船长 型宽 设计吃水 备注 400t 级货船 45.0m 8.2m 1.7m 设计代表船型 300t 级货船 35.0m 7.2m 1.4m 兼顾船型 100t 级货船 25.0m 5.2m 1.3m 4、原辅材料、原辅材料 (1)原辅料用量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装卸情况见表 2-4。 表表 2-4 主要原辅

50、材料装卸情况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装卸情况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消耗量/卸货量 储存 来源 1 黄砂 3 万 t 堆场 外购 2 石子 2 万 t 堆场 外购 5、主要主要设备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 2-5。 表表 2-5 主要生产设备表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吊机 5t 台 1 2 装载机 3t 台 1 3 装载机 1.5t 台 1 4 输送机 20m 条 1 19 6、工程组成、工程组成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码头主体工程和通讯、给排水、环保设施等相应的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见表 1-3。 表表 1-3 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表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表 类别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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