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 建设单位: 滁 州 翔 基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制日期: 二二二年四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打印编号:1 6 4 8 8 7 1 6 1 8 0 0 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4 t p 3 b q建设项目名称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建设项目类别53 - - 1 4 9危险品仓储(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 一、建设单位情况 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滁州翔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3 4 1 1 0 2 M
2、A 8 N 9G Y3 6 D法定代表人(签章)蒋猛主要负责人(签字)蒋猛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蒋猛 二、编制单位情况 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安徽众人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3 4 0 1 1 1 M A 2 T Q K 7 E2 D 三、编制人员情况 三、编制人员情况 1 . 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黄俊2 0 1 90 50 3 53 4 0 0 0 0 0 1 2B H 0 1 0 0 7 0 2 . 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黄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六、结论B H 0 1 0 0 7 0吴磊三、区域
3、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B H 0 3 8 954安徽省单位参保证明51 0 6 4 6安徽众人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编号:单位名称:2 0 2 1 0 9- 2 0 2 2 0 3查询时段:序号备注姓名工伤保险是否参保失业保险是否参保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参保身份证号码性别缴费时段缴费时段缴费时段1吴磊2 0 2 1 0 9 至 2 0 2 2 0 3是2 0 2 1 0 9 至 2 0 2 2 0 3是2 0 2 1 0 9 至 2 0 2 2 0 3是3 4 2 90 1 1 990 0 7 0 7 2 0 1 2男2黄俊2
4、 0 2 1 0 9 至 2 0 2 2 0 3是2 0 2 1 0 9 至 2 0 2 2 0 3是2 0 2 1 0 9 至 2 0 2 2 0 3是3 4 2 4 2 51 98 91 1 1 97 7 1 X男 注:如有疑问,请至经办归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扫描二维码或访问安徽省人社厅网站- - 在线办事- - 便民热点,点击【社会保险凭证在线验真】进 入验真 网验真。 验真码:K 8 E6 2 6 9E 98 58 本证明与经办窗口打印的材料具有同等效应 重要提示 打印日期: 2 0 2 2 - 0 3 - 2 2 1 3 : 4 4 :扫描全能王 创建 正文目录正文目录 1、 建
5、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6 3、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17 4、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34 5、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7 6、 结论 . 59 附表 . 60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 . 60 第 1 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 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 项目代码项目代码 2111-341102-04-01-214823 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 蒋猛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13855000877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安庆西路 388 号,滁州市苏兴电子有限公司 3
6、#厂房南部 地理坐标地理坐标 E1182148.964;N322140.215 国民经济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其他危险品仓储【G5949】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53_149 危险品仓储 594其他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项目审批 (核准核准/备案备案)部门部门(选选填填) 滁州市琅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核准/ 备案备案)文号文号(选填选填) 无 总投资总投资(万元万元) 2300 环保投资环保投资
7、(万元万元) 63.5 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 2.76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月)(月) 2 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地(用海用海) 面积面积() 1620 1.1 专项专项评价评价设置设置情况情况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相关判定如下表所示: 表表1.1.1-1 专题评价设置情况分析表专题评价设置情况分析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 专题设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前述 11+4中污染物
8、 不设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项目属间接排放项目 不设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 不设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属于 不设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属于 不设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
9、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 B、附录 C。 第 2 页 1.2 规划规划情况情况 规划名称:安徽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 审批机关:/ 审批文件名称:/ 1.3 规划规划环境环境影响影响评价评价情况情况 1.3.1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单位: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3154 号)。 1.3.2跟踪评价跟踪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10、 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 召集审查单位: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81264 号)。 1.4 规划规划及规及规划环划环境影境影响评响评价符价符合性合性分析分析 1.4.1与与相关规划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根据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可知,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位于宁洛高速入口附近,规划范围:西至永阳路,南至世纪大道,北至淮北路,东到上海路,规划用地面积 415.5 公顷。用地范围与自然资源部门核准的园区范围一致。 (1)规划期限
11、 2012-2030 年,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0 年。 (2)发展目标 规划期间,安徽滁州市琅琊区保持中高速发展态势。到 2025 年,具有特色的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三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龙头企业不断集聚,带动能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集群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努力将经开区发展为:建立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布局合理的经开区总体布局结构;核心区打造成为区域高端生产、生活服务中心;工业区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创新基地;生活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空间;园区内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道路系统以及绿地体系。到 2030 年,全面构建起具有特色的现代
12、产业体系,主导产业战略提升,特色产业量质并举,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传统产业有效转型,综合实力与产业竞争力居全省同类前列,建成生态低碳城市新区,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 (3)规划定位 规划将示范园区定位为:安徽省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园区、滁宁联动的核心功能区、滁州市生态低碳发展的样板区、产城一体化建设的品质城区。 (4)空间结构规划 第 3 页 规划经开区整体上围绕会峰路、中央大道形成“一体两翼,十字架构”的空间布局。规划以中央大道城市发展带为界形成东侧的都市产业园,西侧为城市综合居住区,并在片区内打造会峰路现代服务业发展轴与中央大道形成十字架构。 (5)产业布局规划 示范园区将新能源产业、高端装备制
13、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作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同步发展新材料和绿色食品两大优势产业。规划以产业集群的方式对产业进行布局,分布构建新能源产业集聚区、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和绿色食品产业片区。 项目位于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安庆西路 388 号,滁州市苏兴电子有限公司 3#厂房南部。根据用地布局规划图、及土地证可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对有价资源进行集中收集仓储,属现代服务业中仓储业,此外项目属新能源产业配套上下游相关产业,因此项目建设与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相符。 1.4.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安徽滁州琅
14、琊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关于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3】154 号)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表1.4.2-1 规划环评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规划环评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类别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情况 禁止类 电子电气 1、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产品、风力发电设备、电镀企业(不包括企业配套建设的阳极氧化工艺)。 不属于 光伏设备 不属于 新材料 1、新型金属材料、低水平、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的材料产业。 不属于 2、涉及化工工艺 不属于 汽车零部件 电镀企业(不包括企业配套建设的阳极氧化工艺) 不属于 其他 化工、造纸、多晶
15、硅、玻璃制造、铸造等高污染行业及国家及地方禁止和限制发展的项目。 不属于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不属于 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 不属于 排放污染物对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产生冲击,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不属于 新(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 不属于 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 不属于 属于国家、安徽省及滁州市现行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范畴 不属于 限制类 电子电气 电工器材、家用电器、电力设备等 不属于 新材料 生物基材料制造、陶瓷制品 不属于 其他 属于国家、安徽省及滁州市现行产业政策限制类范畴 不属于 1.4
16、.3与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与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第 4 页 项目与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8】1264 号)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表1.4.3-1 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审查意见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的空间布局,根据开发区各产业特点,充分考虑居住区域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空间布局,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之间、项目之间在环境要求方面的相互影响。滁州九中位于开发区西南
17、角,紧邻工业区,应优先考虑调整,如调整客观上难以实施,必须在其上风向工业区的项目选择及布点时。充分考虑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和卫生防护问题,确保学校环境质量, 在何郢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一切建设活动,在其周边工业区的项目选择及布点时,应充分考虑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影响,现有不符合功能分区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调整或搬迁,需要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的企业,需按规定设置防护距离,要严格控制开发区周边用地性质,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 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 滁州市第九中学、 何郢遗址均不在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符合 2 充分考虑开
18、发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 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建设。入区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建设完善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系统,强化节能、节水等各项环保措施,清洁生产水平现阶段要按国内先进水平要求,并逐步提高,最大限度控制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 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不在园区负面清单内;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废水、 废气、噪声、 固废等治理措施完善, 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符合 3 加快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调试进度,尽快投入正式运营,开发区生产和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滁州市第
19、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成集中处理的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并应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在此之前,现有入区企业的生产污水必须按要求实行处理达标排放,确保纳污水体清流河水环境质量达标。研究是否需要预留开发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用地,以便必要时建设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快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进一步论证集中供热方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规划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做好开发区建设中水土保持工作。 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 项目排放废水满足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
20、厂接管要求。 项目不设置锅炉。 符合 第 5 页 4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依据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在规划层面上指定落实开发区,综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开发区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并结合入区项目的建设,及时更新升级各类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软硬件建设和储备,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 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开发区应确定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开发区和入区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范,建设完善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各级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 项目运行前将编制突
21、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设立环保管理机构、 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联单制度。 符合 5 开发区要加强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管理,入区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关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督促企业遵守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要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严格实施环保 “三同时” 制度,在履行万环评手续后方可投入建设, 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式投产。 符合 6 开发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以促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三线一单”管理要求。以
22、环境友好、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企业生产运行和环境行为管理,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要求, 各项污染物治理得当, 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符合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要求。 1.5 其他其他符合符合性分性分析析 1.5.1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视为允许类
23、。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项目已获得滁州市琅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 2111-341102-04-01-214823。 1.5.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控制要求控制要求符合性符合性 评价结合滁州市“三线一单”成果,开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关内容详见下表: 第 6 页 表表1.5.2-1 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滁州市“三线一单”的符合性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滁州市“三线一单”的符合性 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滁州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 符合性分析 结果 生态保护红线 滁州市生态红线主要位于长江、淮河支流上游区域,主要集中分布于:淮河沿线及其支流上游的七里湖、女山湖、花
24、园湖、高塘湖、凤阳山水库、城北水库,滁河上游的黄栗树水库等,以及境内的琅琊山、皇甫山和凤阳山等地区。 项目位于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不在滁州市生态红线范围内,也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水环境 根据滁州市“三线一单”成果,水环境管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其中重点管控区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淮河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
25、控;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 项目位于水环境重点管控区(细分: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 区域污水和雨水受纳水体为清流河,清流河满足(GB3838-2002)中类标准。项目新增水污染物总量计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之内。 符合 大气环境 根据滁州市“三线一单”成果,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其中重点管控区要求如下: 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五”环境保护规
26、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及滁州市和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严格目标实施计划,加强环境监管, 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好转。 上年度 PM2.5不达标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 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细分:受体敏感点管控区)。 根据2020 年滁州市环境状况公告,滁州市属于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为 PM2.5。项目不涉及颗粒物排放。 符合 土壤环境 根据滁州市“三线一单”成果,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分区包括
27、优先保护区、土壤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区和一般防控区。其中一般管控区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滁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各县(市)区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等要求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 项目位于土壤环境风险一般防控区。 项目厂房、环保设施占地采取地面硬化、分区防渗措施、围堰/导流、收集措施,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第 7 页 资源利用上线 煤炭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滁州市“三线一单”成果,煤炭资源利用管控分区含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其中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重点管控区,其余为一般管控
28、区。其中关于重点管控区要求如下: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新建、改建集中供热和现有火电厂锅炉改造的除外,但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需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已建成的,应当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项目区位于煤炭资源利用重点管控区。 项目使用电能为主要能源,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 符合 水资源利用上线 水资源管控分区包括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根据滁州市水资源条件和安徽省“三线一单”成果,滁州市水资源管控区个数为 8 个,均为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如下: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十三
29、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安徽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滁州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等要求。 项目位于水资源一般管控区。 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碱液喷淋塔补水,使用量较小。市政供水能力满足项目新鲜水使用需求;此外,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行业项目,不会突破水资源利用上线。 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土地资源管控区划分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土地资源分区管控要求如下: 落实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
30、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等要求 项目位于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 项目租赁已有工业厂房从事生产,不涉及新增用地,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第 8 页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滁州市“三线一单”成果,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由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组成。 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针对大气、水、土壤、资源能源及岸线等要素的重点管控区编制,主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等方面提出要求。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相关清单如下: 污染物排放控制清单:COD59.798t/a;SO23.824t/a;NOx21.791t/a;NH3
31、-N10.643t/a;VOCs250.763t/a。 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督促相关企业配套建设事故池、在线监测体系等。不定期开展应急预演。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 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9m/万元;规划用地面积 415.5 公顷。 产业准入要求: 鼓励入园项目: 大力发展低投入、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资源节约型产业,重点发展资源、能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科技型、知识型产业,完善产业生态链,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快绿色产品研制和开发。 限制发展项目: 1、电工器材、家用电器、电力设备等;2、生物基材料制造、陶瓷制品;3、属于国家、安徽省及滁州市
32、现行产业政策限制类范畴。 禁止发展项目: 1、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目录 产品、风力发电设备、电镀企业(不包括企业配套建设的阳极氧化工艺)。光伏设备。2、新型金属材料、低水平、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的材料产业。涉及化工工艺的新材料。3、电镀企业(不包括企业配套建设的阳极氧化工艺)。4、化工、造纸、多晶硅、玻璃制造、铸造等高污染行业及国家及地方禁止和限制发展的项目。5、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6、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7、排放污染物对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产生冲击,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8、 新 (扩) 建燃烧
33、原 (散)煤、重油、石油焦属于国家、安徽省及滁州市现行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范畴。 规划环评所提其他要求。 污染物排放控制清单:项目不涉及大气总量控制因子,水污染物排放量计入污水处理厂总量之内。 环境风险防控:项目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设置事故池、定期开展演练,结合排污许可要求及项目特点可布设在线监测设施。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 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9m/万元。 产业准入要求:项目不属于限值发展项目,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中鼓励类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
34、所列负面清单之内;不属于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所列负面清单之内;不与区域评估中环境准入清单相违背。 符合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滁州市“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1.5.3与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与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环境标准符合性环境标准符合性 第 9 页 表表1.5.3-1 区域评估区域评估+环境标准环境标准相关要求相关要求 类别 准入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 禁止引入类项目 行业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所列高污染、 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企业。 项目属于其他危险品仓储【G5949】,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所列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企业。 其它各类不符合
35、园区定位或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企业。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获得了滁州市经济发展部门备案。 纯电镀等污染严重企业,制革、化工、酿造等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 项目无电镀工序,不属于制革、化工、酿造等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 废水含高浓度难降解有机物, 或工艺废气中含三致、 恶臭、 有毒有害物质无法达标排放的, 水质经预处理难以达到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的项目。 项目外排污水水质简单,满足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等中淘汰、禁止类项目。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获得了
36、滁州市经济发展部门同意。不属于淘汰、禁止类项目。 工艺 不满足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要求,涉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 油墨、 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 不涉及 含传统含铬钝化等污染较大的前处理工艺的企业。 不涉及 使用限制类制冷剂生产的企业。 不涉及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 VOCs 收集、 处置效率低于 90%的企业。 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也不涉及 VOCs 排放。项目产生的硫酸雾得到有效的收集与处置。 涉及猪、牛、羊、禽类等屠宰工序 不涉及 限制引入类项目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
37、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等中限制类项目; 2、与规划区主导产业和鼓励进入行业相符,但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 1、符合产业政策,不属于限制类项目; 2、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项目,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空间布 局约束 1、靠近居住区的工业用地 100 米范围内不得布设含有涂装工序的机械类企业; 2、靠近居住区的工业地块尽量布置污染物产生较小的产业 (不含挥发性有机废气和特征污染物)和无污染的物流运输、研发类企业; 3、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间设置 50m 的绿化隔离带。 项目无涂装工序;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无居住用地。 第 10 页 清洁生产要求 整体
38、要求: 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 清洁生产水平等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对有异味气体(如氨、硫化氢等)排放的项目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2、禁止引进低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严格审查入区企业行业类型和生产工艺, 要求开发区入驻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 在生产、 产品和服务中最大限度的做到节能、 减污、 降耗、增效。 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项目在生产工艺、生产、产品和服务可最大限度的做到节能、减污、降耗、增效。 环境风 险防控 1、建设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完善重点监控区域预警和应急机制, 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全部安装毒害气体监控预警装置并与滁州市
39、生态环境局联网,加强监控; 2、区内企业建立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控制体系; 3、园区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情况和风险源,制定需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名单, 并监督其执行。 同时编制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控; 4、加强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的监管,监督台账和转移落实情况, 禁止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处置途径的项目入园。 1、项目不涉及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 年)中的有毒有害气体; 2、 项目生产全过程均在车间内进行,设置 100m 事故应急池; 3、 项目运行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4、 项目运营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和转移等相关管理要
40、求。 资源开 发利用 要求 1、水资源:园区供水水厂近期为来安县第二水厂,水源地为西涧湖,供水规模为 10 万 m/d;远期为来安县第四水厂,水源地为沙河集水库,供水规模为 20 万 m /d。园区用水不得突破自来水厂供水范围内用水量的余量; 2、土地资源:本轮规划用地规模为 415.5 公顷, 全部为城市建设用地, 其中工业用地 293.07 公顷,规划期内工业企业建设用地不应突破该用地要求。 项目自来水用量约 6.6m /d,用水量较小。 项目租赁厂房从事生产,不新增工业用地。 第 1 页 1.5.4与环保相关法规、政策符合性与环保相关法规、政策符合性 项目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
41、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 号)、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环办固体20193 号)、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越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等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1.5.4-1 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 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情况 符合性 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 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升级版) 严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 项目与距离最近的滁河之间的距离约为 22.8km。 符合 严控 5 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 符合 严管 15 公里范围
42、内新建项目。 符合 全面治理“散乱污”企业。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分类实施关停取缔、 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对关停取缔类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整治到位。对整改提升类企业,按照“一企一案”要求实现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强化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实行常态化巡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线索收集渠道,早发现、早处置,实现“动态清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 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符合 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以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
43、,严把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严格常态化执法,促使一批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的企业,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行业。 符合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冶金、化工、印染、有色、建材、电镀、造纸、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从源头上减少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挥发性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排放量及固体废物产生量。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督促关闭搬迁企业落实设备设施拆除及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范土壤污染风险。 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采取了严格的污染治理措
44、施,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对土壤、地下水等环境受体影响较小。 符合 第 2 页 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推进重点领域减煤,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发展低碳农业,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废弃物低碳化处置,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推动城镇低碳发展,支持发展绿色建筑。 项目仅从事
45、废铅蓄电池的集中收集与暂存,不属于两高项目,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 符合 园区企业污水处理全覆盖。园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统一污水管网,实行统一处理、不留死角。企业工业废水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之前,必须经过预处理且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全部建成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确保化工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项目外排废水可以纳入滁州第二污水处理厂,且不对污水处理厂带来冲击影响。 符合 环保设备运行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规范监测和运维,并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
46、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健全各级各类环境监(检)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体系,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项目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符合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总则 废电池污染防治应遵循闭环与绿色回收、资源利用优先、合理安全处置的综合防治原则 项目遵循绿色回收、资源利用优先、合理安全处置的综合防治原则。 符合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为危险废物的废电池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项目收购的铅酸蓄电池储存和运输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符合 第 3 页
47、 收集 (一)在具备资源化利用条件的地区,鼓励分类收集废原电池。 (二)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废电池收集企业及利用企业等建设废电池收集体系。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 (三) 鼓励废电池收集企业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废电池收集体系,并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促进废电池的高效回收。 (四)废电池收集企业应设立具有显著标识的废电池分类收集设施。鼓励消费者将废电池送到相应的废电池收集网点装置中。 (五)收集过程中应保持废电池的结构和外形完整,严禁私自破损废电池,已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存放。 项目通过物联网+信息化技术建立废电池收集体系。 项目设有独立的铅蓄电池存放区并张贴有显著标识。 要求电
48、池收集网点收集过程保持废电池的结构和外形完整,严禁私自破损废电池;项目区检查发现已破损的废电池单独存放。 符合 运输 (一)废电池应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造成污染。 (二)废锂离子电池运输前应采取预放电、独立包装等措施,防止因撞击或短路发生爆炸等引起的环境风险。 (三)禁止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倾倒和丢弃废电池。 项目收集及集中外运的废铅蓄电池采取带叉斗的钢制托盘盛装电池,并用缠绕膜进行固定,降低运输过程中碰撞可能,防止运输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造成污染。运输过程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 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持有通行证,其上应证明废物的来源、性质、数量、运往地点,必要时有
49、单位人员负责押运工作。 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倾倒和丢弃废电池行为。 符合 贮存 (一)废电池应分类贮存,禁止露天堆放。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贮存。贮存场所应定期清理、清运。 (二)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防止电解液泄漏。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应避免遭受雨淋水浸。 (三) 废锂离子电池贮存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 避光贮存,应控制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避免因高温自燃等引起的环境风险。 项目废铅蓄电池采用分类、分区贮存,不露天堆放,设有破损电池存放间。 废铅蓄电池区外围设有环状导流槽和集液池,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受雨淋水浸。 项目不涉及锂离子电池。 符合 第 4 页 利用 (一)禁止人工、露天拆解和破碎废电池
50、。 (二)应根据废电池特性选择干法冶炼、湿法冶金等技术利用废电池。干法冶炼应在负压设施中进行,严格控制处理工序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废锂离子电池利用前应进行放电处理,宜在低温条件下拆解以防止电解液挥发。鼓励采用酸碱溶解-沉淀、高效萃取、分步沉淀等技术回收有价金属。对利用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氨氮废水,鼓励采用精馏、膜处理等技术处理并回用。 (四)废含汞电池利用时,鼓励采用分段控制的真空蒸馏等技术回收汞。 (五)废锌锰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应在密闭装置中破碎。 (六)干法冶炼应采用吸附、布袋除尘等技术处理废气。 (七) 湿法冶金提取有价金属产生的废水宜采用膜分离法、功能材料吸附法等处理技术。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