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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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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 I 页 目录目录 1 概述 . - 1 - 1.1 建设项目的特点 . - 1 -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 - 1 -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 3 -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 - 16 - 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 - 16 - 2 总则 . - 17 - 2.1 编制依据 . - 17 - 2.1.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 . - 17 - 2.1.2 国务院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 17 - 2.1.3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

2、18 - 2.1.4 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 . - 18 - 2.1.5 技术导则及规范 . - 19 - 2.1.6 评价任务委托书 . - 20 - 2.1.7 技术资料 . - 20 - 2.1.8 项目批复及行政主管部门文件 . - 20 - 2.2 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 . - 20 - 2.2.1 评价目的 . - 20 - 2.2.2 评价原则 . - 21 - 2.3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 - 21 - 2.3.1 评价内容 . - 21 - 2.3.2 评价重点 . - 21 - 2.3.3 评价时段 . - 21 - 2.4 环境影响识别 . - 22 - 2.5 评价因

3、子 . - 22 - 2.5.1 环境现状评价因子 . - 22 - 2.5.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 - 23 - 2.6 评价标准 . - 23 -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 II 页 2.6.1 环境质量标准 . - 23 - 2.6.2 污染物排放标准 . - 27 - 2.7 评价工作等级 . - 29 - 2.7.1 环境空气评价等级 . - 29 - 2.7.2 水环境评价等级 . - 30 - 2.7.3 噪声环境评价等级 . - 31 - 2.7.4 土壤环境评价等级 . - 31 - 2.7

4、.5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 - 31 - 2.7.6 环境风险 . - 32 - 2.8 评价范围 . - 33 - 2.9 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 - 38 - 2.9.1 环境功能区划 . - 38 - 2.9.2 保护目标原则 . - 38 - 2.9.3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 - 39 - 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 - 45 - 3.1 工程概况 . - 45 - 3.1.1 基本情况 . - 45 - 3.1.2 风场范围 . - 45 - 3.1.3 建设内容 . - 46 - 3.1.4 公用工程 . - 51 - 3.1.5 项目占地及土石方平衡 . -

5、53 - 3.1.6 项目总平面布置 . - 57 - 3.1.7 施工进度计划 . - 69 - 3.2 项目所在区域风能资源概况 . - 69 - 3.2.1 风能资源测量和数据分析 . - 69 - 3.2.2 风能资源评价 . - 71 - 3.2.3 风能资源评价结论 . - 78 - 3.3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 79 - 3.3.1 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 - 79 -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 III 页 3.3.2 施工期生态影响因素分析 . - 84 - 3.3.3 施工期废气

6、污染源分析 . - 86 - 3.3.4 施工期噪声源强分析 . - 90 - 3.3.5 施工期废水源强分析 . - 90 - 3.3.6 施工期固体废物源强分析 . - 91 - 3.4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 91 - 3.4.1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 - 91 - 3.4.2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 93 - 3.4.3 运营期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 . - 94 - 3.4.4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分析 . - 94 - 3.4.5 运营期噪声源强分析 . - 97 - 3.4.6 运营期废水污染物排放分析 . - 97 - 3.4.7 运营期固体废物排放

7、分析 . - 98 - 3.5 总量控制 . - 101 - 3.5.1 总量控制的目的和原则 . - 101 - 3.5.2 总量控制指标 . - 101 - 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 102 - 4.1 自然环境概况 . - 102 - 4.1.1 地理位置 . - 102 - 4.1.2 地貌、地形特征 . - 104 - 4.1.3 水文地质 . - 104 - 4.1.4 气候与气象 . - 106 - 4.1.5 土壤与植被 . - 106 - 4.1.6 场地地震效应及地震动参数 . - 106 - 4.2 环境功能区划 . - 108 - 4.2.1 空气环境功能区划

8、 . - 108 - 4.2.2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 . - 108 - 4.2.3 声环境功能区划 . - 108 - 4.2.4 土壤环境功能区划 . - 108 -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 IV 页 4.3 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 108 - 4.3.1 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概况 . - 108 - 4.3.2 本项目与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 . - 111 - 4.4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 113 - 4.4.1 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 . - 113 - 4.5 声环境

9、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 . - 113 - 4.5.1 噪声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 - 113 - 4.5.2 噪声监测结果 . - 114 - 4.5.3 噪声评价结果 . - 116 - 4.6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 119 - 4.6.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方法 . - 119 - 4.6.2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评价 . - 121 - 4.6.3 植被植物资源评价 . - 124 - 4.6.4 动物种类及其分布状况 . - 127 - 4.6.5 土壤侵蚀现状 . - 127 -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 130 -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 130 - 5.1.1

10、 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 - 130 - 5.1.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 - 133 - 5.1.3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 - 135 - 5.1.4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 - 136 - 5.1.5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 - 137 - 5.1.6 施工期对文物的影响分析 . - 138 -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 - 138 - 5.2.1 生态影响分析 . - 138 - 5.2.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 - 142 - 5.2.3 声环境影响分析 . - 144 - 5.2.4 水环境影响分析 . - 148 - 5.2.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

11、- 152 -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 V 页 5.2.6 光影闪烁影响分析 . - 155 - 6 环境风险评价 . - 158 - 6.1 评价依据 . - 158 - 6.1.1 风险调查 . - 158 - 6.1.2 风险潜势初判 . - 158 - 6.1.3 评价等级 . - 160 - 6.2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 - 160 - 6.3 环境风险识别 . - 161 - 6.4 环境风险分析 . - 162 - 6.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 - 164 - 6.6 分析结论 . -

12、 166 - 7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 - 167 - 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167 - 7.1.1 施工期废气措施 . - 167 - 7.1.2 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 . - 167 - 7.1.3 施工期废水控制措施 . - 168 - 7.1.4 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 - 168 - 7.1.5 施工期文物保护措施 . - 169 - 7.2 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 - 169 - 7.2.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 169 - 7.2.2 水污染防治措施 . - 169 - 7.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 173 - 7.2.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 -

13、 173 - 7.3 生态保护措施 . - 177 - 7.3.1 设计阶段生态保护措施 . - 177 - 7.3.2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 - 178 - 7.3.3 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 - 180 - 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 187 - 8.1 环保投资 . - 187 -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 VI 页 8.2 项目效益分析 . - 189 - 8.2.1 社会效益 . - 189 - 8.2.2 环境效益 . - 190 - 8.2.3 经济效益分析 . - 191 - 9 环境管理与

14、监测计划 . - 193 - 9.1 环境管理 . - 193 - 9.1.1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 - 193 - 9.1.2 环境管理职责 . - 193 - 9.1.3 环境管理要求 . - 193 - 9.1.4 运营期污染物排放管理表 . - 195 - 9.2 监测计划 . - 198 - 9.3 环保验收“三同时”一览表 . - 200 - 10 评价结论及建议 . - 203 - 10.1 项目概况 . - 203 - 10.2 项目可行性分析 . - 203 - 10.2.1 产业政策符合性 . - 203 - 10.2.2 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 - 203 - 10.3 环

15、境质量现状 . - 204 - 10.4 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 - 204 - 10.5 生态影响分析结论 . - 205 - 10.6 总量控制 . - 206 - 10.7 公众参与 . - 206 - 10.9 综合结论 . - 206 - 10.10 建议 . - 207 -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 VII 页 附附件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附件 3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风电、光伏项目优选结果; 附件 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附件 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

16、见书批复; 附件 6 项目纳入武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复函; 附件 7 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证明文件; 附件 8 项目不在水源地证明文件; 附件 9 项目选址涉及林地、草地、基本草原、保护区情况文件; 附件 10 项目选址不占用自然保护区证明文件; 附件 11 项目不涉及矿业权证明文件; 附件 12 项目不涉及军事设施证明文件; 附件 13 项目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调查意见; 附件 14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 15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 VIII 页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

17、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 1 - 1 概述概述 1.1 建设项目的特点建设项目的特点 风能资源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新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我国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发展风电对于缓解能源、环境压力,促进我国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也是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实现对世界 “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和减少 CO2排放量”庄严承诺的有效措施。 风电场建成后可以改善当地的能源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减少 CO2排放量,保护该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18、,促进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二份子乡境内,该区域风能资源丰富、交通较为便利、地形相对平坦,建设条件良好。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00MW,共装设8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工程新建1座220kV升压变电站,升压站安装2台容量为200MVA的220kV主变压器,最终接入红泉变电站。同时,配套储能设施,储能装机的配比为风电总装机规模的30%,储能时长为2小时。系统选用磷酸铁锂电池,容量240MWh,充放电功率120MW 2h。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武川县宇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远景能源有限公司在武川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评价

19、不进行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和输电线路的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相关条例的要求,武川县宇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首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特点,编制完成了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审批后可作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管理依据。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 总装机容量 400MW, 本项目风场范围内涉及居民区和古长城(文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0、分类管理目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 陆上风力发电 4415”中涉及环境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 2 - 敏感区的总装机容量 5 万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因此,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报告书。 内蒙古首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接受项目委托后,首先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文件,确定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掌握项目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工程分析论证工程污染特征,核算各生产流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

21、析论述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分析、评价本项目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和污染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而制定进一步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对策,提出实现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和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实施措施;从环保角度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为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以及设计单位优化其具体项目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详见下图 1.2-1。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 3 - 图图 1.2-1 评价工作程序图评价工作程序图

22、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是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的重点,是电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之一,是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明确支持鼓励项目“并网型风力发电”。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取得了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复文号为:呼发改审批基础字2021107 号。本项目的建设符

23、合地方产业政策。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 4 - (2)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 与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 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构建多元化能源供应方式立足于现有产业基础,加快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坚持大规模外送和本地消纳、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重点建设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阿拉善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

24、地。到 2025 年,新能源成为电力装机增量的主体能源,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 50%。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应用示范。实施控煤减碳工程,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 与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指出,“到 2035 年,自治区全面建成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能源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和谐共融,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建成。能源发展绿色、数字、创新转型全面形成,能源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风、光、氢、储成为自治区新主导产业,全国现代能源

25、供给中心全面建成。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发展差距显著缩小,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能源发展红利共享迈出坚实步伐。” 充分利用黄河几字湾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在呼包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盟市的边境沿线、荒漠地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基地。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项目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要求。 与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指出“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加速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进程,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打造风能、光伏、氢能、储能 “四大产业集

26、群”,推动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到 2025 年力争可再生能源占全部电源装机比重达到 45%左右。”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风能为可再生能源,本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属于“四大产业集群”中的范畴,项目的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 5 - 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3)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及特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二份子乡境内,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和农田,不占用基本农田、基本草原。项目属于清洁能源风力发电项

27、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少量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同时项目场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支持性文件 本项目已取得武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本项目选址是否涉及生态红线的函,明确本项目拟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批复文号为:武自然资发2021423 号; 本项目已取得武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本项目选址范围内风机点涉及基本农田的函,明确本项目风机坐标不占用基本农田,批复文号为:武自然资发2021425 号; 本项目已取得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武川县分局关于项目是否在水源保护区的回函,明确本项目选址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回函文号:武环

28、发2021138号; 本项目已取得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本项目选址区域内林地、草地、基本草原、保护区情况的回复,风机机位涉及宜林荒山荒地、其他无立木林地、天然牧草地,不涉及基本草原,公益林等级二级以下; 本项目已取得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和浩特分局关于本项目与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的复函,明确项目选址范围不在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复函文号:呼大管函202161 号;同时已取得内蒙古大青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五家村管理站关于本项目选址是否涉及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复函,明确本项目选址范围不在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本项目已取得武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本项目选址范围是

29、否涉及已设矿业权回函,明确项目选址范围不涉及矿业权,回函文号为:武自然资发2021421 号; 本项目已取得武川县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关于本项目拟建场址是否涉及军事设施的复函,明确项目选址范围不在军事设施保护关乎范围,不影响军事设施安全,复函文号为:武军保发2021第 15 号; 本项目已取得武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本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复函,明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 6 - 确将该项目列入正在编制规划期至 2035 年的武川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复函文号为:武自然资发2021422 号。 与文物保护单位距离符合

30、性 根据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标准和依据,古墓、古遗址、古窑址本体以外的 200 米为红线。本项目距离古长城遗址最近的风机(30#风机)距离为 798m,满足红线距离要求。 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该项目升压站、机位、箱变占地范围内的文物调查意见,明确项目升压站、机位、箱变不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 (4)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性分析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性分析 根据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暂行办法要求,具体见表 1.3-

31、1。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 7 - 表表 1.3-1 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 项目 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 号) 本项目的相关情况 符合性分析 建设用地 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应本着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尽量使用未利用土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并尽量避开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依法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本项目建设用地主要为草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自然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域。 符合 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和征地。其中,非封闭管理的风电场中的风电机组用

32、地, 按照基础实际占用面积征地;风电场其它永久设施用地按照实际占地面积征地; 建设施工期临时用地依法按规定办理。 本项目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征地; 风电场其它永久设施用地按照实际占地面积征地; 临时用地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符合 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本项目建设用地取得了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文件。 符合 建设用地单位在申请核准前要取得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符合 风电场项目经核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使用土地,涉及农用地和集体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符合 环境保护 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3、风电场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由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凡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征求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本项目实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项目区内不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符合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认真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风电规划、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都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篇章,对风电建设的环境问题、拟采取措施和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本风电项目按分类管理名录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环境问题、 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符合 建设单位在项目申请核准前要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

3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提交“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评报告。 符合 风电场工程经核准后,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加强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建设单位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验收合格后投产。 符合 其他 各省(区、市)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由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省级国土资

35、源管理部门负责对风电场规划用地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做好与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规划的环境问题进行审核。 -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 8 - (5) 关于支持和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关于支持和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自然资字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自然资字2021500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支持和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500 号),本项目建设用地符合通知要求,具体见表 1.3-2。 表表 1.3-2

36、 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 项目 关于支持和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500号) 本项目的相关情况 符合性分析 建设用地 支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沙漠、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项目用地允许与土地权利人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报当地旗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本项目建设用地主要为草地和耕地,永久性占地已取得土地预审意见。 符合 鼓励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利用露天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土地。 本项目

37、不涉及 符合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应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防止耕地“非农化”、遏制耕地“非粮化”,保护好草原、林地等重要生态资源,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资源永续利用。 根据武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选址是否涉及生态红线的函(武自然资发2021423号),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根据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呼自然资预审字202129 号) , 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符合 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严格控制在永久基本农田内选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根据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

38、局关于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呼自然资预审字202129 号) , 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符合 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避让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武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选址是否涉及生态红线的函(武自然资发2021423号),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 符合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 9 -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和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的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含乌拉盖地区)、西乌珠穆沁旗、正蓝旗、多伦县、阿巴嘎旗

39、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基本草原,严格控制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不位于上述区域。 符合 对东部地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实行最严格的林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林地;保障中部地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和鄂尔多斯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需求;支持西部地区高效利用风光资源。全区各地新建风电场项目禁止占用天然林、乔木林地,新建光伏电站项目阵列组件只能占用无林地。 根据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申请核查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选址区域内林地、草地、基本草原、保护区情况的恢复( 2021-204),本项目选址涉及宜林荒山荒地、其他无立

40、木林地、天然牧草地,不涉及基本草原,公益林等级二级以下,不涉及我局管辖的各级保护区。 符合 (6)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 (林资(林资发发201917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 号),本项目建设用地符合通知要求,具体见表 1.3-3。 表表 1.3-3 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 项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 本项目的相关情况 符合性分析 具体要求 严格保护生态功能重要、生态脆

41、弱敏感区域的林地。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等区域以及沿海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带,为风电场项目禁止建设区域。 本项目建设地点不涉及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地质公园、 风景名胜区、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等区域。 符合 风电场建设应当节约集约使用林地。风机基础、施工和检修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等,禁止占用天然乔木林(竹林)地、年降雨量 400 毫米以下区域的有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 根据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申请核查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选址区域内

42、林地、草地、基本草原、保护区情况的恢复( 2021-204),本项目选址涉及宜林荒山荒地、其他无立木林地、天然牧草地,不涉及基本草原,公益林等级二级以下。 符合 风电场施工和检修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现有森林防火道路、林区道路、乡村道路等道路,在其基础上扩建的风电场道路原则项目施工及检修道路部分利用现有乡村道路,符合要求,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符合 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 10 - 上不得改变现有道路性质。吊装平台、施工道路、弃渣场、集电线路等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在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及时恢复植

43、被。 复。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与本地区能源主管部门做好风电开发建设规划和核准工作的衔接,提前介入测风选址工作,指导建设单位避让生态脆弱区和生态敏感区。 根据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申请核查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选址区域内林地、草地、基本草原、保护区情况的恢复( 2021-204),本项目选址涉及宜林荒山荒地、其他无立木林地、天然牧草地,不涉及基本草原,公益林等级二级以下。 符合 (7) 与 内蒙古与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19 号)符合性分析号

44、)符合性分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内政办发202219 号),本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意见要求,具体见表 1.3-4。 表表 1.3-4 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 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内政办发202219 号) 本项目的相关情况 符合性分析 具体要求 风电项目要采用先进高效的设备,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小于 4 兆瓦。 本项目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为 5 兆瓦。 符合 新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的 15%,储能时长 2 小时以上。 储能装机的配比为风电总装机规

45、模的 30%,储能时长为 2 小时。 符合 (8)“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呼政发202115 号。 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 3 类,共 91 个环境管控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共计 36 个,面积为 9723 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 56.6%。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湖泊、湿地以及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等。主要分布在大青山、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区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

46、告书 - 11 - 和南部水土保持功能区等区域。 优先保护单元以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坚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管控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大青山、黄河生态保护红线以及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严格矿山勘察和开采。强化浑河、哈素海等河湖湿地保护修复。 重点管控单元。共计 44 个,面积为 4562 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

47、积的 26.5%。主要涉及到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或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以及矿区,包括城市建成区、自治区核定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产业园区、水环境超标区域、大气环境弱扩散区、集中连片采矿用地等。 重点管控单元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为重点,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发展,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突出“三个治污”,聚焦重点区域的重点环境问题,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一般管控单元。共计 11 个,面积为 2904 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 16.9%。包括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外的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以适度发展社会经济、避免大规模高强度开发为导向,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执行国家、自治区、黄

48、河流域及我市相关规定。 根据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结果显示,武川县管控单元总个数为 15 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6 个,重点管控单元 5 个,一般管控单元 4个。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二份子乡境内,属于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内禁止大规模水电开发和林纸一体化产业发展;在不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发展旅游、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及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严禁盲目引入外来物种,严格控制转基因物种环境释放活动。 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不属于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类项目;项目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宜林荒山荒地,不占

49、用基本农田、基本草原;项目排污量较小,且对应采取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全部进行生态恢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环境管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 12 - 控单元分类图位置见图 1.3-1。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主要将风能转化为电能,风能资源为可再生清洁能源,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评价基准年为 2020 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的2020 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50、。呼和浩特市 2020 年基本污染物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一氧化碳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数位值、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根据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区域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本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会生产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物,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产生的噪声等污染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满足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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