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第第 1 章章概述概述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1.1.1 项目项目建设建设背景背景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指导下,为进一步提高陕西境内江河流域生态环境,陕西省人民政府制定了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要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南防北控、中部提升、节水循环、优化空间、底线保障”原则,充分发挥法制规范、市场调节、科技支撑、标准导向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创新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政
2、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让三秦大地水更清,到 2020 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受到严格控制。到 2030 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达到以上目标,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要通过系统治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源头防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引领,降低水污染治理成本;优化空间,保障水环境生态安全;健全法制,严格水环境执法监管;过程管控,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市场推动,建立水环境治理内生调节机制;改革创新,突出分区域精准治理;落实责任,推动全民通力参与等
3、 10 大举措,全面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2020 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陕西省碧水保卫战 2020 年工作方案中提到:到2020 年年底,黄河流域严重污染水体大幅减少,长江流域水质持续保持优良。饮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全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为响应陕西省政策, 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人民政府对金陵河 (陈仓段) 进行了排查,发现金陵河流域(陈仓段)部分河段多年未实施生态修复,河道内树木杂草丛生,未经整治,河道杂乱,生态环境较差;河道基本无护岸设施,存在多个生活污水排放口,岸坡刷脚、河势不稳,水质较差。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镇上各部门召开了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生态治理
4、有关情况的会议,并就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生态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在此背景下,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生态治理项目提上日程。2020 年委托编制完成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报 2021 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2021 年 3 月 8 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 2021 年中央第一批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环科财函20217 号: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下达中央资金 2000 万元。在此背景下,编制完成了金陵河流域
5、(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金陵河及支流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司川河入金陵河河口生态修复工程,金陵河 1#、2#和 3#污水处理节点工程,隔离防护围网工程,垃圾清运工程、公用工程等。1.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根据对本工程项目的分析和项目选址地环境特征,确定评价重点。本项目的实施分施工期和营运期,其中施工期的评价重点为:(1)施工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2)施工期对大气、水、声、生态等环境状况的影响;(3)施工期污染防治及减缓污染的对策措施,尤其是对县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及减缓污染的对策措施。营运期的评价重点为:(1)对河道治理后相
6、关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境风险进行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环保对策措施;(2)建立有效合理的环境管理计划。1.2 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的有关规定,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属分类名录中“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表 1.2-1本项目所属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本项目所属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 年年版)版)类别类别报告书报告书报告表报告表登记表登记表本栏目
7、环境敏感区含义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涉及环境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敏感区的其他/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 重要湿地,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繁育地,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本项目为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建设涉及金陵河左岸上河西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此判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人民政府于
8、2021 年 9 月 2 日正式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收集了项目技术资料,进行了现场踏勘、周围环境状况调查等工作,在以上工作和综合分析项目特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本项目相关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1.3.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第一大类鼓励类:“二、水利:第 1 条,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则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020 年 7
9、月 29 日,宝鸡市陈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宝陈发改农字202017 号),同意该项目建设。2021 年 7 月 27 日,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以 关于 2021 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宝环函2021340 号) ,同意该项目建设。1.3.2 与相关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析表表 1.3-1项目与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
10、析名称名称文件文件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中央财政加大对属于中央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 合理承担部分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 向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地区倾斜; 研究采取专项转本项目为金陵河流域治理项目,为 2021 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对工程区域内金陵河流域段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对改善区域内符合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移支付等方式,实施“以奖代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重点支持污水处理、
11、 污泥处理处置、 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 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金陵河流域 (陈仓段) 沿线水环境质量有明显的正效益。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已侵占的要期限予以恢复。 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 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 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 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本项目建设不侵占
12、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建设生态湿地、生态护岸、金陵河 1#、2#和 3#污水处理节点工程、隔离防护围网工程, 垃圾清运工程等多项措施, 对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具有积极作用。符合水利建设项目 (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第三条 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原则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 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不占用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 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改建建设项目, 不得增加排污量。 本项目的建设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 项目建设对金陵河流域 (陈仓段) 水体有净化作用, 对保障县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安全具有积极作用。符合第七条 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 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 涉水施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并可能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污
14、染物控制等措施;涉水施工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控制施工噪声等措施;针对清淤、疏浚等产生的本工程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均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 工程施工建设不会对县功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不会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清淤疏浚, 项目河道整理产生的垃圾主要为附近居民倾倒的生活垃圾及植物性垃圾, 集中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符合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淤泥, 提出了符合相关
15、规定的处置或综合利用方案。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 施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在河道、 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 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本项目为金陵河流域(陈仓段) 综合治理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将提高金陵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改善流域水质。 本项目不涉及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符合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 化”行为的通知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 湿地、 湖泊治
16、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本项目为金陵河流域(陈仓段) 综合治理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将提高金陵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改善流域水质。 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 挖湖造景等内容。符合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实施渭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加强渭河流域水资源管理。 抓紧推进大中型水库、水源工程前期工作。 建立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综合防洪减灾体系。项目位于金陵河流域, 金陵河属于渭河支流, 项目建设对保障县功镇饮用水供水安全具有积极作用。符合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 修建违章丁坝、 顺坝、 围堤、生产堤、高路
17、、高渠、房屋; (二)存放物料, 倾倒垃圾、 矿渣、 煤灰、废弃土石料和其他废弃物;(三)围河造田、 种植阻水林木和高秆作物。本项目主要修建湿地、 污水管网,不属于条例中禁止的行为。符合第二十三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运砂、石、土料以及淘金等,必须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按照指定范围和要求作业, 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管理费。本项目不涉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运砂、 石、 土料以及淘金等行为。符合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质量改善为核心。聚焦“一山一水一平原”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问题。 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倒逼污染物减排
18、和结构调整,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更加注重综合治理、 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 坚持减污增容并重,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本项目为金陵河流域(陈仓段) 综合治理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将提高金陵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改善流域水质、 改善沿途居民环境、 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推动整个流域发展。符合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量改善的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 统筹水资源利用、 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19、, 实施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协同推进沿岸水体、陆域和水域保护与治理,力争“十四五”期间陕北、关中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省水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恢复,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安全稳定格局基本形成, 助推流域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为金陵河流域(陈仓段) 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运营期间项目自身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污染。 本项目建成后, 将提高金陵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流域水质、 改善沿途居民环境、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推动整个流域发展。符合宝鸡市碧水保卫战 2021 年工作方案开展开展“一断一策一断一策”水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 针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现状形成问题清单,分析问题成因,编制全市“十四五”水生
20、态环境保护规划要点及 14 个国考断面“一断一策”达标方案,实施精准治污。开展流域综合整治, 加快实施高新区磻溪河、扶风县小韦河、陇县千河、太白县石头河综合治理等 2020 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早日开工渭滨区晁峪河、高新区清水河、岐山麦李河、眉县清源污水处理人工湿地等 2021 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本项目为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为 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符合推进推进“三水三水”统筹管理。统筹管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保障生态流量, 制定重点河流湖库生态流量保障方案, 重要水文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不低于 2020
21、 年现状。逐步开展渭河流域重点湖库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 全面掌握重点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指导有条件的县区在支流入干流、 重要排污口下游等关键区域, 因地制宜利用再生水建设人工湿地, 进一步净化河流水质。本项目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湿地, 进一步进化河流水质。 本项目建成后, 将提高金陵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流域水质、 改善沿途居民环境、 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推动整个流域发展。符合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 引导、鼓励、支持提前报废高油耗、 高排放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推广节能环保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项目施工期采用节能环保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排
22、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工地内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一)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 在场地内堆存的, 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施工单位制定有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项目施工期设置硬质围挡, 分段作业, 场地内暂存的物料及垃圾均设置防尘网遮盖, 施工场地内加强洒水频次,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设置公示牌, 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负责人、 扬符合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
23、境工程有限公司7盖。(三)车行道路采取硬化或者铺设礁渣、 砾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四)出入口内侧安装车辆冲洗设备, 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五)施工作业产生泥浆的,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溢流, 废弃泥浆采用密封式罐车清运。 (六)土方作业、拆除、爆破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 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七)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 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要求进行施工。关于加强部分涉水生态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发(2019)15 号)明确环境准入,严格环
24、评审批工明确环境准入,严格环评审批工作作。 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类项目,应满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防洪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不得巧立名目,在河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搭车与治理无关的其他建设内容。确需建设滨河公园、湿地公园等的,应单独办理环评手续,以水环境保护为重点, 全面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环境可行性,不得随意采取改变河道形态、 建设橡胶坝等形式打造城市景观。本项目为河湖整治类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司川河入金陵河河口生态修复工程区、1#节点区、2#节点区和3#节点区。 各节点建设内容包括司川河入金陵河口生态修复工程和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内容, 并根据
25、建设内容配套建设隔离防护网、 垃圾清运、公用工程等内容。符合表表 1.3-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内容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政策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
26、文件。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陈仓区县功镇金陵河流域,项目建设区域位于宝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根据工程特点,本工程利用的资源主要为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电资源。本项目营运期用电不会超过区域电负荷;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管理要求。符合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
27、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8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 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附近大气、噪声、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均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通过相应的环保设备处理后可以
28、达标排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属于河湖整治类项目,经查阅陕发改规划2018213 号关于印发 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项目。符合金陵河流域
29、(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项目所在地图图 1.3-1项目在宝鸡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项目在宝鸡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01.3.3 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宝鸡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函陕环函2020169 号文件,同意县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划分方案。根据陈仓区县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30、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县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 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
31、水源。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禁止建立墓地。 二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
32、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1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 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已有的上述场站要限期搬迁; 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已有的污灌农田要限期改用清水灌溉; 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本工程性质为水环境治理工程,属于无法避让保护区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范围涉及县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施工区域司川河入金陵河口至3#取水井下游100m水
33、域及左岸陆域部分区域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该部分河道仅进行垃圾清理、生态湿地、生态护岸、隔离防护网的建设, 能有效改善该河段生态环境; 陆域一级保护区内 3#水源井北侧有一条排上河西村生活污水排污渠,污水沿排污渠直接排入金陵河,项目建设将对排污渠进行封堵截污,防止污水直排污染金陵河水质进一步影响饮用水源水质。本项目不涉及一级保护区禁止类建设活动。项目施工区域一级保护区下游 200m 水域和金陵河左岸陆域区域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该区域河道范围内仅进行垃圾清理、生态湿地、生态护岸和围栏的建设,有效改善该河段生态环境; 陆域范围内为截留上河西村排入 3#水源井北侧排污渠的生活污水,建设截污管网
34、用于收集上河西村生活污水,通过在上河西村村委会东侧建设 1 座40m3的污水蓄水池,用于储存集中收集的村民生活污水,再经提升泵将污水送至 1#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排污管道经处理后污水引至下游二级保护区以外排入尾水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金陵河。本项目不涉及二级保护区禁止类建设活动。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县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无排污口,项目的建设有效改善该区域水域及两岸生态环境,有利于水源地取水口的取水安全,对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设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2图图 1.3-
35、2项目与县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项目与县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31.3.4 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镇区范围内。由北向南分为四个分区,分别为司川河入金陵河河口生态修复工程区,1#节点区,2#节点区和 3#节点区。具体内容下表:表表 1.3-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一览表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一览表项目项目区域区域工程工程范围范围占地类占地类型型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 自然保
36、护区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森林公园、 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世界文化自然遗产、 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的生态红线区的生态红线区、 重点保护生态红线区以及重点保护生态红线区以及脆弱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脆弱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环境影响可环境影响可接受性接受性选址是否合选址是否合理理司川河入金陵河河口生态修复工程区司川河入口至公路桥河滩地本项目施工区域司川河入金陵河口至 3#取水井下游 100m 水域及左岸陆域部分区域为县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该部分河道仅进行垃圾清理、生态湿地、生态护岸、隔离防护网的建设,能有效改善该河段生态环境。 不涉及一级保护区禁止类建设活动。
37、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各工序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 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是1#节点区公路桥至漫水桥河滩地、城镇建设用地施工区域涉及县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内 3#水源井北侧有一条排上河西村生活污水排污渠,污水沿排污渠直接排入金陵河, 项目建设将对排污渠进行封堵截污, 防止污水直排污染金陵河水质进一步影响饮用水源水质; 二级保护区河道范围内仅进行垃圾清理、生态湿地、生态护岸和围栏的建设,有效改善该河段生态环境;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为截留上河西村排入 3#水源井北侧排污渠的生活污水, 建设截污管网用于收集上河西村生活污水, 通过在上河西村村委
38、会东侧建设 1 座 40m3的污水蓄水池,用于储存集中收集的村民生活污水,再经提升泵将污水送至 1#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排污管道经处理后污水引至下游二级保护区以外排入尾水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金陵河。 不涉及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禁止类建设活动。是2#节点区漫水桥至慈安桥处河滩地、城镇建设用地不涉及是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43#节点区慈安桥处至下游400米河滩地、城镇建设用地不涉及是本项目属于水污染防治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金陵河段水质情况,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相对较小,针对本次项目临时占用的土
39、地,施工结束后采取相应的补偿和恢复措施,减少生态影响。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项目选址是可行的。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对本工程项目的分析和项目选址地环境特征,确定评价重点。本项目的实施分施工期和营运期,其中施工期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1)施工期对大气、水、声、生态等环境状况的环境影响。(2)施工期污染防治及减缓污染的对策措施,尤其是对县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及减缓污染的对策措施。营运期关注的环境问题为:(1)对河道治理后相关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境风险进行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
40、环保对策措施。(2)建立有效合理的环境管理计划。1.5 评价结论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评价区环境要素质量现状良好。建设期和运行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1.6 致谢致谢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评价工作得到了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陕西秦景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我们表示衷心地感谢!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
41、境工程有限公司15第第 2 章章总则总则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2.1.1 任务依据任务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21 年 9 月 2 日。2.1.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42、 日修订;(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2017 年 10 月 1 日;(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生态环境令第 16 号;(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10)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1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2015 年 4 月 2 日;(1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2016 年 5 月 28 日;(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0 年 01 月 01 日施行;(14) 关于切实加强风
43、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 环发201298 号,2012 年 8 月 8 日。(15)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1.3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有关法律法规(1)陕政发【2006】45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06 年 10 月 13 日;(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18 年 5 月 31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6日;(3)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修正),2019 年 11 月 6 日;(
44、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5)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9 年修正),2019 年 11 月 6 日;(6)行业用水定额(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943-2020);(7)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陕建发2013293 号,2013 年 10 月21 日;(8)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2013 年 1 月 1 日实施;(9)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3 月 1 日实施。2.1.4 相关规划文件相关规划文件(1)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 年 2 月 10 日;(2)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 年 3 月 13 日
45、;(3)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2004 年 11 月;(4)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 年 9 月 18 日;(5) 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6)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21 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100 号);(7)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8)宝鸡市蓝天保卫战 2021 年工作方案;(9)宝鸡市碧水保卫战 2021 年工作方案;(10)宝鸡市净土保卫战 2021 年工作方案;(11)宝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宝鸡市生态环境局,2021 年 9 月;2.1
46、.5 技术导则与规范技术导则与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7(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
47、-201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9)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33-2013);(10)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6);(1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 版)GB50014-2006;(1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1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15)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16)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三版);(17)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
48、2010);(18)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0-2011);(19)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2021 年 4 月 14 日)。2.1.6 相关支持性文件与技术资料相关支持性文件与技术资料(1)环评委托书,2021 年 9 月 2 日;(2)宝鸡市陈仓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宝陈发改农字202017 号);(3)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和陕西省财政厅文件 关于 2021 年中央第一批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环科财函20217 号);(4)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 16 次 关于县功镇金陵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
49、(5)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 2021 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宝环函2021340 号);(6)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文件关于同意宝鸡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函陕环函2020169 号;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金陵河流域(陈仓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8(7)相关监测资料;(8)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2.2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1)依法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执行国家、 陕西省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50、科学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特点, 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 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3 环境功能区划、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环境功能区划、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3.1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空气环境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地表水环境本区地处金陵河流域范围内,根据陕西省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为类;地下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