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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赛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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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辽宁赛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辽宁赛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辽宁赛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研发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2111-211421-04-05-703749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国列 联系方式 13998966665 建设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金丝路 3 号 地理坐标 东经 119523.618,北纬 40129.558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

2、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69 通用零部件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门 (选填) 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绥发改备202169 号 总投资(万元) 800 环保投资(万元) 41 环保投资占比(%) 5.13 施工工期 4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面积(m2) 6666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1、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辽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2010 年; 2 2、关于葫芦岛市绥中滨

3、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发改规划2009310 号,2009年 4 月 9 日。 3、辽宁东戴河新区供热规划(2012-2030 年)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1、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0 年 5 月; 2、关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原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环函2010288 号,2010 年 6 月 12 日; 3、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葫芦岛昊华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0 年12 月; 4、关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

4、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2020 年 12 月 31 日。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绥中滨海经济区成立于 2008 年,绥中县滨海经济区委托辽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 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并于 2009 年 4 月 9 日取得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该规划的批复(辽发改规划2009310 号,见附件 8)。 规划提出将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建成北京中关村飞地型生产加工区、东北地区休闲疗养胜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重点发展数字高新技术产业,旅游及房地产业,能源、灯具

5、制造和建材等传统产业。规划范围西起辽冀交界,东至疏港路附近,北抵京沈铁路,南达海岸线,规划面积 100 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金丝路 3 号, 从事垃圾处理设备部分组件、特殊行业产品部分组件、医疗设备部分组件、房地产金属制品、电力设施部分组件、市政民用金属制品制造 3 及销售等。企业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授权专利证书(专利号为ZL-2019-2-1196962.3),专利证书见附件 6,故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符合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及其批复要求。 2、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2010 年

6、5 月,绥中县人民政府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10年 6月12 日取得原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对该项目的审查意见(辽环函2010288 号,见附件 9)。2020 年 12 月 31 日由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 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会议,并出具审核意见(见附件 10)。 规划范围为西起辽冀交界,东至疏港路附近,北抵京沈铁路,南达海岸线, 规划面积 100 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数字高新技术产业、旅游及房地产业、能源灯具制造和建材等传统产业。2012 年 1 月绥中滨海经济区改名为辽宁

7、东戴河新区。 辽宁东戴河新区位于辽宁省的最西端, 是辽宁沿海经济带的西部起点;定位于建成北京中关村飞地型生产加工区、东北地区休闲疗养胜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重点发展数字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及房地产业,能源、灯具制造和建材等传统产业。规划形成以中部片区为城市功能核心,东部产业片区、中部城市集聚区、西部产业片区为三个片区,海岸中关村、现代服务产业组团、城市中心组团、居住生活组团和能源港城区为五个组团,滨海景观轴、城市发展轴和工业发展轴为三轴,以及依托九江河、强流河、金丝河、铁路专用线及其沿线绿化形成的四条生态景观廊道的“一心、三区、五组团、三轴、四廊”的布局结构。辽宁东

8、戴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为 11.83km2,西至辽冀两省交界处,东至东戴河大街,北至京哈铁路,南至渤海大街,属于 4 辽宁沿海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金丝路 3 号, 从事垃圾处理设备部分组件、特殊行业产品部分组件、医疗设备部分组件、房地产金属制品、电力设施部分组件、市政民用金属制品制造及销售等。企业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授权专利证书(专利号为ZL-2019-2-1196962.3),专利证书见附件 6,故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符合 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跟踪评价以及审查意见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所在规划位置见

9、附图 1。 3、与辽宁东戴河新区供热规划(2012-2030 年)相符性分析 为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 保证辽宁东戴河新区集中供热的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改善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辽宁东戴河新区管委会委托编制辽宁东戴河新区供热规划(20122030)。 规划提出远期供热区域范围为南至渤海,北达京哈铁路线,西起辽冀交界,东至东至疏港路附近。到 2020 年,该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 5169.49 万平方米,规划在绥中发电厂厂区内新建热电联产机组和一、二期改造机组共同作为东戴河新区供热的主要热源。在 2030 年,绥中发电厂的供热总能力达到为 2426MW,承担供热总面积 520

10、0 万平方米。规划中的集中供热边缘区域、特殊的采暖及工业生产用户,所需要的工业热负荷、采暖热负荷,规划由热用户采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自行解决。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金丝路 3 号, 从事垃圾处理设备部分组件、特殊行业产品部分组件、医疗设备部分组件、房地产金属制品、电力设施部分组件、市政民用金属制品制造及销售等。企业计划生产过程中喷涂烘干工序采用天然气烘干,天然气由中国石油昆仑燃气公司提供, 管道输送, 用气量为 9 万 m3/a。因企业属于工业生产用户,所使用的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故本项 5 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天然气烘干,符合辽宁东戴河新区供热规划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

11、选址合理性分析一、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金丝路 3 号,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条件。本项目位于辽宁东戴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企 业 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 授 权 专 利 证 书 ( 专 利 号 为ZL-2019-2-1196962.3),专利证书见附件 6,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符合辽宁东戴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定位。 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 规划环评要求, 符合园区准入要求, 因此选址合理可行。 (环评委托书见附件 1,营业执照见附件 2,土地证明见附件 3)。 本项目东侧 25m 为绥中睿海

12、中天科技有限公司; 南侧 1m 为辽宁东戴河新区佳联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闲置空地;北侧 26m 为闲置空地,本项目与周边关系图见附图 3。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辽宁赛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取得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辽宁赛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研发生产项目项目 备 案 证 明 , 绥 发 改 备 2021 69号 , 项 目 代 码 为2111-211421-04

13、-05-703749,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 4。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三、与环保三、与环保“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 根据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 6 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本项目与环保“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 与环保与环保“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

14、符性分析 “三线一单” 该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果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金丝路 3 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周边无文物单位、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属于“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满足改善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等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符合

15、 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属于“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项目,属于环境准入类项目。 符合 综上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四、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四、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 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

16、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 号),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辽宁省人民政府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 7 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相关意见。 本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 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2 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相符性分析分析 分区管控 该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果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

17、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金丝路 3号, 辽宁东戴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项目所在地周边无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故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管控单元。 符合环境管控单元划分要求。 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

18、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1+4+14+N”4 级塔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4”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宁沿海经济带、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辽东绿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管控要求;“14”为各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 “N”为全省1524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各市应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制定发布市域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属于“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项目厂区布局比较合理, 各生产设施布置紧凑, 符合工艺操作流程; 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

19、保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等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符合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活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金丝路 3号, 辽宁东戴河新区高新技符合 8 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术产业园

20、区内,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综上可知, 本项目符合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 号)中“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五、与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五、与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区管控的意见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葫政发20214 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21、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 号)精神,促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相关意见。 表表 3 与葫芦岛市与葫芦岛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分区管控 该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果 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151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1) 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 93 个。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53 个, 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 面积约 5340 平方公里, 占全市陆域总面积的 51.20%;重点管控单元 35 个,主要

22、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 面积约 2248 平方公里, 占全市陆域总面积的21.55%; 一般管控单元5个,为陆域内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面积约 2842 平方公里, 占全市陆域总面积的 27.25%。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金丝路 3 号,根据葫芦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见附图4) , 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属于“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 位于辽宁东戴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环境管控单元划分要求。 符合 9 (2) 划定海洋环境管控单元 58 个。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23 个, 主要涵盖海洋生态保

23、护红线、海洋保护区,面积约 457 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总面积的 12.92%;重点管控单元 28 个, 主要包括工业或城镇建设用海区、港口区等开发利用强度较高海域,以及水动力较差的海域,面积约 502 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总面积的 14.20%;一般管控单元 7 个,除海域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面积约 2577 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总面积的 72.88%。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N”

24、为全市151 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 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活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既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承载区,也是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的重点区域。工业聚集区以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为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 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 (3)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

25、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重点加强农业、生活面源污染治理。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金丝路 3 号,根据葫芦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属于“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 位于辽宁东戴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符合 六、六、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符性分析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2015 年 4 月 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10 20

26、1517 号),简称“水十条”,本项目与“水十条”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4 “水十条水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该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果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经厂区防渗化粪池(34m3)停留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绥中县亿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戴河厂)集中处理。 符合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 /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 /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 /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五)调整产业结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为允许类。 符

27、合 (六)优化空间布局 本项目布局、结构和规模合理,不属于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的项目。 符合 (七)推进循环发展 / /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八)控制用水总量 / / (九)提高用水效率 / / (十)科学保护水资源 本项目用水量较小, 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冷却用水, 新鲜水由市政管网集中供给,不开采地下水。 符合 四、强化科技支撑 (十一)推广示范适用技术 / /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 / / (十三)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 /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11 (十四)理顺价格税费 / / (十五)促进多元融资 / / (十六)建立激励机制 / /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十

28、七)完善法规标准 / / (十八)加大执法力度 / / (十九)提升监管水平 / /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二十)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 / (二十一)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34m3)停留后, 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绥中县亿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东戴河厂)集中处理,不涉及重金属等污染物。 符合 (二十二)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 / (二十三)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本项目正式排污前, 依法申报排污许可。 符合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二十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符合 (二十五)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本项

29、目不在重点流域。 符合 (二十六)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 本项目厂界距离海岸线约3.34km,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 (34m3) 停留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绥中县亿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戴河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对周围海域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二十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 / (二十八)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 / /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二十九)强化地方政府水环/ / 12 境保护责任 (三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 / (三十一)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 / (三十二)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 /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三十三)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 / (

30、三十四)加强社会监督 / / (三十五)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建设单位已加强职工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节约用水。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简称水十条,国发201517 号)相关要求。 七七、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2016 年 5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简称“土十条”。本项目与“土十条”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5 “土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该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果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31、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 /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 /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 /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 / (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 / /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 /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 / 13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 符合 (九)着力推进安全利用 / / (十)全面落实严格管控 / / (十一)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 /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十二)明

32、确管理要求 / / (十三)落实监管责任 / / (十四)严格用地准入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符合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十五)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 / /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本项目根据防渗分区情况做好防渗工作,严格防控事故状态时对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 符合 (十七)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 /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十八)严控工矿污染 / / (十九)控制农业污染 / / (二十)减少生活污染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符合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二十一)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 / / (

33、二十二)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 / / (二十三)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 / / (二十四)监督目标任务落实 / /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二十五)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 / / (二十六)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 / / 14 (二十七)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 /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二十八)强化政府主导 / / (二十九)发挥市场作用 / / (三十)加强社会监督 / / (三十一)开展宣传教育 本项目加强职工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预防土壤污染。 符合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 /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34、/ / (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预防土壤污染。 符合 (三十五)严格评估考核 / / 综上, 本项目符合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简称 土十条 ,国发201631 号)相关要求。 八八、与、与“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析 本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6 “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方案要求 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果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35、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符合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本项目选用 VOCs 含量较低的原辅材料,静电喷涂工序、烘干工序在密闭的喷塑生产线内进行, 且配套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属于环境准入项目。 符合 (二)加快实施工业源 VOCs 污染防治 加大工业涂装 VOCs 治理力度。 工程机械制造行业。 试点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 为非重点地区。 本项目静电喷涂工序、 烘干工序在密闭符合 15 推行水性涂料。 积极采用自动喷漆、 静电喷漆等先进涂装技术。 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 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 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的喷塑生产线内进行, 喷塑粉尘由引风机引至

36、集气管道,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 99%)后,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由引风机引至集气管道,经二级活性炭(活性炭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 吸附处理(处理效率 90%)后,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五)建立健全 VOCs 管理体系 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待取得环评批复后, 企业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 综上, 本项目符合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相关要求。 九九、与、与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消减工作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消减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37、相符性分析 为全面加强 VOCs 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排放总量,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实施方案。本项目与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消减工作实施方案(辽环发201869 号)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7 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消减工作实施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消减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方案要求 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果 (一)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符合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本项目原辅材料选用低 VOCs 含

38、量的热固性环氧树脂涂料,静电喷涂工序、烘干工序在密闭的喷塑生产线内进行,且配套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属于环境准入项目。 符合 (二)深入推进工业源 VOCs 减排。 加大工业涂装VOCs 治理力度。 本项目属于“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本项目静电喷涂工序、烘干工序在密闭的喷塑生产线内进行,喷塑粉尘由引风符合 16 机引至集气管道,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 99%)后, 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由引风机引至集气管道,经二级活性炭(活性炭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吸附处理(处理效率90%) 后, 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 (

39、五)建立完善 VOCs 监管体系。 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待取得环评批复后,企业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 十十、与绥中县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计划相符性分、与绥中县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计划相符性分析析 本项目与绥中县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计划中附件3 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技术指南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8 绥中县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计划相符性分析绥中县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计划相符性分析 方案要求 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果 一、工艺装备水平 采用先进环保原料,控制原辅材料VOCs 含量。应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等低 VOCs 含量的环保型涂料

40、。 本项目原辅材料选用低VOCs 含量的热固性环氧树脂涂料。 符合 推行清洁生产,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涂装企业鼓励采用静电喷涂、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混气喷涂等效率较高、VOCs排放量少的工艺。 本项目采用热固性环氧树脂涂料进行喷涂,VOCs 排放量少。 符合 二、废气收集措施 喷漆室和干燥室应设置成密闭的空间或设备,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漆作业,涂装废气总收集效率不低于90%。 本项目静电喷涂工序、 烘干工序在密闭的喷塑生产线内进行, 喷塑粉尘由引风机引至集气管道, 经“滤芯除尘器” 处理 (处理效率 99%)后,由 1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

41、 排放; 有机废气由引风机引至集气管道, 经二级活性炭 (活性符合 严格执行废气分类收集,除汽车维修行业外,采用溶剂型涂料的工序,新建、改扩建、扩建废气处理设施时涂装废气和烘干废气原则上不得混合收集、 处理。 符合 17 炭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 吸附处理 (处理效率90%)后,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排气筒高度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并对废气处理装置进、出口设置规范化的采样口。VOCs 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国家标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 项目设置1根15m高排气筒,并设置规范化的采样口。 VOCs 排放满足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42、/3160-2019) 中相关标准 符合 三、废气治理措施 首选采用干式过滤法除漆雾,也可采用湿式水帘+多级过滤除湿联合装置除漆雾。 本项目静电喷涂工序、 烘干工序在密闭的喷塑生产线内进行, 喷塑粉尘由引风机引至集气管道, 经“滤芯除尘器” 处理 (处理效率 99%)后,由 1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 排放; 有机废气由引风机引至集气管道, 经二级活性炭 (活性炭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 吸附处理 (处理效率90%)后,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符合 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涂装废气、晾(风)干废气应优先采用吸附浓缩+焚烧或冷凝方式处理。在污染物总量规

43、模不大缺浓度低、周围环境不敏感的情况下,小型涂装企业及汽车维修行业也可采用低温等离子技术、活性炭吸附、生物法 (停留时间必须在 30 秒以上) 等技术配套使用。溶剂型涂料涂装废气、晾(风)干废气处理设施总处理效率不低于 75%。烘干废气原则上收集后采用催化燃烧法或直接燃烧法处理。 更换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有关要求,妥善、及时处置,以免产生二次污染。 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 废润滑油, 均集中收集,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符合 综上, 本项目符合 绥中县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计划中附件 3 涂装行业挥发

44、性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技术指南中相关要求。 十一十一、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中重点行业治理任务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18 表表 9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 方案要求 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果 三、工业涂装 VOCs 综合治理 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份、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 本项目采用低 VOCs含量的热固性环氧树脂涂料。 符合 加快推广紧凑式涂装

45、工艺、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工程机械制造要提高室内涂装比例,鼓励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技术。 本项目采用密闭的喷塑生产线。 符合 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漆、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漆和烘干等 VOCs 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本项目静电喷涂工序、烘干工序在密闭的喷塑生产线内进行,喷塑粉尘由引风机引至集气管道,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 99%) 后,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6、有机废气由引风机引至集气管道,经二级活性炭(活性炭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吸附处理(处理效率90%) 后, 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符合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喷漆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漆、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漆、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 本项目静电喷涂工序、烘干工序在密闭的喷塑生产线内进行,喷塑粉尘由引风机引至集气管道,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 99%) 后,由 1 根

47、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由引风机引至集气管道,经二级活性炭(活性炭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吸符合 19 附处理(处理效率90%) 后, 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综上, 本项目符合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201953 号)中相关要求。 20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概况 (1)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 辽宁赛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研发生产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金丝路 3 号,地理坐标东经 119523.618,北纬 40129.558,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2。 (2)建

48、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占地面积 6666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6108 平方米,总投资 800 万元,新增下料锯床、冲孔机、电焊机、空压机、冲床、喷塑生产线、组装机、包装机、切角机、折弯机、燃气设施等生产设备同时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 预计年产垃圾处理设备部分组件 200 吨、 医疗设备部分组件 200 吨、特殊行业产品部分组件 100 吨、 房地产金属制品 100 吨、 电力设施部分组件 100吨、市政民用金属制品 800 吨。主要生产工艺为:下料-焊接-喷塑-烘干-组装-包装。 项目组成一览表见下表。 表表 10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建设内容 工程规模 备

49、注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1 层,钢结构,建筑面积 3720m2,主要有下料区、焊接区、组装区、包装区、喷塑生产线等。 新建 综合楼 3 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2184m2,1 层主要有下料区、焊接区、 包装区; 2 层主要有组装区、 办公区; 3 层多功能区 (主要包括办公区、宿舍等)。 利用现有厂房,新增设备 辅助 工程 冷却水槽 3 个,每个容积为 1m3,位于下料锯床下方 新建 附属用房 1 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164m2,主要用作原料库房。 依托 门卫 1 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40m2。 依托 公用 工程 供水 市政供水(由辽宁东戴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水源集中供给),供水

50、管线由辽宁东戴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给水干管引入。 依托 供电 市政供电(由辽宁东戴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电网供应)。 依托 21 供热 生产的烘干过程为电加热,冬季办公区采取电供暖。 新建 供气 天然气由中国石油昆仑燃气公司提供,管道输送 新建 排水 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34m3) 停留后, 由市政 (辽宁东戴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绥中县亿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戴河厂)集中处理。 化粪池新建,其他为依托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下料粉尘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新建 焊接烟尘 经 15 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喷塑粉尘 在密闭的喷塑生产线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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