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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汇昕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汇宇生物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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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承诺制报批本) 项目名称:汇宇生物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四川汇宇汇昕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二二年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汇宇生物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108-510122-04-01-943770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四川省(自治区)成都市双流区县(区)永安镇乡(街道)惠谷东一路生物产业孵化园D1 栋(具体地址) 地理坐标 (103 度 58 分 52.361 秒,30 度 25 分 04893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

2、展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川投资备 【2108-510122-04-01-943770】 FGQB-0420 号 总投资(万元) 3000 环保投资(万元) 18 环保投资占比(%) 0.6 施工工期 7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439.3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试行)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及本项目设置情况如下: 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及情况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及情况 专项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设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为VOCs,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不设置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项目位于双流区天府国际生物城, 废水经园区排入污水管网,属于间接排放 不设置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4、3 的建设项目 根据第四章环境风险评价可知,本项目Q1,风险潜势为I,即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不设置 2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取水口 不设置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涉及海洋工程 不设置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B

5、、附录C。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概念总体规划 审批机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概念总体规划 (成经信函2016578 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成环建评2017136 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一、一、与成都天与成都天府国际生府国际生物物城城规划环境影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的符合的符合性性 本项目位于成都天府国际生

6、物城,2017 年 6 月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以成环建2017136号文下发了该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1)产业定位)产业定位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主要产业为:生物医药产业(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产业) 。 本项目主要从事药物研发, 为药品的前期研究, 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2)园区引进项目限值条件及环境门槛园区引进项目限值条件及环境门槛 本项目于园区引进项目限值条件及环境门槛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2 成都天府国际生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规划物城规划环评报告环境准入环评报告环境准入负面清负面清单单 大类 小类 控制发

7、展的产业 禁止发展的产业 本项目情况 3 14食品制造业 含酿造工艺和除保健(功能性)食品以外的食品制造 不涉及 27医药制造业 271化学药品原药制造 控制规模化的生产企业和有明显异味产生的企业;严控耗、排水量大的企业入区,要求化学合成类和发酵类制药项目单位产品排水量不超过600m /t.产品,且废水总排放量不超过当期污水厂处理能力的10% 单纯生产中间体、抗生素类发酵及合成制药、维生素类发酵及合成制药、激素类制药 不涉及 27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不涉及 276生物、 生化制品的制造 不涉及 27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不涉及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63农药制造 / 化学农药制

8、造、生物炼制工艺制造生物基化学品 不涉及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6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 单独的表面处理企业 不涉及 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 / 生物质发电 不涉及 58仓储业 / /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不涉及 其它 / / 动物尸体焚烧、危废集中处置场 不涉及 表3 成都天成都天府国府国际际生物城规划环生物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负面清单评审查意见负面清单 序号 负面清单 本项目情况 1 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环保法律法规的项目 不涉及 2 与园区生活空间冲突或经环保论证周边企业、规划用地等境不相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且无法消除的项目 不涉及 3 禁止引入单纯中间体

9、生产、抗生素类发酵及合成制药、维生素类发酵及合成制药、 激素类制药、 生物炼制工业制造生物基化学品、含酿造工艺和除保健(功能性)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制造企业、化学农业制造企业、生物质发电项目、单独的表面处理企业、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企业、动物尸体焚烧、危废集中处置场 不涉及 4 与规划环评不符的项目 不涉及 (3)允许类允许类 对于不属于园区规划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方向的建设项目,若与园区产业定位有互补作用,或属于园区重要项目的下游企业,或属于高品质、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企业,或有利于园区实现循环经济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这一4 类企业若在建设项目环评中经论证分析与园区规划无明显冲突,不会影响园区规划

10、实施的,建议允许此类建设项目入驻。 本项目主要从事生物药物研发,属于园区主导产业,不涉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相关内容,因此与园区规划定位相符。 (4)与园区规划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环评及审查意见意见符符合性分合性分析析 本项目位于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内,2017 年 6 月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以成环建2017136 号文下发了该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本项目园区环评与园区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符合性见下表: 表4 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序号 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关要 本项目情况

11、符合性 1 严把环境准入门槛,禁止耗、排水量大的企业入区,入园化学合成类、发酵类制药项目排水量600m3/t.产品, 且规划区内此类废水总排放量不得超过当期污水厂处理能力的10%。 本项目为生物医药研发项目,项目不属于耗、排水量大的企业 符合 2 规划区内涉及化学合成的企业废水须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余企业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方可排入生物城污水厂 不涉及化学合成 符合 3 规划区能源结构以天然气、电为主,禁止采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鼓励园区实施分布式能源进行集中供热。 不涉及使用能源 符合 4 强化园区开发建设

12、过程中的施工管理,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切实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湿法作业、打围作业、硬化场地、设置冲洗设施、配齐保洁人员、清扫施工场地;不准:车辆带泥出门、运渣车辆超载、高空抛撒建渣、现场搅拌混凝土、场地积水、现场焚烧废弃物)。 不涉及个扬尘 符合 5 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同步建设中水回收设施。 依托孵化园的雨污管网,已实现雨污分流 符合 6 入园企业须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要求,规范固废厂内暂存设施,建立管理台账,危废处置去向合法、明确。 使用本集团子公司汇宇海玥已完验收闲置的危废暂存间 符合 7 清洁生产要求:入驻企业应采用国际或国内先进

13、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水平,能耗、物耗与水耗等均需达到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及以上水平、或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 本项目属于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生产企业,不涉及清洁生产 符合 5 表5 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拟引入项目的建议符合性分析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拟引入项目的建议符合性分析 序号 园区规划环评对拟引入项目的建议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的环保要求。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采取回收/净化装置, 并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正式发布后)中表3,表4标准限值,其有机废气去除率不得低于90%,减少废气的无组织

14、排放与逸散。 本项目产生的微量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高空排放,废气去除效率为90%。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涉及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规划和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相关内容。因此符合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规划要求。 二、二、与与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环境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影响报告表的相符性的相符性 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 2017 年 8 月取得双流环保局批复(双环建2017171 号)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租赁“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研发楼 D1 栋 3楼十三单元与十四单元。根据成都天

15、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符合性如下表: 表6 项目与孵化园产业准入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孵化园产业准入符合性分析 项目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行业准入 鼓励引入符合园区以生物医药、生物服务、生物医学工程以及智慧健康为主导产业的项目 本项目是为药物开发,位于研发楼 D1 栋 3 楼十三单元与十四单元,符合地块的功能定位。并且本项目属于医药研发,不涉及P3、P4 实验、不涉及生产性加工,本项目耗、排水量均较小,并且与规划环评相符。 符合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行业准入鼓励类项目 符合 禁止准入 涉及 P3、P4 实验项目; 生产性加工类项目; 耗、排水量大的研发企业 与规划环评

16、要求不符的项目,包括: a.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 环保法律法规的项目。 b.与园区生活空间冲突或经环保论证与周边企业、规划用地等环境不相容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且无法消除的项目。 c.禁止引入单纯中间体生产(以中间体为最终产品)、抗生素类发酵及合成制药、维生素类发酵及合成制药、激素类制药、生物炼制工艺制造生物基化学品、含酿造工艺和除保健(功能性)食品以外的其它食品制造企业、 化学农药制造企业、生物质发电项目、单独的表面处理企业、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企业、动物尸体焚烧、危废集中处置场。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规划定位相符。 6 其他符合

17、性分析 一、一、项目项目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双流区惠谷东一路生物产业孵化园 D1 栋。 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502.98km2,占成都市国土面积比例为 10.48%。其中双流区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因此本项目不涉及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图图1 成都市生态空间分布图成都市生态空间分布图 2)环境质)环境质量底线量底线 地表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在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0 年成都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监测结果表明:永安大桥监测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

18、B3838-2002)类(TN 总氮除外)水质标准。 项目运营期废水采取治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生物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 通过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成府函201622号)和锦江相关河段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的落实, 府河的水环境质量已逐步有效改善中。 大大气环气环境质量底线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0 年成都市环境质量公报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项目所在位置 7 根据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 (成府函2018120 号) ,成都市将通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深化

19、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推进重点行业 VOCs 污染防治、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整治、全面推进其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等措施,确保到 2020 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 49ug/m3左右,O3浓度升高趋势基本得到遏制,根据2020 年成都市环境质量公报PM2.5 年均浓度为 41 ug/m3,达到防治要求;到 2027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 同时根据项目监测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 TVOC 均能

20、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中附录 D中相关要求。 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地主要为城市生态环境,人类活动频繁,不存在原生植被,无野生动物及珍稀植物,无文物古迹等需特殊保护的目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质量均良好,大气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地表水永安大桥监测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根据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成府函201622 号)和锦江相关河段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的落实,锦

21、江的水环境质量将得到有效改善。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废水经孵化园预处理池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生物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锦江,本项目不会对最终受纳水体锦江的水质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 8 本项目区域属能源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 完善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条件,实施严格的节能环保准入标准,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能源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 本项目能源主要依托园区电网供电,园区给水管网供水,用水用电能源消耗较小符合要求;项目

22、租赁实验室进行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 2021 年 6月 3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成府发20218号) , 将成都市市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工业重点管控区” ,不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中的“优先保护单元” 。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详见下图。 图图2 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分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分

23、布图布图 本项目管控单元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 (ZH51011620005) ,相关管控要求如下。 本项目 9 表7 成都市成都市重点管理单元要求重点管理单元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类型 总体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中, 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量及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VOCs需2倍替代 符合 全市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详见如下: 表8 全市总体全市总体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管控管控要求要求 总体管控要求 本项目

24、情况 符合性 5、强化“三水”统筹,优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实行最严格水资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引入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 本项目日排放水0.836m3/d, 排放较小。 符合 6、 从严标准执行, 全城执行岷沱江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成都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全城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 项目排放生活废水与实验废水经处理达到(GB3838-2002)III类标准排入锦江,排放限值严于岷沱江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DB51/2377-2017) 表5无组织排放标准。 符合 五大区域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南拓”区域,管控要求详见

25、下表: 表9 “南拓南拓”区域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区域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总体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坚持“创新赋能、生态表达”,塑造疏密有致、智慧高效的创新之城。 1、加强与四川天府新区内眉山青龙、视高的区域协调,强化在轨道交通、节能环保装备、新材料等方面的产业协作,统筹交界地区用地布局,防止城镇粘连发展。 2、分区域制定产业准入清单,限制污染重、耗能高、技术落后的产业,限制不符合产业定位、达不到环境要求、土地利用低效的项目。 3、限制生态用地改变用途,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以自然修复为主的生态建设, 强化区域经济发展规模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保证生态用水。 4、新、改、扩建电子信息企

26、业应满足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电子信息行业资源环境绩效准入门槛。 5、建立低端低效产业限期退出机制,严格限制高污染产业、高耗能耗水产业等引入。 本项目不属重污染、 高能耗、技术落后的产业,不涉及生态用地改变用途 符合 表10 成都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成都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10 “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 项目对应情况介绍 符合性分析 类别 对应管控要求 生物城工业重点管控单元(Z H5 10 11 62 00 05) 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禁 止开 发建 设活 动的 要求 (1)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

27、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现有上述项目可进行节能环保等升级改造,但必须满足区域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3)禁止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扩建项目。 不涉及 符合 限 值开 发建 设活 动的 要求 (1)控制水泥、平板玻璃、日用玻璃、涂料、铸造、砖瓦、家具等行业产能。 (2)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不涉及 符合 不 符合 空间 布局 要求 活动 的退 出要求 (1)现有属于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

28、企业, 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 (2)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 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 不涉及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现 有源 提标 升级 改造 1)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 排放标准根据流域及其水质现状等提出相应标准。岷江、沱江流域现有及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2)开展火电、钢铁、建材、玻璃、砖瓦、燃煤锅炉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持续推进平板玻璃、水泥行业深

29、度治理。推动平板玻璃企业取消烟气旁路设施,引导建设备用废气处理设施;推进水泥企业深度治理, 改造后窑烟气在基准氧含量10%以下。推进轧钢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3)推广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项目,加强源头控制, 使用低 (无)VOCs 含量的原辅料, 加强废气收集, 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4)现有锅炉按期执行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 (5) 进一步提高木质家具制造、 包装印刷、医药化工等行业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率。 污水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收集率达到100%。实验期间产生 少 量VOCs收集经二级

30、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符合 污 染(1)电子信息行业、 汽车制造行业分别需满危险废物符合 11 物 排放 绩效 水平 要求 足电子信息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汽车制造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 (2)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3)力争2022 年底完成区域燃煤锅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老旧燃气锅炉和成型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或改电工作。加快推进区域内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4)推进低 VOCs 含量源头替代。聚焦移动源、 工业和服务业、 溶剂使用源等 VOCs 重点来源,出台源头替代实施方案,重点推广水性、高固含量、无溶剂、低

31、 VOCs 含量型的涂料、胶粘剂和油墨产品的生产。推进低 VOCs 含量、 低反应活性等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 暂存于本集团子公司汇宇海玥已通过环保验收的闲置危废暂存间,交资质单位处理, 处理效率达到 100% 环境风险防控 企 业环 境风 险防 控要求 (1)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控准入要求。 (2)严格涉重金属(铅、汞、镉、铬、砷)企业和园区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 不涉及 符合 园 区环 境风 险防 控要求 (1)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构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

32、险可控。 (2)针对化工园区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区域、流域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 项目危险废物使用汇宇海玥已验收的闲置危废暂存间 符合 用 地环 境风 险防 控要求 (1) 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2)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关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3)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铅酸蓄电池制造行业等应满足重

33、点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治理相关要求,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金属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率达 100%。 不涉及 符合 资源开发利用效水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 (1) 到2022 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 年分别降低30%和28%。 (2)鼓励引导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适时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环梯不涉及 符合 12 率 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 (3)鼓励火力发电、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 降低单位

34、产品耗水量。 火电、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 能 源利 用效 率要求 (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备,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备应当拆除或者改用管道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沽能源。 (2) 工业企业单位GDP 能耗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满足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或更高要求等。 (3)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不涉及 符合 单元级清单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禁 止开 发建

35、 设活 动的 要求 1、单纯中间体生产(以中间体为最终产品);抗生素类发酵及合成制药;维生素类发酵及合成制药,激素类制药项目 2、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 不涉及中间体 符合 限 值开 发建 设活 动的 要求 1、永安场镇生活空间与园区生产空间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 2、控制深圳路以北和老双黄路以东居住用地规模,已建凤凰安置区不宜扩大规模 3、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不涉及扩大占地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现 有源 提标 升级 改造 同工业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 符合 新 增源 等量 或倍 量替代 同工业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 符合 新 增源 排放

36、 标准 限制 同工业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 符合 允 许排 放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2025年COD:106.7吨;氨氮:31.9吨;总项目VOCs 排符合 13 量 磷:6.9吨 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2025 年 SO2:26 吨;NOx:78 吨;VOCs:1139 吨,PM2.5:65 吨 放量为0.0019kg/a,COD 年排放量为0.00415t/a, 排放量较小 污 染物 排放 绩效 水平 准入 要求 1、化学合成类发酵类制药项目排水量6000m3/t产品,且区内此类废水总排放量不超过配套污水厂处理能力的10%。 2、涉及化学合成的企业废水须自行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

37、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3、禁止新增排放五类重金属及类金属废水污染物的项目 4、其他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不涉及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用 地环 境风 险防 控要求 同工业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 符合 园 区环 境风 险防 控要求 同工业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 符合 企 业环 境风 险防 控要求 同工业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 符合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水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 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 80%。 / 符合 能 源利 用效 率要求 同工业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 符合 本项目不属于单元内禁止开发建设活

38、动和需要退出的类型,满足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废水和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 100%,危废处置率达 100%,满足准入清单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本项目已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满足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本项目能源为电能,年用水量较小,满足成都市“三线一单”中准入清单资源开14 发效率要求。 本项目所在管控单元下包括:1、生态一般管控;2、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3、大气高排放区;4、土壤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5、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重点管控区、水资源一般管控区、土地资源一般管控区、自然资源一般管控区。单元环境准入清单为:1.加强与四川天府新区内眉

39、山青龙、视高的区域协调,强化在轨道交通、节能环保装备、新材料等方面的产业协作。统筹交界地区用地布局,防止城镇粘连发展。2.分区域制定产业准入清单,限制污染重、耗能高、技术落后的产业,限制不符合产业定位、达不到环境要求、土地利用低效的项目。3.限制生态用地改变用途,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以自然修复为主的生态建设;强化区域经济发展规模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 保证生态用水。 4.新、 改、 扩建电子信息企业应满足成都市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电子信息行业资源环境绩效准入门槛。 5.建立低端低效产业限期退出机制,严格限制高污染产业、高耗能耗水产业等引入。 综上综上所所述,本述,本项目不涉及项目

40、不涉及成都市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生态环境准入清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的问题。的问题。满足满足成都市人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政府关于落落实生实生态保态保护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资源利用利用上线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成府发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成府发20218 号)号)中中的生态环的生态环境管控要境管控要求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符合“三线三线一一单单”管控要管控要求。求。 二、二、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41、,本项目为 M732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实验室属于其中“鼓励类 第十三、医药”中的“1、拥有自主只是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满足我国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要求的通用名药物首次开发和生产,药物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和生产,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生物转化、自控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同时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本项目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

42、备【2108-510122-04-01-943770】FGQB-0420 号。确认其符15 合国家产业政策。因此,本本项项目符合国家目符合国家现行现行相关相关产产业业政策。政策。 三、三、土地利用规土地利用规划符划符合性合性 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A、B、C、D、E1 地块)取得了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SWC510122201721002号),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项目(A、C、D 地块)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地性质为其他商务用地。 本项目位于成都天府产业孵化园项目 D 区,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要求。 四、四、项目项目与与有机废气

43、有机废气相关相关政策政策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分析 政策名称 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 本

44、项目为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 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需要淘汰的重点落后行业。 符合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 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 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符合 四川省挥

45、发性有机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各市(州)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 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 不属于该方案中石化、 化工、 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 符合 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 使用低 (无) 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项目年排放VOCs为0.00019t/a,VOCs经过通风橱内收集效率可达90%,并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符合 成都市2021持续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符合 16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 料替代:进一步提高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 医药化工等行业低

46、VOCs 原辅材料替代率。 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涉VOCs 排放相关行业企业要认真对照成都市挥发性有机物分行业治理技术指南成都市小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系列手册,以原辅材料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等方面为重点,开展自检自查,规范完成失效活性炭等相关耗材更换, 设置各项管理台账和运行台账,对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序、工段和废气治理设施主动进行升级改造,对单一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治污设施进行改造,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置效率达90%,最后高空排放 (H=54m) ,可确保达标后外排。 五、五、与与水污染防治行动

47、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中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各级政府下发的水污染相关文件规划符合性如下: 表12 项目与水污染防治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水污染防治符合性分析 水污染防治文件 规划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 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企业建设装备不属于“十小”企业, 不属于取缔项目 符合 水污

48、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 取缔“十小”企业。各市(州)人民政府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境保护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对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和磷化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列出清单,2016年底前,依法全部予以取缔。 本项目均不属于“十小”企业,不属于取缔项目 符合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

49、各市(州)应层层分解落实,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方,暂停审批和核准相关行业新建项目 本项目为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 成都市水污 到 2020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本项目实验废水经符合 17 染防治工作方案 地表水水质较好水体和一般水体稳中向好,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府河、江安河、新津南河、毗河等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到2030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孵化园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废水经孵化园预处理池处理,最后再进入成

50、都市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锦江,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影响区域水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 四川省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排入环境的工业污水要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工艺要求后,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符合 六、六、与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中相相关要求的符关要求的符合性合性分析分析 本项目与各级政府下发的土壤污染相关文件规划符合性如下: 表13 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污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污染符合性分析染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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