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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改扩建项目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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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实验室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112-441303-04-01-816597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宇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 5 号研发实验楼 1 栋 1 楼 107-111 室、2 楼整层和 3 楼整层地理坐标( 114 度 30 分 9.347 秒, 22 度 44 分 54.17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461 环境保护监测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

2、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00环保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占比(%)4.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经现场勘察, 各实验室设备已进场。用地(用海)面积(m2)1450.59(扩建后总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惠州大亚湾区近期发展规划(20072012)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惠州市大亚湾区近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原环境保护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惠州大亚湾区近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

3、0105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惠州大亚湾区近期发展规划(20072012),大亚湾区近期规划重点建设“三区一岸线”,即石化区、中心区、西区和滨海岸线,在此基础上提出“一心三轴三区”的空间布局结构。其中,西区建设用地面积 16.2km,以响水河工业区为依托,以发展无污染、生态型产业为前提,积极培育电子产业园和汽车产业园,作为城市基础工业基地,为城市发展提供保障。惠州大亚湾区近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环审201052 号)提出:“.西区占地面积16.2平方公里,以响水河工业区为依托,以发展无污染、生态型产业为前提,积极培育电子产业园。大亚湾区还同步规划建设铁路、供

4、排水、公共服务等设施。”“根据西部综合工业区的发展目标和产业导向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现有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严禁新建带有电镀、蚀刻工艺性质的线路板项目。”本项目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5号研发实验楼1栋, 属于实验室项目, 属于环境保护监测、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不属于带有电镀、蚀刻工艺性质的线路板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准入要求,本项目实验废水暂存于研发实验楼设备房左侧的废水罐,定期转移,无实验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 处理达标后排入淡澳河;实验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后排放;危险废物

5、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符合惠州大亚湾区近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环审201052 号)的相关要求。3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表1-1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相符性分析一览表三三线线一一单单粤府粤府202071号号惠府惠府202123号号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相符符性性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

6、空间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27741.66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15.44%。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6490.59 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 25.49%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251.531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19.84%;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1184.678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0.44%。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416.609 平方公里,约占 全 市 管 辖 海 域 面 积 的31.30%。本项目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5号研发实验楼1栋1楼

7、107-111室、2楼整层和3楼整层,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 V类水体。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省下达的考核要求,全面消除劣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保持在 100%, 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进一步保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淡澳河水质目标为V类,根据2020年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和引用淡澳河虎爪断桥国考断面的监测数据,淡澳河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8、限值,淡澳河地表水水质良好。符合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 (25 微克/立方米) ,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列。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主要指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 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根据2020 年大亚湾区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良好,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根据引用的监测数据,TSP 和NOX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无超标现

9、象,区域环境符合4空气质量良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项目危废间按照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建设,实验废水收集池做好防渗,实验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无土壤污染途径, 对土壤影响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

10、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水电均由市政供应,供应稳定可靠。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 项目建成后以 “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进行管理,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如下: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片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4130320004)的管控要求如下本项目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5号研发实验楼1栋,属于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属于惠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中的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片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130320004)(附图9)。1) 项目属于实验室建设项目, 不属于工业

11、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和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产业政策, 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不属于【产业/禁止类】和【土壤/限制类】;2) 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无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不涉及【其他/综合类】;符合2.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

12、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纳污水体水质超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造纸、电镀、印染、鞣革等专业园区或基地应不断区域布局管控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园区重点发展电子、汽车、医疗器械、 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1-2.【产业/限制类】入园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以及园区产业定位。1-3.【产业/禁止类】园

13、区禁止新建、扩建专业电镀、制革、纺织印染(包含漂染)、制浆造纸等废气和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合理招商选商,避免引入不兼容的产业类型导致园区内企业互相制约限制。1-4.【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能源资源利用能源资源利用2-1.【其他/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行业国内先进水平。53) 本项目所在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无实验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淡澳河;实验废气收集后

14、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间及废水罐,危废间按相关防渗漏要求建设,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4) 本项目应按照文件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工艺水平,提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造,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水环境质量超标类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江河、湖泊、水库、湿地保护与修复,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单元,加快推进

15、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动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以农业污染为主的单元,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生态化转型及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种植业“肥药双控”,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

16、退出。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3-1.【其他/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3-2.【水/综合类】当地政府应尽快落实淡澳河流域水污染物削减措施,改善淡澳河水环境质量。3-3.【大气/限制类】 强化 VOCs的排放控制, 新引进排放 VOCs项目须实行倍量替代。3-4.【固废/综合类】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入园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环境风险防控环境风险防控4-1.【风险/鼓励引导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园项目应配

17、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2.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中的“M7461 环境保护监测”和“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展改革委令 2019 第 29 号)中的鼓励类“三十一、科技服务业”“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测试、6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和“6、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

18、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设计、系统仿真等设计服务”。本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中的禁止准入类范围,其中第三方检测服务属于“二、许可准入类”“(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0 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勘查、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评估业务”,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3.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分析(1)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2)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 2 类区,不属于声环境 1 类区。(3)

19、 项目实验废水暂存于研发实验楼设备房左侧的废水罐, 定期转移, 无实验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淡澳河,淡澳河水质目标划为 V 类。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 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70 号)以及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 号),项目所在位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4.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及选址合理性及选址合理性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

20、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 5 号研发实验楼 1 栋 1 楼 107-111 室、2楼整层和 3 楼整层,根据国土证(附件 2)和房地产权证(附件 3),土地用途为办公,根据惠州市大亚湾上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图 4),本项目所在用地为商务设施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要求。项目所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且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 生态脆弱带等, 项目符合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因此项目选址合理。5. 相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关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与广东省水污染

21、防治条例(2021 年年 1 月月 1 日起施行)相关规定的相符性分析日起施行)相关规定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部分内容:第三章 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三章 第十八条规定:本省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第三章 第二十二条规定: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7第四章 第三十二条规定: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 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

22、标准。本项目项目实验废水暂存于研发实验楼设备房左侧的废水罐,定期转移,无实验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淡澳河,本项目排水属于间接排放,项目符合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片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130320004)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本项目现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废水处理设施将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生活污水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总量控制指标范围,不另外申请总量;因此项目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2) 与与

23、 关于印发惠州关于印发惠州市市 2021 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惠市环惠市环 202115 号)号)、关于印发惠州市关于印发惠州市 2021 年年大气大气污染防治污染防治工作工作方案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惠市环(惠市环202114 号号) 和和 关于印发惠州市关于印发惠州市 2021 年年土壤和地下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污染防治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的通知 (惠市环惠市环 202120 号)号)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惠州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部分内容:一、2021年攻坚目标(二)各县、区水质目标大亚湾开发区:淡澳河虎爪断桥断面水质保持不变

24、,达 V 类以上;风田水库保持 II 类;坪山河龙海一路断面水质达 V 类以上;南边灶河、岩前河、柏岗河、霞涌河达到省的目标要求,淡澳河的 3 条主要一级支流全面达标,兼顾二级支流水质提升。惠州市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部分内容:二、重点任务持续推动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推进面源管控精细化,强化大气环境管理决策科技支撑和污染天气应对。附件 2 惠州市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及分工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 涉 VOCs 重点行业新建、 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

25、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惠州市 2021 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部分内容:8一、主要目标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探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试点。到 2021 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省下达目标要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二)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

26、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要求责任主体整改。本项目无实验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淡澳河,淡澳河为达标河流,水质良好;实验废气收集后经 2 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危废间按照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相关要求建设,实验废水废水罐进行防渗,地面硬化,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率达 100%。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惠市环202115 号、惠市环202114 号和惠市环202120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3)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与

27、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年)(粤环发环发20186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一)严格 VOCs 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的方针,将 VOCs 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并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排放 VOCs 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减量替代。推动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和工艺技术升级。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

28、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本项目属于实验室建设项目,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属于工业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本项目实验有机废气 VOCs 区域内减量替代应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的相关要求。(4)与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年)和和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标任务及分工(2019-2020 年)

29、的相符性分析年)的相符性分析9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部分内容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 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2019-2020 年)部分内容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

30、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天然气管道到达区域禁止新建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本项目行业类别及代码 “M7461 环境保护监测” 和 “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属于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不属于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设置燃煤

31、锅炉和生物质锅炉,主要能源为电能;本项目不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因此项目符合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和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2019-2020 年)的相关要求。10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是中山大学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共建的科技创新平台,成立于 2011 年 5 月,属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现为登记类事业单位),是广东省第一批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于 2012 年入驻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研发孵化区 A 栋研发实验楼,主要从事技术研发、成果孵化、技术转让、成果推广及销售、技术咨

32、询与服务、产品检测和测试等业务。 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研发实验楼作为一个整体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申报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研发实验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中指出研发实验楼拟入驻项目共有 24 宗, 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是其中一宗, 环评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获得 关于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研发实验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号:惠湾建环审201271 号)。由于科技创新园“科技研发+企业孵化+加速成长+产业升级”发展配套需求以及市场需求,建设单位拟进行实验室改扩建,不涉及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也不涉及含医药、石油化工类等行业的研发中试,扩大检测数量及增加研发实验,

33、同时原实验废气收集后汇入实验楼公共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公共排气筒高空排放改造为实验废气收集后经 2 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 2 根排气筒(中大惠院独有)高空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和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 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 号),本项目属于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中的“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的“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因此本项目环评类型属于报告表,不属于豁免手续办理的项目。受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委托,我单位承

34、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 改扩建项目工程组成改扩建项目工程组成改扩建项目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5号研发实验楼1栋1楼107-111室、2 楼整层和 3 楼整层(见附件 4 和附件 5),该栋共有 6 层,总楼高约为 21 米,主要入驻企业情况见表 2-1。本次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 1450.59m2,总建筑面积3630.17m2,主要建筑规模见表2-2

35、。改扩建前后实验室变化情况见表2-3,改扩建前后工程组成见表 2-4。11表表 2-1项目所在研发实验室项目所在研发实验室 1 栋主要入驻企业分布情况一览表栋主要入驻企业分布情况一览表序号楼层进驻企业所在房间号主要经营范围备注11F惠州学院大亚湾化工研究院101-102、104-105 室精细化工与高分子、化工电子材料、三废处理和环境等研发实验2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107-111 室研发实验、检测服务本次改扩建项目32F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整层研发实验、检测服务本次改扩建项目43F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整层研发实验、检测服务本次改扩建项目54F海瑞纳新技术(惠州)有限公司401 室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36、发展等6惠州学院大亚湾化工研究院403-406 室、410-411 室精细化工与高分子、化工电子材料、三废处理和环境等研发实验7北京化工大学惠州产学研基地407-409、412 室新材料、化工资源循环利用与环保、生物化工和高端制造等研发实验85F惠州大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1、510-511 室生物科技、医药科技及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等9区科创中心(绿色能源使用)502、506 室/10惠州市麦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3 室研发、设计、销售电子产品等11惠州清水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504、507 室生物、医学、环保新材料的研发等12广东拜思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05 室生物基材料技

37、术研发等13惠州市智鸿海洋科技有限公司508-509 室海洋生态与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等14北京化工大学惠州产学研基地512 室新材料、化工资源循环利用与环保、生物化工和高端制造等研发实验156F惠州市优恒科三维材料有限公司601-603、606-607 室3D 打印设备、耗材、产品的研发等16广东暨晴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05、611-613 室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等19惠州清水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608-610 室生物、医学、环保新材料的研发等表表 2-2 改扩建后项目场地主要建筑规模一览表(单位:改扩建后项目场地主要建筑规模一览表(单位:m2)序号楼层房产证名称(2)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备注1

38、1 栋 1 楼102 号房728.99728.991 楼东区,室号 107-111 室。21 栋 2 楼201 号房1450.591450.592 楼整层,室号 201-216 室:东区207-216 室, 西区201-206 室。1231 栋 3 楼301-312 号房1450.59(1)1450.59(1)3 楼整层,室号 301-312 室:东区307-212 室, 西区301-306 室。合计3630.171450.59/备注:(1)3 楼 301-312 号房房产证面积加和为 1048.49m2,3 楼还包含走廊、楼梯间、电梯间、卫生间等配套建筑,3 楼和 2 楼的外部建筑框架一致,

39、故 3 楼的总建筑面积按照 2 楼的总建筑面积算,为 1450.59m2;(2)见附件3。表表 2-3 改扩建前后项目实验室变化一览表改扩建前后项目实验室变化一览表序号实验室室号建筑面积(m2)改扩建前改扩建后备注名称实验内容名称实验内容常规检测类121468.07仪器分析室仪器分析仪器分析室仪器分析不变,依托221568.07有机检测室有机分析前处理有机检测室有机分析前处理不变,依托321635.24无机检测室无机分析前处理及分析检测无机检测室无机分析前处理及分析检测不变,依托430169.87-高温室常规检测样品高温处理本次新增5301-1103.45样品处置间固体样品制备样品处置间固体样

40、品制备不变,依托630236.96理化实验室理化指标分析理化实验室理化指标分析不变,依托730369.48嗅辨室恶臭样品分析嗅辨室恶臭样品分析不变,依托8309101.53理化实验室超纯水制备,分析样品的前处理理化实验室超纯水制备,分析样品的前处理不变,依托9311101.53成果推广产品间+样品室样品的接收、流转区域成果推广产品间+样品室样品的接收、流转区域不变,依托研发及相关检测类10107-268.07-表界面实验室外部润滑脂样品检测本次新增1110968.07-VOCs治理实验室VOC 治理展览本次新增1211068.07-绿色粘合实验室绿色粘合剂研发及其物性检测本次新增1311110

41、3.31-环境催化实验室VOC 治理整体式催化剂研发本次新增1421068.07-润滑脂外部润滑脂本次13检测实验室样品检测新增1521268.07-废弃资源化实验室VOC 治理催化剂研发本次新增1621368.07-综合实验室外部己内酯的检测本次新增17305+306103.27-3D 打印实验室外部 3D 打印线 材 物 性 测试本次新增闲置类18107-134.48-实验室闲置本次新增1910868.07-实验室闲置本次新增20304102.72综合实验室闲置: 放置待报废设备综合实验室闲置:放置待报废设备不变,依托2130868.07-实验室闲置本次新增2231234.48-实验室闲置

42、本次新增表表 2-4 改改扩建前后扩建前后项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工程类别类别工程工程名名称称改扩建前改扩建前改扩建后改扩建后备注备注主体工程实验室总建筑面积 688.83m2, 设有检测实验室:214 室、215室、216 室、301-1 室、302室、 303 室、 309 室、 304 室、311 室总建筑面积 1578.8m2, 设有检测实验室及研发实验室:214 室、 215 室、 216 室、 301-1室、302 室、303 室、309 室、304 室、107-1 室、107-2 室、108 室、109 室、110 室、111室、210 室、212 室、213 室

43、、301 室、305 室、306 室、308室、311 室、312 室新增实验室:107-1、107-2、108、 109、 110、111、 210、 212、213、 301、 305、306、 308、 312,新增实验室建筑面积889.97m2辅助工程办公203-205 室、 208-209 室、 211室、311 室(成果推广产品间和检测中心样品室)202-209 室、211 室、307 室、310 室,311 室(成果推广产品间和检测中心样品室)新增202、 206、207、 211、 307、310其他洗手间、杂物间洗手间、杂物间不变公用工程给排水市政给水,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市政

44、给水, 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不变消防系统室外、内消防系统,消防水采用自来水,自来水从市政给水管网引入厂区室外、内消防系统,消防水采用自来水, 自来水从市政给水管网引入厂区不变供电市政供电网提供,不设备用发电机市政供电网提供, 不设备用发电机不变储运工程样品间311 室为检测中心样品室311 室为检测中心样品室不变危废间设置 1 个危废间,建筑面积 设置 1 个危废间, 建筑面积约不变14约 6m2,设置在 3 楼东侧,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6m2,设置在 3 楼东侧,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环保工程废气实验室内设置集气罩、万向罩或者通风柜收集实验废气,西区和东区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气经25米高的4个公共排

45、气筒排放实验室内设置集气罩、 万向罩或者通风柜收集实验废气, 西区和东区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气各经过 1 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 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分别经 25 米 1#排气筒和2#排气筒排放废气改造,新增 2 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淡澳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淡澳河不变固废固废危险废物(实验废水、废检测样品、废试剂瓶、废弃实验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时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未沾染试剂的破碎玻璃、废包装品)收集后交物资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实验废水、废检测样品、废试

46、剂瓶、废弃实验用品、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时收集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 (未沾染试剂的破碎玻璃、废包装品)收集后交物资回收公司处理新增危废种类: 喷淋废水、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变噪声合理布局、 基础减振、 消声、墙体隔声等措施合理布局、基础减振、消声、墙体隔声等措施不变依托工程生活污水依托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依托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不变3. 项目主要实验内容项目主要实验内容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在该位置所从事的实验研发属于研发小试规模, 实验成果以配方及其对应的检测分析报告的形式(技术包)交付其他公司投入后续中试或量产。中山大学惠州

47、研究院在该位置的所有实验样品全部做危废外委处置,不做产品外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研发的主要实验内容是绿色粘合剂研发和 VOC 治理材料等的研发及应用测试, 不涉及工业生产; 检测的主要实验内容是环境方面等第三方检测、化工检测和研发小样测试,日常以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小部分土壤、噪声和固废、己内酯、润滑脂、改性塑料检测为主,预计检测业务以及研发应用测试和评价的总年检测样品项次为 22500 次,改扩建前后项目主要实验内容具体如下表所示。表表 2-5 改扩建前后项目主要实验内容一览表改扩建前后项目主要实验内容一览表占地范占地范围围主要主要实验实验内容内容改扩建前改扩建前改扩建后改扩建

48、后变化情变化情况况备注备注151 楼东区107-111室、2楼整层201-216室、3楼整层301-312室研发研发1、海洋防腐涂料研发(107-2 室)(2018 年 9 月结题)2、化工园区有组织排放VOCs 治理技术研发及示范(2019 年 12 月结题)3、基于石化废弃催化剂的VOCs 净化催化剂及净化设备的开发(2014 年 11 月结题)4、姜黄素低溶剂残留的分离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2015 年 9 月结题)5、邻苯二甲酸二辛酯高级复合锂基润滑脂的开发和应用(2014 年 7 月结题)6、绿建-500 吨年水泥基混凝土固化增强(2017 年 10月结题)7、绿龙-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

49、制及产业化(2017 年 12月结题)8、用于碳-碳键形成反应的高性能配体及其催化剂开发(2014 年 10 月结题)1、绿色粘合剂研发(110 室)2、VOC 治理材料(催化剂)研发(111 室、212 室)3、 VOC 治理设施展示 (109 室)改扩建前研发均结题终止,改扩建后新增3 项研发部分研发工序与其他单位合作,不涉及工业生产,无任何的实际产品产生。检测检测环境方面等第三方检测、化工检测和研发小样测试,第三方检测涵盖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土壤和沉积物、噪声和振动、固体废物、疾病预防控制、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地质勘测、职业病防治、工程环境-园林绿化、海水和海洋调查、地质勘察-岩

50、土工程测试检测、农业环境、农资产品等领域。日常以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小部分土壤、噪声和固废、润滑脂检测为主。214 室(仪器实验室)、215室 (有机检测室) 、 216 室 (无机检测室)、301-1 室(样品处置间)、302 室(理化实验室)、303 室(嗅辨室)、309室 (理化实验室) 、 311 室 (样环境方面等第三方检测、 化工检测和研发小样测试, 第三方检测涵盖空气和废气、 水和废水、 土壤和沉积物、 噪声和振动、 固体废物、 疾病预防控制、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地质勘测、职业病防治、 工程环境-园林绿化、海水和海洋调查、地质勘察-岩土工程测试检测、 农业环境、 农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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