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黑龙江省地方标准ICS 91.010.30P 01DB23/T 24182019P 备案号:J xxxxxxxxx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building projectsqualityappraisal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2019-12-02 发布 2020-01-01 实施DB联合发布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building projectsqu
2、alityappraisal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DB23/Txxxxxxxx备案号:Jxxxxxxxxx主编部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施行日期: x x x x 年x x 月x x 日2019 哈尔滨1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公 告告第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标准 的公告现批准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标准为黑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编号为 DB23/T 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实施。黑龙江省住房和城
3、乡建设厅xxxx 年 xx 月 xx 日2前言前言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编制地方标准的批复的要求,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各有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鉴定;5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鉴定;6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鉴定;7 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鉴定;8 钢结构工程质量鉴定;9屋面工程质量鉴定;10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鉴定;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鉴定;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鉴定;13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鉴定;14
4、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鉴定;15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鉴定;16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鉴定。本标准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 164 号,邮编:15007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测中心哈尔滨市建筑工程研究设计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市工程质量咨询中心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技术咨询分公司黑龙江省固特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达城绿色建筑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
5、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有限公司3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哈尔滨兴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东万 范春生 苗洪滨 冯伟东 单海波高晓旭 夏赟 王吉良 尚德衡 郭忠凯李光新 魏超 郝大军 赵龙 王伟刘伟 胡刚 姜洪斌 孙鸿剑 王殿海田利东 邵晓东 黄延东 乔富春 张恰邱智军 蔡梦远 金晶 陈维 于瑶李光耀 王威 王青 李建新 田军伟王海涛 阴雨夫 石开明 张德智本标准主要审查人:王凤来 李会义 王有军 唐榕滨 姜英洲翟长海 叶光伟4目次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43.1鉴定机构.43.2基本要求.43.3鉴定工作程序及内容.64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鉴定. 94.1一般规定.
6、94.2资料核查与现场调查.104.3现场检测.114.4结果评定.12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鉴定.135.1一般规定.135.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135.3现场检测.155.4结果评定.166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鉴定.176.1一般规定.176.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176.3现场检测.206.4结果评定.217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鉴定.227.1一般规定.227.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227.3现场检测.247.4结果评定.268钢结构工程质量鉴定.278.1一般规定.2758.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278.3现场检测.318.4结果评定.329屋面工程质量鉴定. 339.1一般规定.339.2资
7、料核查和现场调查.339.3现场检测.359.4结果评定.3510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鉴定.3610.1一般规定.3610.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3610.3现场检测.3810.4结果评定.38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鉴定. 3911.1一般规定.3911.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3911.3现场检测.4411.4结果评定.44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鉴定.4512.1一般规定.4512.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4512.3现场检测.4812.4结果评定.4913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鉴定.5013.1一般规定.5013.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5013.3现场检测.5413.4结果评定.5514建筑
8、电气工程质量鉴定.5614.1一般规定.5614.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56614.3现场检测.5914.4结果评定.60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鉴定.6115.1一般规定.6115.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6115.3现场检测.6515.4结果评定.6616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鉴定.6716.1一般规定.6716.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6716.3现场检测.7216.4结果评定.74本标准用词说明. 75引用标准名录.76条文说明.797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12Terms.23Basic Requirements.43.1Appraisal Institution.
9、43.2Basic Requirements.43.3Appraisal Program and Content.64Quality Appraisal of Ground and Foundation Engineering. 94.1General Regulations.94.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vestigation.104.3Field Detection.114.4Result Evaluation.125Quality Appraisal of Underground Waterproof Engineering.135.1General
10、Regulations.135.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vestigation.135.3Field Detection.155.4Result Evaluation.166Quality Appraisal of Concrete Structure Engineerring.176.1General Regulations.176.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vestigation.176.3Field Detection.206.4Result Evaluation.217Quality Appraisal of Mas
11、onry Structure Engineering.227.1General Regulations.227.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vestigation.227.3Field Detection.247.4Result Evaluation.268Quality Appraisal of Steel Structure Engineering.278.1General Regulations.278.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vestigation.278.3Field Detection.3188.4Result E
12、valuation.329Quality Appraisal of Building Roof Engineering.339.1General Regulations.339.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vestigation.339.3Field Detection.359.4Result Evaluation.3510Quality Appraisal of Building Ground Engineering. 3610.1General Regulations.3610.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vestigatio
13、n.3610.3Field Detection.3810.4Result Evaluation.3811Quality Appraisal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3911.1General Regulations.3911.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vestigation.3911.3Field Detection.4411.4Result Evaluation.4412Quality Appraisal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Heating Engineering. 4512
14、.1General Regulations.4512.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vestigation.4512.3Field Detection.4812.4Result Evaluation.4813Quality Appraisal of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Engineering.5013.1General Regulations.5013.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vestigation.5013.3Field Detection.5413.4Result Evaluat
15、ion.5514Quality Appraisal of Building Elecrical Engineering. 5614.1General Regulations.5614.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vestigation.5614.3Field Detection.5914.4Result Evaluation.6015Quality Appraisal of Intelligent Building Engineering.61915.1General Regulations.6115.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
16、vestigation.6115.3Field Detection.6515.4Result Evaluation.6616Quality Appraisal of Building Energy Conservation Engineering.6716.1General Regulations.6716.2Data Verification and Site Investigation.6716.3Field Detection.7216.4Result Evaluation.74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75List of Quote
17、d Standards.76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7911总 则1. 0. 1为规范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行为,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工作水平,完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手段,以建筑工程专业知识和相关科学技术为基础,结合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实践制定本标准。1. 0. 2本标准适用于对黑龙江省内新建、扩建、改建、续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鉴定活动,其他工程的质量鉴定活动可参照使用本标准。1. 0. 3在黑龙江省内从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活动, 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22术 语2. 0. 1工程质量鉴定 appraisal for
18、 engineering quality指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工程质量方面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工程质量争议或工程质量状况进行技术评价,提供鉴定报告的活动。2. 0. 2鉴定机构 appraisal institution指依据相关标准规范或者技术文件,采用检测方法获取数据,依靠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甄别,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的法人单位。2. 0. 3鉴定人 appraisers指鉴定机构内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技能经验,从事工程质量鉴定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2. 0. 4鉴定项目 appraisal items指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工程质量鉴定的工程项目。2. 0. 5鉴定事项 appraisa
19、l matters指鉴定项目具体需要委托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的内容。具体指鉴定项目工程质量争议或工程质量状况中涉及的问题,通过当事人技术水平无法做出明确结论意见,需要对其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内容。2. 0. 6委托人 clients指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工程质量鉴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2. 0. 7鉴定依据 appraisal foundation指鉴定机构完成鉴定工作所依据的现行法律法规、有关专业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等。2. 0. 8鉴定意见 appraisal opinion指鉴定人根据鉴定依据,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通过技术方法和系统分析,给出的相应结论和建议。
20、2. 0. 9鉴定报告 appraisal report3指鉴定机构正式出具的鉴定文件。应包含工程概况、鉴定事项、鉴定依据、工程质量现状调查与分类、实体检测与结果、结构验算与分析(如需要)、技术分析与评价、鉴定结论及建议等部分。2. 0. 10实体检测 physical detection为获取基本数据、评定建筑工程质量或建筑工程性能在建筑工程实体上所实施的检测活动。43基本规定3.1鉴定机构3. 1. 1鉴定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技术标准、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制度等完备的管理制度。3. 1. 2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工程质量鉴定工作中应
21、秉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3. 1. 3鉴定机构派出实施现场调查和勘查的鉴定人不应少于 2 人。3. 1. 4未经委托人同意,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不得向其他组织或个人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和鉴定报告。3.2基本基本要求3. 2. 1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应按照单位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和检验批质量进行鉴定,其划分原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的规定。3. 2. 2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鉴定:1未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施工或设计单位不认可变更内容;2施工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构配件或设备;3发现了质量问题
22、,需明确问题的性质、成因、涉及范围及严重程度,用以指导质量问题处理工作;4施工期间改变使用功能、增加使用荷载、改变结构构件受力状态及拆除部分结构构件;5影响设备及工艺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功能;6工程验收时,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严重缺失,无法反映工程质量真实情况;7无法确认完工的建筑工程是否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5定;8在建筑物(构筑物)改建、扩建、续建、节能改造和结构加固施工前;9发生质量纠纷或保修期内质量投诉,需分析原因明确责任;10工程发生事故,需要通过鉴定分析事故原因及对工程结构的影响;11其它需要通过鉴定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有效建议的情况。3. 2. 3建筑工
23、程质量鉴定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检测:1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构件、设备检验数量不足的;2施工质量的抽样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或标准要求的;3对施工质量的抽样检测结果的真实性有疑义的;4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的;5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需要通过检测分析事故的原因及对结构影响的。3. 2. 4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实体检测应为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和评定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2实体检测应制定合理的检测方案;3实体检测的项目、抽样数量和结果判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4实体检测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并出具检测报告。3. 2
24、. 5鉴定项目需要通过监测获取实时数据时,应制定监测方案;必要时,监测方案应通过专家论证。3. 2. 6鉴定机构应对鉴定资料进行存档,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 的规定。3. 2. 7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危险房屋鉴定、抗震鉴定应符合现行6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3.3鉴定鉴定工作程序及内容3. 3. 1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委托方提出鉴定需求;2受托方勘查现场,查看委托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质量控制资料等工程相关资料;3受托方编制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方案;4双方签订委托合同;5对建筑工程实体进行检验或检测;6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分析;7补充现场检测(如需要
25、);8提出鉴定结论与建议;9编制并出具鉴定报告。3. 3. 2现场调查和资料调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踏查应覆盖建筑内部全部空间及建筑周边环境;2踏查时应注重对各类损伤及变形的识别;3踏查应甄别现场实际信息与图纸资料信息的吻合度;4资料调查应以委托方提供的最终正式文件为依据;5资料调查应包括对项目建设过程及特殊事件的询问了解。3. 3. 3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检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概况;2检测范围与内容;3拟采用的检测方法;4检测目的、方法及取样数量等;5检测所需要的人员、设备、仪器、辅助设施配备;6检测中的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7检测进度计划。3. 3. 4工程质量鉴定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26、:71工程项目概况;2鉴定范围与目的;3鉴定依据;4鉴定方法及流程;5需要实物核查的抽样方案;6需要实体检测的检测方案。3. 3. 5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抽样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结构、设备布置等,应采用全样本目测普查;2外观质量、几何尺寸与尺寸偏差,宜选用一次或二次计数抽样方案;3缺陷及损伤,应采用全样本目测普查;4结构连接构造的检测, 应选择对结构安全影响大的部位进行抽样;5构件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 应选择同类构件中荷载效应相对较大和施工质量相对较差构件或受到灾害影响、环境侵蚀影响构件等有代表性的构件;6对于结构构件的质量检测, 可按照施工及材料应用情况划分检验批,在检验批内随机抽样
27、;7检测及样本选取原则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3. 3. 6建筑工程的鉴定评价,应符合下列原则:1对于已完成分项验收的工程或检测分项, 分项验收报告有效的项目,可进行少量验证性检测,主要依据分项验收报告进行工程质量评价鉴定。2对于不能提供分项验收报告或验收报告无效的, 应按要求进行实体检测,并以检测结果作为工程质量评价鉴定的主要依据;3对于部分结构分项不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 可按照检测结果进行结构整体计算,参照计算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鉴定;4对于材料或设备与原设计不一致的, 可参照国家现行有关设8计标准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评
28、价鉴定。3. 3. 7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结论应符合下列规定:1文字精炼,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客观清晰;2使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通用专业术语规范、法律规范的用语,不得使用文言、方言和土语;3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4依据充分,推论科学严谨,结果准确可靠;5结论涉及鉴定范围应与委托范围一致。3. 3. 8鉴定报告宜由封面、报告摘要、工程概况、鉴定事项、鉴定依据、工程质量现状与损伤分类、实体检测与结果分析、结构验算与分析(如需要)、工程质量评价与损伤原因分析、鉴定结论及建议、落款、附件等部分组成。3. 3. 9各专业主要鉴定人应在鉴定报告上手写签名, 审核人或签发人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
29、级及以上职称,涉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的还应有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3. 3. 10补充鉴定报告在鉴定报告的格式基础上,应说明原鉴定报告编号、补充鉴定理由、新的鉴定事项、补充资料摘要、补充鉴定过程、补充鉴定结论。94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鉴定4.1一般规定4. 1. 1地基基础工程可分为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鉴定。4. 1. 2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地基基础工程质量进行鉴定:1地基基础承载力或基桩完整性的证明文件缺失或对现有证明文件有疑义时;2既有建筑上部结构荷载增大时;3上部结构出现由地基基础引起的裂缝、倾斜或不均匀沉降时;4其它需要对地基基础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情况。4. 1. 3地
30、基工程质量主要鉴定项目可按照下列原则:1结合承载力检测资料,对地基承载力进行鉴定;2结合地下水位、土的冻胀性、基础沉降变形观测资料,对地基变形及稳定性进行鉴定。4. 1. 4基础工程质量主要鉴定项目可按照下列原则:1依据基础的裂缝、腐蚀或破损程度,以及基础材料的强度、桩基础的完整性等,对基础结构的耐久性进行鉴定;2依据桩基础承载力检测结果,对桩基础进行承载力鉴定。当桩基础承载力无法检测,可结合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场地岩土工程性质、桩的施工工艺、沉降观测记录、载荷试验资料、工程技术经验等对承载力进行鉴定;3结合基础沉降观测资料,对基础进行变形及稳定性进行鉴定。4. 1. 5当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鉴
31、定结果不满足设计或验收规范要求,或者存在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承载的位移和裂缝或其它损伤等问题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1050292 进行鉴定。4.2资料核查与现场调查4. 2. 1地基基础工程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应根据鉴定项目所包含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确定。4. 2. 2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鉴定可核查下列资料: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建造在斜坡上或相邻深基坑的建筑场地稳定性;3基础周边市政、电力、通讯等管线布置情况;4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和技术交底资料;5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6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7施工记录及施工单位自查评定报告;8检测检验报告等检测资
32、料;9隐蔽工程验收资料;10竣工图。4. 2. 3地基基础工程的材料、 制品及配套材料的质量可采用下列相应的方法确认:1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进场复试报告;2从同批次的材料或制品中抽取样品, 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复试;3调查生产厂家同批次出厂材料或制品的质量文件和记录;4对材料使用部位进行实体检测。4. 2. 4依据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情况,确定具体的实物核查项目,实物核查时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通过施工资料和文件核查实物质量;2通过开挖或破坏方式对实物进行核查时, 宜选择对结构性能影响不大且易实施的部位进行;3必要时,可通过变形观测或实体检测确认实物质量。114. 2. 5地基工程
33、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现场调查:1建筑物现状,包括建筑物的实际荷载、变形、开裂等情况;2相邻的建筑、地下工程和管线等情况;3临近的新建建筑、深基坑开挖、新建地下工程的现状等。4. 2. 6基础工程宜对下列情况进行现场调查:1基础的外观质量;2基础的类型、尺寸及埋置深度;3基础的开裂、腐蚀或损坏程度;4基础的倾斜、弯曲、扭曲等情况。4. 2. 7地基土、砂等填料质量可采用原位取样检测的方法核查。4. 2. 8混凝土结构表面裂缝可采用刻度放大镜检查的方法核查, 并判定裂缝的性质。4. 2. 9混凝土结构的内部缺陷可采用混凝土超声检测的方法核查。4. 2. 10桩位可采用全站仪或钢尺量的方法核查。4. 2
34、. 11桩顶标高、基础顶面标高可采用水准测量的方法核查。4. 2. 12轴线位置可采用经纬仪或钢尺量的方法核查。4. 2. 13地基基础的尺寸可采用钢尺量的方法核查。4.3现场检测4. 3. 1地基工程现场检测勘探点位置或测试点位置应靠近基础, 条件允许时,可直接布置在基础之下。4. 3. 2地基工程现场检测可采用下列方法:1地基土承载力宜选择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 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 中的规定进行;2采用静力触探、标准贯入、圆锥动力触探、十字板剪切或旁压试验等原位测试方法,并结合不扰动土样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进行现场检验,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
35、规范JGJ 340 中的规定进行;3地下水位的测量、地基土的冻胀性的检测,可采用现行国家12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中的方法进行;4地基的沉降观测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物变形测量规范JGJ 8 中的方法进行。4. 3. 3基础工程现场检测可采用下列方法:1基础材料的强度可采用非破损法或钻孔取芯法检测, 检测方法可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中的方法进行;2基础中的钢筋直径、数量、位置和锈蚀情况可通过局部凿开或非破损方法检测,检测方法可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 中的方法进行;锈蚀情况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 中的方法进
36、行;3桩的完整性可采用低应变法、钻孔取芯法检测,桩的承载力可采用静载荷试验检测,检测方法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 中的方法进行;4桩的长度可通过开挖、钻孔取芯法方法检测,检测方法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 中的方法进行;5基础的沉降观测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物变形测量规范JGJ 8 中的方法进行。4.4结果评定4. 4. 1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鉴定结果的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的规定和设计要求。4. 4. 2通过材料性能检测结果或实体检测结果评定地基基础构件或部位承载力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
37、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中的规定。4. 4. 3地基基础工程可靠性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 的规定。4. 4. 4地基基础工程抗震鉴定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 的规定。13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鉴定5.1一般规定5. 1. 1地下防水工程可分为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注浆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的质量鉴定。5. 1. 2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地下防水工程质量进行鉴定:1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进场复试报告缺失或不真实;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有疑义
38、或施工资料有严重缺失;3地下防水工程存在渗漏水现象,未达到预期防水效果,需要通过检测分析地下防水工程渗漏水原因;4其它需要对地下防水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情况。5. 1. 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鉴定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对有争议的检验批可约定抽取检验位置。5.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5. 2. 1地下防水工程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应根据鉴定项目所包含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确定。5. 2. 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鉴定可核查下列资料:1设计图纸、 合同约定和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发生变更的设计变更通知书;2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3地下防水工程涉及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4材料
39、进场的复试报告,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资料、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检验报告,水泥砂浆粘结强度检验报告,卷材防水层粘结强度检验报告;14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记录;7施工质量验收记录。5. 2. 3地下防水工程的材料、 制品及配套材料的质量可采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进场复试报告的方法核查。5. 2. 4材料或制品的质量证明文件缺失时, 应从同批次的材料或制品中抽取样品,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复试;必要时,可从工程上截取相应的样品进行复试。5. 2. 5依据资料调查和现场调查情况,确定具体的实物核查项目,实物核查时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应针对资料缺失检验批的实物质
40、量进行核查;2实物核查宜选择对地下防水结构和功能无损坏的外观质量、表面质量、尺寸偏差等项目进行;3已隐蔽的项目不宜进行实物核查, 当需要通过破坏方式对实物进行核查时,宜选择对结构性能和防水功能影响不大且容易修补的部位进行;4实物核查项目无法进行时, 可采用对实物核查项目整体部位进行功能性试验或实体检测。5. 2. 6地下防水工程各分项工程及细部构造的表面质量、外观质量、外形构造可采用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5. 2. 7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裂缝可采用刻度放大镜检查的方法核查。5. 2. 8水泥砂浆防水层厚度可采用针测法检查的方法核查检测;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平整度可采用 2m 靠尺和楔形塞
41、尺检查的方法核查。5. 2. 9外防外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立面卷材接槎的搭接宽度和搭接质量可采用观察和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5. 2. 10侧墙卷材防水层或涂料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结合程度及保护层厚度可采用凿开保护层后观察和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155. 2. 11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可采用针测法检查的方法核查;5. 2. 12塑料防水板的搭接缝、搭接宽度、铺设质量可采用双焊缝间空腔内充气检查、尺量检查、观察检查的方法核查。5. 2. 13金属板防水层工程金属板焊缝质量可采用观察检查和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及钢尺检测的方法核查。5. 2. 14注浆工程预注浆和结构裂缝注浆的注浆效果可采用钻孔取芯法检
42、查,必要时采用压水或抽水试验的方法检查;注浆对地面产生的沉降量可采用水准仪测量的方法核查;5. 2. 15排水工程实物核查在选定核查部位后,通过挖开方式,采用观察检查、尺量检查的方法,选择下列相应的项目进行核查:1盲沟反滤层的层次和粒径组成,盲沟、盲管及横向导水管的管径、间距、坡度,盲管与岩壁或初期支护的密贴程度,环向、纵向盲管接头与盲管的配套;2集水管的埋置深度和坡度,集水管接口的质量;3渗排水、盲沟排水、塑料排水板排水层构造做法,渗排水层铺设,贴壁式、复合式衬砌的盲沟与混凝土衬砌接触部位的隔浆层;4隧道、坑道排水系统的畅通,隧道或坑道内排水明沟及离壁式衬砌外排水沟的断面尺寸和坡度;5土工布
43、的铺设;6塑料排水板排水层与排水系统的连通, 塑料排水板的搭接宽度和搭接方法。5. 2. 16地下防水工程各施工层之间粘结紧密程度可采用小锤轻击检查的方法核查。5. 2. 17地下工程渗漏点的排查可采用蓄水的方法进行。5.3现场检测5. 3. 1防水混凝土强度实体检测可按照现行行业有关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 拉脱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378 中的方法进行。165. 3. 2防水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 中的方法进行。5. 3. 3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宜采用超声波法检测, 可按照现行国家
44、标准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 的规定,参照超声波测厚仪说明书的方法进行。必要时,采用混凝土钻芯机钻取混凝土结构厚度的芯样,采用尺量进行检测。5. 3. 4水泥砂浆防水层强度实体检测可选择现行国家有关标准中砂浆强度检测方法进行。5. 3. 5注浆工程结构裂缝注浆的注浆效果通过芯样劈裂强度确认时,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JGJ/T384 中的方法进行。5. 3. 6地下工程渗漏水调查与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中的方法进行。5.4结果评定5. 4. 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鉴定的结果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
45、量验收规范GB 50208 的规定和设计要求。176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鉴定6.1一般规定6. 1. 1混凝土结构工程可分为混凝土(含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的质量鉴定。6. 1. 2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鉴定:1混凝土结构工程所使用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进场复试检验报告缺失或不真实;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有疑义;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缺失或不真实;4其它需要对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情况。6. 1. 3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鉴定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要求,对有争议的检验批可约定抽取检验位置。6.2资料核查和
46、现场调查6. 2. 1混凝土结构工程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应根据鉴定项目所包含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确定。6. 2. 2混凝土结构工程可核查下列资料:1设计图纸、合同约定以及发生变更的设计变更通知书;2混凝土结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3混凝土结构工程涉及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4材料进场的复试报告和验收记录;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记录;7施工质量验收记录;8钢筋连接的工艺检验报告;189预应力分项工程的张拉和放张的相关检验报告和检验记录;10混凝土分项工程的配合比及配合比开盘鉴定资料;11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报告和构件连接的型式检验报告。6
47、. 2. 3混凝土结构工程的钢筋、预应力筋、混凝土、构件及配件产品质量可采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进场复试报告的方法核查。6. 2. 4钢筋、预应力筋、混凝土、构件等材料或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缺失时,应从同批次的材料或制品中抽取样品,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复试;必要时,可从工程上截取相应的样品进行复试。6. 2. 5依据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情况,确定具体的实物核查项目,实物核查时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应针对资料缺失检验批的实物质量进行核查;2实物核查宜选择对混凝土结构无损坏的外观质量、表面质量、尺寸偏差等项目进行,必要可剔除抹灰层核查;3当需要通过破坏方式对实物进行核查时, 宜选择对结构
48、性能影响不大且容易修补的部位进行。6. 2. 6钢筋的安装质量可采用钢筋探测仪检查的方法核查, 必要时可凿开混凝土对相应项目进行验证。6. 2. 7预应力筋的数量、位置,预应力筋锚具和连接器及锚垫板的形状、位置,局部加强筋的位置,可采用钢筋探测仪检查的方法核查。6. 2. 8混凝土结构的位置和尺寸核查可采用下列方法:1截面尺寸、电梯井位置和尺寸、预埋件中心位置、承重构件轴线位置可采用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2垂直度、 基础轴线位置可采用经纬仪、 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3标高可采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4表面平整度可采用 2m 靠尺和塞尺量测检查的方法核查。6. 2. 9现浇混凝土设备基础
49、位置和尺寸核查可采用下列方法:191平面外形尺寸、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凹槽尺寸、预埋地脚螺栓中心位置和中心距、 预埋地脚螺栓孔中心位置深度和截面尺寸、预埋地脚螺栓锚板可采用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2坐标位置、垂直度可采用经纬仪、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3不同平面标高、平面水平度、预埋地脚螺栓顶标高、预埋地脚螺栓锚板标高可采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4平面水平度可采用水平尺、塞尺量测检查的方法核查;5预埋地脚螺栓(孔)垂直度可采用吊线、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6预埋地脚螺栓锚板平整度可采用直尺、塞尺量测的方法核查。6. 2. 10混凝土结构表面裂缝可采用刻度放大镜检查的方法核查,并判定裂缝的性质。
50、6. 2. 11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和外部缺陷可采用观察检查、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6. 2. 12混凝土结构的内部缺陷可采用混凝土超声检测的方法核查。6. 2. 13配筋砌块砌体灌孔混凝土密实度可采用混凝土超声检测或钻孔检测的方法核查。6. 2. 14装配式结构构件搁置长度、支座和支垫中心位置、墙板接缝宽度可采用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6. 2. 1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约束浆锚的密实度可采用混凝土超声检测的方法核查。6. 2. 16水平方向混凝土构件的挠度可采用水准仪检查、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6. 2. 17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采用在核查构件上进行加载试验的方法核查:1水平方向混凝土构件的挠度或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