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200 A 12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401.42019 山地旅游 第 4 部分:旅游步道等级划分 Mountain tourismPart 4:Standard of rating for tourism footpath 2019 - 04 - 30 发布 2019 - 11 - 01 实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2/T 1401.4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等级划分 . 1 5 线路建设 . 2 6 服务设施 . 2 7 管理服务 .
2、 3 8 等级评定 .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贵州省山地旅游步道等级评分表. 5 DB52/T 1401.4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内容。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Z/TC 1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大学、贵州景心创意规划有限公司、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瑜、金颖若、向富华、蒋友财、罗阳、徐平。 DB52/T 1401-
3、2019为贵州山地旅游标准体系。 本标准为DB52/T 1401-2019的第4部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DB52/T 1401.42019 III 引 言 为了进一步提高贵州省山地旅游步道硬件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 向游客提供优质山地徒步基础设施和山地徒步旅游产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旨在规范山地旅游步道的设计、建设和服务、管理,完善其功能,突出其体验性,引导步道建设提高水平,在满足通行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提高其吸引力,为旅游景区和旅游地提供高品质的、兼具基础性和产品性的配套设施,为游客提供高品质的徒步体验。 DB52/T 1401.42019 1 山地旅游 第 4 部分:旅游步道等级
4、划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地旅游步道的术语、等级划分、线路建设、服务设施、管理服务、等级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境内向社会开放的各类山地旅游步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T 15566.9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9部分:旅游景区 GB 15630 消防
5、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0501.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 511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 69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LB/T 013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游步道 tourism footpath 主要供游客使用,具备徒步通行、游览、健身及相关服务功能的步行道。 3.2 山地旅游步道 mountain tourism footpath 在山地环境中修建的旅游步道。 4 等级划分 4.1 山地旅游步道等级 山地旅游步道划分为
6、三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甲级、乙级、丙级。 DB52/T 1401.42019 2 4.2 山地旅游步道等级要求 4.2.1 山地旅游步道等级根据长度、选址、线路设计、路面、景观建设以及安全、导览、环卫、休憩和其他服务设施、管理服务的水平,结合周边的生态环境和景观质量进行评定。 4.2.2 等级评定具体评分标准见附录 A。 5 线路建设 5.1 选址要求 5.1.1 可选址于封闭或开放管理的景区、开放管理的旅游地。 5.1.2 应符合相关规划,满足空间管制、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和景观保护、风貌优化、防灾减灾等要求。 5.1.3 应充分体现山地环境特色,宜穿行或依傍山体、森林、水体、田园等景观。
7、5.2 线路设计 5.2.1 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便于工程建设、交通接驳、徒步通行,便于徒步观景、游览体验,便于串联景点、游线组织和服务设施布置。 5.2.2 线路设计应与地形地貌、景观、周边建筑和服务设施相协调。 5.2.3 线路走向、坡度能保证游客正常安全通行;线路宽度与游客通行量相适应,不宜低于 1 米。 5.2.4 应根据长度、道路接驳、游客流量情况设置多个出入口。 5.2.5 应人车分流,减少与机动车道、骑行道的平面交叉。人车并行部分应设置隔离设施或标志。 5.2.6 可以设置木质栈道、吊桥、浮桥、汀步、隧道等路段,增强游览的趣味性和体验性。 5.3 路面要求 5.3.1 路面应坚固
8、、平整、防滑、美观;宜有效利用既有路面,根据需要进行铺装。 5.3.2 路面铺装应采用环保材料;宜采用透水铺装;宜采用能利用的旧建材进行铺设。 5.3.3 路面铺装可以采用多种园路铺装形式。 5.4 景观建设 5.4.1 线路沿途应根据需要修建观景台、观景亭等观景设施。 5.4.2 线路沿途应结合地形地貌和天然植被等环境条件进行绿化,并做到植物造景多样化。 5.4.3 线路沿途应适当设置景观小品,宜创意利用和表达地方元素。 6 服务设施 6.1 安全设施 6.1.1 隧道应按 CJJ 69 的要求设置照明设施;桥梁、陡坡和悬崖路段应按 GB 51192 的要求设置护栏;临水路段应根据需要设置护
9、栏,放置救生圈、竹竿等救护用具。 6.1.2 应设置监控设备,并符合数据共享有关要求。 6.1.3 应在醒目位置标示步道应急管理电话号码。在超过 3 千米无有人值守服务设施的长距离偏僻路段,应设置太阳能救援桩。 6.1.4 穿越原野或森林的路段应设置必要的隔离野生动物攻击的设施。 DB52/T 1401.42019 3 6.2 导览设施 6.2.1 应设置完整、规范的标识导览系统。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2894、GB 13495.1、GB 15630 的要求,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导向系统应符合 GB/T 10001.1、GB/T 15566.9、GB/T 20501.1、LB/T 013 的要求
10、,垃圾分类标志应符合 GB/T 19095 的要求。 6.2.2 应根据需要设置数量足够、清晰醒目的引导和安全警示、解说和宣教标识牌。 6.2.3 标识的设计应和环境相协调,突出文化性、生态性、民族性、艺术性。 6.2.4 宜使用现代声、光、电和信息化导览解说设施设备。 6.3 环卫设施 6.3.1 根据步道长度和客流量合理设置垃圾箱(桶),间隔不宜超过 200 米;垃圾箱(桶)的风格与周围环境及景观相协调。 6.3.2 结合步道周边厕所的分布,合理布局旅游厕所,每个旅游厕所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1.5 千米。 6.4 休憩设施 6.4.1 根据徒步距离,结合观景游览,合理设置椅凳、凉亭、长廊、
11、花桥、遮阳(雨)棚等休憩设施,亭、廊、棚等设施间隔距离不宜超过 2 千米。 6.4.2 休憩设施材质和造型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突出文化性和景观性。 6.5 其他服务设施 6.5.1 结合周边服务设施的分布,根据步道长度和客流量,设置零售(含自动售卖机)、简餐、露营地等服务设施。 6.5.2 零售(含自动售卖机)、简餐、露营地等服务设施的建筑和构筑物材质和造型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突出文化性和景观性。 6.5.3 零售(含自动售卖机)、简餐、露营地等设施服务范围内,应实现移动通信全网通信号或 WIFI覆盖。 7 管理服务 7.1 管理责任 山地旅游步道应有责任明确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7.2 安全应
12、急管理 应制定安全管理办法, 保证安全防护和应急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穿越原野或森林的路段应结合隔离野生动物攻击的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应制订必要的安全应急管理预案, 能有效保障安全应急响应。 7.3 设施和景观维护 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保证设施设备的及时维护和完好;配备景观维护人员,落实景观维护责任,根据需要进行绿化等景观维护。 7.4 卫生维护 建立环境卫生制度, 根据步道长度和游客量配备环卫工作人员, 及时清运垃圾, 保障步道环境卫生。 DB52/T 1401.42019 4 8 等级评定 8.1 等级评定申请 山地旅游步道管理者自愿申请山地旅游步道等级评定。 8.2 等级评定有效期
13、山地旅游步道评定的等级有效期为3年,到期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应予以降级或取消等级并换发或追回标志桩。 DB52/T 1401.42019 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贵州省山地旅游步道等级评分表 表A.1 贵州省山地旅游步道等级评分表 序号 项目 评分依据 分值 得分符合相关规划,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和景观保护、风貌优化、防灾减灾等要求。 5 分 总体符合相关规划,基本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和景观保护、风貌优化、防灾减灾等要求。 4 分 步道或依山或傍水,高低起伏,山地环境特色突出。 5 分 1 选址 (10 分) 步道选址能体现山地环境特色。 4-3 分 施工未对地形地貌造成
14、破坏;能方便地联通集散地和交通换乘点;沿线景观质量高且方便观赏;串联多个景点、服务设施,形成重要游线。 线路设计与地形地貌、景观、周边建筑和服务设施相协调。 线路走向、坡度能保证游客正常安全通行;线路宽度与游客通行量相适应,80%以上路段不低于 2 米。 根据长度、道路接驳、游客流量情况设置多个出入口。 与机动车道、骑行道的平面交叉每 3 千米不超过 1 处;人车并行路段不超过 10%,且设置了隔离设施或标志。 木质栈道、玻璃栈道、吊桥、浮桥、汀步、隧道等增强游览趣味性和体验性的路段不少于 4 处。 20-18 分施工未对地形地貌造成明显破坏;能较方便地联通集散地和交通换乘点;沿线景观质量高且
15、方便观赏;串联多个景点、服务设施,形成游线。 线路设计与地形地貌、景观、周边建筑和服务设施总体协调。 线路能保证游客正常安全通行;线路宽度 80%以上路段不低于 1.5 米。 设置多个出入口。 与机动车道、骑行道的平面交叉每 2 千米不超过 1 处;人车并行路段不超过 20%且设置了隔离设施或标志。 木质栈道、玻璃栈道、吊桥、浮桥、汀步、隧道等增强游览趣味性和体验性的路段不少于 3 处。 17-15 分2 线路设计 (20 分) 施工未对地形地貌造成明显破坏;能较方便地联通集散地和交通换乘点;沿线景观质量较高且方便观赏;串联多个景点、服务设施。 线路设计与地形地貌、景观、周边建筑和服务设施总体
16、协调。 线路能保证游客正常安全通行;线路宽度不低于 1 米。 设置多个出入口。 与机动车道、骑行道的平面交叉每 1 千米不超过 1 处;人车并行路段不超过 30%且设置了隔离设施或标志。 木质栈道、玻璃栈道、吊桥、浮桥、汀步、隧道等增强游览趣味性和体验性的路段不少于 2 处。 14-12 分 DB52/T 1401.42019 6 表 A.1(续) 序号 项目 评分依据 分值 得分路面坚固、平整、防滑、美观;能有效利用既有路面,根据需要进行铺装。 路面采用环保材料铺装;适宜路段均采用透水铺装;大面积采用能利用的旧建材进行铺设。 路面铺装采用多种园路铺装方式。 20-18 分路面坚固、平整、防滑
17、、美观。 路面采用环保材料铺装;部分采用透水铺装;部分采用能利用的旧建材进行铺设。 17-15 分3 路面要求 (20 分) 路面坚固、平整、防滑、美观。 采用环保材料铺装。 14-12 分 沿途根据需要修建观景台、观景亭等观景设施。 沿途结合地形地貌和原生植被等环境条件进行绿化,并做到植物造景多样化。 沿途设置景观小品,创意利用和表达地方元素。 10-9 分沿途根据需要修建观景台、观景亭等观景设施。 线路沿途结合地形地貌和原生植被等环境条件进行绿化。 线路沿途设置景观小品。 8-7 分 4 景观建设 (10 分) 沿途根据需要修建观景台、观景亭等观景设施。 沿途基本能结合地形地貌和原生植被等
18、环境条件进行绿化。 6-5 分 隧道设置照明设施;桥梁、陡坡和悬崖路段设置护栏;临水路段根据需要设置护栏,放置救生圈、竹竿等救护用具。 全程设置监控设备,符合数据共享要求。在醒目位置标示步道应急管理电话号码。 超过 3 千米无有人值守服务设施的长距离偏僻路段,设置了太阳能救援桩。 10-9 分隧道设置照明设施;桥梁、陡坡和悬崖路段设置护栏;临水路段根据需要设置护栏。 在危险路段和拥挤路段设置监控设备。在醒目位置标示步道应急管理电话号码。 8-7 分 5 安全设施 (10 分) 隧道设置照明设施;桥梁、陡坡和悬崖路段设置护栏;临水路段根据需要设置护栏。 在醒目位置标示步道应急管理电话号码。 6-
19、5 分 标识导览系统完整、规范,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引导和安全警示、解说和宣教标识牌数量足够、清晰醒目。 标识的设计和环境相协调,生态性、文化性、艺术性突出。 有现代声、光、电和信息化导览解说设施设备。 10-9 分标识导览系统完整、规范,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引导和安全警示、解说和宣教标识牌数量足够、清晰醒目。 标识的设计和环境相协调。 8-7 分 6 导览设施 (10 分) 标识导览系统完整、规范,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引导和安全警示标识牌数量足够、清晰醒目。 6-5 分 垃圾箱(桶)间隔不超过 200 米;风格与周围环境及景观相协调,造型和用材富于创意。 每个旅游厕所的服务半径不超过
20、1.5 千米。有 A 级旅游厕所。 10-9 分垃圾箱(桶)间隔不超过 200 米;风格与周围环境及景观相协调。 每个旅游厕所的服务半径不超过 1.5 千米。 8-7 分 7 环卫设施 (10 分) 垃圾箱(桶)间隔不超过 200 米。 每个旅游厕所的服务半径不超过 2 千米。 6-5 分 DB52/T 1401.42019 7 表 A.1(续) 序号 项目 评分依据 分值 得分合理设置椅凳、凉亭、长廊、花桥、遮阳(雨)棚等休憩设施,亭、廊、棚等设施间隔距离不超过 1 千米。 休憩设施材质和造型与环境相协调,文化性和景观性突出。 10-9 分合理设置椅凳、凉亭、长廊、花桥、遮阳(雨)棚等休憩设
21、施,亭、廊、棚等设施间隔距离不超过 1.5 千米。 休憩设施材质和造型与环境相协调。 8-7 分 8 休憩设施 (10 分) 合理设置椅凳、凉亭、长廊、花桥、遮阳(雨)棚等休憩设施,亭、廊、棚等设施间隔距离不超过 1.5 千米。 6-5 分 合理设置零售(含自动售卖机) 、简餐、露营地等设施。 设施建筑或构筑与环境相协调,文化性和景观性突出。 设施服务范围内实现移动通信信号或 WIFI 覆盖。 10-9 分9 其他服务设施 (10 分) 有零售(含自动售卖机)等设施。 设施建筑或构筑与环境相协调。 设施服务范围内实现移动通信信号或 WIFI 覆盖。 8-7 分 有责任明确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安
22、全防护和应急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制订了必要的安全应急管理预案,能有效保障安全应急响应。 建立了定期巡查制度,保证设施设备的及时维护和完好;配备了景观维护人员,能根据需要进行绿化等景观维护。 建立了环境卫生制度,配备了环卫工作人员,及时清运垃圾,保障步道环境卫生。 10-9 分10 管理服务 (10 分) 有责任明确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能保证安全防护和应急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能保证设施设备的及时维护和完好;能根据需要进行绿化等景观维护。 能保障步道环境卫生。 8-7 分 达到以下之一: (1)位于世界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等具有国家级称号的旅游景区的主要区域,且符合有关规划及环保和资
23、源保护规定。 (2)沿线拥有 5 级旅游资源,或拥有 4 级旅游资源不少于 2 项(根据全省旅游资源普查数据) ,步道设计便于游览、体验。 (3)合理利用古驿道等古迹或充分展示地方文化,在利用步道串联、体验文化遗产上有全国意义的创新性。 (4)在探险、健身、游览等方面具有全国性代表性。 (5)率先利用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建造技术。 10-9 11 选址设计加分 (10 分) 达到以下之一: (1)位于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森林公园等具有省级称号的旅游景区的主要区域,且符合有关规划及环保和资源保护规定。 (2) 沿线拥有 4 级及以上旅游资源 (根据全省旅游资源普查数据) , 步道设计便于游览、体验
24、。 8-7 DB52/T 1401.42019 8 表 A.1(续) 序号 项目 评分依据 分值 得分11 选址设计加分 (10 分) (3)合理利用古驿道等古迹或充分展示地方文化,在利用步道串联、体验文化遗产上有全省意义的创新性。 (4)在探险、健身、游览等方面具有全省性代表性。 (5)率先利用具有全省先进水平的建造技术。 总分 130 分 注:1.甲级、乙级、丙级山地旅游步道的最低长度要求分别为20千米、10千米、3千米,除分数外,还要达到长度要求才能参评相应等级。 2.各大项没有保底分数,如达不到表中最低要求,则该大项不得分。 3.得分105分以上、104-90分、89-75分方可分别评为甲级、乙级、丙级山地旅游步道。 _ DB52/T 1401.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