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 B 44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464.22017 实验动物 环境条件 第 2 部分:实验用牛 Laboratory animalRequirements of environment Part 2: Experimental cattle 2017 - 09 - 14 发布 2018 - 01 - 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464.22017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建筑 . 2 5 工艺布局 . 2 6 环境 . 3 7 饲养条件
2、. 6 8 废物处理 . 7 9 运输 . 8 10 检测 . 8 DB11/T 1464.22017 II 前 言 DB11/T 实验动物 环境条件拟分为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实验用猪; 第 2 部分:实验用牛; 第 3 部分:实验用羊。 本部分为DB11/T 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法云智、李根平、江其辉、范薇、定明、王锡乐、刘文菊。 DB11/T 1464.2
3、2017 1 实验动物 环境条件 第 2 部分:实验用牛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实验用牛环境及设施条件的建筑、工艺布局、环境、饲养条件、废物处理、运输及检测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实验用牛设施建设与环境条件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9252010 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 50052 供配电系
4、统设计规范 GB 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 50447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Z 133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管理 NY/T 1567 标准化奶牛场建设规范 DB11/307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T 1076 乳用母犊牛、育成牛饲养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实验用牛 experimental cattle 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和寄生虫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和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牛。 3.2 普通环境 conventional environment 符合实验用牛居住的
5、基本要求,不能完全控制传染因子,但能控制野生动物的进入。 3.3 屏障环境 barrier environment DB11/T 1464.22017 2 符合实验用牛居住的要求,严格控制人员、物品和空气的进出。 3.4 隔离环境 isolation environment 采用无菌隔离装置以保持无菌状态或无外源污染物。隔离装置内的空气、饲料、水、垫料和设备应无菌,动物和物料的动态传递须经特殊的传递系统,该系统既能保证与环境的绝对隔离,又能满足转运动物时保持与内环境一致。 4 建筑 4.1 选址要求 4.1.1 应避开自然疫源地。生产设施宜远离可能产生交叉感染的动物饲养场所。 4.1.2 宜选
6、在环境空气质量及自然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 4.1.3 宜远离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工厂、贮仓、堆场等区域。 4.1.4 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与生活区的距离应符合 GB 19489 和 GB 50346 的要求。 4.2 卫生要求 4.2.1 外环境整洁,便于清扫和消毒。排水畅通,无废物堆积和污水积存。 4.2.2 宜设人、动物、物品、车辆专用出入口,道路通畅,配置专用消毒设施和设备。 4.2.3 所有设施有防止野生动物进入措施。 4.2.4 设施围护结构材料应无毒、无放射性。 4.2.5 生产区和实验区内墙表面应光滑平整,易于清洗、消毒。墙面应采用不易脱落
7、、耐腐蚀、无反光、耐冲击的材料。地面应防滑、耐磨、无渗漏。天花板应耐腐蚀、防水。 4.3 设施要求 4.3.1 建筑物对外门、窗应有良好的密闭性。 4.3.2 屏障环境设施的密闭门宜朝空气压力较高的方向开启,并能自动关闭。 4.3.3 走廊净宽应不小于 2.0 m。门宽满足设备进出和日常工作需要,净宽不小于 1.2 m。 4.3.4 屏障环境设施根据需要保持正确的压力方向。 4.3.5 饲养间应合理组织气流和布置送风口、排风口的位置,避免死角、断流和短路。 4.3.6 生产和实验场所的电力负荷等级,应根据工艺按 GB 50052 要求确定。屏障环境和隔离环境应采用不低于二级电力负荷供电。 4.
8、3.7 屏障环境设施由非洁净区进入洁净区及洁净区内的各类管线管口,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4.3.8 排水沟、槽、管坡度应保证排水通畅,无污物积存。排水管道管径不宜小 DN150。 4.3.9 屏障环境设施应设环境监控系统,其他级别设施根据需要设置环境监控系统。 5 工艺布局 5.1 总体布局 5.1.1 应根据实验用牛生理需要和行为特征,设计建造适合它们居住的设施,并能控制人员和动物进出。一般分为前区、生产区、实验区和辅助区。 DB11/T 1464.22017 3 5.1.2 前区包括:办公室、接待室、档案资料室、维修室、库房、饲料室、配电室、一般走廊和动物装运台等。 5.1.3 生产区包
9、括:隔离室、缓冲间、淋浴间、走廊、清洁物品贮藏室、消毒后室、种牛舍、配种牛舍、妊娠牛舍、分娩哺乳牛舍、犊牛舍、育成牛舍、待发室、动物活动场等,屏障环境生产设施宜临近屏障设置待剖腹产妊娠母牛饲养室、剖腹产手术室、隔离器室等。 5.1.4 实验区包括:缓冲间、淋浴间、动物洗浴间、清洁物品贮藏室、消毒后室、走廊、检疫间、隔离室、操作间、手术室、术后观察室、饲养间等。 5.1.5 辅助区包括:储藏室、洗刷消毒室、废物品存放处理间或设备、兽医室、检测实验室、解剖室、密闭式动物尸体冷藏存放间或设备、机械设备室、淋浴间、工作人员休息室、更衣室等。 5.1.6 动物实验设施应与动物生产设施分开设置。 5.2
10、主要区域设置要求 5.2.1 饲养间设置要求 5.2.1.1 排水口应有防止害虫进入措施。 5.2.1.2 宜设动物活动场。 5.2.1.3 应配备适宜的饲养设备和捕捉、固定工具。配备的设备和工具应确保牢固不会伤害动物。 5.2.2 操作间设置要求 5.2.2.1 宜设置综合实验室,并按需配备相应设备。 5.2.2.2 宜设置隔离室,用来独立饲养观察受伤和患病的动物。 5.2.2.3 实验设施应设置为新进动物提供隔离的检疫间。普通级动物的检疫间应与动物饲养区分开设置。 5.2.2.4 实验设施应根据需要设置手术室和术后观察室。 5.2.3 辅助区设置要求 5.2.3.1 饲料和垫料储藏室应实行
11、环境控制,应配套足够面积的青贮设施、干草库和精饲料库。干草库、精料库应作防潮通风处理,防止寄生虫污染和野生动物进入。 5.2.3.2 应设置储存笼具、仪器设备等物品的储藏室。 5.2.3.3 清洗消毒间空间应便于设备的清洗处理。清洗前后的设备应分开放置。墙壁和地板应作防水处理。应设置独立排风装置,能有效排出热量和湿气。 5.2.3.4 应设置动物尸体和废物存放的专门房间或设备。 5.2.3.5 宜设置观察走廊或观察区,或设置视频监视系统,用于观察动物状态。 6 环境 6.1 分类 按照空气净化的控制程度,实验用牛环境分类,见表1。 DB11/T 1464.22017 4 表1 实验用牛环境分类
12、 环境分类 使用功能 适用动物等级 普通环境 生产、实验、检疫 普通级 屏障环境 正压 生产、实验、检疫 SPF 级 负压 生物危害动物实验、检疫 普通级、SPF 级 隔离环境 正压 生产、实验、检疫 SPF 级 负压 生物危害动物实验、检疫 普通级、SPF 级 6.2 技术指标 6.2.1 实验用牛一般饲养间环境因子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实验用牛饲养间环境因子指标 项目 普通环境 屏障环境 隔离环境 温度, 生产: 2026 2026 实验:1628 日温差, 4* 4 相对湿度, 3080 相通区域压强梯度,pa 10 50 气流速度,m/s 0.20 换气次数,次/h 10
13、15 20 空气洁净度级别 7 7 沉降菌平均浓度,个/皿 3 0 氨气浓度,mg/m3 14 噪声,dB(A) 60 照度(lx) 工作照度 200 动物照度 100200 光照周期,h 12/12 或 14/10 注1:表中“”表示不作要求。 注2:生产设施的待发室、检疫室和隔离室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注3:实验设施的检疫室和隔离室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注4: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同时符合 GB50436 的规定。 注5:正压屏障环境的单走廊设施应保证动物生产区、动物实验区压力最高。正压屏障环境的双走廊或多走廊设施应保证洁净走廊的压力高于动物生产区、动物实验区;动
14、物生产区、动物实验区的压力高于污物走廊。 注6:所有正压洁净房间对非洁净房间的静压差均应大于 10Pa。 注7:负压屏障环境应保证动物实验区压力最低。生物安全实验室相邻房间的压差符合 GB 19489 和 GB 50346 的要求。 注8:离乳前仔牛饲养间或饲养区域温度控制在 30以上。 注9:普通环境换气次数指标为参考指标。 注10:除屏障环境外,辅助区的技术指标执行表 2 规定,作为参考指标。 注11:“*”在生产设施中此项指标不要求。 注12:“”参见 GB149252010 中 3.8,3.9 和 3.10 规定。 DB11/T 1464.22017 5 6.2.2 屏障环境设施主要辅
15、助用房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屏障环境设施主要辅助用房的技术指标 房间名称 空气洁净度级别 换气次数, 次/h 相邻区域的静压差 Pa 温度 相对湿度% 噪声 dB(A) 照度(lx) 洁物储存室 7 15 10 2026 3080 60 150 洁净走廊 7 15 10 2026 3080 60 150 污物走廊 7 或 8 15 或10 10 2026 60 150 入口缓冲间 7 15 或10 10 2026 150 出口缓冲间 7 或 8 15 或10 10 2026 150 二更 7 15 10 2026 150 清洗消毒室 4 1828 150 淋浴室 4 1828
16、 100 一更(脱、穿普通衣、 工作服) 1828 100 6.2.3 普通环境辅助用房只做温度、湿度、噪声和照度的规定,技术指标参见表 2“普通环境”相关指标,其中清洗消毒室、淋浴室、一更等技术指标参见表 3 相关指标。 6.2.4 隔离环境辅助用房技术指标参见表 3 相关指标。 7 饲养条件 7.1 饲养牛床 7.1.1 选用无毒、耐冲洗、耐高温、易消毒灭菌的材料制作饲养牛床。 7.1.2 牛床分为拴系式牛床和散栏式牛床,基本参数见见表 4 和表 5。 表4 拴系式牛床基本参数 种牛牛床 犊牛牛床 育成牛牛床 长度,m 1.82.0 1.51.6 1.71.9 宽度, m 1.21.3 1
17、.11.2 1.11.2 表5 散栏式牛床基本参数 犊牛床 育成牛床 长度,m 1.61.8 2.22.5 宽度, m 1.11.2 1.11.2 7.2 饲养围栏 7.2.1 应选用无毒、耐冲洗、耐高温、易消毒灭菌的材料制作饲养栏。 DB11/T 1464.22017 6 7.2.2 饲养栏为栅格式,大小应满足实验用牛躺卧、采食和排便,或者使用适当的分隔建立不同功能的区域。围栏应坚固,围栏尺寸满足表 6 要求。 表6 饲养围栏基本参数 繁殖牛围栏 犊牛围栏 育成牛围栏400kg 育成牛围栏400kg 围栏面积,m2/头 7.09.0 2.8 4.0 4.5 围栏高度,m 1.71.8 1.2
18、1.4 1.41.6 1.61.7 7.3 运动场(适用于生产设施) 牛舍设置运动场面积为: 犊牛5m2/头,育成牛10m2/头,种牛15m2/头。围栏高度1.0 m 1.5 m。 7.4 最小居住面积 生产设施中实验用牛的最小居住面积应不少于5m2/头,每带犊一头增加1m2/头。 7.5 食槽 7.5.1 选用无毒、耐冲洗、耐高温、易消毒灭菌的材料制作食槽。 7.5.2 食槽应限制牛在采食过程中将饲料拱出槽外,自动落料食槽应保证牛随时能采食到饲料。 7.6 饮水 7.6.1 普通级动物的饮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7.6.2 SPF 级及其以上级别动物的饮水应在符合 GB 5749
19、 要求的基础上,达到无菌要求。 7.6.3 每个牛床提供一个饮水点, 都应设有不锈金属材料制作的饮水嘴。 运动场要设置饮水槽, 每 2540 头牛设置一个饮水槽。 7.7 床铺和垫料 床铺和垫料应无毒、无害、易消毒灭菌。 8 废物处理 8.1 污水处理 应有相对独立的污水初级处理设备或化粪池。 来自于动物的粪尿、 笼器具洗刷用水、 废弃的消毒液、实验中废弃的试液等污水,应经处理并达到DB11/ 307标准要求后排放。感染动物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水,应先经彻底灭菌后方可排出。 8.2 一般废物处理 废垫料应集中作无害化处理。一次性工作服、口罩、帽子、手套及实验废物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注射针头、刀片
20、等锐利物品应收集到利器盒中统一处理。 8.3 感染性、放射性废物处理 感染动物实验所产生的废物应先行高压灭菌后再作处理。 放射性动物实验所产生放射性沾染废物应按GB 18871的规定和GBZ 133的要求处理。 DB11/T 1464.22017 7 8.4 动物性废物处理 动物尸体及组织应装入专用尸体袋中存放于尸体冷藏存放间或设备内, 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感染动物实验的动物尸体及组织须经无害化处理后传出实验室再作相应处理。 9 运输 9.1 运输笼具 9.1.1 运输笼具结构应适应实验用牛的特点,材质应符合动物的健康和福利要求,并符合运输规范和要求。 9.1.2 运输笼具应坚固,防止动物破坏
21、、逃逸或接触外界,并能经受正常运输。 9.1.3 运输笼具的大小和形状应适于实验用牛的生物特性, 在符合运输要求的前提下使动物感觉舒适。 9.1.4 运输笼具内部和边缘无可伤害到动物的锐角或突起。 9.1.5 运输笼具的外面应具有适合于搬动的把手或能够握住的把柄,搬运者与笼具内的实验用牛不能有身体接触。 9.1.6 在紧急情况下,运输笼具门应方便开启,将动物移出。 9.1.7 运输笼具应符合微生物控制的等级要求,应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 9.1.8 可移动的动物笼具应在动物笼具顶部或侧面标上“活体实验动物”的字样,并用箭头或其它标志标明动物笼具正确立放的位置。运输笼具上应标明运输动物的注
22、意事项。 9.2 运输工具 9.2.1 运输工具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新鲜空气维持动物的健康、安全和舒适的需要,并应避免运输时运输工具的废气进入。 9.2.2 运输工具中实验用牛站立地面应防滑,与动物接触的各部分应有防撞措施。 9.2.3 运输工具应配备空调等设备,使动物周围环境的温度符合相应等级要求。 9.2.4 运输工具在每次运输实验动物前后均应进行消毒。 9.2.5 如果运输时间超过 6h,宜配备符合要求的饲料和饮水。 10 检测 10.1 设施环境技术指标检测方法执行 GB 149252010 中附录 A。 10.2 设备环境技术指标检测方法参考 GB 149252010 中附录 A。检测指标包括设备内部技术指标和设备所处房间的温度、湿度和噪声。 A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