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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1638-2019 城郊森林公园建设规范(湖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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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郊森林公园建设规范Regulation for Suburban Forest Park Construction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43/T 16382019 2019-06-05发布2019-09-05实施ICS 65.020.40B 64DB43/T 16382019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总则25 生态保护与修复26 旅游服务设施37 基础设施58 防灾工程与安保设施79 发展平台建设8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园路系统技术标准9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停车场规模计算公式 10 DB43/T 163820

2、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湖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森林植物园、湖南省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建文、饶红欣、张长虹、闫瑞坤、张江、张敏、何友军、罗先权、 陈灵、曾桂梅、佘文胜。 DB43/T 16382019 1 城郊森林公园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郊森林公园建设总则、生态保护与修复、旅游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防灾工程与安保设施、发展平台等的建设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郊森林公园。 2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8408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51046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CJJ 14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JGJ 64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LY

4、 5104 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LY/T 2791 生态露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 LYJ 127 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 全国城郊森林公园发展规划(20162025 年) 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城郊森林公园 suburban forest park 城郊森林公园指地处城镇或邻近城镇建成区,以森林景观为主体,生态环境良好,休憩健身设施完善,开展公众游览、休憩、健身、科普、文化等活动的户外特定区域。 DB43/T 16382019 23.2 近自然风景林 near natural aesthet

5、icforest 以提供原创性自然美为主要目的培育而成的近似地带性顶极群落的森林。 3.3 近自然风景林培育 cultivation of near natural aestheticforest 以群落发展的动态规律为依据,以近地带性顶极群落为建设目标,营建近自然风景林的一种经营模式。 4 总则 4.1 一般规定 4.1.1 城郊森林公园建设面积应符合全国城郊森林公园发展规划(20162025 年) 的规定。 4.1.2 城郊森林公园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湖南省有关森林公园的各项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2 建设原则 4.2.1 保护优先原则。遵循尊重自然的生态理念,保护

6、自然生态、风景资源和历史人文遗迹,弘扬民族传统,保持森林生态特色,坚持将保护放在首位。 4.2.2 环境协调原则。城郊森林公园服务城镇居民,要以人为本,贵在和谐,在保障城镇生态系统稳定和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建设内容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 4.2.3 统筹兼顾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指导性,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整合资源、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4.2.4 生态安全原则。加强城镇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与治理,提升城镇生态承载能力,保障城镇生态安全。 4.3 规划设计 4.3.1 城郊森林公园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后,应按照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编制总体规划,并按照第十三条规定报

7、批。 4.3.2 城郊森林公园应根据 GB/T 51046 的相关规定设置不同功能区,科学划定核心景观区、生态保育区、一般游憩区、管理服务区,并按照不同功能分区的要求进行项目布局和建设。 4.3.3 总体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应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并进行施工设计。 5 生态保护与修复 5.1 一般规定 5.1.1 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包括特色森林植被保护、珍稀濒危植物保育、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物保护、风景资源保护、湿地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林相改造及环境保护等内容。 5.1.2 应以保护优先、生态安全为原则,加强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确保森林生态环境和风景资源的

8、可持续利用。 5.2 特色森林植被保护 DB43/T 16382019 3 对园内的地带性天然常绿阔叶林,观赏价值较高的针阔叶混交林、针叶林、经济林、灌木林等特色森林植被,应划定保护区域,加强保护,不得划建为建设用地。 5.3 珍稀濒危植物保育 对园内集中分布的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等珍稀濒危植物, 应划定保护区域, 实行严格的就地保护。 5.4 古树名木保护 不得采伐或移植古树名木,对园内古树名木和大树应进行圈地保护,并进行挂牌建档管理。 5.5 野生动物保护 园内野生动物分布较集中或较重要的区域应划定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区域,并在野生动物栖息地、鸟类迁徙路线等地域设立警示牌和宣传牌。园

9、内新建的道路等地表线状人工设施,应配套建设野生动物通道。 5.6 风景资源保护 园内的自然、人文等主要风景资源,应严格保护,不得损毁、破坏或随意改变。重要景点应竖牌保护,不得增建其它工程设施。古建筑物修护或维护应修旧如旧,保持原有历史风貌。 5.7 湿地保护 湿地保护应严格执行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对水库、湖泊、河流湿地等重要湿地资源,应建档和进行定期监测,保证湿地资源不受人为活动的侵占、污染和破坏。 5.8 森林植被恢复 对园内的宜林荒山荒地、废弃土地、垃圾山场、矿山矿区、滩涂地等,应进行生态修复。选择地带性乡土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高、中、低搭配的原则,科学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生

10、态和景观效应。 5.9 林相改造 对于园内生态景观功能较差的林分,应结合景观需要,采用近自然风景林培育的方式进行改造,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林相优美的地带性森林植被。 5.10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应按 GB/T 51046 的有关规定执行。 6 旅游服务设施 6.1 一般规定 6.1.1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应包括休憩、服务类设施、森林康养设施、生态科普教育设施、餐饮、购物设施、公共卫生设施、游览标识设施等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娱乐设施。 6.1.2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应有利于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和风景资源,便于游览,为游人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与服务条件,并与游客规模和游客需求相

11、适应。 DB43/T 16382019 46.2 休憩、服务类设施 游客服务中心、服务点以及亭、廊、花架、座椅等休憩、服务类设施应因需而设,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并与自然环境中的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风景资源要素协调。选择适宜地段可建设观景平台。 6.3 森林康养设施 6.3.1 建设健身步道、骑行道、游览道及无障碍通道,设立走向、里程、难易程度、安全性等标识,满足游客徒步健身、骑行锻炼和游览的需求。 6.3.2 充分利用城郊森林公园的植被和地形,结合健身步道,在林下空间和开阔场地合理布局健身场地,设置公共健身器械。 6.3.3 在主要森林健身休闲场所,可建设温度、湿度、空气负离子等环境因

12、子监测点,实时发布监测数据。 6.3.4 城郊森林公园可建立医疗保健设施,其设施和用品应根据城郊森林公园的性质、特点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设置和匹配。 6.4 生态科普教育设施 6.4.1 应建设森林教育步道。森林教育步道宜与主要游览道路合并建设。步道两侧植物可设置二维码铭牌。 6.4.2 应开设森林课堂,开展森林体验教育,让民众以多种方式亲近森林,了解森林。 6.4.3 根据实际情况可建设森林体验中心、森林探险径、游客中心配套科普功能和设备、森林博物馆(或标本馆) 、科研监测中心(教学实习基地) 、固定监测样地(样带、样点)等内容。 6.5 餐饮、购物 6.5.1 园内餐饮、购物网点规模和布局

13、,应在 GB/T 51046 规定的范围内,按游览里程和实际条件统筹安排,凡是游人集散地和较集中的休憩点,均宜设置餐饮、购物等设施。 6.5.2 餐饮、购物网点建筑应造型新颖、独特,并应与自然环境协调。 6.5.3 餐饮建筑建设应按 JGJ 64 的有关规定执行。 6.5.4 购物服务网点建筑物宜以临时性、季节性为主,其体量、造型、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6 娱乐设施 根据实际情况在 GB/T 51046 规定的范围内,可建设温泉设施、营地设施、游乐设施、戏水设施、野餐烧烤设施、游钓设施、森林浴场、滑翔基地等娱乐设施。大型游乐设施的建设应符合 GB 8408 的相关规定。营地设施的建设应

14、符合 LY/T 2791 的相关规定。 6.7 公共卫生设施 6.7.1 公共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箱、垃圾手推车等。 6.7.2 在园内游客聚集和流量大的地方设置既隐蔽又方便使用的公厕,包括无障碍设施。主要步行游览线路上,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参照 GB/T51046 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共厕所建设应参照 GB/T 18973 和CJJ 14 标准执行。排放符合 GB 7959 的要求。 6.8 游览标识设施 6.8.1 游览标识设施应包括导游指引标识和游览解说标识。 DB43/T 16382019 5 6.8.2 导游指引标识包括全景导游牌、线路导引牌和服务设施牌等,宜设在入口区、游客集散中

15、心、主要景点、游览线路两侧和交通节点等处。 6.8.3 游览解说标识包括文字解说和图文解说两种形式,宜设置在被解说对象附近的合适位置,便于游人的观看和对比。 7 基础设施 7.1 一般规定 7.1.1 园内基础设施建设应包括道路交通设施、给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信网络设施、园务管理设施等内容。 7.1.2 园内道路、水、电、通信、燃气等线路布置,不得破坏景观,同时应符合安全、卫生、节约和便于维修的要求。通信、电气、给排水工程的配套设施,应设在隐蔽地段,不得造成视觉污染。 7.1.3 园内基础设施工程,宜与附近城镇联网。 7.1.4 园内不宜设置架空线路,必须设置时,应避开中心景区、主要

16、景点和游人密集活动区,且不得影响原有植被的生长。 7.2 道路交通设施 7.2.1 出入口 7.2.1.1 园内设主、次出入口,其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7.2.1.2 园内主入口应设置在与外部主干公路衔接及游客进园较集中的地方;次入口应设置在与外部一般道路衔接且方便游人进入的地方。 7.2.1.3 主出入口需设置集散广场、大门标志、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公厕等设施和标识设施;次出入口的建筑设施可适当简化,宜根据场地条件和游客规模确定。 7.2.2 园路系统 7.2.2.1 园路系统建设应满足森林旅游、护林防火、日常巡护及园务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应充分利用现有林区道路系统,注意做到技术上可行

17、,经济上合理,尽量少占林地。 7.2.2.2 园路布局应顺从地形地势,避免高填深挖,尽量不破坏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 7.2.2.3 园路按使用性质分为车行道、骑行道和徒步道三类。 7.2.2.4 车行道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及森林防火通道。主干道为城郊森林公园与外部公路之间的连接道路以及城郊森林公园内的环行主道。次干道为公园内通往各功能分区、景区的道路。车行道相关建设参照 LY 5104 执行,其中主干道参照林一、林二级公路,次干道参照林三级公路,森林防火通道参照林三、林四级公路建设。 7.2.2.5 园内宜合理设置骑行道,在使用率较低、安全系数较高的路段,可与车行道、徒步道合用一条道路,以减少对

18、环境的影响。骑行道建设技术指标见附录 A。 7.2.2.6 根据城郊森林公园面积、游客规模和游憩需要,建设徒步道,徒步道分主徒步道和次徒步道。主徒步道成环状需穿越主要景点和景区,次徒步道是联络步道。当纵坡超过 18%时,应设台阶。徒步道相关建设技术标准见附录 A。 7.2.2.7 主要园路及出入口应便于轮椅通过,其建设应符合 GB 50763 的相关规定。 7.2.2.8 园内有可供游船航行的自然水体或人工水体时,其码头和驳岸应与园区路网系统衔接。 DB43/T 16382019 67.2.3 停车场 7.2.3.1 园内的主次入口和机动车可达的主要游览区、景区,均需设置停车场,宜建设成林荫停

19、车场。 7.2.3.2 停车场规模设置要综合考虑城郊森林公园游客量、停车场利用率等因素,其计算公式见附录 B。 7.3 给水设施 7.3.1 用水水源应尽量利用当地市政给水管网;当周边无市政供水管网时,应就近利用地表水或地下水作为用水水源,其卫生标准应符合 GB 3838 和 GB 5749 的相关规定。 7.3.2 园内的水量、水质、水压及给水应满足森林消防安全要求,宜采用重力输配水系统;地形起伏较大且变化复杂时,可采用分区分压给水。给水设施应采用暗管(渠)铺设或隐蔽布置,不宜暴露于地表或破坏周边景观。 7.4 排水设施 7.4.1 园内的雨水排放应尽量利用洼地、池塘、水库等自然地形条件,以

20、地面径流方式排入道路雨水系统或其他雨水系统或雨水下渗、收集系统。 7.4.2 园内道路与山体的结合处应开设水渠和排水管道,防止雨水对道路冲刷。 7.4.3 园务管理中心及主要景区雨水应采用暗管(渠)排放,道路交叉口须预留雨水管接入井。 7.4.4 污水应尽量接入城市污水系统,不能接入的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排放的水质标准必须达到 GB 8978 中相关排放标准。 7.5 供电设施 7.5.1 园内的供电工程应根据电源条件、 用电负荷和供电方式进行建设布局,并应做到安全适用、 维护管理方便。 7.5.2 供电电源应利用国家或地方现有电源。 供电容量应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并应做到以近期为主

21、,同时应预留远期发展空间。 7.5.3 供电高压线路不应穿越旅游区和动物集中活动区。 7.5.4 供电工程建设应按 GB 50052 的有关规定执行。 7.6 通信网络设施 7.6.1 通信网络设施应包括电信和互联网,根据实际情况可建设广播、电视、邮政等相关设施。 7.6.2 管理中心内应设置固定办公电话,向社会公开应急救援电话号码及森林防火电话号码。 7.6.3 管理中心、服务中心应接入互联网,无线网络信号应覆盖园内主要区域。 7.7 园务管理设施 7.7.1 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建筑和辅助建筑,其中辅助建筑含食堂、车库、仓库、传达室和配电间等。管理中心需配备办公

22、设施、配套简单生活设施及储存防火物资等。 7.7.2 景区管理点 管理点应设置在游客聚集区或景区入口区等重要地段。面积大于 1000hm2的城郊森林公园,应根据公园游客管理和安全管理的需求增设景区管理点。 DB43/T 16382019 7 7.7.3 护林站 园内应至少配备一个护林站,面积大于 500hm2的城郊森林公园可根据管护需要设置多个护林站。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护林站与管理点合并设置。 8 防灾工程与安保设施 8.1 一般规定 8.1.1 防灾工程与安保设施建设应包括森林防火工程、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地质灾害防护、安保设施等内容。 8.1.2 防灾工程与安保设施应结合地区与城郊森林公园

23、特点,确定建设方案,设置相应的灾害预防与控制设施。 8.1.3 防灾工程与安保设施建设应因地制宜,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8.2 森林防火工程 8.2.1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必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森林防火条例 、 LYJ 127 等有关规定,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改善森林环境。 8.2.2 瞭望塔(台)、观测站等巡视瞭望工程的设置,应通视良好、视野宽阔、无盲区、控制范围广,其设置位置、结构形式、色彩和高度,均应与园内景观相协调。 8.2.3 野营、野炊等野外用火的旅游场所,必须设置防火设施。 8.2.4 在森林高火险区段,应设置防火预警监控探头、 防火隔离带或生物防火林带等。 隔离带宽度

24、应为20m30m ,最低宽度不应小于树高的 1.5 倍。 8.3 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 8.3.1 应对园内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监测与防治,建立监测与防治档案,并按照“防重于治”的方针,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设置相关的防治设施。 8.3.2 编制应对有害生物入侵的应急预案,规划引入外来植物时必须经过严格筛选、科学论证。 8.4 地质灾害防护 8.4.1 城郊森林公园建成开放前,须由专业机构对游人可到达区域的山体、道路边坡进行安全评估。对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区域,应通过工程措施进行加固、治理。 8.4.2 在极端天气频发季节,应定期对游人可到达区域的山体及建筑设施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排

25、查险情,完善防灾工程措施。 8.4.3 在游客集中地和自然灾害易发区域,须在 50m 以内设立明显的预警标识牌。 8.4.4 园内山脊、山顶等较突兀区域的建筑物,均应安装避雷针或避雷带作为防雷接地装置,并按规范要求装设接地体。 8.5 安保设施 8.5.1 园内应设置报警电话、警报器等报警设施。 8.5.2 园内应配备处理意外事故的急救设施设备和药品。 8.5.3 在游览危险地段、水域、有害动植物生长和活动区等地域,应设立危险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DB43/T 16382019 88.5.4 应根据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设置游人短暂休息的场所及护栏设施;在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宜设

26、通行复线或加宽路面。 8.5.5 园内应根据需要,因地制宜设置避难屋、直升机停机坪、水上救生设施等紧急救助设施。 8.5.6 游人进出的溶洞,其结构应稳固,并应有采光、通风、排水等措施,同时应保证通行安全。 8.5.7 园内的主要景区和园路,应沿途配备完整的视频监控系统,对园区的人流情况、治安状况、消防安全状况、森林资源等进行实时监控,逐步实现治安信息的现代化、规范化管理。 9 发展平台建设 9.1 一般规定 9.1.1 应构建全民参与城郊森林公园发展平台,创造全民参与城郊森林公园建设、保护和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和引导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城郊森林公园建设。 9.1.2 发展平台

27、建设应包括智慧公园建设、义务植树活动区域、树木、绿地等认养机制以及林业特色生态产品等内容。 9.2 智慧公园建设 9.2.1 服务和管理网络 建设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园内动态信息服务能力和市民互动水平,发布公共服务信息,服务市民出行,接受市民监督。并应根据环境容量和游客容量实时控制入园人数。 9.2.2 官方志愿者网络平台 在园内自行招募志愿者的基础上,逐步建设各级官方志愿者网络平台,充分发挥网上申请、审核、引导、协调、规范等功能,搭建互动的桥梁,不断规范志愿者管理工作。 9.3 义务植树活动区域 结合园内的生态修复和生境治理, 在部分需要改造和治理的区域, 组织和开展城郊森林公园内义务植树

28、活动。同步开展树苗识别、土地整理、栽植要求、后期养护等一系列培训教育活动,加强植树参与者对森林的认识和环境教育。 9.4 树木、绿地等认养机制 充分利用园内便捷的交通条件、丰富的林木资源、众多的古树名木和完备的科普教育平台,开展树木、绿地等认养活动,构建规范有序的“认养”机制。 9.5 林业特色生态产品 利用“爱鸟周” 、 “世界森林日” 、 “环境日”等主题日及自身资源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项活动,为游客提供多元化的林业特色生态产品。 DB43/T 16382019 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园路系统技术标准 A.1 骑行道建设技术指标 指标 长度(km) 最大坡度(%) 道路宽度(m) 参考值 5 20 8 1.5 2.5 A.2 徒步道建设技术指标 道路类别 宽度 最大坡度 主徒步道 2.03.0m 次徒步道 1.02.0m 18% DB43/T 16382019 10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停车场规模计算公式 BNRUMC= 式中: C停车场面积(m2) ; M旅游高峰时游人数(人) ,可根据景区大小及吸引力,游人组成将总游人数分配估算; U乘车率,规划可取 30%50%; R停车场利用率; N每台车平均容纳人数,一般取 3 人/车4 人/车; B每台车平均占地面积,大客车(5055)m2/台,小客车(25 30)m2/台,小汽车(2025)m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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