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99 A 1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1272018 老年电视大学办学规范 Establish Running Specification for Senior Citizen Television University 2018 07 13 发布 2018 08 13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2127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管理要求 . 2 4.1 基本要求 . 2 4.2 组织构架 . 2 4.3 名称标识 . 3 4.4 设立条件 .
2、 3 4.5 工作职责 . 4 4.6 制度建设 . 4 4.7 安全与应急 . 4 4.8 监督与投诉 . 5 5 人员要求 . 5 5.1 办学人员 . 5 5.2 专家讲师 . 5 5.3 辅导员 . 5 6 服务要求 . 5 6.1 招生报名 . 5 6.2 教材征订与发行 . 5 6.3 组织上课 . 5 6.4 课后辅导 . 6 6.5 组织活动 . 6 6.6 送课下乡 . 6 6.7 结业考查 . 6 7 评价与改进 . 6 7.1 评价主体 . 6 7.2 评价指标 . 6 7.3 评价方式 . 7 7.4 评价结果运用 .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老年电视大学标识标志
3、. 8 DB33/T 2127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民政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老年电视大学、浙江省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孛媛、周勤、张欢、赵怀剑、冯曹冲。DB33/T 21272018 1 老年电视大学办学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电视大学办学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人员要求、服务要求、评价与改进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老年电视大学省校、各级分校、教学辅导站和教学点的管理和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
4、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老年电视大学 senior citizen television university 利用现代化电视(网络)传播手段,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
5、终身教育服务的学校。 3.2 省校 provinces school 负责全省范围内老年电视大学各级分校、 教学辅导站和教学点办学和管理的机构, 即浙江老年电视大学。 3.3 分校 branch campus 在省校统一指导下,设立的市、县(市、区)老年电视大学分支机构。 DB33/T 21272018 2 3.4 教学辅导站 teaching auxiliary station 由县(市、区)级分校设立的乡镇、街道级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管理服务组织。 3.5 教学点 education site 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具备条件的部门(单位)根据社会及老年人的需求设立,开展
6、老年电视大学基层教学活动的组织。 3.6 第一课堂 the first class 由省校开设,通过电视(网络)传播的老年电视大学教学课程。 3.7 第二课堂 the second class 围绕第一课堂开展的教学活动,例如,知识竞赛、报告讲座、兴趣培训等。 3.8 第三课堂 the third class 根据第一、第二课堂教学内容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例如,志愿服务、文艺汇演、参观考察等。 4 管理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遵守国家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 4.1.2 服务对象重点为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的人群。 4.1.3 老年电视大学第一课堂免收学费,教材费按实收取。第
7、二、第三课堂学费按属地管理要求执行。 4.2 组织构架 老年电视大学在省校统一指导下进行分级管理,由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组成,组织架构图见图1。 DB33/T 21272018 3 市分校县(市、区)分校直属教学点直属教学点村(社区)教学点省校乡镇(街道)教学辅导站直属教学点直属教学点 图1 组织架构图 4.3 名称标识 4.3.1 分校、教学辅导站、教学点的名称规范如下: 分校:浙江老年电视大学市分校、浙江老年电视大学县(市、区)分校; 教学辅导站:浙江老年电视大学分校教学辅导站; 教学点:浙江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浙江老年电视大学分校教学点。 4.3.2 老年电
8、视大学图形标识样式由省校统一设计规范,各级分校、教学辅导站、教学点应在明显位置设立老年电视大学图形标志,便于老年人辨识,标识标志图案见规范性附录 A。 4.3.3 教学用房应设有明显标志,符合 GB/T 10001.1 的要求,其色彩适合老年人感官认知的需求。 4.3.4 无障碍标志应符合 GB/T 10001.9 的要求,消防设施标志应符合 GB 15630 的要求。 4.3.5 入口处、各楼层应设有导向标志,符合 GB/T 15566.1 的要求。 4.4 设立条件 4.4.1 各市、县(市、区)分校由省校批准后设立。分校宜进行法人登记,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4.4.2 各市、县(市、区)属
9、单位教学点由所在市、县(市、区)分校设立。 4.4.3 乡镇(街道)教学辅导站由县(市、区)分校设立。 4.4.4 村(社区)教学点由乡镇(街道)教学辅导站设立。 4.4.5 分校设立应符合以下要求: 有不少于1间的固定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有相应的经费保障; 设有直属教学点,除第一课堂外,应开设第二、第三课堂; 有章程和规章制度。 4.4.6 教学辅导站设立应符合以下要求: 有固定的办学、办公场地,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有相应的经费保障; 在所辖村、社区设有多个教学点; 有规章制度。 4.4.7 教学点设立应符合以下要求: 有不少于1间固定教室及老年人活动场地, 课桌椅齐全, 学员人均使用教室
10、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 教室内配备可有效接收老年电视教学课程的设施设备; DB33/T 21272018 4 有专人负责管理教学事务; 有规章制度。 4.5 工作职责 4.5.1 省校负责全省老年电视大学的教育规划、课程建设、办学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4.5.2 分校负责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指导基层教学点办学,组织开展讲师团送课、辅导员培训等工作。 4.5.3 省校、分校应成立校务委员会,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委员若干名。校务委员会行使以下权利: 听取和审查学校工作报告; 审议阶段性教学发展规划; 审议重大的规章、制度和办学举措; 研究解决其它重要事项。 4.5.4 教学辅导站负责辖区
11、范围内基层教学点办学工作管理,组织开展第二、第三课堂教学活动和学习交流等。 4.5.5 教学点宜成立办学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 2 次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办学工作,贯彻落实教学部署。 4.6 制度建设 4.6.1 分校应建立包括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 4.6.2 教学辅导站、教学点应建立包括学员管理、学习管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 4.6.3 分校、教学辅导站、教学点应公示教育教学信息,内容可包括管理人员、教学时间、教学内容、收费标准以及有关须知、规定等。 4.6.4 完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分校、教学辅导站、教学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拓展经费列支渠道,多渠道筹措、多元化
12、投入获取项目经费支持。 4.6.5 教学点实行工作台帐登记制度。台帐由省校统一规定,详细记录办学工作和教学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教学点办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辅导员、班委名单; 教学活动场地及设施情况; 办学经费收支情况; 学员花名册; 电视课程教学计划; 学习签到及期末考查情况;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学员学习心得; 荣誉奖励; 宣传报道、活动剪影。 4.7 安全与应急 4.7.1 分校、教学辅导站、教学点应建立教学全过程中各种事故的防范、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避免因管理不善或服务不当而造成老年人伤、亡事件。 4.7.2 教学活动场所应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配备消防设施,定
13、期进行巡查和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DB33/T 21272018 5 4.7.3 教学点应安排人员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4.7.4 教室内宜配置防暑降温、御寒保暖等设备。 4.7.5 教学活动场地宜安装监控设备。 4.7.6 教学点宜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或场地意外保险。 4.8 监督与投诉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应符合GB/T 17242的要求。 5 人员要求 5.1 办学人员 5.1.1 热爱老年教育事业,敬业爱岗,诚信奉献。 5.1.2 有较强的为老服务观念,尊重教师和学员。 5.1.3 熟练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能胜任本职工
14、作。 5.2 专家讲师 5.2.1 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 5.2.2 乐于奉献,愿意为老年教育提供服务。 5.2.3 可安排时间参加送课下基层活动。 5.3 辅导员 5.3.1 有一定的教学、教务管理经验或专业特长。 5.3.2 关心、关爱老年人,了解老年人身心发展特点。 5.3.3 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与协调能力。 6 服务要求 6.1 招生报名 6.1.1 省校制定各学期第一课堂教学计划,并统一印发招生宣传海报和课程简介。 6.1.2 各分校、教学辅导站、教学点根据省校招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宣传及报名工作。 6.2 教材征订与发行 6.2.1 教
15、学点根据学员报名情况,登记征订教材,由教学辅导站、分校逐级汇总上报省校。 6.2.2 教材印好后,以县级分校为单位发行。分校收到教材后,2 周内下发到各教学辅导站和教学点。教学点收到教材后,应于首次开课前发放至老年学员。 6.2.3 分校、教学辅导站、教学点应于开学 1 月内完成教材退补,并及时结算教材费用。 6.3 组织上课 6.3.1 集体收视时, 由教学点班长或班委指定人员负责点名签到。 因故不能参加集体收视学习的学员,应通过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班长或班委人员请假。 6.3.2 各教学点应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收看第一课堂课程学习,或通过网络下载播放视频组织学习,每月集中收视学习: DB3
16、3/T 21272018 6 分校直属教学点不少于 4 次; 乡镇(街道)教学点不少于 2 次; 村(社区)教学点不少于 1 次。 6.4 课后辅导 6.4.1 教学点应聘请专家、老师或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学员等进行课后辅导。 6.4.2 教学点每学年组织课后辅导不少于 10 次,期末总辅导时间不少于 1 小时。 6.5 组织活动 6.5.1 教学点每学期有开学仪式,有结(毕)业典礼。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学员评比,给予表彰和奖励。 6.5.2 教学点每学期开设不少于 1 次第二课堂。 6.5.3 教学点每学期组织不少于 1 次第三课堂。 6.6 送课下乡 6.6.1 省校、分校应成立讲师团
17、,开展送课服务。 6.6.2 省校讲师团送课每学年不少于 10 次。 6.6.3 分校讲师团送课每学年不少于 10 次。 6.7 结业考查 6.7.1 第一课堂考查卷由省校统一印制,并由各教学点组织考查。 6.7.2 第一课堂考查可采取学员口试、笔试、作品展示等多种形式。 6.7.3 每学完一门课程,且考查合格(60 分及以上)准予结业,累计结业 8 门课程,颁发浙江老年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6.7.4 老年电视大学学员毕业后,可继续参加学习,但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7 评价与改进 7.1 评价主体 办学质量评价主体包括但不限于: 上级教学机构; 教学机构自身; 服务对象; 第三方。 7.2 评价
18、指标 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机构; 管理制度; 教学活动; 招生人数; 设施场地。 DB33/T 21272018 7 7.3 评价方式 意见征询(电话、信件、网络、访谈等)、实地考评。 7.4 评价结果运用 及时改进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纳相关建议,不断提高办学质量。评价结果可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DB33/T 21272018 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老年电视大学标识标志 A.1 浙江老年电视大学标志见图A.1。 图A.1 浙江老年电视大学标志 A.2 浙江老年电视大学分校标识见图A.2。 标识尺寸:60cm40cm,字体:汉仪粗宋简,浙江老年电视大学:160p
19、t,分校:120pt。 图A.2 浙江老年电视大学分校标识 A.3 浙江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标识见图A.3。 DB33/T 21272018 9 标识尺寸:60cm40cm,字体:汉仪粗宋简,浙江老年电视大学:140pt,分校:100pt,教学点:65pt。 图A.3 浙江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标识 A.4 浙江老年电视大学教室门牌横向标识见图A.4。 标识尺寸:30cm20cm,字体:汉仪粗宋简,字号 143pt。 图A.4 浙江老年电视大学教室门牌横向标识 A.5 浙江老年电视大学教室门牌竖向标识见图A.5。 DB33/T 21272018 10 标识尺寸:20cm30cm,字体:汉仪粗宋简,字号108pt。 图A.5 浙江老年电视大学教室门牌竖向标识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