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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膜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膜科学技术研究所研发实验室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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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扫描全能王 创建扫描全能王 创建 附附 件件 附件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附件二 委托书 附件三 声明 附件四 不动产权证 附件五 南京九思高科技有限公司注资情况说明 附件六九思高科技有限公司分离膜科技产业园项目审批意见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七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附件八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九 现有验收意见 附件十 噪声检测报告 附件十一 核心区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附件十二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附件十三 现场踏勘记录表 附件十四 全本公示说明 附附 图图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企业平面布置图 附

2、图四 园区平面图 附图五 项目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六 噪声监测点位图 附图七 生态红线规划图 1 一、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名名称称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膜科学技术研究所研发实验室 项目代码项目代码 2109-320161-89-03-517452 建设单位联建设单位联系人系人 朱*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1862645*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南京市江北新区 园思路 1 号(10 号楼) 地理坐标地理坐标 经度:118 度 35 分 51.920 秒,纬度:32 度 1 分 4.4332 秒 国民经济行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业类别 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建设

3、项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四十五、研究和实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备案部项目备案部门门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备案项目备案文号文号 宁新区管审备2021541 号 总投资总投资(万万元元) 100 环保投资环保投资(万元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占比(比(%) 30%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 1 个月 是否开工建是否开工建设设 否 是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m2) 3000 专项评价设

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规划情况 表表 1-1 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 年)年) 规划名称规划名称 审批机关审批机关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 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的批复 (宁政复2016105号) 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 NJJBd010、NJJBb030、NJJBb040、NJJBe030 控制性详细规划,南京市人民政府。 规划环境影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江北新区(NJJBe030 单元)

5、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机关:原南京市环保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 NJJBd010、NJJBb030、NJJBb040、NJJBe030 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宁环建201917 号) 规划及规划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价符合性分1、与江北新区总体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与江北新区总体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1)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2 析析 根据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本项目位于江北新区浦口中心区。江北新区浦口中心区范围是南至长江,西至七里河,北至沿山大道,东至定向河路、浦东路,规划用地总面积约16

6、.1平方公里。规划总用地面积1612.48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700.8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43.46%。浦口区要围绕江北新区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和现代物流、科技服务“4+2”重点产业方向,突出产业发展前沿,瞄准产业细分领域,着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四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膜材料、物联网两大特色产业,提速发展现代物流业、工业设计、总部经济三大生产性服务业,优化提升传统制造业,通过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双轮驱动,推动浦口工业经济发展迈入产业中高端水平。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建

7、成后进行天然产物提取、合成天然产物的分离和提纯、中药分离和提纯、石油化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品不作为产品外售,本项目建设符合南京市江北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4-2030)。 (2)南京市江北新区(NJJBe030)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南京市江北新区(NJJBe030)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批复(宁政复201917 号),NJJBe030 规划单元四至范围:北接规划五桥连接线,东临滨江大道,南至绿水湾路,西至浦乌路。规划总面积约 12.46 平方千米。NJJBe030 单元位于江北新区浦口组团,总体定位为江北产业转型的前沿地带、三桥科创板块的商务中心、科教功

8、能的集聚地。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北新区 NJJBe030 规划单元范围内,所在地为研发用地。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建成后进行天然产物提取、合成天然产物的分离和提纯、中药分离和提纯、石油化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符合规划单元的产业定位和发展目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南京市江北新区(NJJBe030)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 (3)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范围涉及南京 NJJBd010、NJJBb030、 3 NJJBb040、NJJBe030 等规划单元。本项目位于 NJJBe030 规划单元内。 对照 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

9、域 NJJBd010、 NJJBb030、 NJJBb040、NJJBe030 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本项目与其的相符性见表 1-3。 表表 1-3 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宁环建宁环建201917 号号 1 禁止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 临地湿地公园的建设用地,不得建设污染和破坏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项目。禁止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不涉及临地湿地公园的建设用地; 不涉及高 VOCs 含量的溶

10、剂型涂料、 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2 现有工业企业项目,应限制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并限期搬迁或转型。不得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现有区域内用地与本次规划不相符的工业企业(活动)限期退出或关停。 本项目不属于工业企业项目; 不涉及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 4 水污染物(珠江污水处理厂现有排口搬迁前):废水排放量为 184.3 万 t/a,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 92.15t/a、9.22t/a、0.92t/a。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挥发性有机

11、物排放量分别为 4.910t/a。7.365t/a、12.275t/a、1.964 t/a、12.275 t/a。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 2倍削减量替代。 本项目不涉及 5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及粉烟尘污染物排放绩效水水平准入要求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绩效水水平准入要求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6 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若产生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控要求符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本项目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 若产生污染地块, 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

12、状况调查、 治理与修复, 控要求符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 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7 规划区建立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构建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之间的联动应急响应联防联控要求体系,实行联防联控。 本项目不涉及 8 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废水的企业, 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本项目配套有效措施, 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 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9 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 在贮存、 转移、 利用、 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本项目配套

13、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10 规划区总用水量不得超过 5.07 万 m3/d。 本项目不涉及 4 11 禁止取用地下水。 本项目不涉及 12 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 0.35 吨标煤/万元。 本项目不涉及 2、与南京江北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与南京江北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南京江北新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30 年),江北新区未来产业发展定位为“4+2”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交通装备等四大先进制造业,以及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两大生产性服务业。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园思路 1 号(10 号楼),项目建成后

14、进行天然产物提取、中药分离和提纯、合成天然产物的分离和提纯、石油化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南京江北新区产业发展规划。 3、九思高科技有限公司分离膜科技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九思高科技有限公司分离膜科技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园思路1号(10号楼)膜科技产业园内。膜科技产业园是浦口区人民政府与南京工业大学共同打造的专业化科技产业园区。园区包括基础研究平台(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试开发平台(国家特种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孵化培育平台(南京膜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基地(陶瓷膜产业基地、分子筛膜产业基地、特种膜产业基地)。 本项目主

15、要从事进行天然产物提取、中药分离和提纯、合成天然产物的分离和提纯、石油化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本项目符合膜科技产业园的规划及产业定位。 5 其他符合性其他符合性分析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成后进行天然产物提取、中药分离和提纯、合成天然产物的分离和提纯、石油化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 年本)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2013 年 3月 15 日

16、),本项目研发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即为允许类; 对照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 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苏政办发2015118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对照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 (宁委办发201857 号)。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与江苏省政府、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三线一单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相号)相符性符性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园思路 1 号,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

17、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2049 号)可知,项目位于重点区域,其重点管控要求与本项目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4 项目与苏政发项目与苏政发202049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分分析析 管控管控 类别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长江流域 空 间 布局约束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 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 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 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

18、扩建化学工业园区, 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建设的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 强化港口布局优化,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 6 规划和 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2015-2030年) 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 (2017-2035 年) 的码头项目, 禁止建设未纳入 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 过江干线通道项目。 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 污 染 物排

19、放 管控 根据 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本项目废水进入珠江镇污水处理厂,总量在污水处理厂内平衡。 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 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 环 境 风险防控 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 本项目不涉及。 综上,本项目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的要求

20、相符。 3、与南京市、与南京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园思路 1 号,对照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可知,项目位于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其重点管控要求与本项目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5 项目与 南京市项目与 南京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管控类别别 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 空 间 布局约束 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 本项目符合南

21、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 年)、南京江北新区(NJJBe030)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本项目位于 NJJBe030单元,其优先发展软件研发、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研发、物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研发、新材料研发等行业。 本项目属于 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符合区域产业定位,不属于规划和规划环评限制、禁止进入的项目。 优先引入: NJJBd010单元、 NJJBd030单元优先发展医疗健康服务、 医疗科研教育、 康养服务、 总部经济、 金融、商业贸易、 节能环保、 新材料等科技研发行业; NJJBd040 单元、 NJJBe030单元优先发展软件研发、 集成电路

22、设计、人工智能研发、物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研发、新材料研发等行业。 ( 3) 限制、 禁止引入的行业和项目类型执行园区规 划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 7 污 染 物排 放 管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珠江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量水量 430t/a,COD0.081t/a 、 SS0.0551t/a 、 氨 氮0.0068t/a、 总磷 0.001t/a、 总氮 0.0146t/a,废水总量在污水处理

23、厂平衡; 本扩建项目实验废气及危废间废气一并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尾气通过楼顶25m 排气筒(FQ-001)排放,有组织废气甲醇 0.0018t/a、甲苯 0.0020t/a,二甲苯0.0019t/a、 非甲烷总烃0.0615/a, VOCs排放量 0.0672t/a,在江北新区内平衡。 环 境 风险防控 (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本项目研发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本环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24、, 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 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 进 水 平 。 本项目用水、用电量和利用效率符合上述要求。 (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 (3) 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 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综上,本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相符。 4、“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相符性 (1)与生与生态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保护红

25、线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 。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建设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2020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环境空气 8 质量不达标区, 超标因子为 O3。 南京市委市政府 3 月 23 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 2021 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其中 2021 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要达到 83.1%,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 31 微克/立方米,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聚焦减碳和降

26、污协同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削减,加强工业废气管控,开展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南钢、梅钢等 10 个无组织排放改造项目,全面监管移动源污染,2000 吨以上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在线,7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本项目所在地区域达标规划目前正在编制中,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整治计划,通过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废气治理等措施,预计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 本项目综合废水经珠江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尾水排往长江,其断面的所有监测因子均符合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本项目夜

27、间不运营,建设单位委托江苏迈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所在地的昼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等效声级在 5253dB(A)之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本扩建项目实验产生的甲醇、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危废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处理后的尾气通过楼顶 25m高排气筒 FQ-001 排放;生活污水与实验废水(实验室清洗、实验室清洁、纯水制备浓水)排入厂区自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膜生物反应器处理的污水达标后,接管珠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处理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

28、8)的 3 类标准;项目危废均按照规范合理贮存定期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与资源)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用水取自市政自来水,用电来源为市政供电,项目运营期间用水、用电量较小,不会超过资源利用上线。 9 (4)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等文件,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文件“准入清单”中禁止准入的相关行业。 表表 1-6 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国家及地

29、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是否属于是否属于 1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的限制及淘汰类 不属于 2 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修订)中的限制及淘汰类 不属于 3 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不属于 4 属于对照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1 号)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中规定的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以及管控区内与保护主导生态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的开发建设项目 不属于 5 属于江苏省人民

30、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决定中规定的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开发建设项目 不属于 6 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 7 不符合所在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项目 不属于 8 未按规定开展规划环评、回顾性环评的工业园区(高新区、产业集中区)内的工业项目 不属于 9 投资额低于 1.5 亿元的新建化工项目 不属于 10 化工园区及化工重点监测点之外的化工项目(优化产品结构、改善安全条件、治理事故隐患和提高环保水平的相关技术改造除外) 不属于 11 未进入涉重片区的新建涉及重点重金属(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项目 不属于

31、12 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 不属于 13 国家、江苏省及南京市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地“三线一单”要求。 5、与、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关于进一步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知(宁环办202128 号)的相符性号)的相符性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二)严格总量审查:涉新增 VOCs 排放(含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在环评文件审批前应取得排放总量指标,并实施 2 倍削减替代。对未完成 VOCs 总量减排任务的区(园区

32、),暂缓其涉新增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审批。(三)全面加强末端治理水平审查:项目应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 VOCs 治理设施。不鼓励使用单一活性炭 10 吸附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吸附技术的项目,环评文件应明确要求制定吸附剂定期更换管理制度,明确安装量(以千克计)以及更换周期,并做好台账记录。吸附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密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有组织废气甲醇0.0018t/a、甲苯 0.0020t/a,二甲苯 0.0019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0615t/a,VOCs0.672t/a,在江北新区内平衡;本

33、项目利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实验及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活性炭装填量为 0.4t,更换周期为 6 个月,更换后的废活性炭(废气处理)由密闭容器储存后置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本环评要求企业做好台账记录。 6、与长三角地区、与长三角地区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案(环大气202062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 “ (六) 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 “ (七) 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 (VOCs)治理攻坚。落实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持续推进 VOCs治理攻坚各项任务措施。完成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做到“

34、夏病冬治”。2020年 12 月底前,各地对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的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培育树立一批 VOCs 源头治理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楼顶 25m 排气筒(FQ-001)排放,符合(环大气202062 号)的要求。 7、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表表 1-7 与环大气与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本项目本项目情况情况 大

35、 力推 进源 头替代,有 效减 少VOCs产生 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 本扩建项目涉及的挥发性试剂的使用在通风橱内进行,危废暂存间为封闭式,负压收集,捕集率为 90%,废气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 炭 吸 附 装 置(TA001) 处理, 废全 面落 实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 11 标 准要求,强

36、化无 组织 排放 控制 求: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 气 处 理 效 率 为75%, 处理后通过楼顶25m排 气 筒(FQ-001)排放。所 用 活 性 炭 碘 值800 毫克/克, 活性炭装填量为 0.4t, 每6 个月更换一次, 符合要求。 聚 焦治 污设 施“三率”提升 综合 治理 效率 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 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

37、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各地要督促行政区域内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按期更换活性炭,对于长期未进行更换的,于 7 月底前全部更换一次,并将废旧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 8、与南京市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手册(试行)(宁、与南京市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手册(试行)(宁环办环办202025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 宁环办202025 号暂存要求:9.3 存放两种以上不相容危险废物时,应分类分区存放,设置一定距

38、离的间隔;9.4 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相关要求建设防遗撒、防渗漏设施;可结合实际,采用防漏容器等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溢出、遗撒或泄漏;9.5 暂存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并远离火源,避免高温、日晒和雨淋。在确保不影响安全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固态实验室危险废物可多层码放,并做好防扬散、防遗撒、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9.7 暂存区危险废物应结合实际暂存情况确定内部清运频次,最大暂存量不宜超过贮存设施装满时的 3/4,暂存时间最长不应超过 30 天,做到及时转运、处理,降低环境安全风险;9.8 暂存区应根据投放登记表制作实验

39、室危险废物产生与暂存台账。 本项目危废贮存设施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建设及装修,实验室产生的危废经危废贮存设施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照要求记录台账,对危废进行规范化管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南京市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手册(试行)文件要求。 9、 与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苏政发 、 与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苏政发 2018 12 122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 表表 1-8 本项目与打赢蓝本项目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相符性分相符性分析表析表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40、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一、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业。 符合 二、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

41、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本项目所在地为生产研发用地,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完备,项目污染可以稳定达标排放,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符合 三、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挥发性有机物 (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 项 目 废 气 执 行DB32/40412021 中要求。 符合 四、 到 2

42、020 年, 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 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直辖市) 煤炭消费总量比 2015 年下降 10%, 长三角地区下降 5%, 汾渭平原实现负增长; 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 年全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 1000 亿度以上。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 符合 13 二、二、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建设设内内容容 1、主体工程、主体工程 九思高科技有限公司分离膜科技产业园(简称膜产业园,下文同)位于南

43、京市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园思路1号,项目包括生产厂房、研发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该项目于2009年11月由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立项(浦发改备字2009082号),2011年3月由南京工业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专项),2011年4月获得南京市浦口区环保局批复(1120110031号),并于2018年7月通过验收。 南京膜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2 月,为九思高科技有限公司分离膜科技产业园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企业于 2019 年 5 月编制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膜科学技术研究所项目环境影

44、响报告表,并取得江北新区的环评批文(宁新区管备2018349 号),环评批文详见附件七附件七。现有项目位于园区内 7 号楼(1-4 层),主要用于中空纤维 NaA 分子筛膜的制备及其在脱水技术中的应用,只进行实验室小试,不涉及生产。项目已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意见附件八附件八。 南京膜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投资 100 万元, 在园思路 1 号 (10 号楼) ,主要建设研发实验室、技术中心、研究生工作站和配套办公室等,用地面积约 3000平方米,研发周期 5 年,建成后进行天然产物提取、中药分离和提纯、合成天然产物的分离和提纯、石油化工、新材料以及生

45、物活性物质的传感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本扩建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中药分离和提纯、合成天然产物的分离和提纯、石油化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备案中的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活性物质的传感器研发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后期企业开展相关研发另行环评。本次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品不作为产品外售。 本项目不涉及规模化生产,不涉及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及转基因实验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中“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类,应编制报告表。项目已于 2021 年 9 月取得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备案(宁新区

46、管审备2021541 号),项目代码为 2109-320161-89-03-5174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司受南京膜材料 14 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次扩建项目研发内容如下:本次扩建项目研发内容如下: / 表表 2-1 建设项目研发方案建设项目研发方案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消耗情况见表 2-2。 表表 2-2 本扩建项目新增的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本扩建项目新增的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名称名称 纯度纯度 包装方式包装方式 年消耗量年消耗量 最大存储量最大存储量 存存储储位置位置 15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情

47、况见下表。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见下表。 表表 2-3 扩建扩建项目新增的主要设备表项目新增的主要设备表 16 2、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职工人数:职工人数 28 人,原有 16 人,新增 12 人。 作业天数:年工作 250 天,每天 8 小时,一班制,年工作时 2000h。 3、项目平面布置及周围环境状况、项目平面布置及周围环境状况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园思路 1 号(10 号楼),10 号楼为南京膜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一。 周边环境概况:项目北面为绿水湾路,东面为空地,南面为 2 号楼,西面为 11号楼,项目周边地理环境详见附图二。 项目平

48、面布置:项目位于 10 号楼 15 层整幢楼(14 层主要为实验室、办公室,5 层主要为储物间),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三。 4、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 本扩建项目全部为新建厂房,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见下表。 表表 2-4 主主体工程及公体工程及公辅工程辅工程 5、环保工程、环保工程 17 表表 2-5 建设项目环保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工程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 设计能力设计能力 备注备注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 本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与实验废水 (实验室清洗、实验室清洁、纯水制备浓水)依托膜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珠江镇污水处理厂。 珠江镇污水

49、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清洗废水 清洁废水 浓水 废气处理 实验废气:甲醇、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本扩建项目实验废气及危废间废气一并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楼顶 25m 排气筒(FQ-001)排放 危废贮存设施废气:非甲烷总烃 噪声处理 隔声降噪措施 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物隔声 达标排放 固废处理 生活垃圾 垃圾桶若干 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一般固废暂存间 新建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10m2 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危废危废贮存设施 新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10m2 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6、给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 (1)给水工程 本扩建项目自来水用量为 54

50、0t/a,来自市政管网。其中生活用水为 300t/a、实验室清洁用水 200t/a、清洗用水 25t/a,纯水制备用水 15t/a。 (2)排水工程 本扩建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废水产生量为 430t/a,其中生活污水 240t/a、清洁废水 160t/a、后道清洗废水 24t/a、纯水制备浓水 6t/a,废水排入膜产业园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膜生物反应器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珠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江。 本扩建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本扩建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 18 生活用水生活用水实验室清洁用水实验室清洁用水实验清洗用水实验清洗用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清洁废水清洁废水后段清洗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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