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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科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固态电池技术工程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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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固态电池技术工程化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江苏中科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二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I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8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43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5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81 -六、结论.- 83 -附表.- 84 -报告表报告表附图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附图 3(1-9)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图附图

2、5本项目与盐都区生态红线区相对位置图附图 6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空间管控区相对位置图附图 7项目周边区域水系概况图附图 8环评现场公示及踏勘图片附图 9项目四周环境现状图片附图 10项目依托园区化粪池及排污口图片附图 11项目环评网络公示截图报告表报告表附件附件:附件 1项目委托书附件 2项目备案证附件 3项目用房租赁协议及房产证明附件 4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附件 5盐城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环评批文附件 6项目规划及产业政策相符性说明附件 7企业关于环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 8固废处置承诺书附件 9危险固废处置协议附件 10总量购买承诺书-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

3、目名称固态电池技术工程化项目项目代码2109-320903-89-05-630896建设单位联系人谷穗联系方式13701724407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秦川路与盐渎路交叉口(D1、D2 栋)地理坐标(东经 120 度 08 分 84.487 秒,北纬 33 度 30 分 26.29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

4、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都行审投资备(2021)238号总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万元)35环保投资占比(%)0.27%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88.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批机关:国务院审批文号:国函20153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及文号:关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

5、审2018115号)- 2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1.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至范围:东至西环路,西南至盐淮高速公路,西北至市区界及新洋港、盐靖高速公路北段。规划总用地面积116平方公里。规划形成“一轴两核、三带四廊、三区多组团”的总体格局。本项目位于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秦川路与盐渎路交叉口研发总部(D1、D2栋),项目租赁房产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本项目为新能源电池技术的实验与研发,符合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见附图4)。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合高新区现有产业(风电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现代服务业等)

6、基础优势,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形成特色产业链,突出特色重点产品方向,采用 3+3+X 的产业发展模式,即“三大主导产业+三大特色产业+机动潜导产业”的产业发展模式。三大主导产业为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和新能源产业。表表 1-11-1 盐城高新区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盐城高新区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序序号号行业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不在下列范围的为允许类)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不在下列范围的为允许类)优先发展优先发展限制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禁止发展1智能终端产业智能手机、 智能穿戴、 智能视听、智能安防、 智能家电等项目, 以一、 二类工业为主, 着

7、力发展新型电、集成系统、柔性线路板、LED 等高新技术产业(含表面处理、电镀工序)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的项目;纯电镀项目;除工艺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过程。2装备制造产业数控机床、 节能装备、 汽车配件、信息技术、机器人、新材料、智能建筑等以及相关研发产业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机物污染控制指南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的项目3新能源产业锂离子动力电池、 燃料电池、 节能环保

8、产品、电池组装等高耗能项目和过剩产业扩张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 伏 产 业 上 游 企业;引进铅蓄电池极板生产项目4电商物流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城市物流配送网建设; 城市商业集中区货物装卸及运输车辆依靠点建设; 智能化管理、 标准化单元装卸、 立体仓库、 自动识别和标识、 可视化与物跟踪、 货物自/危险化学品、农药等装卸贮存作业- 3 -动分拣、 电子结算等现代物流系统技术研发; 邮政服务业; 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 大宗商品及集装箱物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快递服务及其网络信息技术开发应用; 供应链管理等其他物流新型系统建设和物流新业态发展本项目为新能源电池的研制项目,对照高新区规划发展

9、的重点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本项目属于优先发展产业,盐城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相关说明,本项目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及产业政策要求。1.2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审查意见(环审2018115 号)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 1-2。表表 1-21-2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环审(环审20181152018115 号)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号)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序号序号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审查意见相关要求本项目相符性本项目相符性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空间管控。进一步优化高新区

10、内空间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并逐步增加生态空间,规划涉及的盐都区然坨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红线管控区内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管控要求。以保障区内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快推进解决部分片区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的问题,确保产业和城市协调发展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位于工业集中区,符合意见要求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相关要求,明确高新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制定区域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 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预处

11、理后接入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处理;NMP 废气经回收装置回收后尾气与其他实验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废零排放,符合要求3加快推进区内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严禁高耗水企业入园,限期沟汰现有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大力推进研发型、创新型、高技术等产业发展,面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高新区绿色循环化水平。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符合意见要求4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均符合意见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盐城高新

12、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 4 -其他符合性分析1.31.3项目与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21 号)以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盐都区境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见表 1-3、1-4 和附图 4。表表 1-3盐城市盐都区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名录汇总表盐城市盐都区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名录汇总表红线红线区域区域名称

13、名称主导生态主导生态功能功能红线区域红线区域范围范围一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蟒蛇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取 水 口 位 于 盐 龙 湖(1201449E,331825N)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盐龙湖所有水域,进水泵站沿蟒蛇河上溯 1050米(至龙冈镇刘闸)、下延 510 米(至通冈河口),以及进水泵站沿朱沥沟上溯 1500 米(至朱沥沟与东涡河交汇处)之间的水域范围;盐龙湖东侧380 米(至双新路西侧),南侧 250 米(至四河北岸),西侧至东涡河、朱沥沟西岸纵深 100 米,以及蟒蛇河水域相对应的两岸纵深 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

14、区外,沿蟒蛇河上溯 2050 米(至顾东居民河)、 下延 600 米(至申同管道盐城公司码头),以及沿朱沥沟上溯 2400 米(至盐徐高带朱沥沟大桥)的水域范围;与二级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纵深 10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沿蟒蛇河上溯 25100 米(至大纵湖)、下延 1060 米(至冈沟河与蟒蛇河交汇处) ,以及沿朱沥沟上溯23500 米(至古殿堡)的水域范围;与准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纵深10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大纵湖(盐都区)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一级管控区为大纵湖湖心东岛向北 100 米、向西 200 米范围及芦荡迷宫东至蟒蛇河,南至与兴化市中堡镇交界

15、处,西至镜湖村庆西堤,北至步湖路盐城华都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位于龙冈镇东北处,东至龙冈镇镇界与张庄街道交界处,南至盐都区蟒蛇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北界,西临沿河,北至后黄村盐淮高速生态绿地(S18)生态绿地/盐都区境内盐淮高速道路及两侧30m- 5 -表表 1-4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生态空生态空间保护间保护区域名区域名称称县县(市(市、区、区)主导主导生态生态功能功能范围范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生态空间管控间管控区域范区域范围围国家级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态保护红线面积线面积生态空生态空间管控间管控区域面区域

16、面积积总面积总面积盐城市蟒蛇河盐龙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盐都区水源水质保护取 水 口 位 于 盐 龙 湖(1201449E,331825N) 。一级保护区:盐龙湖所有水域,进水泵站沿蟒蛇河上溯 1050 米(至龙冈镇刘闸)、下延 510 米(至通冈河口), 以及进水泵站沿朱沥沟上溯 1500 米(至朱沥沟与东涡河交汇处)之间的水域范围;盐龙湖东侧 380 米(至双新路西侧),南侧250 米(至四河北岸),西侧至东涡河、朱沥沟西岸纵深 100 米,以及蟒蛇河水域相对应的两岸纵深 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沿蟒蛇河上溯 2050 米(至顾东居民河)、 下延 600 米(至申同

17、管道盐城公司码头),以及沿朱沥沟上溯 2400 米(至盐徐高带朱沥沟大桥)的水域范围;与二级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纵深10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 沿蟒蛇河上溯 25100米(至大纵湖)、 下延 1060 米(至冈沟河与蟒蛇河交汇处) ,以及沿朱沥沟上溯 23500 米(至古殿堡)的水域范围; 与准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纵深 10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的部分215.95102.40318.35盐城大纵湖省级湿地公园盐都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盐城大纵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括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等)10.6010.60

18、江苏盐城龙冈国家生态公园(试点)盐都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江苏盐城龙冈国家生态公园(试点)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10.3910.39项目位于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智慧路北、振兴路西,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盐城市蟒蛇河盐龙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 6.2km,建设项目不在盐都区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 年盐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如下: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 年盐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6 -报告 , 2020 年

19、盐城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一氧化碳、 PM10、 PM2.5、臭氧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达标区。根据引用的数据(盐城大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恒誉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于 2020 年 3 月 10-16 日 进 行 的 监 测 数 据 ( 监 测 报 告 编 号 :HYEP20030610007006-01);评价区内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水环境质量:根据已通过评审的盐城市高新区环境评价区域评估报告,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2020 年高新区内各河流各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0、 (GB38382002)相应水质标准的要求,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声环境质量:2020 年,盐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二级(较好)水平;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一级(好)水平,但仍有部分噪声超标路段。与 2019 年相比,区域声环境质量略有下降,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有所好转。2020 年,盐城市区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达标率为100%,夜间平均达标率为 92.5%。土壤环境质量:2020 年盐城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安全稳定,未发生土壤环境污染事件。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

21、管至盐城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均合理处置,零排放。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总体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限项目生产用水由市政自来水部门供给,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用水量不会对自来水厂供水产生负担。项目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使用高能耗设备,不需要消耗煤、石油等常规能源。因此,本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地区环境资源利用的“天花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7 -本项目所在区域尚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从产业政策相符性、地方规划相符性等方面进行对照分析,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相

22、符性分析见表 1-5。表表 1-5 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对照表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对照表序号文件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修订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项目为新能源电池技术研发,属于鼓励类项目2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 号)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5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 项目

23、所在地不属于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不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公里范围内。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版)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建、扩建项目。7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项目。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2049 号),本项目对照分区管控要求,分析见表 1-6。表表 1-6 项目与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管控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以改善生

24、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 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 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 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 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 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 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 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 1 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 沿海地区战略性布1、

25、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内, 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 知(苏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要求。2、项目不属于排放量大、能耗高、产能过剩的产业 3、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4、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法定保护区内。相符- 8 -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 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 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设计生态保护红

26、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 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 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 66.8 万吨、85.4 万吨、149.6万吨、 91.2 万吨、11.9 万吨、29.2 万

27、吨、2.7 万吨。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交易取得,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指标在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总量中落实。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 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 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 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 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 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 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

28、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 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 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 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 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与本项目建设基本无关联相符- 9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 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 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 年, 全省矿井水、 洗煤 废水 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 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 9

29、0%。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 2020 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56.87 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90.67万公顷。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 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容改用天然气、 页岩气、 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1、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不属于高耗水项目。2、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 3、 本项目使用电能,属于清洁能源。相符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淮河流域管控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

30、建制革、 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 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 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 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2、项目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内。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

31、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指标在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总量中落实。相符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与本项目基本无关联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 结构, 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 高耗能、重污染项目相符项目与 关于印发的通知盐 环发2020200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7。表表 1-7 项目与项目与“盐城市市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盐城市市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 1

32、0 -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苏政发 2020 49 号)附件 3 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 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要求。 (2)严格执行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工 作方案 (盐政办发201734 号)盐城市水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盐政发201663 号) 盐城市打赢蓝天保 卫战实施方案(盐政发201924 号)盐城市土壤污 染防治工作方案(盐政发201756 号)等文件要求。 (3)禁止引进列入 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5 年本) (盐政办发 2015 7 号)淘汰类的产业。 (4)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打赢

33、蓝天保卫 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1924 号),优化化工 产业布局, 关闭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取消阜宁高新技术产业 园区化工产业定位,依法依规逐步退出园区内化工生产企业。到 2020 年 10 月底前,城市主城区范围内钢铁、水泥、 焦化、石化、化工、有色、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基本实施 关停或搬迁。(1)本项目严格按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 附件 3 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 “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要求执行。 (2)本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3)本项目不属于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5 年本)(盐政办发20157号)淘汰类的产业。

34、(4)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项目。符合文件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 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依据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盐政办发20178 号),2020 年盐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 排放 量不得超过12.97 万吨/年、 1.61 万吨/年、 4.60 万吨/年、0.42 万吨/年、3.58 万吨/年、3.67 万吨/年、3.23 万吨/年、9.73 万吨/年。(1)根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

35、2)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交易取得,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指标在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总量中落实。符合文件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苏政发 2020 49 号)附件 3 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 (2)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 建成应急水源工程。(3)落实盐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盐政办发2014116 号)的要求。(4)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涉爆粉尘企业等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 涉及大宗危

36、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 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督体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本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 11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依据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 (2016-2020 年) (苏水资 2017 12 号) 、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联席会议关于下达 2020 年和 2030 年全省实行最严 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指标的通知 (苏水资联20165 号)、盐城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盐城市“十 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37、的通知(盐水管委20173 号)、盐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17-2025)等相关要求,2020 年盐城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7.24 亿立方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达到 2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达到 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63。(2)依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预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16277号),2020 年盐城市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81.53933 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72.08653 万公顷。(1)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耗水项目。 (2)本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三线一单”要

38、求。1.4 与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及及“水、气、土十条水、气、土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对照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2016.11.16)、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项目为电池新技术研发项目,不在“两减六治三提升”之列,符合相关要求。表表 1-8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二六三二六三”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1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化工企业数量;治理太湖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畜禽

39、养殖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环境隐患;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强制使用水性涂料,2017 年底前,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通工具、 机械设备、 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 全面用低 VOCs 含量的水性涂料、胶私剂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清洗剂、胶熟剂等。本项目 NMP废气经回收装置回收后尾气与其他实验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相关要求。2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落后化工产能;治理通榆河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环境隐患

40、;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强制使用水性涂料,2017 年底前,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 机械设备、 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 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私剂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 清洗剂、 胶熟剂等。- 12 -表表 1-9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水、气、土十条水、气、土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3、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4、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41、5、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6、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7、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8、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9、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10、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本项目产生的 NMP废气经回收装置回收后尾气与其他实验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符合相关要求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2、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3、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4、强化科技支撑;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6、严格环境执法监管;7、切实加

42、强水环境管理;8、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9、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10、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本项目生活废水及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相关要求。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1、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 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3、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4、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5、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6、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7、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8、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

43、发展;9、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10、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符合相关要求。4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41 号)1、 深化产业结构调整, 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治;2、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3、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着力优化能源结构;4、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5、全面控制城乡污染,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6、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努力提高科学治理水平;7、提升监控预警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8、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保障能力;9、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44、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体系;10、同呼吸共奋斗,合力推进“蓝天工程”本项目产生的 NMP废气经回收装置回收后尾气与其他实验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符合相关要求5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175 号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2、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4、加强水资源保护;5、健全环境管理制度;6、加强环保执法监督;7、强化科技支撑作用;8、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9、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10、加强组织实施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盐城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相关要求。6省政府

45、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1、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2、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3、严格现有污染源管理,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4、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5、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6、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减少土壤污染存量; 7、 推进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符合相关要求。- 13 -2016169号)严格环保执法;8、加强科技研发,推动科学治土;9、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全民行动格局;10、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7关于印发盐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46、盐城市人民政府,2016 年6 月 22 日)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2、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4、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5、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文件要求。8关于印发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城市人民政府,2014 年10 月 25 日)1、治理工业污染,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2、 控制交通污染, 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3、控制城市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4、加强宏观调控,综合防治大气污染;5、严把项目审批关口,源头控制大气污染;6、加强联合执法监管,打击违法行为;7

47、、强化预警应急,保障公众环境权益;8、强化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策科研制度;9、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区域联防联控;10、强化宣传发动,合力推进蓝天工程本项目产生的 NMP废气经回收装置回收后尾气与其他实验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符合相关要求。9关于印发盐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盐城市人民政府,2017 年7 月 31 日)1、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2、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3、强化未利用地土壤保护;4、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5、严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6、逐步减少土壤污染存量;7、全面强化监管执法;8、加大科技支撑力;9、创新环境治理体系;10、强

48、化目标责任考核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符合相关要求。对照上表,本项目符合“水、气、土十条”相关文件要求。1.5 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对照分析内容见表 1-10。表表 1-101-10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对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对照分析序号序号文件文件要求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大力推进源头替代。 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 无溶剂、 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

49、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物料 (包括含 VOCs 辅材料、 含 VOCs 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 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本项目产生的NMP 废气经回收装置回收后尾气与其他实验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相关要求- 14 -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 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加

50、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 含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 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2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1、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 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 VOCs 的产生,减少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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