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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朗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及综合利用12万吨污泥项目环评报告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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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西朗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及综合利用12万吨污泥项目项目代码2104-361024-04-05-242371建设单位联系人刘云龙联系方式13728772055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孙坊镇石路水库旁地理坐标(116度8分 48.413秒, 27 度 52 分 5.78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崇仁县

2、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4-361024-04-05-242371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251环保投资占比(%)5.02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00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要素判定依据判定过程判定结果大气环境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 a 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气、硫化氢。不涉及二噁英、苯并 a 芘、氰化物、氯气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污染物无需设置地表水环境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

3、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有工业废水直排设置地下水环境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无需设置生态环境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设置取水口无需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规划情况无(本项目不在崇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孙坊镇集镇规划和村庄规划范围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

4、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且项目已取得崇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见附件2),项目统一代码为2104-361024-04-05-24237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建设项目位于崇仁县孙坊镇石路水库旁(石路水库为小(二)型养殖、灌溉水库)。项目南靠马路(红桥-里坊,属于三级公路),北面、西面为崇仁县新光建材厂,东面为

5、林地,东侧与林地之间为未命名的支路;项目用地租赁崇仁县新光建材厂,租赁合同详见附件6。本项目选址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根据崇仁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证明(见附件15),本项目用地为工矿用地,符合崇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选址,应与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人口居住区、公共设施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根据项目测绘报告(详见附件16),距离本项目干污泥暂存间最近敏感点为项目东北面272.7m的石路村,本项目与周边敏感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因此,本

6、项目选址可行。3、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项目位于崇仁县孙坊镇石路水库旁,项目周边仅有一家制砖厂,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最近为东北面的距离厂界240米的石路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与周边环境兼容,选址合理,故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性较好。4、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建科201134号),“污泥热干化技术应根据处置的需要和实际条件选择干化的类型和工艺技术。热干化工艺应与余热利用相结合,不宜单独设置热干化工艺。可充分利用污泥厌氧消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热能

7、、垃圾和污泥焚烧余热、热电厂余热或其他余热干化污泥。污泥干化后蒸发出的水蒸汽和不可凝气体(臭气)需进行分离。水蒸汽通过冷凝装置冷凝后处理。焚烧厂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应优先回用。当废水需直接排入水体时,其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规定。为防止污泥干化过程中臭气外泄,干化装置必须全封闭,污泥干化机内部和污泥干化间需保持微负压。干化后污泥应密封储存,以防止由于污泥温度过高而导致臭气挥发。干化厂恶臭污染物控制与防治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污泥干化技术利用崇仁县新光建材厂隧道窑冷却段余热,污泥热干化后的水蒸汽通过冷凝装置冷凝后处理,不可凝气体采用一

8、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旋风除尘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要求。本项目对污泥干化车间保持微负压,干化后的污泥密封储存,本项目恶臭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5、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符合性分析表1 本项目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1选址要求所选的厂址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位置与周围居民区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确定;不得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9、、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本项目厂址选择符合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2技术要求贮存场渗滤液收集池的防渗要求应不低于对应贮存场、填埋场的防渗要求本项目渗滤液收集池防渗要求与贮存场防渗要求一致3入场要求不相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和填埋作业;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本项目只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不收危险废物污泥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减少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符。6、与固体废物处

10、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符合性分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要求:a、厂(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环境保护专业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应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要求;b、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厂(场)周围应设置围墙或防护栅栏等隔离设施;c、贮存场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必要时应设计渗滤液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处理。本项目厂址符合区域环保规划、排放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达标,符合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总图布置符合以主要设施为主要设施为主进行布置,设置有围墙等隔离设施,出入口符合相关要求;已设计渗滤液收集

11、设施,因此,本项目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相符。7、“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a) 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围无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位于崇仁县孙坊镇石路水库旁,不在崇仁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附图4),符合崇仁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划方案。b)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崇仁县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的2类区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2、14848-2017)的类水质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达标情况,本项目符合功能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水、废气等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可以达到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c)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有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

13、源消耗,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d)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抚府发20212号),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36102430001)。本项目与抚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和抚州市各县(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相符性见下表。表2与抚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区域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序号准入清单本项目情

14、况符合性抚州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引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2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为燃生物质锅炉符合3限制引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15、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抚河干流和黎滩河、临水、崇仁河等流域面积二千平方公里以上的抚河支流,以及流域面积小于二千平方公里但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河流,其河道岸线两侧向陆地延伸一千米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建设项目本项目不位于崇仁河河道岸线两侧一千米范围内,且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建设项目符合各类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引进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类建设活动以及不符合相关规划的大规模开发活动本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进行水产养殖

16、不涉及/5涉及重点重金属(铅、铬、汞、砷、镉)项目必须有重点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不得引进项目没有重点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的涉重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符合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提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结果作为用途变更审批依据;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污染地块(含疑似污染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6禁养区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限期退出

17、不涉及符合“散乱污”、十小企业及集群限期退出或关停不涉及/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本项目不位于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7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满足全市总量控制要求,完成“十四五”期间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8新建、改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不涉及/开发区内现有企业需预处理达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管标准不涉及/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应开展资源化利用措施,以减少对环境中氨氮和总磷的贡献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9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8、,强化环保、气象联合会商研判,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和预警能力/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10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至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0%、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0%,全市用水总量2020年不超过24.7亿立方米,2030年不超过24.9亿立方米。健全覆盖市、县(区)二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地下水开采要求11禁止在禁采区、地下水污染、水资源紧缺、生态脆弱区以及新建、扩建煤电站等高耗水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不涉及/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1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进一步下降满足效率要求/禁燃区要求

19、13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表3与抚州市各县(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序号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空间布局约束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允许符合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开发建设活动。 本项目符合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符合2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有废水排污口的项目

20、2. 禁止新(改、扩)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焦化、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3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 在崇仁河河道岸线两侧向陆地延伸一千米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各类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2. 白陂乡、马鞍镇、河上镇、三山乡不得布局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崇仁河河道岸线两侧向陆地延伸一千米范围内,其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符合4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限期退出。 不涉及/5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现有企业(活动)提标改造或企业转型升级不涉及/6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

21、求新建崇仁麻鸡养殖项目,其废水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禽养殖业污染物防排放标 准(GB18596)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放水量和排放浓度不涉及/7环境风险防控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白陂乡、马鞍镇、孙坊镇、航埠镇严格管控农用地,不得在污染地块种植食用农产品。不涉及/根据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抚府发20212号)。本项目位于崇仁县孙坊镇,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内,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见附图7。本项目不在抚州市生态环境负面清单中,与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抚府发20212号)相符。10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来由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壮大及企业

22、的不断发展,目前现有的污泥处理能力已十分不足,合理地处置给污泥做到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资源化、产业化的处理目标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资源问题。将污泥烘干后利用污泥作为制造烧结页岩多孔砖的部分原料,不但使污泥得到了无害化综合利用,且由于污泥本身含有一定的热值,降低了能源的消耗,是目前最好的资源综合利用方式之一。正是在该背景下,江西朗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5000万元实施年处置及综合利用12万吨污泥项目,该项目对收集的污泥通过烘干后作为制砖的原料,项目依托崇仁县新光建材厂年产9000万块煤矸石多孔砖生产线建设项目实现污泥制砖综合利用的目的,项目的实施既利于企业发展自身良性循环经济,又符合

23、污泥的资源化和产业化处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中的其他”,本项目仅进行污泥烘干,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江西朗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对周围环境进行了详细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2、项目概况项目

24、名称:江西朗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及综合利用12万吨污泥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02%;占地面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000m2,建筑面积5610m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情况:本项目于崇仁县孙坊镇石路水库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建设污泥干化车间2栋、原料仓库、干污泥仓库及办公辅助用房等。本项目利用含水率为80%以下的污泥原料,通过烘干将污泥含水率降至40%以下,本项目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处理污泥45000t/a,二期建设年处理75000t/a,两期项目全部建

25、设完成形成年处置及综合利用12万吨污泥项目。本次评价对项目两期建设内容分别展开评价。其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见下表。表4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一期)类别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备注主体工程1污泥干化车间1#建筑面积850m2,设有一座烘干回转窑,主要用于烘干工序新建辅助工程1办公楼建筑面积330m2新建2门卫建筑面积30 m2新建3污泥投料系统污泥通过大倾角输送机输送至污泥搅拌机再通过上料输送机进料新建4锅炉房建筑面积200m2,设一台3t/h生物质锅炉新建储运工程1原料仓库建筑面积3000m2,用于污泥进厂装卸贮存新建2干污泥暂存间建筑面积350m2,用于烘干后的污泥临时贮存新建公用工程1给水村镇

26、供水新建2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部分经本项目新建污水管网排入左干渠,最终纳入崇仁河 新建3供电项目采用农村电网供电,年用电量3万kwh新建4供热项目设有的一台3t/h锅炉供热新建崇仁县新光建材厂制砖隧道窑余热依托崇仁县新光建材厂环保工程1废气处理系统原料仓库:一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泥干化车间1#、2#烘干废气:一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旋风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2)排放新建2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化粪池+厂内污水处理系

27、统(450m3/d)新建生产废水: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450m3/d)新建渗滤液:渗滤液收集池(10m3)新建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50m3)新建3噪声减震、降噪、隔声等新建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5m2),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5m2)新建表5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二期)类别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备注主体工程1污泥干化车间2#建筑面积850m2,设有一座烘干回转窑,主要用于烘干工序新建辅助工程1办公楼建筑面积330m2依托一期2门卫建筑面积30 m2依托一期3污泥投料系统污泥通过大倾角输送机输送至污泥搅拌机再通过上料输送机进料新建4锅炉房建筑面积2

28、00m2,设有一台3t/h生物质锅炉依托一期储运工程1原料仓库建筑面积3000 m2,用于污泥进厂装卸贮存依托一期2干污泥暂存间建筑面积350m2,用于烘干后的污泥临时贮存依托一期公用工程1给水村镇供水依托一期2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部分经本项目新建污水管网排入周边沟渠,最终纳入崇仁河依托一期3供电项目采用农村电网供电,年用电量7万kwh依托一期4供热项目设有的一台3t/h锅炉供热依托一期崇仁县新光建材厂制砖隧道窑余热依托崇仁县新光建材厂环保工程1废气处理系统原料仓库:一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9、依托一期污泥干化车间2#烘干废气:一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旋风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依托一期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2)排放依托一期2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化粪池+厂内污水处理系统(450m3/d)依托一期生产废水: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450m3/d)依托一期渗滤液:渗滤液收集池(10m3)依托一期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50m3)依托一期3噪声减震、降噪、隔声等新建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5m2),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5m2)依托一期注:本项目烘干后的污泥用作崇仁县新光建材厂的制砖,制砖原料的改变会使崇

30、仁县新光建材厂生产过程中产生新的污染物,则本项目要在崇仁县新光建材厂完成项目技改工程后方可投产。本项目的环保责任主体为江西朗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项目工程方案本项目主要进行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方案见下表。表6工程方案一览表序号名称产量质量标准一期污泥(含水率40%)14987.836t/a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 25031-2010)二期24983.055t/a合计39970.891t/a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表7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序号类别名称年耗量(t)来源1原辅材料污泥(

31、含水率80%)一期45000崇仁县及附近污水处理厂二期75000合计1200002生物质成型燃料一期120外购二期180合计3003热量一期6.633109KJ崇仁县新光建材厂隧道窑冷却工段余热二期1.06921010KJ合计1.73251010KJ4生物除臭液一期2.6外购二期4.4合计75烧碱一期0.5外购二期0.75合计1.256稀硫酸一期25外购二期40合计657能源水一期891市政供水二期900合计17918电一期3万KWh市政供电二期5万KWh合计8万KWh原辅料简介:表8污泥来源情况一览表序号类别说明1污泥来源崇仁及其周边地区污水处理厂,只接收污水处理厂的生化污泥2接收半径以15

32、0km范围内为主3污泥类别生化污泥4污泥含水率80%以下5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原料进厂质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接收污泥前,需针对各不同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成分分析和危险特性鉴别,只接收污水处理厂的生化污泥,禁止夹带物化污泥,禁止接收被鉴定具有危险特性的污泥,由于项目污泥来源的污水处理厂的水质可能发生变化,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每12年对同一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泥质监测,污泥泥质必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 25031-2010)要求。表9项目周边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泥产生量调查情况表序号污泥来源污泥产生量(t/a)1崇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72002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14928

33、3抚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255504金溪县污水处理厂5311.85宜黄县新污水处理厂24826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612.87南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4632.88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8957.439安义县污水处理厂438010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6326.511宜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2100012江西宜丰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2763.513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9978.414余江区生活污水处理厂178715吉安市骡子山污水处理厂10220合计127130.23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周边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可满足本项目污泥原料的需求量。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

34、1-2020),本评价要求项目原料污泥在进厂后为防止污泥再生利用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需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接收污泥前,需针对各不同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成分分析和危险特性鉴别,只接收污水处理厂的生化污泥,禁止夹带物化污泥,禁止接收被鉴定具有危险特性的污泥,污泥泥质必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 25031-2010)要求。(2)原料污泥储存要设置防渗漏设施,再生利用过程中配备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控制等污染防治措施。(3)生产车间及原料仓库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恶臭物质扩散,周界恶臭污染物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

35、泥质(GB/T25031-2010)要求。(4)污泥干化产生的冷凝废水应进行有效收集后集中处理。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设备情况见下表。表10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备注项目一期1电控柜/1/2污泥搅拌机0.62m1/3成型生物质锅炉3t/h1/4上料输送机0.63m1/5烘干回转窑2.414.5m1/6大倾角输送机0.67m1/7出料输送机0.612m1/8热风交换器/1/9污泥运输车/4项目二期1电控柜/1/2污泥搅拌机0.62m1/3上料输送机0.63m1/4烘干回转窑2.414.5m1/5大倾角输送机0.67

36、m1/6出料输送机0.612m1/7热风交换器/8污泥运输车/6产能匹配性分析:本项目一期、二期分别建设两台2.414.5m的烘干回转窑,每台回转窑可日处理300t污泥,本项目一期处理污泥量为150t/d,两期共处理污泥量为400t/d,本项目烘干回转窑污泥处理能力满足项目一期、二期污泥烘干要求。7、余热利用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烘干污泥的热量通过紧邻的崇仁县新光建材厂制砖隧道窑余热(制砖冷却工段的热烟气),烟气经热风交换器,通过自动化控制系统,以间接加热的方式对湿污泥进行干燥处理,烘干后的热烟气最后再回到崇仁县新光建材厂处理。崇仁县新光建材厂热量产生:煤矸石:崇仁县新光建材厂原料煤矸石量为1156

37、00t/a,煤矸石热值为6270kJ/kg,故其焙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为7.21011kJ。污泥:经查阅相关资料,40%含水率污泥热值约3451.93 kJ/kg,崇仁县新光建材厂制砖掺烧本项目污泥量为39970.891t/a,故其焙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为1.381011kJ。崇仁县新光建材厂热量消耗:烧结所需热量:根据资料,生产一块标砖需热量为27203470kJ左右,以3470kJ计。本工程年产标砖9000万块,则达到该生产能力所需的热量为3.121011kJ。干燥所需热量:干燥所需热量约为烧结热量的一半,故项目干燥所需热量约1.561011kJ。热损失:生产过程中因窑体不严密造成溢热损失、砖

38、坯带走、窑体散热等方面产生的热损失按其热量的10%计,则热损失热量约0.8581011kJ。成品砖带走热量:项目成品砖带走热量约0.231011kJ。烟气带走的热量:尾气最终带走的热量为2.8121011kJ。崇仁县新光建材厂余热烟气带走热量为2.8121011kJ,由本项目物热平衡可知,本项目回转窑需补充热量为1.73251010kJ,崇仁县新光建材厂余热可满足本项目需求,因此本项目回转窑烘干所需热量利用崇仁县新光建材厂隧道窑余热可行。8、污泥去向及制砖可行性分析(1)污泥制砖可行性分析为了了解本项目污泥来源污泥的泥质,本项目委托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抚

39、州市崇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烘干后的干污泥进行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5),委托江西天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抚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泥烘干后的干污泥进行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11),污泥中成分含量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2010)的规定值对比如下表所示。表11崇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烘干后污泥泥质检测结果表序号项目单位限值检测结果是否达标1PH/5106.1达标2放射性核素Ra(镭-226)放射性比活度Bq/kg/38.5/3Th(钍-232)放射性比活度Bq/kg/41.2/4K(钾-400)放射性比活度Bq/kg/202.4/5内照射指数(IRa)/1

40、.00.2达标6外照射指数(Ir)/1.00.3达标7总镉mg/kg200.26达标8总汞mg/kg54.47达标9总铅mg/kg30018.29达标10总铬mg/kg100030.63达标11总砷mg/kg750.03达标12总镍mg/kg20024.66达标13总锌mg/kg400031.34达标14总铜mg/kg150016.23达标15粪大肠菌群/0.010.04/g达标16蛔虫卵死亡率%95%100达标17矿物油mg/g30000.2达标18挥发酚mg/kg401.32达标19总氰化物mg/kg100.08达标20含水率%40%10.4达标21烧失量%50%42.67达标表12抚州市

41、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烘干后污泥泥质检测结果表序号项目单位限值检测结果是否达标1PH/5107.13达标2放射性核素/1.0ND达标3总镉mg/kg20ND达标4总汞mg/kg5ND达标5总铅mg/kg300ND达标6总铬mg/kg1000ND达标7总砷mg/kg75ND达标8总镍mg/kg200ND达标9总锌mg/kg400012.1达标10总铜mg/kg150050.1达标11粪大肠菌群/0.010.02达标12蛔虫卵死亡率%95%99达标13矿物油mg/g3000ND达标14挥发酚mg/kg40ND达标15总氰化物mg/kg10ND达标16含水率%40%35达标17烧失量%50%34达标

42、注: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原料污泥处理后污泥的泥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2010)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核实污水处理厂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崇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江西天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江西崇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鉴别方案,于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对江西崇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鉴别方案下发了关于江西崇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意见的函(见附件7),文件中说明崇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站接纳废水种类未发生变化,各接管企业废水预处理稳定达标,且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所检各项指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等标准的限值,不具有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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