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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联成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苯酐蒸馏残液热值回收利用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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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 录1.概述11.1项目背景11.2环评工作过程31.3项目特点4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51.5项目情况的分析判定51.6主要评价结论72.总则92.1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92.2编制依据102.3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152.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242.5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242.6环境敏感点识别及保护目标302.7评价内容及重点342.8评价时段342.9评价方法和工作程序343.主体项目回顾363.1主体项目组成363.2主要原料与生产工艺473.3现有污染源603.4现有环保措施683.5环保措施落实情况734.技改项目工程分析774.1 本次技改项目概况774.2项目污染源

2、分析924.3技改前后污染物排放对比955.项目周围环境概况975.1 自然环境概况975.2 社会环境概况1015.3 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调查1096.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36.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36.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36.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266.4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1287.项目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1377.1地面水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1377.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1397.3噪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1517.4固体废物影响与防治措施1527.5地下水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1547.6环境风险评价1587.7环保措施总结

3、160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28.1 经济效益分析1628.2环境效益分析1628.3 社会经济效益1638.4分析小结164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659.1 环境管理1659.2 环境监测1689.3竣工环保验收172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7310.1项目概况与回顾分析17310.2 污染源分析和核查17410.3 环境质量与环境影响评价17510.4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17610.5 环境管理与监测17910.6公众参与17910.7总体结论及建议180 VI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苯酐蒸馏残液热值回收利用技改工程1.概述1.1项目背景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成公司”)位

4、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1号,中心经纬度为N223416.91,E1132956.88,地理位置详见图1-1。联成公司成立于1997年,为外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苯酐、增塑剂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其涉及的有关化学品的仓储和物流运输。公司占地10.139万m2,员工160名,其中技术人员72人。 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台湾联华神通集团旗下联成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第一家子公司,1997年8月在中山成立,环评文件经“中环199813号”批复;2012年公司委托编制了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在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文号为“中环建书201334号”;201

5、3年,公司将生产增塑剂产生的滤饼由外卖改为自行利用,委托编制了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增塑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中环建书201435号”批复;2016年,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和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颁布“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环201534号)相关要求,联成公司对增塑剂车间(主要生产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ioctyl Phthalate,简称“DOP”)产生的VOCs收集、治理与排放进行技术改造,委托编制了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增塑剂车间6000m3/h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改造工程环

6、境影响报告书,经“中环建书20170006号”批复。联成公司是一家环境责任意识强,环境管理完善的企业。随着环保法规标准的更新迭代及环境管理要求的不断提升,联成公司也在不断挖掘环境潜能,历次的技术改造实际证明,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改善当地环境贡献应有的力量。现今,为响应新环境保护法鼓励企业采用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的要求,减轻危险废物转移的环境压力,联成公司拟对邻二甲苯法生产邻苯二甲酸酐过程中会产生的蒸馏塔底残渣液(简称“蒸馏残液”)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将其高压雾化后掺入热媒油锅炉的炉膛内与天然气一起协同燃烧,以回收其热值,同时达到节能及固体废物减排的目的。联成化工图1-

7、1 联成化工项目地理位置图本次技术改造的名称为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苯酐蒸馏残液热值回收利用技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而联成公司现有完备环保手续的工程内容统称为“主体项目”),地理位置如图1-1。联成集团(台湾)林园厂2013年、联成集团下属镇江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15年分别在台湾、江苏省镇江市实施了相同的苯酐蒸馏残液热值回收利用技改工程,实践证明环境风险可控,取得了良好的环境与经济效益。此外,随着工业固体废物逐年增多,国家鼓励相关企业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研究,如水泥行业已有较为成熟的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和应用案例李湘洲.国外可燃废物在水泥生产中的利用现状J.再生资源研究,2003(

8、04):33-35+43.,而利用锅炉共处置危险废物也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蒋旭光,张绍睿,严建华.室燃炉共处置危险废物研究现状及其发展思考J.化工进展,2016,35(07):2195-2204.,由于工业固体来源复杂,采用焚烧方法协同处置要特别注意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但这一问题却不是本项目实施的关键制约性因素,因为本项目蒸馏残液来源单一,其组分及燃烧产物皆已通过实验性研究进行测定,从而框定其污染物种类及其影响的范围边界。因此,本项目可视作企业对自身产生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探索性尝试,是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所鼓励的,此举具有合理处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并回

9、收其热值的优点,却没有二次污染、技术要求高、投入改造成本大等缺点,从固体废物防治的角度也应加以鼓励。需要强调的是,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非中山联成化工本厂苯酐生产车间产生的蒸馏残液或其余类似物品。1.2环评工作过程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建成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或者改变主体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方式和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本环评开展之前,联成公司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关于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苯酐蒸馏液热值回收综合利用的请求报告,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复函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满足中山高污

10、染燃料禁燃区有关要求。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成立了工作小组,组织环评技术人员对项目选址及周边环境概况进行了详细踏勘,协助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1月15日。其后,评价小组研讨设计资料,进行多次现场勘察,收集查阅大量关于苯酐蒸馏残液的技术资料,对其组分检测报告和燃料产物监测报告进行分析,并结合联成公司多年来的环保管理和技术改进历程,查阅了近年的常规性及督促性环境监测报告,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编制。建设单位于2

11、017年12月5日开始,在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和报告书简本公示,有效期十个工作日。随后在环评单位及技术顾问单位的协助下,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并形成了公众意见调查专项报告。评价单位根据联成公司调查的公众意见结果,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编制完成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苯酐蒸馏残液热值回收利用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评审。1.3项目特点本项目为苯酐车间固体废物处置方式的技术改造,工程内容相对简单,意义却十分重大。项目把保温槽中的液态蒸馏残液通过管道泵入热媒油锅炉的炉膛内,雾化后与天然气协同燃烧,达到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置与热值回收的双

12、重目的。经调查与分析,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具有以下特点:本项目不涉及生产,不改变原辅材料及污染物的种类,仅为蒸馏残液处置方式的技术改造,属于环保工程。实施后可减少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委托处置量,协同燃烧后的产物对环境无负面影响。本项目将蒸馏残液按一定比例雾化掺入炉膛高温燃烧,其不足于从根本上改变燃料种类,也即是说,技改后热媒油锅炉的燃料仍为天然气,蒸馏残液协同燃料生成产物主要为烟尘、CO、CO2和H2O,燃烧效率在99%以上。本项目可减少苯酐车间固体废物(蒸馏残液属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不新产生废水、固废,采用低噪声的加压泵,噪声影响较小,燃烧产物以烟尘、CO2和H2O为主,不完

13、全燃烧时有少量CO及VOCs,总体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投资成本不高,环境效益显著,大大减少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节约能源使用,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不新增重大危险源,总体环境风险概率低,可依托联成公司现有的环境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事故应急措施,兼具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效益。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属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技改,不涉及主体项目的产能或生产工艺,选址位于中山火炬开发区,在中山联成公司内部,可减少公司现有的苯酐生产车间蒸馏残液(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量,选址合理。本评价将重点关注以下环境问题:本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量减少的环境效益,蒸馏残液

14、雾化枪注入热媒油锅炉并高压雾化的工艺可行性及安全性,燃烧产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新增设备的噪声影响,燃烧工艺的环境风险;针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处理对象及规模、选址等,从产业政策、规划及中山市规章条例等角度分析其合理合法性。向公众公开信息并收集公众意见,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1.5项目情况的分析判定1、产业政策本项目仅为苯酐车间固体废物处置方式的技术改造,工程内容相对简单,且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并不涉及主体项目的产能或生产工艺,因此,对主体项目的选址、规模、性质和工艺都无实质影响。根据“中环建书201334号”及其备案的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对照

15、最新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划,联成公司主体项目是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3年版)(中府2013110号)和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修编的,故可认定本次技改总体上也符合上述政策和规划。从技改工程本身来讲,将苯酐蒸馏残液在厂内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热值,只要能控制其环境影响,从资源利用角度也是值得提倡的。2、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

16、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第七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均有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责任,应当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综合利用固体废物,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

17、计划(20182020年)“切实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鼓励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重点企业自行建设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全面加强企业工艺技术改造,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改变末端固废产生状态,为固废资源化利用创造条件。“落实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须配套建设足够的暂存场所,鼓励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工业废物的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技改项目即为联成公司选取的废弃物综合利用

18、技术,宏观上是符合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要求的,其通过技改减少苯酐蒸馏残液的产生和委托处置,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也符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精神。3、环保规章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在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划定的严格控制区和中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区组成的生态红线范围内。大气环境影响小,无新增SO2和NOx等污染物的排放,因此对区域环境质量无负面影响。作为技改项目,本项目在联成公司厂区内实施,与中山市差别

19、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无冲突;掺烧苯酐蒸馏残液主要从环保角度降低危险废转移环境风险、处置压力和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改变热媒油锅炉燃料为天然气这一事实,因此热媒油锅炉不能视作高污染燃料锅炉,故技改与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中府通20181号)无明显冲突;苯酐蒸馏残液充分燃烧后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微乎其微,加之2017年联成公司通过有机废气技改大大消减了全厂VOCs的排放量,本次技改不突破总量指标,与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环201534号)是相符性的。1.6主要评价结论经详细的工程分析、现场调查、预测计算与分析,对照相关

20、技术导则、标准、法律法规,本评价主要结论如下: 本项目对苯酐工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进行技术改造,新增或更新雾化枪、加压泵等小型管阀设备,将原本委托处置的蒸馏残液改为在车间内进行综合利用,减少危险废物的排放源,总体上减轻了固废的环境影响。 根据蒸馏残液成分分析和燃烧产物解析,其协同燃烧过程本身无污染,注入炉膛其在设计上采取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燃烧后的的废气可通过热媒油锅炉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本项目选址于中山火炬开发区联成化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点(顷五围)250m,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质量一般,地下水、土壤、声环境的质量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本项目可视为环保工程,为鼓励类产业,符合固体

21、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与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修编等相关规划无冲突。 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要求开展公示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没有受访个人和单位反对本项目建设,绝大部分被调查对象均认为该企业有效防止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总体上,联成公司苯酐蒸馏残液热值回收利用技改工程符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符合废物“减量化”处置的原则,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技改项目本身对周边环境基本无不良影响,减少固废污染源,减缓了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转移、暂存和管理,不

22、会新增风险源及水污染源,废气及噪声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项目本身即为一个固体废物减量排放的环保工程,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中国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电话:027-87336346 邮编:4300722462.总则2.1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2.1.1评价目的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相协调,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就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和范围进行预测分析,对防治污染提出相应的可行性措施,保证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环境

23、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对本项目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拟达到以下几个目的:(1)通过对主体项目产排污情况、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常规环境监测、执法监测,对主体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明确主体项目在环保方面是否守法,是否达到现行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2)通过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的经济、社会状况的了解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对评价范围的环境质量现状作出评价;(3)通过对建设项目处理工艺过程分析,弄清污染物的处理量,源强减少量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的改善范围、程度等;(4)在对该项目拟采用的“三废”治理措施作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求可行的减免污染影响的防治对策与措施;(5)论证建设项目工程

24、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明确的评价结论。2.1.2指导思想为了达到上述的预期目的,本环评报告的指导思想为:坚持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使本项目建成后,主体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尽量降低主体项目在运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效益的统一、协调发展。2.2编制依据2.2.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9.1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 4.1,2016年修订); (

25、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1.1,2015年修改);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修订,2016年修订);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 1.1施行,2012.2.29 修改);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 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2013年修改);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26、.10);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施行);(1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 年12月29修订);(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2.16); (17)关于印发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77号);(18)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19)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20)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35号,2

27、015年7月13日);(21)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 200628号;(2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24)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2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2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

28、.10月1日施行);(2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 号),(2018年4月28施行);(29)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30)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10月;(31)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3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2.2.2地方法规与功能区划(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2)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3)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粤环201728号);(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1日起施

29、行,2012年7月26日修改); (5)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第四次修正);(6)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环发20185号); (7)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8)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3.31修订);(9)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10)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2006年4月4日;(11)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2

30、008年1月14日); (12)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12月; (13)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 (1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知粤环函20171205号;(15)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16)关于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粤环发201018 号;(17)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1 年;(18)关于加强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环200723号)

31、;(19)关于进一步明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环2008117号,2008年8月25日);(20)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 号);(21)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环2006114号,2006年12月27日);(22)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23)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9号);(2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1997.12,2010. 7.23 修改);(25)关于印发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通知(粤环200842号);(26)广东省

32、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7)印发关于加快我省环保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201236号);(28)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粤发改资环201776号);(29)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30)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修编(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11月);(31)中山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7年5月);(32)中山市内河涌管理规定(中府200252号);(33)关于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6修订版的批复(中府函2016236号);(34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中府201092号文修改;(35)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

33、划方案(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2月);(36)关于调整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0303号;(37)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环201534号)(38)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府200641号);(39)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石化化工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的意见(试行)(中环20131号);(40)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中府通20181号);(41)关于印发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环2015109号,2016年1月1号实施);(42)关于规范化

34、工、洗水、印染、金属表面处理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中发改高技术201689号)。2.2.3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1-2.3-9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892003)

35、;(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0)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38-2009);(11)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1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3)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1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1号;(15)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7-2013);(16)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1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765-2010)

36、(粤环发201060号);(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1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2.2.4其他相关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2年3月);(3)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增塑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2月);(4)中山联成化工有限公司增塑剂车间6000m3/h 有机废气治理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2月);(5)镇江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热媒

37、油锅炉能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2014年10月);(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如台湾林园厂的监测报告等。2.3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2.3.1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本项目为固废处置工程的技术改造,不新增员工,不涉及生产,故不新增生活废水,同时也不涉及生产废水。技改前热媒油锅炉燃烧废气的截灰水池中的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污水处理站。主体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火炬开发区的市政管网,然后由火炬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最终进入横门水道。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无法回用部分排入六孖涌,最后汇入横门水道。根据印发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

38、市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修编等,六孖涌为内河涌属IV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横门水道为工农渔用功能,水质目标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见图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见表2.3-1。表2.3-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指 标类IV类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pH值(无量纲)69高锰酸盐指数(CODMn)610化学需氧量(CODCr)203

39、0生化需氧量(BOD5)46氨氮1.01.5石油类0.050.5总磷(以P计)0.20.3铬(六价)0.050.0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0.3硫化物0.20.5(2)地下水本项目为固废处置的技术改造,在现有厂区的苯酐工场及热媒油锅炉进行,不新建厂房或开挖地面,无土建工程。根据广东省政府批复同意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号),联成公司场址位于珠江三角洲中山不宜开采区,地貌地形是冲积平原区,地下水主要为孔隙水,其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为类,联成公司场址及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见图2-2。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l4848-93) 类标准,见表2.3-2。表2.3-2 地下水质

40、量标准(GB/T14848-93)摘录 单位(非注明):mg/L项 目类标准项 目类标准pH9氯化物350浑浊度(度)10汞(Hg)0.001总硬度550铬(六价)(Cr6+)0.01溶解性总固体2000砷(As)0.05氨氮(NH4)0.5铅(Pb)0.1挥发性酚类0.01铜1.5六价铬0.1锌5.0高锰酸盐指数10镍0.1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总大肠菌群(个/L)1000(3)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火炬开发区,根据中府函2016236号及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6修订版:中山市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共分为2类,即一类区和二类区。一类环境功能区包括由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片区和南朗镇孙中山故居片

41、区,面积约201.16km2。其中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片区是指原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除长命水工业区地块、桂南工业区部分地块之外的其它区域,该保护区范围覆盖五桂山、东区、南区、南朗、三乡和板芙6个镇区,面积196.65平方公里;南朗镇孙中山故居片区具体范围是指中山影视城东北部边界线、翠亨大道、翠山公路、五桂山保护区边界线合围区域,面积4.51平方公里。二类区则为除一类区外的其它地区,面积合计1598.98平方公里。表2.3-3 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单位标准来源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

42、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g/m31小时平均20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m)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m)年平均3524小时75TVOC8小时均值0.60 mg/m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对照以上区划原则,本项目所在的火炬开发区属环境空气二类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区划见图2-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见表2.3-3。(4)环境噪声根据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18年2月),项

43、目属于火炬区沿东路片区,为3类声功能区,联成公司场址声环境功能区划见图2-4。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见表2.3-5。表2.3-5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功能区划类别标准值昼 间夜 间工业区36555 图2-1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图2-2 本项目所在场址地下水功能区划图图2-3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区划图图2-4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3.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作为固废处置工程技术改造,无论是加压雾化还是入炉协同燃烧,均没有新的废水产生和排放,主体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按回顾环评报告中有关

44、标准执行,若有标准更新或替代,则相应执行更新后的国家标准。(2)噪声污染本次技改会新增加压泵等小型设备,联成公司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标准,见表2.3-6。表2.3-6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测点位置(GB12348-2008)类标准昼间夜间厂界外1m处6555(3)大气污染物现有主体项目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 燃气标准;备用发电机的燃油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包括邻苯二甲酸酐、顺丁烯二酸酐、总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表现为恶臭污染物,在厂址边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根据增塑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中环建书201435号),由于其污染物较为明确,氯化氢、氯乙烯执行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有机废气亦表现为恶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项目,2016年增塑剂车间有机废气技改工程建议V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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