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20 J 88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2642010 远程射雾技术应用规范 Long-range fog emitter technology application standards 2010 - 07 - 20发布 2010 - 08 - 10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3/T 12642010 I 前 言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按 GB/T 1.12009编制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秦皇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秦皇岛思泰意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标准化协会。
2、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炳煌,齐群,夏军,刘彩虹,毛邦树,程天才。DB13/T 12642010 1 远程射雾技术应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远程射雾(以下简称:射雾)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安装与验收、运行与维 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远程射雾技术治理、抑制煤炭、矿山、火电、钢铁、港口、化工、水泥及其它工业 企业露天物料堆场、装卸作业点等无组织排放场所产生的煤炭、矿石、灰渣等物料的粉尘或灰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082
3、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123482004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9923 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 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519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19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4199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7519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
4、道设计规范 GBJ 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HJ/T 255200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 HJ/T 256200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泥制造 HJ/T 404200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HJ 4352008 钢铁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HJ 4362008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口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雾 fog 颗粒直径在 50 m150 m的水。 DB13/T 12642010 2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远程射雾工程应根据
5、设备生产工艺合理配套,粉尘无组织排放指标等方面要求除应符合本文件 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要求。 4.1.2 远程射雾工程除应符合本文件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卫生、消防等方 面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1.3 远程射雾设备的噪声控制应以 GB 12348 为依据,按 GBJ 87 的相应规定执行。 4.2 技术条件 4.2.1 远程射雾技术适用条件 工业企业的煤炭、矿石、灰渣等露天、半露天的物料堆场、装卸作业点等无组织排放场所宜采用远 程射雾设备。 4.2.2 水源 4.2.2.1 远程射雾设备宜采用中水,水质符合 GB/T 19923 标准要求。 4.2
6、.2.2 供水压力一般为 0.1 MPa0.3 MPa。供水流量不低于系统正常工作时耗水量的 1.5 倍。 4.3 设备性能要求 4.3.1 远程射雾工艺流程和参数应根据生产设备(设施)的类型、能力、生产方式,所排粉尘的性质, 粉尘种类、排放要求经全面优化后确定。 4.3.2 远程射雾工艺在保证粉尘被充分凝结沉降的前提下,应根据粉尘的性质、结合经济原则,选取 一台远程射雾设备单独抑尘或多台远程射雾设备的集中抑尘,被抑制的粉尘应落入到物料中。 4.3.3 远程射雾设备应包括风筒、风机、俯仰机构、回转机构、喷嘴总成、供水系统、电气及控制系 统、底座等。 4.3.4 供水管道内应安装有放水阀。在远程
7、射雾设备停止喷雾后,打开放水阀,将供水管道内残余水 排放,防止远程射雾设备冬季作业时管道冻结。 4.3.5 对管道有防冻要求的场所,可对远程射雾设备配置加热和保温综合防冻设计,设计时应符合 GB/T 4272 的有关规定。 4.3.6 射雾器应设计合理的耗水量,除与物料产生粉尘相凝结而沉降的雾以外,避免出现多余的雾飞 散后凝结成水,产生水的二次污染。 4.3.7 产品组装完成后,应做静水压试验并进行管道冲洗,系统不得发生破裂、渗漏,管道应无杂质。 4.3.8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电控运行调试,调节压力、流量到系统设定值,各电器元件应工作正常。手 动/自动控制系统应工作正常。 4.3.9 远程射雾项
8、目可根据物料产尘特点及射雾配置情况,与其它抑尘技术结合应用,实现对粉尘污 染进行综合治理。 4.3.10 远程射雾设备 4.3.10.1 应根据所处理粉尘的性质及工艺条件、 现场设备结构, 合理选择远程射雾设备的种类、 配置。 4.3.10.2 应根据现场粉尘产生点的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不同配置的喷嘴、风机、底座结构和工作方式 等。 4.3.10.2.1 喷嘴 DB13/T 12642010 3 对不同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现场,射雾器可配置不同喷嘴型号、数量。 4.3.10.2.2 风机 对粉尘无组织排放的不同现场,可选用不同的风机配置,以实现射雾器喷出不同射程的雾。 4.3.10.2.3 底座 根
9、据不同的粉尘现场, 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结构, 实现固定场合的现场抑尘或随机产尘现场的抑尘。 4.3.10.3 电气/控制系统 4.3.10.3.1 远程射雾设备电气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 GB 14048.1 的规定。 4.3.10.3.2 远程射雾设备应具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仪表箱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 4208 的规定。 4.3.10.3.3 远程射雾设备电控系统应有引至中央控制系统的接口信号,信号类型要满足用户的要求。 4.3.10.3.4 远程射雾设备控制柜/箱的主控制器可采用 PLC可编程序控制器。 4.3.10.3.5 控制内容除包括通常应具有的动作调节、启停、工作时间控制等控制功
10、能外,还应针对设 备使用对象不同,具有停机管道排空等控制措施。 4.3.10.3.6 有防爆性能要求的电气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 GB 15577 的规定。 5 安装与验收 5.1 远程射雾设备安装应符合 GB 50231、GB 50235、GB 50236、GB 50264的规定。 5.2 安装工程验收程序和内容应分别符合 GB 50231、GB 50235、GB 50236、GB 50264、GB 50275、 GB 50316、HJ/T 255、HJ/T 256、HJ/T 404、HJ 435、HJ 436和安装文件的有关规定。 6 运行与维护 6.1 远程射雾设备应编制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运行与维护做出明确的规定。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