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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共安徽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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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中发20211 号) ,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要求一、目标要求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安徽作为农业大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主持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

2、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举全省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2021 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国家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圆满完成, 生猪产能恢复正常, 年末生猪存栏 1408万头以上,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全国、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到 2025 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农民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明

3、显提高。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编制实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分类做好统筹衔接,抓紧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 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水平变化和 “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等实施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规模较大的安置区,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持续稳定发挥作用。

4、发挥保险在防致贫返贫中的作用。(二)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地区“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行动,推动消费帮扶提挡升级。有序组织劳务输出。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援助服务。 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集中支持。探索经济强县与欠发达地区的结对帮扶、优势互补新路径,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三)常态化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帮助其发展产业、参与就业。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

5、残疾人、重病患者,无法通过产业就业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存在困难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事故,或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以及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在低收入人口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十四五”时期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

6、高单产水平,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加强 52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 1900 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稳定种粮农民补贴, 让种粮有合理收益。 执行稻谷、 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支持发展优质专用粮食,推进“按图索粮” 。鼓励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饲料,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稳定大豆生产,多措并举发展油菜、花生、油茶等油料生产。按照国家部署,稳步推进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适当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补贴比例。 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

7、鲜上市”模式,构建现代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循环发展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狠抓生猪稳产保供。稳定家禽产业。积极发展牛羊产业,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行动。 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 规范发展稻虾、 稻鳖、稻鱼等综合种养。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优化农产品贸易布局,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开展粮食节约行动。(五)打造种业强省。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实施种质资源收集保护行动,建设一批省级农作物、畜禽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对育种基础性研究以及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8、支持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小麦、水稻、玉米等农作物以及生猪、家禽等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农作物、畜禽新品种(系) 。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原始创新。加快建设高标准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扩大规模、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 加强良种繁育体系与专用品牌粮食生产之间的衔接,促进育繁推一体化、种粮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六)坚决守住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六个严禁” ,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防止“非粮化”

9、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实施“皖粮” 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 加大建设投入, 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进,2021 年建设 500 万亩高标准农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内调剂, 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

10、认定和监管,加强补充耕地核查和入库管理。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督,开展“十三五”时期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七)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和装备支撑。实施淠史杭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到 2025 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支持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在农产品与现代食品加工、农业生态环保、智慧农业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组织实施乡村振兴科技专项。引导和支持高校院所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加强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到 2025 年科技特派员总数力争

11、达到 8000 名。支持重点农机装备制造企业提高自主研制能力, 支持高端智能、 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 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加快推广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争创一批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平安农机示范县。 强化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八)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计划。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持续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做大做强徽茶、酥梨、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1年新增产值超 10 亿元龙头企业 10 家,产值超 50 亿元农产品加工园区 3 个。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

12、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园区)建设,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到 2025 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 3 亿人次。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 争创国家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 组织开展 “万企兴万村” 行动。做好反映全产业链价值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工作。(九)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深入实施“158”行动计划,推进“一县一业(特) ”全产业链创建,2021年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 100 个,到 2025 年

13、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 1 个全产业链发展的优势主导产业,全省建立示范基地 500 个, 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 8000 亿元。培育“皖”字号知名品牌,2021 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 1000 个。深入论证谋划“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现代农业建设。 办好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十)推进乡村绿色发展。落实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行化肥施用定额制,加强农药销售管理,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 加强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2021 年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

14、达 91%、81%以上,办好安徽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 全面实施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研发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农膜。加强农村塑料污染治理。打造一批国家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健全长江水生生物管护体系,加强以长江干流安徽段及8个重要支流和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为重点的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确保十年禁渔令全面有效落实。发展节水农业和行蓄洪区适应性农业。 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皖北地区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强化河湖长制。探索开展

15、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升级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完善沱湖、滁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 完成造林 140 万亩。全面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十一)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启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高质量发展整县试点,2021 年家庭农场达到 15 万个以上。大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实现稳步增长。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 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紧密的联结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开展生产、供销、信

16、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组织农民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推广金寨县“培养能人、培育产业”试点经验,2021 年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 1 万名。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十二)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县级要建立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2021 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 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法规政策和

17、监管体制,3 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 乡村建设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 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搬迁和上楼。(十三)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提质工程。有序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2021 年提质建设农村公路30

18、00 公里。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联网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推深做实路长制。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有序实施危桥改造,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和大中小型水库等工程建设,加强水源保护。沿江、沿淮、淮北及江淮等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 没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区域供水规模化,少数深山区实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规范化,到 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0%。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全面满足农村地区用电需

19、求。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推进燃气下乡。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 开展绿色能源小镇建设试点。 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实施 “数字皖农” 建设工程。 推动农村千兆光网、 第五代移动通信 (5G) 、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建设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十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科学选用改厕技术和产品,2021 年完成改厕 40 万

20、户以上。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建设,2021 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75%。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 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进程。推广“生态美超市” 。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2021 年新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 700 个以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十五)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 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

21、动计划,继续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 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3 年内基本消除普通高中 56 人及以上大班额。 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支持各级政府、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共建涉农培训基地和“一站式” 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 开展耕读教育。 全面推进智慧学校建设,2021 年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覆盖率提高到 72%。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 2021 年改善 40%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提升

22、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开展“百医驻村” “千医下乡”和“万医轮训” 。加强县级医院建设,强化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增强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按照 “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持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提供平等就业服务。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质量提升工程,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力争 2025 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

23、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一体化。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指导村委会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完善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拓展县、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养老服务站功能,推动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村级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开展农村互助养老。加强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改造提升农村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安葬点。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

24、程,开展送戏进万村、新时代乡村阅读季、乡村春晚等群众文化活动。(十六)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2021 年快递进村覆盖率达85%,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 800 亿元。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深入实施城乡冷链物流建设行动,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到 2025 年建成覆盖全省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连锁便利店到农村、社区布点,深入开展城乡高效绿色配送专项行动。办好文化惠民消费季。(十七)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统

25、筹谋划,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 双向流动。 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 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村的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着力开展县城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城, 依法开展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积极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扩权强镇,完善小城镇连接城乡的功能, 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 加强特色小镇建设。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26、2021年开展 20 个试点。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持续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打造创业服务升级版。(十八)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保持“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制定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分年稳步提高比例,2025年提高到 50%以上。巩固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改革成果。 市县政府要积极利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发挥省农业产业化基金作用。申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争取支农支小再贷款、 再贴现政策

27、支持, 用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 落实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推进省农信社改革,深化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改革,支持多渠道增强资本实力,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涉农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力度,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 3 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县域分支机构贷款管理权

28、限, 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推深做实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大力实施农业产业链生态担保,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稳定并扩大重要大宗农作物保险覆盖面,提高小农户投保率,逐步提高特色险占农业保险比重。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五、深化农村改革五、深化农村改革(十九)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抓好天长市、旌德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开展省市县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系统互联互通试点,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

29、。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 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提升执法能力。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二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执行公共利益征地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建立公平合理的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稳慎推进滁州市整市和金寨县、泗县、东至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扩大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范围。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完善城乡建设用地

30、增减挂钩政策,推进闲置、废弃以及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措施。(二十一)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有序推进“政经分离”模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以县(市、区)为重点,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综合服务平台。 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坚持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2021 年新增集体经济强村 150 个以上。(二十二)提高农村“三变”改革质量。积极推进招商引资、村社结对等, 加强

31、“三变” 改革市场主体培育引进, 发挥主体带动作用。探索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及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股权化、 集体资源资产股份化机制。 鼓励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通过 “三变” 改革形式建设。探索完善“保底收益+分红”等收益分配方式,尽可能让农民参与进来。2021 年全省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到 70%以上。六、加强党对六、加强党对“三农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工作的全面领导(二十三)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结对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出台政策举措。县

32、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 。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省、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至少要确定 1 个联系点。 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优秀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二十四)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将全省 104 个县(市、区)分成先行示范区、正常推进区、持续攻坚区, 有力有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先行示范区要立足

33、自身、 不等不靠,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高起点、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探索经验、率先突破,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的安徽样板。正常推进区要自力更生,用好现有政策,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由易到难、持续发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持续攻坚区要用足用活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努力追赶,跟上全国平均水平。对三类地区实行动态调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区) 、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二十五)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 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

34、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 建立落实台账, 压实工作责任。 每年分解 “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强化对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运转机制。(二十六)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持续深化 “一抓双促” 工程。 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 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

35、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 有效衔接。 加强对农村 “小微权力”运行约束监督,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 。加强农村群团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三级试点示范创建。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加快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 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培育农村 “法律明白人” “法治带头人” , 开展模范守法家庭创建活动。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个人调解

36、工作室建设。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机制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二十七)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打造好人安徽品牌。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实施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红色

37、资源保护利用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振风超市、爱心超市等积分制做法,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 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庆祝活动。(二十八)完善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对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排名落后

38、、 履职不力的市县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约谈情况抄送纪委监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对乡村振兴实绩进行第三方评估。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开展乡村振兴进展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检视、靶向纠治,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省委督查范围。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知重负重,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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