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气昌南字20157号 签发人:吁安 关于申请延长南昌县新村加气站开展前期工作时效期限的请示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贵委关于同意江西天然气昌南有限公司南昌县新村加气站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洪发改能源字201363号,以下简称“复函”)文件要求,我司正积极开展新村加气站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的事项有:安全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105国道进站开口审批等。近期,105国道向塘新村段正在进行拓宽改造,涉及占用新村加气站规划用地一块边角。受此影响,新村加气站设计布局需在原地块内进行相应调整,导致相关工作略有延后。为此,恳请贵委适当延长新村加气站项目前期工作办理时限,我公司将按照贵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抓紧完成。妥否,请批复。 江西天然气昌南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 江西天然气昌南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2015年3月20日印发 - 1 -